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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 第十二届魔王推理大赛第四回合答案提交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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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5 19:54: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为第十二届魔王推理大赛第四回合答案提交贴,已自动设定隐藏。

本回合答题截止时间为:8月18日20:00,请在截止时间前提交答案。


已经报名团队参赛的队伍请用报名的团队ID进行答题,否则视为单人参赛。


防止意外情况发生,本届比赛单独设立备用提交答案地址,如比赛期间论坛无法正常登陆,请将答案通过邮箱方式发送到794659332@qq.com(用邮箱发送的一定要写明论坛的参赛ID并且在正常截止时间前半小时提交,否则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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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推正式探员

发表于 2015-8-15 19:56: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坏人出没 于 2015-8-18 19:31 编辑

紫色字体为原文
红色字体为重要结论
一.杀害施彬书的凶手是施冰书
二. 疑点解析:
  • 关于施彬书的死亡现场“只见施彬书仰面倒在凉亭内的石桌旁,脸上身上沾满血污,颈部一道深深的伤口,伤口极细,此刻,血迹已经干涸,显然死者已经咽气多时,死者的右侧身旁有一把布满血迹的刻刀,刀锋锐利,刀口极细,刻刀刀刃上满是血迹,而刀柄上却没有任何血迹,死者右手的食指也有一道伤口,再看凉亭内的石桌上放着一个烛台,烛台上的残烛已熄,烛台下压着一封似是“遗书”的血书,旁边是规制齐整的笔墨,笔杆上并无血迹。”来看,死者颈部伤口极深、极细,没有呈现血脉膨胀喷血的场景,而血都流在头颈部底下,说明死者很可能是躺着割喉;死者右手食指上的伤口说明伤口是在死后造成的,否则应该呈现结疤现象,所以血书是伪造的。原文并没有说有无被打击痕迹,但是也没检查死者头部是否有被击打痕迹。所以笔者认为施彬书是在被打晕后倒在地上被人割喉然后割手指伪装成自杀以及伪装血书。
  • 关于遗书笔记辨认处“苏无恙点点头,又转向施冰书,道“冰书兄,你且来看,这封‘遗书’可是彬书兄的绝笔?”说着将刚才由凉亭石桌上取过的“遗书”轻轻递与施冰书。施冰书颤抖的接过“遗书”,细细看了许久,哭着说:“没错,正是二弟的笔迹啊...”言罢,又是一阵哭泣。”来看,所在的人并不知道施彬书的笔迹是怎么样的,只有施冰书知道,那么二十多年的兄弟又是文圣的施冰书有能力模仿施彬书的笔迹,所以笔者认为血书是施冰书所写。
  • 关于李嫣然的供词和管家的供词“那李嫣然却道:“我不是凶手,这...我到凉亭的时候,他还活着的,烛火也是亮的,.可是,可是等我回到房间发现手帕不见再折回去的时候,凉亭的烛火还亮着,眼看就要到凉亭了,烛火却忽然灭了,然后我就听见一声东西掉落的声音,再就听到脚步声,我刚想喊是谁,就听见内堂那边施宏挑着灯笼沿着回廊要去锁门,我怕太晚说不清楚,也很害怕,就没出声,悄悄地跑回房间去了......””而管家说“而亥时,我跟往常一样从内堂沿后院东边回廊依次给前院与后院间的东边,中间和西边的三个通道口的门上了锁,然后顺着西边的回廊依次给后院和内堂间的西边,中间和东边的三个通道口都上了锁。然后就回房了,当时天已经黑了,凉亭在后院的中间,我当时并未看到烛光,所以估计二少爷去歇息了,我也想等着明早再来收拾笔墨烛台的,我手里的灯笼也并不能看得多真切,并无发现凉亭有什么异样。”李嫣然只是听到管家来锁门,看到的也只是灯笼,而且那时候李嫣然看到凉亭的烛光,而在东边走廊上的管家却未曾看见烛光,说明两个问题,其一,如果李嫣然看见的人真是管家,那么李嫣然或者管家中的一人说谎了;其二,那打着灯笼的“管家”不是管家施宏,而是前来杀人的施冰书。
  • 关于时间错觉,此处笔者不知古时的时辰计时准确到几刻,但是从李嫣然见到施彬书从凉亭回去,再到折返找手帕的时间为45分钟,那么李嫣然听到管家的时刻应该还未到亥时关门的时间,所以此时出现打着灯笼出现的就是凶手。结合解析ƒ看出李嫣然听到的管家并非是施宏而是施冰书。
  • 关于李嫣然见到施彬书的场景““你说什么?彬书兄出现在你面前?”苏无恙诧异道。“正是,我也吓了一跳,原来他是听到了管家的喊话,过来看看...”“那他对你说了什么吗?”施冰书焦急道。“他只是低声说了句‘别说话,随我来’,便引着我到了凉亭”“然后呢?”无恙道。“到了凉亭,借着烛光他回头看了看我,有些诧异,然后便问我为何那么晚还没去歇息?”一般见到有人在院子里,应该会问你是谁或者你在这里干什么之类的话而不是低声说“别说话,随我来”,所以笔者判断施彬书在此等人,而那个人应该是儿时的玩伴现在的大嫂许无艳,这也是施彬书到凉亭借着烛光看清来人是李嫣然后表现出诧异的原因了。同时也说明施彬书和无艳有约,并且约见地点并不是雕刻作坊(只是在凉亭见一面)。
  • 关于刻刀的来源,即使是很喜欢雕刻的施彬书也不会随身携带刻刀在凉亭歇息吧,所以刻刀出自自己的作坊,那么钥匙就是在施冰书打晕施彬书之后拿走钥匙,到作坊拿到刻刀之后到凉亭杀害弟弟再伪造遗书和伪造自杀现象。
  • 苏公子和施彬书讨论自首时,施冰书并不在现场,很可能还不知道施冰书要自首,而许无艳一心想在施彬书之前自首,帮施彬书顶罪,所以施冰书才会痛下杀手,伪造成畏罪自杀使许无艳不去自首。

