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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吐槽,这一期实在对不住了。
简约版答案(白字) 死的人的确是海渺,凶手是余浩,杀人现场不是余浩的家。在什么情况下,凶手余浩会选择不是自己的家作为实施犯罪的现场呢,在那里他可以提高杀人的成功率。真相很简单,余浩是被海渺叫到海渺家的。 但是余浩杀死海渺的动机并不是喝血,而是自保。 是的,从最一开始,海渺就是打算杀死余浩,喝下余浩的血。 余浩虽然相信末日,但是并不相信喝血可以避难,所以他面对海渺的突然发难,感到十分惊讶,慌乱之下,他夺过海渺的刀子,杀死了海渺。 那是13号的事情。余浩并没有处理掉海渺的尸体,相反把尸体保留在海渺的家,因为在余浩看来,21号末日一来,一切都结束了。 如果末日没有来,对于余浩来说,他自己的末日也不远了。因为海渺的尸体迟早被发现,而自己绝对是被怀疑的对象。 在这种情况下,余浩制造了一个契机,首先,他用海渺的手机给朋友们发短信,制造海渺去旅游的假象,作为缓兵之计。接下来他回到家,思索应该如何度过末日来临前的时光,并且考虑万一末日没有来,他该如何洗脱自己的嫌疑。 那天晚上,喝醉的秦刚来到余浩家,这个事情促使余浩实施了他大胆的计划——把杀害海渺的嫌疑推到秦刚身上。那一晚,余浩先把喝醉的秦刚带到海渺家,让秦刚的指纹留在海渺的房间和尸体上,然后再把秦刚带回秦刚家。 接下来,余浩追求焦芷若,打算与后者同归于尽,都是事实,但是余浩所想的末日并非单指1221,还有自己的诡计穿帮后的担忧。 余浩在自己的计划中,故意加入海渺寄来的信,并且把这封本应13号寄来的信写得仿佛是17号写的一样,就是让我们怀疑,有人伪造海渺死亡,并且写了两封信,而且打算潜入他家偷信。为了让警方怀疑的确存在另一个凶手,余浩还在自己的水壶中下了迷药。 当19日深夜,凌兰突然闯入余浩家式,余浩决定利用凌兰,让自己的计划看上去更逼真。但是,他演的实在太过了。因为……作为一个只在成都生活的人,他肯定是经历过08年汶川地震,同时在他的自述中,那完全是遭遇地震时的感受,而绝非吃了迷药的感受。恩,这么说的确主观了一点,但是,当余浩赶到脚底发软时,第一反应应该是地震,而不是被下毒。 至于余浩暴露的最后一个马脚,来自于他自述中从电视上看到了黄蜂对快船的直播比赛。 那场比赛没有电视直播,只有网络电视直播,家里没有电视的余浩当然忽略了这一点,而正是这一点,让我确定了,他说谎的事实! 如果相信了余浩在焦芷若家接到了那一通电话,就等于相信杀死海渺另有其人。相反,如果确认从来不存在那么一通电话,即是说,说谎的人才是真正的凶手。
完整版答案
12月21日16:41分,对末日的审判。 尊敬的法官大人,各位陪审团,大家好。 现在请允许我陈述我的观点。 余浩是有罪的,他是这桩案件的凶手。 我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注意到,他在说谎。 这当然是一件显而易见的事情了,证据就是那封信。 余浩称在17号的时候,他自己收到了那封海渺的信,但是在20号凌晨时信件却不见了。 被偷了?弄丢了?无论情况是如何,余浩都没有直接证据表明自己收到过那样一封信。 异议! 检察方一直纠结于那封信,我方认为是没有意义的。今年情人节我告诉你们我收到了1000份情书,我说了谎,但是这件事并不能判定我是杀人凶手。 异议! 辩方律师的思维看来很严谨啊,不过你忽视了一个最重要的情报。情书和本案无关,但是这封信却充满了各种疑问。 首先,这封信是否存在值得怀疑。 