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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推见习探员

发表于 2016-8-16 19:40: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nimabi 于 2016-8-16 19:58 编辑

东村:筱泪
  本题无难度,但是必须调整答题顺序,先回答第二个问题,也就是案发过程,凶手的意图十分明显,就是先骗取主人公指纹,再假订外卖促使主人公成为杀人凶手。但是凶手意外的是主人公居然没有送最后一次外卖,所以才导致了故事发生的情节。从事情的根本出发,就不难推理了:首先我们可以确定“透明人”每次都留下了很多指纹之类的大量证据,他之所以这么做其实除了挑衅警方之外还可能是为了转移对象,也就是说无论是指纹还是其他东西都不是他自己的。从这个角度出发主人公才觉得凶手其实和以前的人很有可能是一个人。
  当然根据疑点可以推理出很多,比如左右手的问题,只要让死者从躺着到趴着(或者趴着到躺着)就能改变手的勒痕,再比如死者上身是睡衣下身是牛仔裤,从这一点可以推断出她很可能是短暂性离开家里去做些小事,比如,下楼取外卖,或者是去邻居家聚餐。再比如凶手拿走手机,显然是为了掩饰自己的作案手法。
  综上所述,我设想了一个情景:死者与凶手王洁认识,很有可能是邻居,然后死者无意中发现了王洁是透明人的秘密,但自己毫不知情(或者她成了王洁下一个目标),然后王洁那天借了外卖之由,约死者出来,之后用酒瓶砸在了她的左额,可惜离脑太远,死者并没有昏迷,所以她翻身逃跑,但是王洁不会给她机会,骑在她身上掐死了她,事后又将她搬回了自己家,并且把玻璃碎片放置在她的家里,以文中所叙述的把凶手平放好,用她的手机叫了份外卖,事情就完成了。这样便解释了一切,玻璃碎片不完整是因为它不是案发现场的东西,至于前面的那些事自然也不难解释了,因为这次毕竟是死在自己旁边,为了安全起见才需要做二手准备,把外卖员的指纹牵扯进去。
  当然为什么主人公每次都能锁定到独居女性呢?这个大概和她的工作息息相关吧。但我想应该和他的帮凶有关,这个人应该也是个送外卖的,因此他才能把主人公回回安排到王洁这里,也因此案发当天外卖公司会接到好几个投诉电话。这个人会是谁呢?天天抛开跑去的老庞?还是叶姑娘的爱慕对象?这都不得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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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推B级探员

[限量]*猪年专属勋章

发表于 2016-8-16 19:41: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加油,种子君 于 2016-8-16 19:49 编辑