三. 案件还原:
        在施彬书得知苏三公子的父亲被任命三个月被破案并且已然猜到凶手是他和许无艳时候,施彬书为了保护许无艳也为了保护自己家世代书香门第的声誉准备投案自首,和苏三公子在凉亭说完自己的想法后便叫管家送来笔墨纸想把自己的想法写出来,也许是想抒发下自己的感情,因为当下自己确实没有其他事情可做了,决定在走之前再见一面自己心爱的女人,不现在是自己的大嫂—许无艳。而就在此时爱慕施彬书的李嫣然出现在池子旁边,由于夜晚看不见,施彬书怕被管家发现,所以低声说“别出声,跟我来”,走到凉亭借着烛火才发现那人不是自己要等的人,即诧异又失望。只好打发李嫣然回去自己等待,而此时的哥哥施冰书发现许无艳想要出门,几天前的刺杀案一直让自己不能心安,他发现自己的弟弟深爱着自己的老婆,而自己的老婆也爱着自己的弟弟。一个邪恶的念头产生了,他将许无艳关在房间里,带着竹棍之类的东西来到凉亭,将自己的弟弟打晕,但是想到刺杀案始终是要有人顶罪的,之后他拿走弟弟的钥匙到作坊拿来刻刀割开弟弟的颈部,此时晕倒的弟弟由于疼痛醒来捂着颈部把自己弄的浑身是血污。而作为文圣的他当然可以伪造一份血书,既可以把罪名都推倒弟弟身上也保住了自己家世代书香门第的声誉同时也可以把弟弟伪装成自杀。所以割开了弟弟右手手指,正在这时李嫣然回到池边找手帕,便立马熄灯,慌忙中东西掉落,跑到回廊处点亮灯笼假装自己是管家要去锁门。这样既可以自管家关门前回到自己的房间又能给自己制造不在场证明。然而,看透事实的苏公子却没有把凶手说出来,只是以刺杀案告破,施彬书认罪自杀了事,而施冰书最后带着一家人离开了浔阳。
四.关于作者提示2中的另一个受害者,笔者认为是许无艳
        在《半面妆》中有提到施彬书和许无艳是儿时的伙伴,想必长大后也深爱着对方,然而提亲的竟然是施彬书的哥哥施冰书,由于字谐音,许无艳想必以为是儿时深爱的伙伴施彬书来提亲便答应了这门亲事,谁曾想嫁的竟是哥哥。也正因为对施彬书的爱才会在江西知府刺杀案中帮助施彬书掩盖杀人事实。之后由于施冰书对自己的严加防范导致自己连施彬书最后一面都没见到,也悔于施彬书死于刺杀案这件事,许无艳最终自杀了,这也就是为什么苏三公子说“没有了,我不是说过么这封信是六个月前我离开浔阳时,施冰书亲手交给我,之后,他...哦,他们便乘舟而去...我本想早些把信交给你,”中的他们应该指的是施冰书和许无艳的骨灰或者灵牌.
五.证据。
    施冰书的衣服多少应该沾有血迹,未处理的鞋子应该也有血迹;
    可以比对血书上的字迹和施冰书的字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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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推正式探员

发表于 2015-8-15 20:00:2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神奇的盒子君 于 2015-8-18 20:52 编辑

很抱歉因为小盒子以为是网络问题误点了编辑和保存键,,故因为在答案之后提交了,所以理应作废,小盒子也把自己的答案删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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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推正式探员

发表于 2015-8-15 20:03: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高贵的黑色魔鬼 于 2015-8-18 19:40 编辑

第四回合《侦探岳夕楼之归来去》解答:
凶手是施诚施彬书自己,这是一起自杀案

一,嫌凶的排除
原文1.1:我不是说过么这封信是六个月前我离开浔阳时,施冰书亲手交给我,之后,他...哦,他们便乘舟而去...(苏三语)
原文1.2:卞阳我已拿下,你还不将实情道来么!”老人(苏淮中)的声调似乎更高了。
原文1.3:苏无恙听了施宏的话后若有所思,联想到昨儿亥时锁门到今儿晨开门之前大家都在内堂,而今早大家也是在听到施宏呼喊后分别走出房间,聚在内堂,一起来到的后院...
原文1.4:但春晓说她因为施宏就在自己隔壁,每次他回自己房间进来出去的,都会有声响,而她又准备着夫人或者大少爷深夜召唤,自己又不敢睡得太沉。
原文1.5:施冰书和许无艳早已泣不成声,若不是施宏和春晓分别拦住,恐怕早已扑到尸体上去呼天抢地了,而何卿娘早就吓得话不能语,李嫣然也是手足无措愣在当场,
原文1.6:苏无恙听了李嫣然的一番辩解,看着众人狐疑的眼神,扼腕道:“哎,果然,凶手是他...”
原文1.7:苏无恙 洛阳官宦世家苏家的三公子,才智一品
原文1.8:“没有了,我不是说过么这封信是六个月前我离开浔阳时,施冰书亲手交给我,之后,他...哦,他们便乘舟而去...”
推理1.9:
a苏淮中是被皇上任命前来审查广义堂的丞相,观之他在文中类属侦探角色,也缺乏动机,而且案发的时候,苏淮中并不在现场,没有能力杀死施彬书,所以排除凶手是苏淮中的可能。由此根据1.2,被苏淮中拿下的卞阳无力在短时间内越狱潜伏入施府作案,文内也无涉及卞阳杀害施彬书的动机,所以排除卞阳的嫌疑。
b再看岳夕楼和苏无恙,这二人在文中属于揭秘者,是文中侦探,此时不可犯罪,同a理排除此二人嫌疑。继而排除九江县令高成和江西提点刑狱司长官王为泮。
c1.4中春晓睡的很轻,管家进出房间的声响都被春晓知晓,如若施冰书和许无艳外出的话,容易被春晓获知。加之施冰书和许无艳互证皆在屋内,和1.5中发现自己亲人离世后多次的痛哭,施冰书和许无艳缺乏动机,所以暂时排除施冰书和许无艳的嫌疑。其次,排除施冰书的证据还有一处,就是苏岳会面的时候说的一句话,且看1.8,谜题是回忆式写法,无恙说的‘六个月前离开浔阳时’结合后可以发现那是施彬书一案结束后离开的时候,这个时候施冰书和苏无恙告别并乘舟而去,此处说明凶手不是施冰书。因为如果凶手是施冰书,那么应该被官府抓起才对,不可能悠悠然的乘舟而去。
d再看1.6,从“他”字我们可知,在侦探苏无恙没判断错误的情况下,凶手是一名男性。根据1.7中苏无恙才智一品和文内父子相见部分的内容中对苏无恙智商的介绍再和往届比赛中苏无恙的聪明才智来看,这句话的可信度相当之高。由此我们基本可以排除文内女性的嫌疑,也就是排除许无艳、李嫣然、何卿娘、春晓的嫌疑。如若有帮凶,也就是存在合谋情况,那苏无恙说的应该是‘凶手是他们’,所以基本排除这些人是帮凶的可能,也就是说,这些女性说的话基本是真实可信的,线索具有很大的真实性,也从侧面论证了c分析的真实。
e管家施宏在文内属于提供重要线索的人物,加之狐狸往届的比赛题目从不大面积的写错误线索,业界良心,施宏也缺乏杀害施彬书的动机,其次1.4中睡得很轻的春晓会发觉管家外出,也为管家的部分不在场证明作证,所以基本排除施宏的嫌疑,故施宏的话基本可信。
f最后剩下江西知府关东岳死人一枚,关东岳不可能死而复生杀害施宏,所以排除关东岳的可能。到此,从他杀的角度来看,也就是排除施彬书自杀时,文内具名的人物皆被基本排除,也就是说,以上这些人犯罪都有不同程度的矛盾。如果执着于他杀,那只能是外人飞檐走壁前来作案。但是这些外人的动机呢?施家兄弟在江西有很高的名望,文内也无涉及施彬书得罪他人以致必须杀死彬书的线索,除了一点,那就是关东岳的忠实部下前来报仇。这些部下有那么些可能在得知施彬书于关东岳死后补了几刀大发雷霆,最后前来复仇。且来看这个假设有着怎样的不合理之处,第一,这些人的存在文内没有一丝线索。第二,这些人是怎么得知施彬书对关东岳补刀了的事实和得到施彬书补刀关东岳的证据。对这一点结合文内线索进行分析(文内线索包括半面妆中关东岳一案的真相、原文1.2、文内父子部分丞相对关东岳一案部分细节的知情),外人知情的渠道在文内有两个:
一是从半面妆中施彬书和苏岳会面的茶肆会谈得知。这个的可能性不大,首先推断施彬书补刀一事事关施彬书的性命,苏岳二人如此聪明怎会让外人旁听,苏岳二人本身就是想维护施彬书免受牢狱之灾,若想施彬书死,断不会如此周折,而是直接将推理分析告知高成等人,让施彬书入狱;
二是从丞相审查卞阳一事中得知。按文中的叙述,腊月也就是农历12月苏岳相谈浮梦堂醉月楼中,苏无恙被父亲拘留家中半年,也就是农历6月施彬书一案结束苏无恙准备寄信岳夕楼未遂就被拘留家中。两个半月之前苏淮中开始着手关东岳死亡一案的广义堂之事,此时大概是农历3月中上旬,给中央政府调配和路程时间总共花费半个月的话,关东岳死亡一案的发生时间应该是3月初。但是转眼来看半面妆,苏岳来到施府是4月,关东岳死亡一案的发生日期最早的话也得4月2日,即使政府动作神速苏淮中前来所花的时间全免,也得于4月3号才开始着手关东岳死亡一案,虽然这个着手的时间提前到这种程度是不可能。也就是说两篇文章的大时间衔接有bug,建议狐狸把半面妆的婚礼时间提前一个月左右,改成2月中下旬,这样的话,利于第二点的分析,如何分析呢?如果提前一个月消灭这个bug,那从关东岳死亡(2月中下旬)到卞阳受审(3月下旬,给10天时间丞相抓到人)约有一个月的时间,在3月下旬外人就得知施彬书补刀的真相,最后在6月动手杀了施彬书,而且还是挑在施彬书打算自首自毁前程的情况下开始动手,略有不合理,再者如果外人得知施彬书补刀,苏淮中同样亦知,那苏淮中早就可以入府抓人了,但是事实苏淮中并不清楚真相,最后,施彬书是和无艳有密谋,半面妆内并没有涉及施彬书和卞阳合谋一事,卞阳不知道后面补刀的是施彬书,谈何泄露施彬书补刀一事。
所以外人得知补刀的渠道已无,谈何谋杀施彬书,至此,排除外人的嫌疑。:
小结1.10:综上,他杀分析中,凶手的锁定陷入迷局,转手分析自杀。


