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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步六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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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题欢乐吐槽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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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推正式探员

发表于 2015-2-11 11:37:1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话说这道题咱一直晕晕的,求简单说明手法和凶手及过程……

点评

卞杀人布置现场,施和许事先约定杀人,施用自己的刻刀行凶,想承担罪名,许为了不让施被发现就补刀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2-12 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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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2-12 01:30:46 | 显示全部楼层
静丫头 发表于 2015-2-10 21:13
那就祈祷你不要看到我的答案了,我的答案是各种合谋的混乱局面,完全没有逻辑可言,一切都是脑补。我的逻 ...

嗯,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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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2-12 02: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碧落浅浅 发表于 2015-2-10 00:50
我们在考虑了东厢路线,当年是施二少和许姑娘,许姑娘或许为凶手,致命伤痕是后背一刀但是致命刀是刻刀等的 ...

感谢浅浅的探讨,现就对一些疑问,做一点释疑:
1.卞在行凶后已经将尸体的正面向上,施徐都没有发现背后的刀伤,而许只是误认为是施诚的那一刀是致命刀,许自始至终发现的都是胸前伤,背后那一刀是伤口极深,胸前的刀伤都不及后背的伤,施二少当时时间紧迫,根本不可能去验看死者是不是之前或者行凶后死了
2.管家和春晓的证词,原本也想给予说明,但想到之前已经在文前给过他们行踪的具体编排,而且管家作为尸体发现人之所以没有给出具体口供,是因为前篇也已足够的篇幅详述案发现场的状况,故而不再赘述一二,只是把一些印证的结论留在了口供最后的那一段里,至于动机,文中说过之前几年大灾荒,关知府不发粮,势必造成灾民迁移逃荒,死伤无数,我想当地老百姓没有不因此痛恨的,至于慌张,每个人天生就不是杀人工具,也不冷血,但是几年的仇恨心的隐忍反而会让一个人变得沉稳,不顾一切的“冷静”,当然你所提到的状况是个不错的建议。
3.春桃和管家的出现在后院的状况是不管有没有人去后院,他们都会因此打掩护,这是之前就计划好的,原本就是达到望风的目的,不管有没有人去,都要有这个过程,以策万全。
4.如你所说管家通报时大家势必已经提高警惕,但是我想场面也会更加混乱,而许此时所在的位置出于保险应该是在东偏厅的假山后,换句话说,应该是尽可能接近内堂的位置等待。正厅仍有吃食玩乐,宴未散,喝了酒的人反应和五感都会下降,不知道这一点是否能够再考虑之列。
5.彬书临时起意给仆人放假,仆人们此时首先都会去到自己的房间或者向大门方向去,对吧,也就是说仆人不会往后院和内堂去,因为哪怕是茅厕仆人的房间方向也有茅厕,也就是说许至少可以到东偏厅附近等待机会,而管家负责锁门,锁门的时候许无艳不就知晓仆人都离开了么。
6.关于藏匿地点,在西偏厅和男仆房之间有个T字型的拐角,此处也有本人构图和文字叙述不详导致题意理解不周,这里也是我后续必须要改进的位置。
7.关于厕纸,李氏自身就有手纸,何况他们本身在厕所里做这样的事,也要快事快了,毕竟堂堂四品关跟一个歌妓这么胡来也是有失官仪的,至于李氏有没有给他手纸,首先即便给了,口供里李氏一开始不可能这么提,其次,即使没给也情有可原,一来李氏的纸不一定够,二来大人也许自备,李氏不知道问询这个问题的意思,说句没注意一来是确实当时紧张,二来说多了就像你说的苟且后也许需要,但是她不能说啊,最多给个结论就是没有了。
8.凶手送厕纸只是个幌子,凶手如此胆大,肯定是留下的东西越少越好,不会留下厕纸,关于推翻李氏的嫌疑,根据致命伤口李氏不具备行凶的能力,这是其一,其二,即便具备这种能力,不管是男是女,苟且之后甚至苟且中的体力值也会下降吧,这也给行凶造成了困难,其三,李氏行凶后还要擦干净身上,布置现场,杀人这股力气不小,还要清理自己,更要颇费心神,这个过程被发现的几率高,动机也不是很明显。
综上,这些点可能并非是一一对应你的问题,但是已经尽可能全面的去探讨,诚然,在创作中有着些许不足,而你的疑惑恰恰是作为作者需要提高的完善的地方,洋洋洒洒的文字,不仅仅是为了互相释疑,更重要的是探讨和提高,感谢你的回复,也期待你想起更多的槽,真心表示感谢~~~O(∩_∩)O{:3_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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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2-12 02:26:35 | 显示全部楼层
笑笑年 发表于 2015-2-10 02:21
严重抗议作者对我国传统的茅厕文化的亵渎。知府大人葬身的茅厕从布局图上看来主要是供前院的客人使用的,居 ...

哈哈,感谢欢乐吐槽的笑笑年,我个人是很钦佩可以戏谑的盆友,情商很高的说。
关于茅坑的问题,首先,若在平时,仆人家眷都有自己的坑,这一点毫无疑问吧,其次虽然来了这么多客人,但是内堂的两个坑都在家眷的院子里,古代有些事情还是避讳的,诸如内堂不是说进就进,不过这里的茅坑也确实偏少,应该说是为之而为之,多担待。
其次,知府参加施家的婚礼,我想宾客尤其是卞公这等豪绅要想搞到消息应该不难,备好匕首也是举手之劳,不用天天拿,买凶杀人固然是个良策,但万一失手难保不会牵扯到自己,反而自己年轻时也是走南闯北的江湖人,若要动手一来更有把握,二来,如你所言,卞公堂堂万家之财,谁又会想到他会亲自动手呢?
以上只是几点探讨性的回复,非常感谢笑笑年不吝笔墨,当然也给了我更多的启发,至少茅厕的设计确实坑了。。。希望你能提出更多槽点和探讨,再次表示感谢{:3_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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喵喵杀手 + 2 狐狸这一番讨论,倒也觉得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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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2-12 02:43:21 | 显示全部楼层
猫又又 发表于 2015-2-10 02:27
给本题长度点个赞,文笔也喜欢,半文半白挺好的。
                                1,排除二人 ...