其次,这封信如果存在,将会带来一个凶手期望的事实——海渺在红原旅游。 最后,究竟是谁在主张收到过这封证明海渺在旅游的信呢?正是站在那里的被告——余浩。 异议! 信不见了,并不等于信不存在。请检察方提出“信不存在”的铁证。 辩方律师主张信是存在的,检察方主张信不存在。根据我们掌握的情况,在余浩的自叙中,他的确收到了一封信,是12月13日海渺从红原寄来的。现在,请检察方陈述自己的观点 。 谢谢法官大人。 根据余浩的自叙,海渺在13号出门旅游,没有带手机。说明余浩收到海渺的短信是在12月13日。 同样根据余浩的自叙,海渺在13号给他寄了一封信,信中称自己在红原。 那么,让我们来看一下地图。 从成都到红原,约500公里,这条路以山路为主,并且途径汶川,很不好走,做车抵达红原的理论时间是8小时,如果算上中途休息和午饭时间,到达那里的时间差不多也是下午六 点。 也就是说,不存在海渺在13号出发前发短信,并且同一天达到红原寄出信件的可能! 异议! 没有任何线索表明余浩在成都! 异议! 你没有认真阅读吗?余浩从出生到现在没有离开过生活的城市,而他计划中对焦芷若实施犯罪的地点是春熙路,而春熙路是成都最繁华的步行街。所以推理出余浩生活的地点是成 都。 辩方律师异议无效,你应该认真地查阅资料啊! 检察方继续。 既然海渺不可能寄出这封信,那么余浩说他收到海渺的信便是说谎! 他为什么要在这样一封信件的事实上说谎的,目的显而易见,他要掩盖海渺已死的事实,伪造海渺出门旅游,伪造自己收到过海渺的信。 根据此论断,我请求陪审团考虑,余浩残忍杀死海渺的事实成立! 嗯,辩方律师还有什么要说的? 我想知道,检察方从哪里了解到海渺已经死了呢? 余浩伪造海渺存活的事实,显而易见是为了掩盖海渺没有存活的真相。 漂亮,可是,你能否提出这封信件的确仅仅只存在于余浩的谎言之中吗? ……你什么意思? 检察方提出了很精彩的推理,那么接下来请你和诸位陪审团听听我方的观点吧。 不管怎么说,那封信都是存在矛盾的,但是,这个矛盾并非余浩单方面主观造成的,而是由第三方有预谋的制造。 是的,请我们注意以下几条情报。 13号,海渺给朋友们发短信。因为知道海渺出去旅游的人可不止余浩一个。 13号,有一封信从红原寄出。 13号晚上,秦刚去找余浩,一小时后,余浩把秦刚送回他家,并伺候他睡下。 如果13号的短信不是海渺发的,而且之后在没有人见过她,也无法联系她,那么可以判定,这一天后,海渺已经失去自由活动能力,不是被软禁了,便是被杀害了。 凶手是谁?怎么杀的人?又是为什么杀的呢? 本案中线索极少,无法根据手法推理,只能从隐约的动机中下手分析。 杀人的动机不外乎是情杀,仇杀,金钱纠纷,误杀,自杀以及本案中特别指出的,“为了躲避末日而吃人”! 误杀、仇杀和金钱纠纷明显不属于本案范畴,因为根本没有提到有关那方面的线索,从这里下手,简直是在鸡蛋里挑骨头。 至于情杀……从余浩有预谋杀害焦芷若的情形来看,因为海渺虔诚地相信末日一定会来,极有可能出现相信末日的余浩拒绝了海渺,而海渺想要和余浩同归于尽的情况。 对此我方提出假设:伪造可疑信件的人是海渺,目的是降低余浩的疑虑,海渺谎称自己去旅游,实质上是准备跟拒绝自己的余浩同归于尽。19号,海渺乘余浩去买饭和饮料的时候 ,潜入房间,在水壶中下药,并且带走了自己的信。20号凌晨,余浩误饮了海渺提前放入壶中的迷药药倒,海渺走进来要杀死余浩,凌兰为了保护余浩杀死海渺,看到海渺身上的 信,决定利用海渺的计划,悄无声息地处理掉尸体。为了防止余浩重蹈海渺的覆辙,凌兰改动了余浩的手机,同时留下一张纸条。 以上,便是本案的真相。死者是海渺,杀死海渺的是凌兰,动机是保护余浩。 辩方律师陈述完毕,检察方有什么意见? 