二,自杀的确认
原文2.1:施某心中已有打算,不想再连累无辜之人。”施彬书拱手道。
原文2.2:“苏兄!彬书也已说过,不想再连累任何人,既然这是我犯下的错,我自会担当,况且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我施家虽非名门望族,但也是书香门第,我断不可一错再错,令我施家的声誉受损啊!彬书已经决定一力承担这一切,涵望苏兄成全,”施彬书边说边向着苏无恙深深的作了一揖。
原文2.3:施冰书颤抖的接过“遗书”,细细看了许久,哭着说:“没错,正是二弟的笔迹啊...”
原文2.4:众人皆知,施家兄弟都有晚饭后到后院凉亭赏月闲谈的习惯,只是自从“知府遇刺案”后,一向才情盎然的施冰书却似乎更愿意回到自己的卧房里休息,连自己的书房都很少去了,而施彬书则还是习惯在凉亭里坐上一坐。
原文2.5:“谁料,施公子突然出现在我面前”(李嫣然语)
原文2.6:李嫣然顿住哭泣,略一沉思道“大概三盏茶左右的时间吧。”
原文2.7:凉亭的石桌上一缕烛光悠悠,映照着两张年轻的面孔。
推理2.8:施彬书具有自杀的动机。例2.1和2.2处施彬书的自白,他多次重复不想连累无辜之人,即便人不是他杀的,他也想一并承担责任,这些个无辜的人是谁我们暂且不谈,且来看动机。施彬书自杀的动机是保护无辜的人,维护施家的美誉,避免自己的牢狱之灾以死谢志。
推理:施彬书具有自杀的能力,只有他才能拿到刻刀,只有他才能写出遗书。
且看2.4处,施家兄弟经常赏月闲谈,再从施冰书听闻死讯的表现等可见兄弟之间的感情是很深厚的,对一个与自己朝夕相处的兄弟,准确认出自己兄弟的字迹并不难,所以‘遗书’造假或他人模仿的可能性很低。分析开遗书这一点,其实伪造有很多种方法。
a例如细笔钩边再填墨,高手填墨的时候能制造出深浅和间断的痕迹,有些人能达到非常接近真迹的效果(为咱中国的大师发明这个方法致敬),但是如果在本文用这种方法的话,行不通,第一是按无恙的转述来看,遗书的内容挺长,要从施彬书以往的作品找出这些字十分费劲,凶手应该会减少字数才是,写的多也容易暴露出问题;第二是施彬书以往的作品中的字不一定都是一个大小的,细笔勾勒时是要贴在原来的字体上勾出字边,然后再涂上墨,这样的字大小是和原著一样的,所以容易导致字体一会大一会小,这势必引起施冰书和众人的怀疑;第三是施冰书看遗书的时候,如2.3中,‘细细看了许久’,说明施冰书非常不愿意相信自己的亲弟自杀,毕竟在古时候的观念中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所以,连施冰书都说这是弟弟的笔迹无疑,这遗书具有很高的真实性。
b第二个方法是根据文中线索,施彬书是一个精雕师,半面妆中的描述是其嗜雕成痴,所以他的作坊中有很多篆刻文字是很正常的,可以利用这些文字制造一个活字硬刷出遗书。不过这个方法也有弊端,印出来的字墨太均,字形虽然一样,不过已无神采,这样的字在施冰书细细的查看之下一定会露出马脚,所以也不大可能。所以伪造遗书难度非常大,基本没人能伪造,只有他自己才能写出来,也就说死者只能是自杀的了。
推理2.9:施彬书具有自杀的时间。按2.5和文中其他描述,李嫣然第一次到后院时遇到‘施彬书’,‘施彬书’还活着,但是李嫣然仅仅是从身形和声音判断的。但是再从2.7中可以看到脸的描述和李嫣然最后被‘施彬书’叫到凉亭内可以分析出‘施彬书’就是施彬书本人。
因为第一点,如果是他人伪装的施彬书,那么他应该要极力隐藏自己的身份,不让外人发现自己不是施彬书本人才是,不应该把李嫣然引领到凉亭,更何况凉亭里面还有烛灯,极易暴露自己的身份。
第二点就是真正的施彬书去哪儿了解释不通,被迷晕拖到别处也难以解释,因为这样子完全没必要,他大可杀人后直接逃走,让自己处于现场太久就越容易暴露自己。所以‘施彬书’的确是施彬书。
继续上述推理,李嫣然第一次去施彬书活着,第二次去施彬书死亡与否不知,但是第二次到达的时候遇到管家,管家已经开始锁门了,除此二人的其他人在这个时候是不能杀死施彬书的,因为门已经要被关了,此时行凶具有很大的不可控性。
第一个不可控,两个旁人在场,死者可呼救。第二个不可控,在此时杀人的话,未必够时间回到后堂。为什么是说回到后堂呢,因为施府大门早就关了,外人进来杀人是出不去的,一定是府内的人。(翻墙神马有痕迹的,例如草,墙上的灰尘)鉴于以上,所以死者死亡的时间只能是李嫣然离开到李嫣然再次到达的45分钟之内。而在这一段时间内,根据文中不在场的介绍和本解答《一》中的分析,只有死者自己才有可能杀死自己。