【】中为原文内容,加粗为重点
一、人物分析
1、“我”一个推理爱好者,也是推理小说家(以下简写为小说家),由于写作瓶颈,做外卖员疏解压力及素材积累。
2陆宜秋是一个记者,推理爱好者,并追踪分析透明人强奸案。
3、老庞一个喜欢速度的用电瓶车奔跑的中年人。
4、小立一个仪表堂堂,家境普通,却拥有高智商的年轻人。
5、叶姑娘一个痴迷于爱情,做外卖员等待外卖男朋友的女子。
二、透明强奸案现场分析
1、死者均为年轻独居女性,在自己家中被强奸后掐死,案发现场发现了凶手的精液和大量指纹(凶手似乎根本无意掩饰)。
2、第四个死者也住单身公寓(独居),没有客厅厨房,说明不能做饭,死者一般餐饮应该去外面吃或者叫外卖送来。从房间布置有条不紊可以看出死者是一个有生活规律的人。床头灯和《天才抢匪盗转地球》说明死者有晚间阅读的习惯且喜欢推理小说,延伸一下就可能是推理爱好者并活跃在推理圈内,自然会参加网络的一些推理论坛或群组等。壁橱,生活用品及摆设等均未有被翻动的痕迹,且钱包财物也在,说明凶手犯案不是为盗窃抢劫,且跟死者熟悉或认识。从摆设花瓶、植物等用品或物件,可以看出死者比较有生活情趣。冰箱中的物品也是一般女孩子喜欢的食品,可以看出死者平时并不是经常性饮用啤酒。
3、尸体分析【死者是仰面倒在桌子和床尾之间的空地上,脚冲着门的方向】死者是被敲晕的,仰面倒下,凶手当时应该是面向死者的,或者凶手把死者仰面放下。文中有写破碎的啤酒瓶,但是啤酒瓶不一定就是击晕死者的物品。这里如果展开联想的话,可能性会很多。【死者上身穿着吊带的性感睡衣,下面穿的是一条牛仔短裤】死者穿着半截睡衣,可能刚刚外出回来或打算出去,应该不会约了朋友在家里这时见面。与前三案不同的是,此案现场除了酒瓶上一组可疑指纹外查不到凶手任何指纹或DNA等于凶手有关的信息。现场应该是被清理过了,并拿走了死者的手机,应该是为隐藏什么。而酒瓶上的指纹不一定就是凶手留下的。具体指纹是否是凶手的文中小说家和作者有不同的看法,以下是我的分析,无论是前三案还是仅本案,凶手都是谨小慎微,严密计划,不着痕迹的犯案,虽然前三案有留精液等个人信息,但是是在警察无从查起的情况下留的,而此案现场清理的很仔细,不会单单只有酒瓶中部的指纹因被打碎无法清理而留在现场,所以只能是凶手估计留下,设计布置的。而也看出此案及前三案(让警察无从查起的强奸案,说明是静心策划的,而非一时念起)并非是偶然的突发案件,而是有计划有预谋的杀人案。
    小说家推理的推理的掐死的瘀痕不同,仅仅是左右手位体现的不同,同一个凶手一般会用惯用的手法行凶,但是如果他用了自己那套洋洋自得的犯案手法,但又要区别以往的犯案而嫁祸为其他人行凶或做成是类似的模仿犯案的话,他会用于以往相反的手势会被嫁祸人的用手习惯来区分,而报告上说,死者左侧额头有被击打的伤痕,是被人敲晕之后掐死的。这个可以推理出凶手惯用右手,也就说明了后面脖子上的掐痕是凶手为了嫁祸的
三、通过综上的分析,凶手跟死者是认识的,但是认识分很多种也分很多层次,认识不一定是很熟知经常来往的朋友,也不一定是周围生活圈子里经常触及的人,比如说网友,经常送件的快递员,同一班同一时间点的司机等等。选定目标通过观察与初步了解可以得知对方的分析,比如说网上的交谈了解,各种社交网站信息的分析,所住位置分析,快递的收发时间及物品,分量等,均可判定出是否独居,职业,喜好等等。所以根据文中的嫌疑人可得知有利于接触这么多女死者的,并有机会了解的职业是外卖员。“我”为何认为这次凶手和透明强奸案是同一人:首先作案手法极其相似【这次的凶手和‘透明强奸犯’一样谨慎,现场简洁利落,不留一点破绽。而且这次案发的住宅楼和以往一样,都是没有监控的老房子,也没有找到目击者,就连附近大街上的监控录像也没有拍到可疑的人。】如果是模仿犯案,没有作案动机,不能得知凶手的心态和作案细节以及手法。上面分析到凶手仅仅拿走死者手机,只是掩藏一部分信息。展开来说,小说家莫名的怀疑“王节”的行为。