矛盾多到溢出来,一时间……有点晕…… 海渺偷信这件事姑且不说,凌兰也喝过水,按理说也会丧失意识,那么她要如何保护余浩呢? 迷药是涂在杯子上的,并且只涂在一个杯子上! 余浩家至少有两个杯子,下药者如何知道余浩会用哪个杯子呢?辩方律师提出的假设,完全站不住脚! 肃静!肃静!!肃静!!! 在此,检察方请辩方律师修正自己的观点,如果辩方律师无法提出新的可能性,那么我请求法官大人…… 请等一下!! 我刚才说的很清楚了,凌兰杀死海渺仅仅是我提出的一个假设,我当然知道那不是真相——大家安静一下,刚才检察方仅仅是说出了我还没有说完的话,检察方很漂亮地向大家证 明了,海渺是黑幕的可能性是完全不存在的,她不会因为感情问题想要和余浩同归于尽。 那么,有关情杀的“海渺论”,排除! 接下来,我将要立证的是,凌兰为了感情问题,杀死了海渺和焦芷若! 是的,13号的时候,凌兰出于嫉妒杀死了海渺,伪造海渺去旅游,接下来给余浩寄去了一封错误的信…… 异议! 凌兰为什么要给余浩制造麻烦?她没有任何必要对余浩伪造海渺存活的事实,按照你的说法,她更希望余浩完全忘掉海渺。 检察方果然反应极快,事实果真如此,有关情杀的“凌兰”论也排除了。 拖检察方的福,关于情杀的部分还有焦芷若!海渺选择告白的对象是秦刚,而焦芷若也正好暗恋秦刚,于是焦芷若杀死了海渺,并且企图嫁祸给余浩。那么,在19号潜入余浩房间 的人正是焦芷若……而焦芷若最开始的计划是迷倒余浩,潜入余浩家里杀死余浩,把海渺的死推卸到余浩身上。可是在关键时刻,凌兰挺身而出…… 异议,异议,异议!!! 怎么又提到凌兰解救余浩,怎么又提到焦芷若知道余浩什么时候摔倒,辩方律师的脑子难倒是棉花做的! 感谢检查方漂亮的反驳,我们已经可以排除情杀了。 那么,终于可以进入正题了,杀人的动机是——为了躲避末日而喝人血! 肃静!肃静!! 辩方律师提出了一个很可怕的假设,到底那是不是真相呢?现在休庭20分钟。 (20分钟后)现在有请辩方律师陈述自己的观点。 谢谢法官大人。 鉴于本案的特殊性,我想有必要提出以下几条线索。 有人认为末日一定会来,而喝下相信末日的人的血就可以避难。海渺是一个执着于末日一定会降临的女孩,而她的行踪不明,那封暧昧不清的信显示她有可能遇难,那么我们可以 提出一个假设:有人为了人血而犯下凶案,死者正是海渺,至于凶手,且听我慢慢分析。 凶手是一个虔诚相信末日的人,只有相信末日,动机才说得通,那么,在本案中出现的人物,有哪个事相信末日的呢? 辩方律师正在把他的委托人往火坑里推,这不是明摆着嘛,相信末日的人只有余浩。这就是很简单的对应关系嘛。 没错,正因为我的委托人是相信末日的,这一点恰恰证明了,他绝对不会是凶手! 为……为什么……难道你想说…… 是的,如果余浩是凶手,他杀死了海渺,并且喝下了海渺的血,他哪里还会担心害怕末日呢?所以,不论凶手是谁,我的委托人都不会是凶手! 异议! 这仅仅是在考虑杀人动机为“喝血”的前提下,余浩不具备杀人动机,可是,“喝血”当真是本案的杀人动机吗?请辩方律师对此进行立证!如果你无法证明“喝血”的确是本案 的杀人动机,那么你所说的一切全部只是猜测和空谈! 好的,那么就请看我的推理吧! 本文给出了一条很有用处的线索,便是焦芷若对余浩提起的“疯抢蜡烛的老头老太”。这件事情发生于12月5日,双流县有人造谣地球将黑三天,造成了该县城蜡烛脱销. 那么,造谣地球将黑三天的人究竟是谁呢?尽管没有证据支撑,但是大家第一反应,怀疑的对象还是生产蜡烛或者销售蜡烛的人。 同理,放出“喝相信末日的人的血就可以避难”这种谣言的的人究竟是谁呢? 啊啊,我这里想起了一句广告词,“没有买卖,就么有杀害”,18日的新闻可以看出,警方重拳打击了那些杀人喝人血、宣传喝人血的邪恶分子,换句话说,在18号之前,已经有 人被杀害了。 