三,自杀案的过程分析、疑点解析
原文3.1:只见施彬书仰面倒在凉亭内的石桌旁,脸上身上沾满血污,颈部一道深深的伤口,伤口极细,此刻,血迹已经干涸,显然死者已经咽气多时,死者的右侧身旁有一把布满血迹的刻刀,刀锋锐利,刀口极细,刻刀刀刃上满是血迹,而刀柄上却没有任何血迹,死者右手的食指也有一道伤口,再看凉亭内的石桌上放着一个烛台,烛台上的残烛已熄,烛台下压着一封似是“遗书”的血书,旁边是规制齐整的笔墨,笔杆上并无血迹。
原文3.2:“然后我就听见一声东西掉落的声音”(李嫣然第二次到后院所听)
原文3.3:“可是等我回到房间发现手帕不见再折回去的时候,凉亭的烛火还亮着,眼看就要到凉亭了,烛火却忽然灭了”(李嫣然第二次到后院所见)
原文3.4:“烛火却忽然灭了,然后我就听见一声东西掉落的声音,再就听到脚步声,我刚想喊是谁,就听见内堂那边施宏挑着灯笼沿着回廊要去锁门”
推理3.5:从3.1中,我们发现一个疑点,那就是布满血迹的刻刀刀柄上却没有任何血迹。死者是右撇子,如果死者用这一把刻刀自杀的话,由于右手食指的刀伤,刀柄应该是留有血迹才是,但是这一把并没有,可见死者不是用这一把刻刀自杀的。那这一把刻刀是用来干什么的?再看3.1中用血写就的遗书和笔杆无血迹,我们可以推测出死者是用这一把刻刀划开食指进行写字的,虽然这样子字迹会略有不均,但是写字的习惯不变,死者的笔迹还是辨认得出的。那为什么死者不用这一把刻刀自杀?是否存在第二把凶器?在我们了解了关于刻刀的知识后,可以发现刻刀有很多种,总有一把比较适合自杀的,用第二把凶器正是方便自杀割喉。加上死者嗜雕成痴,随身携带一套刻刀很正常,所以第二把凶器很可能是刻刀。那为什么没有看到第二把刻刀?且看3.2,第二把刻刀很可能是被死者丢掉了,或者用力过猛掉入池塘,或者自己故意扔入池中,或者设置机械机关让刻刀掉入池中(绑个石头然后掉进去等等)等从而发出东西掉落的声音。之所以说是掉入池中,因为众人没有在草坪中发现该刻刀,文中没有叙述有无仔细找遍全后院,所以也是存在扔入草坪之类的可能,此处不一。
推理3.6:来看3.3,为什么本来亮着的烛火突然咩了?
第一,此处有可能是自然意外,风吹的。但是这个可能性有个不可理之处,如果当时有大风的话,烛火被吹灭是正常的。为什么说是大风?因为大风才能一下子把烛火吹灭,如果是小风的话,那烛火应该是先忽明忽灭,最后才被吹灭掉,但是根据李嫣然的描述,并没有忽明忽灭的情况,所以应该是大风。如果是大风,人能轻易感知。李嫣然感觉到的话,不应该对烛火的突然熄灭感到惊奇,因为风很大的时候吹灭烛火是很正常的。但是李嫣然对这个烛火突然熄灭的现象感到非常奇异,说明当时并没有大风,也就排除了自然意外发生的可能。
第二,烛火熄灭实是人为。由一开始的分析直到现在,能熄灭烛火的只能是施彬书一人,那他为什么熄灭烛火?且看3.4,管家施宏来了,而且是挑着灯笼,施彬书一看就知道是施宏,这时候他想自杀,自然不希望被施宏发现,所以他得把灯熄灭,他没想到这个行为会被藏在暗处的李嫣然发现。可见熄灭灯的这个时候施彬书还没完全死亡。为什么说是没有完全死亡?且看3.4中‘东西掉落的声音’,这个东西在我们分析后得出是自杀的凶器的结论,所以熄灯后施彬书就自尽了,之后把这把刻刀弄离死亡现场,或掉池塘、或掉未被人查到的草坪。
推理3.7:遗书的放置时间的推断,且看3.1的描述,遗书被压在烛台下方,文内没有描述这是什么烛,不过一般情况烛都是会流‘泪’的,如果遗书是在蜡烛熄灭许久之前放置的话,遗书可能会被烛泪滴到,此时文中并没有描述到遗书有异样,所以遗书很可能是在熄灯前后不久放的。