而王节的文中第二次送餐却说自己没有订餐,这里不是系统出了问题,也不是王节莫名其妙,而是有人用王节的名字定了一份餐,事情按照小说家的小说情节发展,而再次出现的时候按照小说的发展订餐者将会死去。而小说家被这莫名雷同的事件害怕,所以他没有去送那餐,而是拜托小立去送的。小说家最后想起手机的时候,他想到了凶手为什么拿走了手机。首先最后一餐的订单订单平台将信息分配给了小说家而小说家自己拜托小立去送(凶手连小说家的心理已经算计进去了)。联系订餐者的方式一般是电话沟通,所以凶手跟死者联系过,就是会有电话记录或信息记录,所以凶手为隐藏自己去过现场的行为,而带走手机。小说家翻看了自己收到的订餐信息,发现订餐信息上的地址与死者的地址相同,可以确定那餐不是自己送去的订单即是死者的。并且【德巴赫小哥帮忙送餐那天,公司接到了好几个顾客的投诉电话,明明是一个人的责任我们全体都遭来老板的大骂】这一段可以猜测送外卖的杀人,导致延误其他外卖送到的时间,所以被投诉。小说家自己却被凶手算计进去,做了被嫁祸的凶手,而此次凶手又很完美的犯案没有留下自己的任何可识别身体的信息。虽然是同一凶手,但是最后一案由于没有小立的指纹等,没有办法确定是小立所为,而通过信息追查或小说家的举报,除了空口说以外,没有任何实质性的证据能证明小立是本案凶手,而小说家却会成为罪行替代羊。所以小说家不敢说出去,而小立利用了小说家的心理以及社会环境。小说家意识到这一切时候,能完成这么高明严密犯罪的只能是透明强奸案的凶手。
四、作案动机
凶手是送外卖的小立,他的职业具备作案条件与作案机会,且小立是一个高智商且一表人才的年轻人。外表可以更容易接近年轻的女死者,他的高智商可以细致的观察与构建完美谨慎的杀人计划。这些跟他有点关联,但是并无情、仇、怨的死者为何被杀?从他私下做高考卷,到做哥德巴赫猜想,他有能力与尝试的心,想去验证或尝试自己的想法,是否可行,以此达到证明自己的能力。所以前三案他是用自己的智商在挑战警察,而第四案不仅仅是挑战警察,还挑衅了推理小说家的推理能力
五、案件还原
凶手杀人是为了炫技,当小说家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他就有了挑衅推理的想法。从他们的一次交谈中,小立得知男主是推理小说家,并扎到他的作品《侦探学院的龙傲天》,从小说中学到了酒瓶获取指纹的手法,并想到嫁祸的计划。小立联合一个自称王节的女子,并在男主送外卖的区域租住公寓,通过多次叫外卖建立一定程度的互相信任,并在某一次叫外卖时让男主拿没有急冻过的啤酒瓶来获取指纹,而下次再叫外卖时,则否认自己下单,让男主想到自己曾在推理小说中写到的手法。所以王节再一次叫外卖的时候,叫了多人份,小立料定男主不敢自己送外卖,而会将这个订单转给小立自己。由于男主只是注意了下单人的名字,没有注意下单的地址,所以这次下单,王节是让外卖送到被害者的公寓,而被害者则是小立之前通过送多次外卖已经了解清楚其情况,可以作为下手对象的。小立带着印有男主指纹的酒瓶到被害者公寓,并杀了她。从被害者的公寓布置以及冰箱内的物品可以推出,啤酒瓶不是其所有的,通过其左额受伤知道凶手惯用右手,而脖子上的掐痕却是惯用左手的人留下的,所以应该是小立为了嫁祸男主而故意为之。
六、其他有关推理分析
1、时间节点要描述,一周之后——第二天中午——三天之前(即7月13日)——7月9日到10日之间(死亡时间)按这个时间来分析,一周之后是距离上一次发生呕吐一周之后,第二天中午也就是7月16日,7月13日是星期日,那案发时间就是上周周三或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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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推见习探员