具体死了多少个人,并不在本案的探讨范围之内,但可以肯定的是,在“喝人血”这个市场上,海渺是价值一大笔钱的。 余浩也是一个货真价实的相信末日者,他既没有表现出对末日完全放开的心态,也没有表现出对潜在危害的恐惧心理,他只是一个单纯的相信末日存在的大男孩,想要在末日来临 前和心爱的女孩在一起。 那么,杀死海渺,甚至在余浩的水壶中下迷药,更在焦芷若家给余浩打电话,企图杀死他的人到底是谁呢? 答案很简单,就是秦刚! 在案件一开始,陵兰说起海渺走了的时候,秦刚就表现出很慌张的样子,而且13号,秦刚来找余浩,分明就是为了给自己制造一个不在场证据。秦刚伪造海渺去旅游,还借海渺的名义给余浩寄去一封充满矛盾的信,摆明了是打算把杀死海渺的凶手嫁祸在余浩身上,连余浩一起杀死。 此后,秦刚对余浩下药,他预计在二十号夜晚潜入余浩家,即便余浩没有喝药,他也可以乘宇浩熟睡之时杀死他! 不过,出乎秦刚预料的是,凌兰也在余浩家,并且也被迷倒了,如果在这里带走余浩,那么凌兰一定会报警,警方很容易考虑到为什么凶手不带走余浩;如果仅仅是伪造出余浩失踪,那么也说不通为什么余浩要迷倒凌兰,警方还是会怀疑到余浩不是单纯的失踪;如果连凌兰一起带走呢,或者伪造凌兰失踪,而凶手是余浩的情形呢?这些又于秦刚最初的计划不符合,在紧急关头,秦刚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秦刚没有去触碰余浩,任他倒在地板上,接着秦刚把凌兰抱上床,又给她脱去了几件衣服,制造出余浩打算通过迷药猥琐凌兰,而自己又不小心喝了迷药的现场,随后离开余浩家,准备乘白天余浩一个人的时候动手。 接下来的事情很简单了,凌兰认为余浩想占自己便宜,最后又忍住了,在地板上度过了一夜。凌兰想到一个好主意,她调动了余浩的手机时间,将手机打至爆机,耗光电池,留下谎称今天是22日的纸条,离开余浩家。 接下来,余浩前往焦芷若家可谓是一头撞进陷阱里,我认为那些扑克牌魔术就是专门防止余浩红了眼来找焦芷若同归于尽的。秦刚连杀两人,获得两人份的丰厚报酬,正是追焦芷若的资本,所以他以保护焦芷若的名义进入焦芷若家布局十分合情合理。 怎么样,检查方还有什么问题吗?辩护律师提出秦刚是凶手,完美地解释了一切事件。 等一下,检查方认为,辩护律师忽略了一个十分重要的部分。 不知道辩护律师有没有仔细看过那封信。 对,就是所谓海渺寄来的信,我们的辩论一直围绕着信,可是,信的内容本身就是一个充满矛盾的地方。 请看这里,信是17号收到的,但是信中却提到世界末日是三天后,难道说,海渺在寄信的时候,考虑过对方什么时候收到信吗?这种情况绝对不可能发生吧。 哼哼,我当然注意到了,难道我们不正是因为这一点(除开寄信的时间)而质疑信件的真伪吗? 请辩方律师回答,为什么,伪造信件的人,会犯下——在13号寄出的信件上写下三天后是12月21日——如此低级离谱的失误。 检查方在强人所难啊,我怎么知道为什么凶手会做出这种事情,哈哈,难道不是凶手大发慈悲,给你我的暗示吧,否则我们怎么知道这封信是伪造的呢? 异议! 检查方将立证凶手为何犯下此等低级错误,同时完美地反驳辩方律师的“秦刚杀手论”。 因为,凶手一开始准备伪造的是两封信,一封是以13号名义寄出的,另一封是以17号名义寄出的,并且这两封都是于红原寄出。13号的信应该是告诉余浩自己来到了红原,我们现在看到的这封伪造信,其实是打算17号寄出的! 肃静!肃静!!肃静!!! 接着,凶手发现自己犯下了这个致命错误,于是只好冒着风险潜入余浩家偷拿出这封信,这也是为什么20号凌晨的时候,余浩的电脑桌抽屉里并没有那个最关键的证据。 