四,有关爱情的分析,另一死者的猜想
原文4.1:一向才情盎然的施冰书却似乎更愿意回到自己的卧房里休息,连自己的书房都很少去了,而施彬书则还是习惯在凉亭里坐上一坐。
原文4.2:自从“知府遇刺案”以来,她一直深居简出,不,应该说是足不出户,这是折返施府后,苏无恙第一次见到这位施夫人。
原文4.3:他只是低声说了句‘别说话,随我来’,便引着我到了凉亭”“然后呢?”无恙道。“到了凉亭,借着烛光他回头看了看我,有些诧异,然后便问我为何那么晚还没去歇息?”
半面妆4.4:施诚(施彬书)之所以偏要用刻刀,并且要在许无艳前行凶,一方面是担心许无艳制服不了关东岳,要先行凶,制服对方,我想为了增加行凶的成功率,关东岳的偶感不适应该不是偶然,另一方面就是想独自承担杀害关东岳的罪行,因为不管许无艳是否得手,又是否被发现,堂堂四品大员,喋血施府,这肯定是要问个明白的,与其牵扯更多无辜的人,甚至令心上人有牢狱断头之灾,倒不如自己主动承担,我想他也许早已备好一番认罪陈词了吧,只是后来发现许无艳看穿了他的苦心,为了救他,不仅带走了他留在现场的凶器,而且在原来的刀口上补了一刀,还多刺了三刀。案件趋于复杂,当施诺得知现场出现了补刀和第二把凶器不明的状况,未免唐突认罪,无法交代凶器去向,甚至凶器在许无艳处被发现,故施诺没有轻举妄动。哎,佳人苦命,才子痴情,而彬书兄的为了得不到的爱而甘愿牺牲的信念令岳某心生敬佩,所幸他们没有铸成大错啊(半面妆中夕楼道真相)
半面妆4.5:远处,一位公子于江畔树荫下远远地注视着她,许久从袖口中取出了一朵早已枯萎的黄色荼蘼...君可知才子,是心照不宣的驻足守望?还是咫尺且放的转身天涯?
半面妆4.6:那女童小心翼翼的摘了一朵黄色的荼蘼,正要把赏,熟料男童不知何时已悄然在侧,趁女童不备,抄走了她手中的鲜花,然后如风一般笑着跃入花丛
半面妆4.7:据闻冰书的佳人许氏乃其青梅竹马,自幼两小无猜,双方本是世交,亦曾指腹为婚,女子自幼丧母,十二岁时适逢浔阳大荒,女子举家逃荒去了八闽,其父病逝,那稚女流落乐坊,听闻那女子右边脸颊的眼睑上有一小片天生的红色胎记
半面妆4.8:岂料施家的两位老人在喜事临门之际,均不幸相继辞世...
推理4.9:半面妆的解答篇中,写出了施彬书非常喜爱许无艳,不惜为其顶罪,4.4中便是节选,我们可以看到施彬书对许无艳的良苦用心。另在半面妆的尾声中,如4.5中,该处从半面妆全文来理解,此处说的才子便是施彬书,他拿出的那朵枯萎黄色荼蘼花就是半面妆文首中女童许无艳摘的那朵荼蘼花。据查,荼蘼花多是白色,花白色,大红,百度并没有查到黄色的荼蘼花,问过狐狸,狐狸说有黄色的荼蘼花,我猜想,这种荼蘼花应该是不多见的,否则百度应该能轻松查到,如果这种荼蘼花不常见的话,便能增加那朵黄色荼蘼花就是女童摘的那朵的可能。稍微偏道,言归正传,刚才分析的,与许无艳儿时玩耍的是彬书,但是半面妆中确有矛盾之处,且看4.7处,与许无艳两小无猜的成了冰书了,这是怎么回事呢?其实问题来源于施彬书与施冰书两兄弟的字读来一样,前人多以字相称,许无艳在得知提亲对象时施冰书时,以为施冰书是施彬书,最后嫁错了人,而4.7传闻中的施冰书其实是施彬书,口头上的语音方便不清,致使美人嫁错人,施彬书得知后也是百感交集。无奈4.8中二老离世,死无对证。
推理4.10:在知道施彬书爱的是许无艳后,我们结合施宅的平面图和4.1施彬书一直保持坐在后院、4.2许无艳足不出户可见,施彬书一直在后院等许无艳,他想和许无艳私下会一面,但是自从关东岳死了之后,许无艳一直不愿意见施彬书,这孩子痴痴的等,等了好几个月。最后,我们来解决一个疑点,那就是为什么施彬书一开始叫施宏拿笔墨纸砚,最后却写血书的疑点。且看4.3,在发现有人之后,施彬书没有惊异,但是偏偏在看清来着是李嫣然后才惊异。施彬书显然认错人了,所以才显得很惊异,他以为来着是许无艳,他明天就要去自首了,这一去生死难料,他一直希冀着能与许无艳会一面,想不到终于有人来了,而且是偷偷在暗处观望,许无艳一直躲着自己,他认为这是无艳来了,他压抑着心中的喜悦,但是最后看清来着,竟是李嫣然,心中怎不惊异,可谓是满满的失落之情。原本刚才叫来管家拿笔墨纸砚是想写家书留与自己大哥和无艳,明天再行自首的,突遭此打击,心中应该很是绝望,最后便改变主意,写血书,挑起罪行自杀,为自己喜欢却得不到的女子做最后的一件事,洗脱她的嫌疑。
推理4.11:在了明施彬书对许无艳的痴情后,再来看许无艳对施彬书的情,文中在描述施彬书去世之后,许无艳哭的很是伤心,再加之半面妆的一些描述,许无艳也是对施彬书一往情深,但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既已应婚,木已成舟,哪能反悔?只能压抑自己的情感了,于是选择逃避,最后自己心爱的人竟然为了自己而死,这孩子便萌生殉情之心,所以另一死者的猜想,便是许无艳殉情自尽了。
推理4.12:且来看文首苏岳会面,冰书乘舟退隐这一部分,也有了合理的解释。一时之间,自己的两个亲人离自己而去,按一开始对半面妆和归去来时间的分析部分,这一年自己的父母也离世了,所以萌生退隐的心思也是情有可原。可以说,最后分析的结合和文中的情节能切合的上,我们也是死而无憾了,不是,是这个分析也是合情合理了。


五,关于广义堂的猜想
分析5.1:广义堂是贯穿文中的线索之一,我们对广义堂有几个猜想,一是广义堂本身是不存在的,只是百姓对官府腐败的不满所爆发的个人行为,这个个人行为不同于组织行为,这个堂本身就是一种组织,我们觉得广义堂可能是人云亦云中传开的,其实并没有这个组织,以前发生的凶案可以证实这一点,那就是广义堂的成员不合谋,每个人都会进行刺杀行为,如果这个组织存在,每个人进行刺杀着实是下策,所以有多人刺杀纯粹是百姓对某些官员的剥削十分不满,最后忍无可忍群起而诛之。其次就是丞相亲自调查,查了两个半月,竟然对广义堂一无所获,另东岳抓捕的广义堂‘要员’一事,这些要员压根就不是广义堂的要员,而是普通的老百姓来看似乎也在暗示广义堂其实是不存在的。
分析5.2:广义堂其实是存在的,文中对关东岳进行刺杀的人很有可能就是广义堂的成员,也就是卞阳、许无艳、施彬书三人,这个可能性比较大。于半面妆的角度来看,岳夕楼和苏无恙等人对案件的大多数分析都是基于嫁祸广义堂为基础,所以从半面妆的角度来说广义堂的存在可能性非常高。



六,简单的案件还原
原文6.1:然后他(无恙)请众人随他来到后院中间的回廊东侧的小水池处,发现了一方手帕,上面赫然绣有一个“嫣”字
原文6.2:他(施宏)说自己去送笔墨纸后,沿着院落中间的回廊回到内堂,但是似乎在东侧的小水池附近有异响,他喊了一声,也拿灯笼照了照没有发现什么异常,便匆匆去往内堂回房了。
原文6.3:李嫣然却道:“我不是凶手,这...我到凉亭的时候,他还活着的,烛火也是亮的,.可是,可是等我回到房间发现手帕不见再折回去的时候,凉亭的烛火还亮着,眼看就要到凉亭了,烛火却忽然灭了,然后我就听见一声东西掉落的声音,再就听到脚步声,我刚想喊是谁,就听见内堂那边施宏挑着灯笼沿着回廊要去锁门,我怕太晚说不清楚,也很害怕,就没出声,悄悄地跑回房间去了......”
原文6.4:因施公子有晚饭后在凉亭小坐的习惯,我(李嫣然)也只好借每日夜间用饭之后,在后院里远观,以聊爱慕之念,不想昨夜苏公子与他在凉亭小谈,故而便离得更远,待苏公子回去后,我看着管家又被施公子喊住,交代了什么,便匆匆去了内堂,不久就见管家拿着笔墨纸往凉亭而去,管家回来时,经过水池,我一不留神弄出了声响,我便更慌张的躲向一旁,估计手帕就是那时丢掉的,我本以为没有被发现,谁料,施公子突然出现在我面前...”
案件还原6.5:根据上述原文内容,简略的归纳一下案发过程的顺序。死者施彬书死亡当晚,在戌时和苏无恙聊天,此时李嫣然在后院内观望二人聊天。当聊天将近结束时,施宏去关施宅大门,被众人看见,最后未等施宏返回无恙就离开了凉亭。无恙离开不久后,施宏返回,被施彬书喊住前去内堂拿笔墨纸砚。在施宏前往内堂的过程中,发现东侧池塘附近中有异响,这个异响就是李嫣然发出的,此时李嫣然便把手帕不小心丢了。在发出异响之后,施彬书来到李嫣然面前,误以为李嫣然是许无艳,便把李嫣然带到凉亭中,之后发现是李嫣然,心中悲痛,用简略的语音让李嫣然回去,之后李嫣然离开凉亭去往后堂。心中绝望的施彬书于是抛开笔墨纸砚,拿起刻刀划伤手指写血书,三盏茶过后,施彬书已经手写完毕准备自杀,此时李嫣然再次来到凉亭,但施彬书并没有发觉,等李嫣然到凉亭附近的时候,施彬书发现管家挑着灯过来了,于是把烛火熄灭,防止被管家发现,所以李嫣然便看到火突然灭了。接着施彬书把遗书放在灯下面,开始着手自杀,用另一把刀自杀,在扔掉刀后,使李嫣然听到了东西掉落的声音,施宏则继续沿回廊去前去锁门,李嫣然则在后院与内堂的门未锁时回到后堂。最后,施彬书失血过多休克窒息壮烈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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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5 20:28:1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MXHT_MXHT 于 2015-8-18 19:22 编辑