发表于 2016-8-16 19:46:37 | 显示全部楼层
蓝色为引用   红色为推理要点

①案件分析

本文中一共出现了两个截然不同的事件,一个是“透明强奸犯”引发的强奸谋杀案,另一个为南山公寓谋杀案。
关于两起事件的对比,文中这样叙述:你看,死者脖子上的瘀伤显示,凶手掐她时是左手在下、右手在上(左手掐痕完全接触脖子,右手一部分盖在左手上),而我记得‘透明强奸犯’留下的伤痕都是右手在下、左手在上。掐死人时需要用很大的力气,所以凶手一定是下意识地用惯用手去掐,另一只手辅助。所以,尽管杀人手法与‘透明强奸犯’雷同,这起案件不可能是‘透明强奸犯’所为。
因为惯用手很难伪装,因此认定南山公寓谋杀案的凶手是左撇子,而“透明强奸犯”杀人者惯用手为右手
除此之外,南山公寓现场:除此之外,现场再没有提取到任何凶手的痕迹,指纹、毛发、体液,一律没有。凶手很可能清理了现场,因为大门的门把被擦过了,一个指纹也没有。
在“透明强奸犯”犯罪现场:实际上三起案件警方都提取到了凶手的精液和大量指纹——凶手似乎根本无意掩饰。
可见,上面两起事件不同点相当多,而最致命的则是两起事件的凶手惯用手不同,不会是同一个人。然而,主人公却得出结论:凶手和透明强奸犯是同一个人。同时,经过答疑,透明强奸犯现场发生的强奸为真是强奸,不可模仿,因此透明强奸犯一定是一个男人。
反复思考上述关系,想到一种可能:透明强奸犯也许只是一个代号,没有人真正见过他们,也许是由两个人组成的,其中一名男性负责强奸,另外一名成员负责掐死杀害。而此次的谋杀案是由那位一直负责强奸的男性做的,所以与之前事件不同。
主人公和记者对于南山公寓谋杀事件的讨论有下面内容:尽管南山公寓有上百个住户,我的心脏却开始在横膈膜与喉咙之间剧烈地弹跳:“死者该不会是叫王节吧?”
“王洁?不是这个名字。好像是叫尹什么萧的。怎么了,莫非你认识她?”
“话说回来,为什么没有尸体的照片啊?”我将照片放下,“看了这么多,我还一点都不清楚尸体到底是什么情况。”
由此可以判定,主人公仅仅凭着名字的第一认识判断出死者不是他认识的王节。同时,由于没有死者的照片,并不能认出尸体的身份。所以存在一种可能:这次的死者就是主人公一直认为的王节,王节只是一个假名
下面所要做的是观察是否有线索可以指明只一点。
在凶案的现场发现一个瓶子:用啤酒瓶打人,通常都是握着比较细的瓶颈,用瓶底那端去打。而那几个指纹是发现在瓶身的部分,所以并不是凶手打人时留下的。
而主人公曾经给王节送外卖时候,记得她开门取餐时手里拿着一瓶啤酒,找零钱时让我帮她拿一下。我当时正专心享受从开了空调的室内飘出的冷气,随手就把啤酒瓶接了过来。
这与上面的线索吻合,酒瓶很有可能就是他握过的那一个
在文末写道:我颤抖着解锁了手机,翻出我的送餐记录,很快就找到了那条信息
主人公查询着自己的送外卖记录,最终找到了给王节送外卖的地址,这个地址与死者的死亡公寓号码相吻合
那么这个王节用假名的意义在于什么呢?文中有三次外卖的描写。第一次外卖时候让主人公握住了酒瓶,根据主人公的关于推理小说部分的分析,可以理解为以此获取主人公指纹。第二次送外卖时候王节却称不是自己订的。这里可以理解为王节以此事吸引主人公的注意力。第三次则是订了一份双人外卖,这里很明显,王节很可能要和谁一起吃外卖。但是,主人公把这次外卖交给了哥德巴赫小哥来处理,之后就发生了谋杀案。