也就是说,拿走信的人并不是处于嫁祸余浩而伪造信,而是为了消除自己的失误。 恩,在我的推理中,加入你这一条也没有任何问题。秦刚从一开始就要嫁祸余浩,他仅仅是寄错信了,并不妨碍他整个计划的进行。 异议!!! 除了伪造信,你的推理中还有两个致命伤! 第一,在水壶中下药的人,除了余浩自己不做第二人想。 第二,关于余浩在焦芷若家发生的事情,完完全全是谎言。根本不存在那样一番通话! 第三,也就是伪造的信件,打从一开始就不存在,这也是余浩的谎言,而余浩所叙述的信件内容,只是误导我们去联想隐蔽的凶手有偷走信得动机。其实,如果真的是伪造了那么一封信,为什么不让我们发现它呢?从成都寄一封信给红原,然后让那边打回来就可以完成伪造。 异议!!! 没有证据的推理始终只是幻想! 异议!!! 我有充分的证据来立证我的观点。 那么,请检察方提出自己的观点吧! 死的人的确是海渺,凶手是余浩,杀人现场不是余浩的家。在什么情况下,凶手余浩会选择不是自己的家作为实施犯罪的现场呢,在那里他可以提高杀人的成功率。真相很简单,余浩是被海渺叫到海渺家的。 但是余浩杀死海渺的动机并不是喝血,而是自保。 是的,从最一开始,海渺就是打算杀死余浩,喝下余浩的血。 余浩虽然相信末日,但是并不相信喝血可以避难,所以他面对海渺的突然发难,感到十分惊讶,慌乱之下,他夺过海渺的刀子,杀死了海渺。 那是13号的事情。余浩并没有处理掉海渺的尸体,相反把尸体保留在海渺的家,因为在余浩看来,21号末日一来,一切都结束了。 如果末日没有来,对于余浩来说,他自己的末日也不远了。因为海渺的尸体迟早被发现,而自己绝对是被怀疑的对象。 在这种情况下,余浩制造了一个契机,首先,他用海渺的手机给朋友们发短信,制造海渺去旅游的假象,作为缓兵之计。接下来他回到家,思索应该如何度过末日来临前的时光,并且考虑万一末日没有来,他该如何洗脱自己的嫌疑。 那天晚上,喝醉的秦刚来到余浩家,这个事情促使余浩实施了他大胆的计划——把杀害海渺的嫌疑推到秦刚身上。那一晚,余浩先把喝醉的秦刚带到海渺家,让秦刚的指纹留在海渺的房间和尸体上,然后再把秦刚带回秦刚家。 接下来,余浩追求焦芷若,打算与后者同归于尽,都是事实,但是余浩所想的末日并非单指1221,还有自己的诡计穿帮后的担忧。 余浩在自己的计划中,故意加入海渺寄来的信,并且把这封本应13号寄来的信写得仿佛是17号写的一样,就是让我们怀疑,有人伪造海渺死亡,并且写了两封信,而且打算潜入他家偷信。为了让警方怀疑的确存在另一个凶手,余浩还在自己的水壶中下了迷药。 当19日深夜,凌兰突然闯入余浩家式,余浩决定利用凌兰,让自己的计划看上去更逼真。但是,他演的实在太过了。因为……作为一个只在成都生活的人,他肯定是经历过08年汶川地震,同时在他的自述中,那完全是遭遇地震时的感受,而绝非吃了迷药的感受。恩,这么说的确主观了一点,但是,当余浩赶到脚底发软时,第一反应应该是地震,而不是被下毒。 至于余浩暴露的最后一个马脚,来自于他自述中从电视上看到了黄蜂对快船的直播比赛。 那场比赛没有电视直播,只有网络电视直播,家里没有电视的余浩当然忽略了这一点,而正是这一点,让我确定了,他说谎的事实! 如果相信了余浩在焦芷若家接到了那一通电话,就等于相信杀死海渺另有其人。相反,如果确认从来不存在那么一通电话,即是说,说谎的人才是真正的凶手。 就此,将军!
2012年12月21日,16:41
余浩的末日
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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