哈,感谢猫又的探讨哈
施老二既然决定用刻刀完全没有必要再用其他凶器,你说呢?其次,行凶的过程要非常迅速,无艳刺三刀,掩盖一刀,之所以这么从容,是因为有施诚在望风,对施诚来说时间太短暂了。
三个人合谋,我没与说合谋是否合理,但是我就参与案件的人数给出了参考的分析,再说即便施老二跟卞,栾是组织成员,答案提到,这个社团之所以不会行凶是为了什么。一旦真的因为自己牵扯到了施家,对这个社团来说等于让百姓唾骂,这也违背了组织的民惩的意愿,因为万一勘案的人认定施家难逃干系,那么岂不是弄巧成拙?
是否冲着门口不好说,每个人蹲坑的习惯不同,鉴于楼下若干朋友问及这个问题,我做一个说明,即便死者正面开门,凶手速度快,体力好,而死者且不说刚做完苟且之事,单单是正在厕内奋战想必两腿也要软点,而且凶手一开始完全可以不必凶相毕露,趁着死者拿着厕纸的时候,以手掩口拉向怀里趁势一刀刺入后背,之所刺向后背就是为了在后续制造现场时制造假象,让尸体被发现的时间延迟,而且关老爷一开始去厕所本身是不想出恭的,是做完之后临时不舒服才决定出恭的。这一点很重要。
再次感谢猫又的探讨,欢迎提出更多的建议。{:3_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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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2-12 02:52:53 | 显示全部楼层
喵喵杀手 发表于 2015-2-10 08:31
再狡猾的狐狸都会露出狐狸尾巴,狐狸说的好精辟。看了好多遍,还是看不懂排除两人那一段的文字在说什么,背 ...

哈,感谢喵喵的探讨
1.背后那一刀肯定是刺
2.前面的刀伤哪怕是如你所言在前,但是根据刀伤的深度,明显不致死,我想仵作分得清刀伤的严重与否,那么如果不至死,死者完全可以呼喊。甚至在凶手逃走后,打开厕门,这样被发现的不是更早?
3.关写遗言,跟李什么关系?关于李的行凶问题前面几楼已作回复,可以继续探讨
4.李在闽,而关在江西多年,这玉佩的颠沛流离有点坎坷啊,为一个玉佩杀人,即便她认为值得,但是她有把握能成功么?就不怕被发现?
5.李先碰到的卞,所以没有时间藏玉佩。
以上,是对喵喵的一些回复,感谢用心探讨,期待更多的建议。{:3_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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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2-12 03:04:24 | 显示全部楼层
非礼勿视 发表于 2015-2-10 13:29
me造写题的艰辛,所以很少吐槽,不过忍受了那么恶心的厕所后,实在不吐不快,以下只是me的个人情感发泄,在 ...

哈,感谢非礼勿视的探讨
1.关于卞公的行凶,有一点,当他碰到李姑娘的时候,李告诉他关偶感不适,所以,他也可以用这个做搪塞,退一万步没有李的参与,卞行凶后布置了现场,已经制造了延后发现尸体的可能,也便于自己脱嫌,即便不能完全脱嫌,也可以制造混淆。
2.拿走厕纸的问题已在前面几楼的回复里做了叙述,可以拿走也可以丢在厕所里,个人以为只要是不被发现就好,关大人一开始去厕所本身是不想出恭的,是做完之后临时不舒服才决定出恭的。这一点很重要。即便发现没纸能不拉了?
关于唯一的解答,请相信每一位创作的人都希望会有,但在下笔的过程里,或多或少有令人不妥的坑,思虑不周的叙述,这也是我恳切希望大家探讨所能带来的一些思维的火花,这篇标答是我个人在解答时逻辑分析的梗概,我会继续完善,证据的支撑着实需要加强,这篇吐槽贴也是大家共同进步的楼,感谢你的探讨,期待更多的建议。{:3_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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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2-12 03:12:50 | 显示全部楼层
连一轩 发表于 2015-2-10 14:12
第一个问题:关是否屁股向门出恭,要不然一个正常人,面对一个人,怎么可能去刺他的后背,那么小的空间里又 ...

感谢连一轩孜孜以求地探讨O(∩_∩)O
1.关于行凶的动作问题,我在前几楼其他的回复里已作回复,你可以看看。
2.仵作验伤,拿到今天来说,如果行凶的间隔时间短,那么对仵作来说真的有困难,但是,对于古代人来说具体多短算是算是短这个仁者见仁,在这里以题目里的叙述为准
3.如你所说后续的人会怀疑,但是他们没有时间怀疑,一切发生的都太快,而且死者被第一位凶手已经伪造成了昏迷的样子,在那个时候,肯定是速战速决。
4.在这里奉上题目原文“而且死者倒于茅厕之后,茅厕内只有可供一人站立的空间。”如文,死者倒地后,只有一个人可以站立,也就是只有一个人可以行凶,然后这个人出来,下一个人才能行凶。
再次感谢连一轩的探讨,欢迎提出更多的建议。{:3_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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