文中关于主人公辞职,有这样的描述:我拜托哥德巴赫小哥帮忙送餐那天,公司接到了好几个顾客的投诉电话,明明是一个人的责任我们全体都遭来老板的大骂,心里不爽于是辞职。
这里仔细想来,很可能是哥德巴赫小哥的责任。顾客的投诉内容一般都是送迟到等情况。
那么为何会出现迟到的情况呢。在这段时间发生什么的事情很可能和哥德巴赫小哥送的这次死亡外卖有关。
从现场分析,由于死者上半身换了睡裙,下半身还是牛仔短裤,很明显是刚回来,如果是打算出去睡裙下半部分不会是整齐放在枕头上的,因此是晚上,也就是7.9晚上,也就是一周前我委托小哥送外卖的时候,由于整个房间没有厨房,因此死者一定是通过叫外卖吃饭的。再者,死者是面向门倒下的,凶手是站在门口拿着酒瓶打向死者的,这也和之前我站在门口帮忙拿着酒瓶类似。手机被拿走也是侧面辅助证明外卖记录,而小哥当天被投诉也是辅助证明他当天可能在现场处理了痕迹。
上面分析可知:凶手可能就是哥德巴赫小哥。根据红字结论:凶手就是透明强奸犯,所以哥德巴赫小哥是透明强奸犯。
关于王节是个怎么样的人,做如下分析:王节三次定外卖吸引主人公,同时她衣着暴露,她可能是想做勾引外卖小哥的勾当。利用第一第二次吸引主人公,第三次订外卖则是希望和主人公一起吃,之后两个人就可以顺理成章得满足生理以及心理上的需求。可没想到的是,这次来送外卖的并不是主人公,换成了哥德巴赫小哥,惹来了杀身之祸。
在现场存在两个疑点:酒瓶的碎片拼起来发现缺了一些,不过缺的都是很小的碎片,而且并不是在一处的,所以可能是沾在凶手身上被带走了。
另外还有很奇怪的一点,死者的手机不见了,但除此之外警方称没有任何物品遗失
第一点,啤酒瓶碎片消失之谜。按照上面所说,王节想要和主人公一起吃外卖,勾引主人公,和哥德巴赫小哥可能也是类似。当哥德巴赫小哥用酒瓶打晕王节时候,部分碎片飞到了桌子的外卖里面,因为后面要处理现场,外卖也必须带走,所以部分碎片消失。
第二点,手机失踪之谜。死者的手机上有外卖的信息,如果被警察调查,可能会有牵连,因此带走。
另外,关于为何哥德巴赫小哥会杀死死者有两种猜想:
1.这个女性用假名叫外卖,可能是物色自己感兴趣的那种类型做那种事,系统随机分配给配送员,而且app的名字也不是真名。遇到自己遇到过的不符合要求的,她不想浪费钱就拒绝付款。最后遇到了哥德巴赫小哥,在文中对哥德巴赫小哥有这样叙述: 小立生得文质彬彬一表人才,让人绝对不会联想到县城里卖水果人家的小儿子。
也就是说哥德巴赫小哥很帅,满足了王节的需求,王节想和他一夜情之类的事情,但是没想到哥德巴赫小哥是透明强奸犯,王节正好完全符合他的目标,这激起了他的杀人欲望,就单独行动杀人了。
2.透明强奸犯是由一男一女组成。男人负责强奸,而女人负责杀人。由文中可以知道,他们三个月前最后一次杀人,之后就销声匿迹。这里暂时推断为:两个人处于某种原因,解散组合。另外,文中对于透明强奸犯的杀人目标这样选择:案发的住宅楼和以往一样,都是没有监控的老房子,也没有找到目击者,就连附近大街上的监控录像也没有拍到可疑的人。
这里可以推测出外卖员符合要求,可以进行各种情况的处理,辅助证明了透明强奸犯是外卖员。
两个人解散之后,女性成员可能就是王节,她想物色新的伙伴,因此选择了主人公,想以后和主人一起作案,因此套取了指纹,第三次订了双人外卖想以此勾引。然而却没想到的是,来的人是以前自己的搭档,哥德巴赫小哥,两个大吵一架,哥德巴赫小哥杀死了王节,并处理了现场,拿走了死者的手机。