一,排除自杀
1,所留血书,并非用现场施宏准备的笔砚写就,笔杆上无血迹,说明是提前写好的。既然提前准备好,施诚就没有必要再让施宏准备笔墨纸砚。推测,血书是熟悉施诚字迹的人事先准备好的。
2,施诚是雕刻师,在右手食指有一伤口,施诺作证施诚是右撇子。施诚用右手持刻刀刺伤自己,如何在右手食指留下伤口,右手有伤口,刀柄上为何没去沾到血,除非有人故意包裹了刀柄,不留下自己的痕迹,施诚没有必要隐藏,只有凶手才需要隐藏。
3,颈部伤口深,极细,现场留下一把刀锋锐利,刀口极细布满血迹的刻刀。但是,刻刀的刀柄上没有任何血迹,如果施诚自己用刻刀伤了自己的脖颈,在血随动脉伤口喷出时,刀柄上不可能不沾到血,施诚也无暇没有必要去擦拭刀柄的血,除非有人拿东西裹着此刻刀刺伤了施诚的脖颈,施诚右手伤口为抢夺凶器时留下。
4,在凉亭同李嫣然对话时,施诚还镇定自若,不似要自杀之人。

因此,施诚并非自杀。
施诚自杀血书,字字揭露关东岳的暴行,非自杀嫁祸他人。



二,排除外人作案
1,案发时,施家从大门到前后院以及内堂均上了锁,门锁无被撬痕迹,钥匙各只有一把,由施宏保管,院墙有两人高,非常人能翻越,施家也无财物损失。
2,死亡的只有彬书,凶手目的只有彬书,而他凉亭闲坐之事,只有家人和仆人以及一起住的宾客知晓。
3,施诚的雕刻坊只有施诚带着钥匙,题目为提及钥匙是否丢失,视为未丢失,凶器是刻刀,外人无法取得。
因此,排除外人作案。

Ps,杀死施诚的凶器
雕刻坊的钥匙一直在施诚手里。施诚自己可以拿到刻刀,已否认施诚自杀,凶手无法拿到刻刀,但是在关东岳案件中,施诚的所用凶器就是刻刀,之后被许无艳带走。
因此,推辞凶手是用刺伤关东岳的刻刀杀害了施诚。
用刻刀杀施诚,也是为了让刻刀名正言顺的作为假冒的自杀凶器出现。

三,排除嫌疑人
施诚被害时间从戌时到亥时之间。
案发时在施家的相关人:
苏无恙 何卿娘  李嫣然 施宏  春晓  许无艳 施诺
1,苏无恙
无杀人动机,他本就劝服施诚是投案,没必要再杀施诚。
排除苏无恙。
2,何卿娘
戌时已经上床休息,且睡的较沉,没有杀人动机。
排除何卿娘。
3,李嫣然
现场遗留李嫣然的手帕,如果她是凶手为何留下自己来过现场的证据。李嫣然在凉亭与施公子,对话时,凉亭内无其他人,无血书。
排除李嫣然。
如果同李嫣然对话的不是施诚,如果是施诺,那么那时,施诚应该是被害了,现场无被尸体被拖动痕迹,因此,同李嫣然对话的就是施诚。
4,施宏
负责施家前后內的锁闭和开启工作,只有他在戌时和亥时在施家走动,如果是凶手有重大嫌疑,但是施宏只是管家,无法提前准备好血书,并且没有杀害施诚的动机。
因此,排除施宏。

5,春晓
许无艳的侍女。住在施宏隔壁,能听到施宏进出门的声音,无法拿到刻刀,无法准备跟施诚同字迹的血书。无杀人动机。
排除春晓。

6,许无艳
在关东岳一案中,为施诚掩盖施诚用刻刀刺伤关东岳的伤痕,并且带走了凶器。当时已经掩盖,此时何必痛下杀手。
排除许无艳。

7,施诺
1,关东岳被害时恰逢他与许无艳大婚日。
2,施诺很有才情,写过《饿殍记》,自从关东岳案件后,便再无心去书房,也不再与弟施诚晚饭后凉亭处聊天,只待在自己的房间里。
3,同房间的许无艳,在关东岳案件中将施诚刺伤关东岳的刻刀带走,当时将犯罪人推到广义堂头上,此凶器刻刀,只有五人知道,死了的关东岳,还有施诚,许无艳,苏无恙和岳夕楼知道。
4,关东岳在施家被害已经影响了施家的声誉,如果施诺知道自己的亲弟和新婚妻子联手刺伤的关东岳,心中必是郁闷异常。
5,刺伤关东岳的刻刀是施诚特有的,就是丢弃,倘若被发现与关东岳案件有关,施诚也脱不了干系,许无艳不会随意丢弃此刻刀。施诺是有可能在许无艳那里翻出此刻刀的。
6,施诚替许无艳设计刺杀关东岳计划,被施诺发现,心中必然极为不满。自己弟弟和自己新婚妻子在大婚日瞒着自己杀人,还互相包庇,自己成了最后一个知道的人,施家乃书香门第,与凶杀案牵扯上,连累了施家多年声誉。假如,施诚自首,或许会供出许无艳,又会连累到施诺自己。
7,施诺了解施诚的字迹,施家上下再无人证明血书上的字是施诚的。施诺擅文章,擅写字。施诺说,施诚是右撇子,右撇子右手用刻刀刺伤自己脖子(题里未提及脖颈伤口具体位置),不会弄伤自己右手食指的,左撇子在平时干活时到可能会弄伤,根据题意,施诚右手食指伤口明显是案发是弄伤的。
8,施诚被杀时,众人未听到任何呼喊,亲哥施诺动手杀他,他定不会加以反抗。
因此,施诺有机会拿到凶器,对施诚有怨恨。
9,施宏在亥时锁门顺序是,先东边回廊给前院和后院的东边,中间和西边的三个通道上锁,然后是西边的回廊西边,中间和东边的三分通道口上锁,然后回房,也就是说,最后锁东边内堂的锁,施诺有犯案时间。
施诺是凶手。

