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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系推理 转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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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3 19:05: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日系推理:那些屡试不爽并透着中二气息的经典套路

  夜幕低沉,阴森森的树梢上挂着弯月,透出暧昧的荧光。别墅内的大厅里,一家七口就在这肃杀的气氛中面面相觑,沉默不语。忽然,一阵冰冷的声音后,别墅大门陡然而开,一位侦探模样的青年走了进来,他环视众人,步子不慌不忙地踱到房间中央,然后开始讲述案情的真相。从谋杀案的回顾,到关键线索的拾遗,从层层抽丝剥茧的诡计推演,到最后杀人凶手揭露在眼前……

  七位嫌疑人中的六位都把目光投向侦探喊出的那个人名身上。此时此刻,见他长身玉立,一副自信的面庞对侦探反唇相讥:你说的都是猜测,有证据吗!?侦探冷笑一声,当然有!一个现场证据被迅速陈列出来。犯人还不认输,鼻子哼了一声:你说的这个只是旁证,根本不算切实的物证!侦探又冷笑一声,物证我也有!此时此刻,站在他身旁的助手或警视厅好友赶忙递上来一样塑料纸包裹着的证物,侦探将它摊开递到犯人面前:此时此刻,你还有什么可狡辩的!

  窗外一道闪电而过,短短几秒钟内,倾盆大雨草率而至,大厅里的气氛更加凝重了。面对精密的推理,犯人长叹一声,双膝跪地,然后,就开始了往事的讲述……当年是如此如此,而我这般这般,像这种罪大恶极但法律又无法惩治的恶徒,就必须交由我来手刃!没错,我就是凶手。

  一阵悲伤的音乐响起,犯人挣扎着从地上站起来,接受了警察铐在双手上的枷锁,缓缓地被带出大厅,走向屋外狂风暴雨中停着的警车。此时,通常会有一个特写打在侦探的脸上,五官上堆满了无奈与忧伤。

  镜头从侦探身上渐行渐远,逐渐扩展至整个别墅的航拍,字幕升起,剧终。

  好熟悉的场景啊!对近些年来沉醉于日系推理小说、动漫或影视剧的朋友们来说,这种经典场景更是司空见惯了,尤其是对很多从《名侦探柯南》和《金田一少年之事件簿》走出来的推理迷们来说,这种日系推理的“万金油”场景,堪称屡试不爽的标准配置:侦探总是在以表演般的形象推理案情,真凶被揭露后总会以挑衅的方式让侦探出示证据,在认罪时,凶手也总会有一个类似于替天行道的十分中二的杀人借口……

  在这些被各位作家和编剧玩腻了的梗当中,我们除了在审美疲劳之后,像东野圭吾一样在《名侦探的守则》中戏谑一下之外,是否还能探究其深层次的原因?事实上,如果说这些熟悉的桥段是推理小说的固有俗套,并不公平,起码从欧美系的推理小说来看,前述类似情节并未如此泛化地出现在故事当中,这似乎更像是日系推理的一种传统。而这种文学传统的社会基础在哪里?这就是今天本文的主题——日本的精密司法体系。

  神奇的精密司法:日本刑事诉讼面面观

  “精密司法”是日本法学家用来形容日本刑事司法过程的词汇,它被用来指代日本整体刑事诉讼过程中周密的侦查、慎重的起诉以及细致的审理过程。由于这一系列特点,日本建立起了一个不同于任何国家,但又能保证基本公正和运行效率的整体司法制度。

  整体来说,与西方国家尤其是英美法系国家对公正程序的注重相比,日本刑事诉讼过程中更注重绝对事实的发掘,这突出体现在精密司法过程中检察官的地位上:一方面,与其他国家的检察官通常主要承担起诉职能相比,日本的检察官还在一定程度上参与侦查,对警察的侦查活动具有一般的指挥权和监督权;另一方面,日本司法中还确立了检察官的“起诉犹豫制度”,即检察官对某一案件是否予以起诉享有十分宽泛的自由裁量权。