②相关线索分析
1.在文中,对于外卖产生的男女关系也有线索:彼时英俊的小伙一日三餐风雨无阻将爱的便当送到她的门前,只羡鸳鸯不羡仙。谁料狂风平地起,爱慕的人儿一夜间忽然音讯全无,第二天送餐上门的已是别人。面对恋人的不告而别,叶姑娘将眼泪藏在心底,加入了送外卖的队伍。
2.另外在南山公寓死亡现场:书桌旁边有一个小冰箱,冰箱里只有一些水果和几盒牛奶。 由此可知死者可能并不喝酒,酒瓶是套取指纹的一个手法。
3.文中有这样两处描写:左手的床头柜上有一盏床头灯和一本伊坂的《天才抢匪盗转地球》
这报告上说,死者左侧额头有被击打的伤痕,是被人敲晕之后掐死的
关于这两处是否可以判断惯用手的问题,我觉得文章细节不够无法说明。第一处,根据死者和凶手的位置不同,似乎左右手都可以达到这样的效果。而第二处,文章只写了左手的床头柜,没有写右面的情况,无法做出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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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推见习探员

发表于 2016-8-16 19:48: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1,因为主人公发现了这次的凶手很可能和上一次的凶手一样同是外卖员,并且送餐信息上是当天死者的订餐记录。由于外卖员职业特性,可以根据送餐份数和名字来大致确定点餐人的人数和性别,并且外卖员会很熟悉自己负责那一片区域的路况,居民楼情况。所以凶手很轻松可以拿到点餐人的信息,是否单独居住和性别之类的。死者的订餐记录让主人公意识到自己可能就是凶手。 2,凶手是小说家,也是外卖员,四起案子都是他做的,他患了精神分裂及妄想症。小说家把一单任务托付给小哥以后,来到另一单订餐人死者家里,通过预先准备好的印指纹的啤酒瓶打晕再杀死死者,之后拿掉死者手机防止警察发现死者订过餐,自己来过死者家里。之后由于小说家做了案导致许多外卖没有按时送到,当天就发生了投诉事件,老板训斥了他并把他炒了鱿鱼。 3,小说家从背上罪责的那一刻起就产生了精神分裂或妄想症。文章开篇说自己第一份正式工作是送外卖,但紧接着就说自己20岁就已经签约作家,前后矛盾。在小说家的精神世界,他分不清真假,他感觉自己真的在杀人。他创造出一个凶手来替自己背负罪恶感,但同时他也不愿面对自己这个黑暗面,所以在陆一秋提到自己的小说时,他很不耐烦。陆一秋第一次拿来透明凶手资料的时候,小说家分不清哪一个才是真实的自己,眩晕感消退的时候,他说出自己心里话:他只愿意做个外卖员。王杰订了三次饭,只有第一次是王杰自己订的,小说家沉迷在设计小说情节里,他印象中的小说被他当成现实。他幻想着王杰订了餐,并在第三次时认为自己会遇到尸体,就把外卖交给了小哥,想避开这个想法,但是另一个自己却在另一处制造了命案。小说家处处在案件里规避从前的手法,不愿相信自己是个杀人犯的事实。他是的高智商的人,也是个自恋的人,但同时也是一个希望自己是个普通人。他偷走了暴露他身份的手机。当他再次碰到自己做的案子的时候,仍不愿相信这一切,但残存的记忆提醒他,手机里那个死者的订餐记录,就是他的犯罪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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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6 19:49:2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1死者死法相同为,掐死,死者与之前的死者窦唯年轻女性,现场同样整洁,, 2死者因失恋 在家喝多了并叫了外卖见到帅气的凶手(快递小哥) 勾引他,酒后吐真言,得知死者HIV就没强奸了她仅仅是杀死了她(用酒瓶敲晕掐死,特意用不惯用手掐死),有变态心理,, 3凶手,帅,男性,职业送外卖,家庭暴力等因素造就心理变态,不缺钱,可能有洁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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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6 19:51:2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Amour7 于 2016-8-16 19:55 编辑