四,案件还原
1,关东岳案件后,施诺从许无艳和施诚的行为中发现有异,推测出关东岳的死跟许无艳和施诚有关,自己好好的新婚被案件搅和,施家声誉受损,并发现了许无艳收藏起来的刺杀关东岳的凶器刻刀,上面有血。
2,施诺一直闷闷不乐,施诺在上厕所时,发现苏无恙劝施诚投案后,心中担心施诚会供出许无艳,不能让施诚对薄公堂。
3,在等到施宏锁完门回房,施诚和李嫣然说完话离开后,施诺已经拿着许无艳藏的刻刀出现在凉亭,质问施诚是否同关东岳案件有关,是否要去自首,得到肯定回答后,施诺规劝弟不要自首,后被拒,施诺便用手帕抱着刻刀刺向施诚,施诚本能用右手挡,结果划伤食指,但旋即放弃反抗,倒地。施诺,发现自己杀弟,扔下凶器,看到亭子桌子上的笔墨纸砚,知施诚要写东西,于是心中想到,布置成自杀现场,于是自己从书房拿来笔纸,沾着施诚的血,模仿施诚字迹,在纸上写下揭发关东岳的暴行和施诚认罪自白书。听到,施宏亥时来锁门,于是吹熄蜡烛,将血书压到灯台下,刻刀放在施诚尸体右侧,匆匆回到自己房间。


五,结论
1,凶手是施诺。
2,证据是血书字迹,施诺杀人时沾的血迹。
刻刀上两种血迹,关东岳和施诚的。
3,动机,施诚要自首。
4.案件不久后,死的人只能是许无艳,因为她的复仇,害死了施诚,毁了施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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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5 20:56: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火夕 于 2015-8-18 11:35 编辑

答:凶手是施冰书
一、非自杀
根据:
1、右手拇指的伤口
2、右侧身旁的凶器刻刀
3、刻刀柄无血迹
4、旁边有笔墨
推理:拇指的伤口说明死者是左撇子,左手用刻刀才会在右手拇指留下伤疤。所以右侧的凶器是凶手以为死者是左撇子放到右边,刻刀柄上无血表示凶手可用布包住以防溅血在手上。有笔墨不用偏用血写遗书还写了那么多内容。所以,死者非自杀。

二、锁定凶手
凶手就在内堂人里
根据:
1、戌时,苏无恙和死者在亭里聊天。不久,管家去关大门。
2、亥时,管家关前院三个门,死者还没死。
推理:如果外人作案必须进入后院然后躲起来,那他必然经过亭子,会被目击。就算可以,杀人后也必须躲在内堂的空房里,第二天出来也是个问题。凶手更可能是内堂中人。

排除管家和李嫣然
1、“但是施宏却想起了一件很重要的事,他说自己去送笔墨纸后,沿着院落中间的回廊回到内堂,但是似乎在东侧的小水池附近有异响,他喊了一声,也拿灯笼照了照没有发现什么异常,便匆匆去往内堂回房了。”
2、“待苏公子回去后,我看着管家又被施公子喊住,交代了什么,便匆匆去了内堂,不久就见管家拿着笔墨纸往凉亭而去,管家回来时,经过水池,我一不留神弄出了声响,我便更慌张的躲向一旁,估计手帕就是那时丢掉的”
等等。
分析:两人的证词相互佐证。

凶手是施冰书
根据:
1、说死者是右撇子
2、证明遗书是死者所写
3、“那他对你说了什么吗?”施冰书焦急道
推理死者是左撇子,他却说是右撇子,但也可能真不知道。但是,遗书不可能是死者亲手写的,他还说那是死者亲手写的,只有可能他是凶手,然后作假证。对于出乎意料的目击证人,他显得很着急。

三、案件过程
在戌时培夫人入睡后,施冰书在将近亥时起床,到雕刻坊拿上刻刀躲到内堂东南的厕所里面。管家送笔墨给死者的时候,李嫣然躲在一边看弄出声响,管家喊了一声然后离开,死者与李嫣然见了一面,李嫣然离开。然后,凶手从厕所里出来,偷偷走到死者背后将其割喉(凉亭四方有路,要是死者坐定,凶手在背后下手很容易),然后写好血书布置好现场、吹灭蜡烛离开。李嫣然去而复返,看见烛火熄灭,而管家刚好关门所以回去。凶手也赶在管家关门前,从东边门离开后院回到房间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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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5 22:24: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最佳拍档丶 于 2015-8-18 19:52 编辑

凶手是施家大少爷施冰书。
断定遗书为二少爷所写的人是大少爷,所以存在两种可能性,一是大少爷伪造,二是在无恙走后大少爷劝二少爷写的。(2可能比较大。。笔杆上无血迹而死者右手有伤口,死者又是右撇子说明了是他杀。)而李嫣然后来遇到的人正是伪装成二少爷的大少爷。大少爷趁着管家去锁门的时机杀了二少爷,而后发现李嫣然,便想通过李嫣然营造出那是二少爷还活着的假象,便稍微收拾了现场,藏起血书,与嫣然对话。在之后吹灭了蜡烛,在管家锁院门之前回到了寝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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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5 22:51: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连一轩 于 2015-8-17 11:28 编辑

凶手就是他自己即施诚,又叫施彬书,这起案子是自杀,但是有另外的人移动了凶器及现场物件,伪造了部分现场证据,使得现场疑点颇多。

推理过程:

1.就证人证词以及锁门的时间而言,现场有外来的凶手可能性为零,毕竟文中也没有交代是否有爬墙翻墙的痕迹,因此凶手的范围得到了最大限制的圈定。如果凶手是外来人员,很难想象他是在关门之前就进来躲藏,他不可能在三条回廊里绕圈圈,跟管家锁“前院和后院之间的三个门”的时机错开而不被发现,不要忘了当时在东侧的回廊那边还有一个观望者是李嫣然。
2.对于李嫣然的证词,是可信的,她对施彬书的情意是真心实意——没有动机,而她作为一个柔弱女人,实施犯罪的可能性是非常小的。她的证词提到了2次前往现场附近,可以作为判断案发时间的最好依据。管家坦言当时要锁“后院和内堂之间的三个门”时,已经看到烛光熄灭,这与李嫣然的证词相符。由此可以断定案发时间就在李嫣然第一次回去房间到第二次出来寻找手帕的那三盏茶时间,即45分钟左右。
3.李嫣然的证词提到管家要去锁门时,她发出了声响,“慌张的躲向一旁”并可能掉落了手帕,这与管家的证词相符:“沿着院落中间的回廊回到内堂,但是似乎在东侧的小水池附近有异响。”此二人合谋的可能性为零。因此管家听到的声音疑点可以释疑。
4.李嫣然在之后被一个疑似“施诚”的人叫到凉亭处,根据李嫣然的证词是“当时黑黢黢的,我也看不分明,是身形和声音吧”,其实到了凉亭处已经有烛光了,应该是看清了该人就是施诚。所以当时施诚应该没有死亡,当时确定没有血书,说明该“遗书”当时还没写。而血书究竟是何人所写,犹未可知。
5.关于血书,我认为是小部分伪造的(或是有缺失),至少有一部分的文字叙述应该是伪造的或遗书不完整。首先施诚让管家拿了笔墨纸砚过来,那施诚是想用笔墨纸砚写的,而且已经写好了。其次,施诚的笔迹是由他哥哥施诺来认定的,他说了是施诚的笔迹,因而大家都认定了施诺没有说谎。再次,由于是血书,应该笔迹上是会与平常不同,可以稍微伪造的,因而,即使血书上的内容大部分与施诚真正用笔墨写的差不多,那也不会引起人怀疑,只需要去掉那些笔墨上写着对某人不利的文字。最后,联想前面岳夕楼看那封信,是在六个月之后看到的,“此生有涯,重逢难冀,千山万水,惟望君安。”这是否是施诚写的呢?还是有可能的。当然施诺或许利用了弟弟的笔迹或内容吧。
6.因此可以得出,施诚在用笔墨写好真“遗书”后,确实自己用刀割破喉咙自杀了,但是凶器绝对不是雕刻刀来自杀。我很难想象一个人割颈自杀时,手和刀都不染上血迹的,那些血迹可是喷射出来的,当然,这种自杀确实是下了很大的决心。那么血书是怎么回事呢?肯定是之后有第二个人来到现场,看到了笔墨写的“遗书”后,进行了伪造,那么此人必是死者的哥哥施诺!施诺见弟弟已死,虽然悲催,可是看到“遗书”内容后,还是决定要隐瞒一部分内容,有可能是与其妻有关的爱慕。施诺也是为了自己的私心,自私的爱恋,然后伪造了部分内容。他将写好的笔墨“遗书”带走,用自己随身携带的毛笔(施诺是文人,随身带着毛笔很正常),蘸着施诚的血迹,根据对施诚笔迹的描摹,进行了伪造,但是“遗书”大部分内容是没有变化的,目的也是为了了却上一个案件。
7.施诺伪造完遗书后,先用施诚随身携带的雕刻刀割伤了施诚右手的食指,造成流血,雕刻刀上也自然有了血迹,但是刀柄肯定没血迹,因为并不是自杀的那把刀,随后,施诺将雕刻刀留在了现场,摆放在死者右手边上。施诺是为了伪装血书就是死者施诚自己写的假象。施诺带走了施诚自杀的凶器,并将其擦干净血迹,扔进了湖水里,这就是李嫣然“听见一声东西掉落的声音”。施诺发现李嫣然走了过来,赶紧吹灭烛光,并且迅速离开,所以李嫣然“听到脚步声”,但是此时已经到了管家锁门的时间,施诺也是算计好了,所以他很肯定李嫣然不会再过来了,他对李嫣然的性格还是十分了解的。
8.管家锁后院的门口是自东向西的方向,施诺离开时自然是迅速前往西门离开,李嫣然则是从中门离开回了西边的住房,施诺是等待李嫣然走后才躲避式的逃过李嫣然和管家的眼睛,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9.施诺应该是早就知道自己的弟弟爱恋着自己的妻子。这根据前奏《半面妆》里岳夕楼对施诚犯案的分析,说明许无艳应该是帮施诚藏了雕刻刀的凶器,而被施诺发现了。施诺虽然确定许无艳对自己是真爱,但是同时也发现了弟弟暗恋着自己的嫂子。可以说施诺这个书生在个人情感上是比较自私的,而且隐藏得很深,虽然他不会真想杀了自己的弟弟,但是却对他愈加疏远。证据即文中的“施家兄弟都有晚饭后到后院凉亭赏月闲谈的习惯,只是自从‘知府遇刺案’后,一向才情盎然的施冰书却似乎更愿意回到自己的卧房里休息,连自己的书房都很少去了,而施彬书则还是习惯在凉亭里坐上一坐。”这说明施诺是记恨弟弟施诚的,他认为施诚的爱恋有违伦常。所以施诺是非常有可能伪造遗书的,将遗书带走,用血制造了大部分真实内容的“血书”。
10.施诺为什么要扔掉施诚本来自杀的锋利刀具呢?或许是刀具会引人联想到“广义堂”,或者引人联想到是许无艳,这是施诺自以为是的保险做法,他认为施诚真的自杀还是自己的雕刻刀是凶器为好,否则又会引人怀疑是否是“广义堂”之流舍车保帅的谋杀案了。现今当然是越快结案越好了。许无艳对施诺也是绝对的真爱,即使知道施诺曾经出去过也不会说,或许施诺在回到房间时,就已经将施诚的自杀一一说了,许无艳是肯定相信施诺的。施诺当然在隐藏遗书的一些内容,那是些没必要述说的文字了。
11.文中有段文字是“那他对你说了什么吗?”施冰书焦急道。施诺担心死者施诚已经将遗书的内容告诉给了李嫣然,那么施诺隐藏遗书部分内容的行为就是画蛇添足,做无用之功了。所以施诺才会焦急的问,其实他什么都不担心,就担心遗书的一部分内容被外人知。
11.根据岳夕楼与苏无恙六个月后见面的对话,那“一语成谶”,就是《半面妆》里施诚对嫂子的深情可能导致的后果,二人可能还怀疑施诺是真凶,因而案发后,施诺与许无艳奔走天涯了。(但我认为施诚是自杀,只是现场被施诺进行了些许伪造)岳夕楼也是担心施家风波未止,才让苏无恙多留些时日,然而依然无法拯救一条生命。正是: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12.三盏茶的时间发生了许多事,这些都是李嫣然和管家发现不了的,由于笔墨写的遗书被拿走,凶器也找寻不到,而遗书也被伪造成血书,所以让人怀疑到死者施诚并非自杀,疑点颇多,这也是施诺多此一举造成的结果。他虽然觉得自己那样做无可厚非,所谓家丑不可外扬,即自己的弟弟爱恋自己妻子的事实,必须掩盖起来。而施诚的自杀和遗书其实也是为了让施家彻底摆脱上一案“江西知府遇刺案”的威胁,可以说施诚是大义凛然自我牺牲,施诺则是小肚鸡肠自寻烦恼了。
13.施诺这个人虽然对黎民百姓拥有大爱,写就《饿殍记》,渴望拯救万民于水火之中,但同时他也是一个爱情自私者——应该说所有的爱情都是自私的。死者施诚呢,则是真情难付,纠缠万千,引用原文的诗句即是“荼蘼花盛次第开,情深不寿梦牵怀。”虽然想爱,但是时间已经错过,此情可待成追忆吧。

总结:这是一起外人不可能犯罪的案件,这也是一起悲剧造就了自由的故事。施诚为了施家的荣誉,为了其他人不再受到朝廷的猜疑,为了让案件彻底了解,于是决定写好遗书自杀谢罪。施诚确实是自杀成功了,然而哥哥施诺却横加枝节,将遗书收走并且伪造了血书(当然,上起案件的了结是不会伪造的,去掉的也许是写给许无艳的文字)。施诺还将凶器扔进了水池里,这也是为了让死者是真的自杀,用了死者的雕刻刀划破死者右手手指,并使得雕刻刀(除刀柄外)染上了血迹。因而此案虽然死者真的是自杀,却有人伪造了自杀现场反倒暴露了一些疑点。

最后PS:文中说试推理另一个被害者,我认为应该是许无艳。她带着面纱或许是因为她本身就有疾病,或是想掩盖自己的情感,因而她或许就是将死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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