  一般来说,出于节省刑事司法成本的考虑,任何一个国家的检察官都在一定程度上享有是否提起公诉的裁量权,如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但是,日本的起诉犹豫制度完全不同,它实际上赋予了检察官极端自由的起诉裁量权,甚至可以完全不问罪行的轻重。在现实的制度运作中,日本检察官经常会对证据不充分、诉至法院后作出有罪判决把握不大的案件直接不予起诉,而不是勉强将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日本刑事司法过程中检察官的这一奇异形象,造成了一连串的连锁反应:首先,与英美法系国家需要在法庭上判断当事人有罪与否不同,日本刑事诉讼的核心过程从法庭诉讼提前到了侦查阶段,由于在侦查不充分的情况下检察官会选择不予起诉,这便倒逼警察在侦查过程中从事着无比细致的调查,以确保犯罪嫌疑人能够进入裁判阶段;其次,检察官的职权得到了最大程度的强化,以至于大多数案件在检察官起诉环节已然得到了基本的裁判,由此造成的结果是,在案件提交庭审后,有罪判决的可预期性非常大——毕竟大部分证据不足的把握不大的案件根本没有进入起诉环节。根据1996年对日本一审刑事诉讼审结案件的统计,有罪判决律竟然达到了99.88%,这意味着几乎没有被判无罪的人。(数据来源:刘晴,段明学:《日本精密司法评述》,《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5期)

  在本专栏一月的文章《证据的法律面孔》中,笔者曾经评价过日系推理小说中侦探必须出示物证、凶手才会认罪的这一俗套剧情——从刑事诉讼程序的角度,这实际上并无必要,因为侦查阶段并不要求凶手一定被确定有罪,判决有罪实际上是庭审环节法官需要完成的任务。但是,结合日本精密司法的特点,日系推理中的这一经典桥段反而就正当无比了,因为如果不拿到坚实的物证确定凶手是有罪的,检察官可能就会直接不予起诉,凶手就有可能逍遥法外。而在日系推理中,凶手的杀人理由经常都苦大仇深的原因也能在精密司法中得到解释,由于检察官的起诉犹豫制度为提起公诉设置了较高的壁垒,这便难免会产生冤案——部分本应受到公正审判的犯罪嫌疑人在起诉阶段便逃离了诉讼过程。由此便会产生一类满是怨气的社会意识:为什么他们能逍遥法外!其实类似的情节我们并不陌生:夜神月正是因为看到新闻报道中庞大的被“免于起诉”的比例,才萌生了用那本笔记去代行正义的想法。

  法律与文学:奇妙的化学反应

  任何一种司法制度都无法完全避免犯罪嫌疑人逃避制裁。英美法系国家中,由于对抗式诉讼过于发挥律师的角色,从而导致法官或陪审团有可能做出并不公正的审判;而在日本,这一缺陷由于精密司法制度得以避免,但又因检察官起诉裁量权过大而产生另一种形式的疏漏。正是由于如此,近年来,日本学界呼吁对精密司法制度进行改革的声音很大,其基本建议是将诉讼核心从侦查起诉阶段回归到审判阶段,真正交由法官而不是检察官判断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

  可是,尽管我们能找出精密司法的诸多缺陷,但也不可否认它的一大功效——或多或少地推动了日系推理的繁荣。在这个地球上,或许再也找不到第二个国家像日本一样,其司法制度如此符合本格推理小说的创作规律了——以侦查和起诉为中心的司法环节,让以描写刑事侦查为职责的推理小说具备最天然的社会意识基础。

  法律制度的特殊性影响到推理小说的创作风格和固用桥段,这似乎已不罕见。从前两期我们聊过的英美法系下的法庭推理派,到今天的日系推理,都准确无误地体现了这一特征,这或许就是我们能从一部文学作品中洞见一个国家、民族全景的原因所在,也是阅读具有无可替代的乐趣的根由之一。从这个角度看,我们尽管阅读着推理小说这一描述死亡的文字,却无时无刻不在感受生活中的点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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