细节1:死者是仰面倒在桌子和床尾之间的空地上,脚冲着门的方向。
结论1:死者死的地方距离门有一段距离,这说明凶手是进入死者家谋杀的。而死者死的时候面向门。

细节2:死者左侧额头有击打伤,脖子有瘀伤:左手在下,右手在上,右手被覆盖。
结论2:死者死的时候额头被击打,说明凶手是面向她站立的,伤口的位置提示凶手惯用手是右手,从脖子的瘀伤来看左右手的用力也符合右手是惯用手。

细节3:死者上身穿着吊带的性感睡衣,下面穿的是一条牛仔短裤,现场并没有开空调。
结论3:这睡衣与牛仔短裤本身是矛盾的。睡衣宽松穿来睡觉,牛仔短裤却是紧的而不适合睡觉。而死者这一装扮则提示她可能是刚脱下睡裤换上牛仔裤,或是刚穿上睡衣准备脱下牛仔裤。他正准备出去或是刚回来。因此她才会把空调关掉/没开。也有可能是凶手关掉的,这样就可以混淆死亡时间。然而死者穿着性感吊带睡衣去开门,提示死者和这人关系亲密或对方是女性。

细节4:用啤酒瓶敲晕后掐死,没有强奸。
结论4:为什么前3名死者是直接掐死,而这个死者是敲晕后掐死呢。因为先敲晕可以阻止死者挣扎,方便凶手掐死,提示凶手可能是个力量较小的人,比如女性。

细节5:死者尸体发现于3天前,7.13。而推测死亡时间为7.9晚到7.10下午。
结论5:根据时间推算死者死亡时间为六天或七天前,即一周前。而作者的辞职也是在一周前,即为王节送餐前后。

细节6:外面门把手被擦过
结论6:门把被擦,提示上面有留下凶手的指纹,并开门进来,而凶手能开门进来,则这两人是认识的,可能约定好事情,留门给凶手进,凶手才能开门进来。

细节7:房间整洁干净,没有留下任何凶手的痕迹,没有留下DNA
结论7:凶手时间充足,可以留下来打扫。说明凶手清楚死者的生活,交际。

细节8:房间没有客厅和厨房
结论8:没有厨房,所以死者平时是叫外卖的。

细节9:带有指纹的玻璃瓶,王节定的多份披萨。
结论9:王节平时定的是单人的,这天却突然定多人的,有可能是她要和别人一起吃。而现场碎的玻璃瓶可能就是王节留下的凶器。为什么现场很干净却唯独留下了带指纹的玻璃瓶呢。说明这是有预谋的。

细节10:什么人和你没有关系却又清楚的知道你的姓名,你的生活环境,你的地址却又不起眼呢。
结论10:快递员、外卖员这些看起来并不起眼的工作是最能伪装人的,你日常生活不会去在意他,而他却能清楚的知道你的姓名你的地址你是否独自一人住你的生活环境如何。

因此,本次案件的凶手是王节,拿走手机是因为上面可能记录着订餐记录。作者手机的送餐信息可能是案件发生那天王节的送餐地址是死者家,或就在死者家对面。而透明的强奸犯是指外卖员这种不起眼却又知道你的姓名你的地址你是否独自一人住你的生活环境如何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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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推见习探员

发表于 2016-8-16 19:52:26 | 显示全部楼层
凶手就是送外卖的,送外卖的可以根据自己的工作性质,了解每个用户住宅周围的情况。比如没有监控,适合作案。而且还能了解每个客户的外貌,有自己相中的就可以找机会行凶了。而本案的强奸犯就是那个哥德巴赫小哥,他很聪明,甚至比数学家还厉害,但是却得不到认可,只能卖卖水果,送送外卖为生,自己很不甘心,于是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报复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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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推见习探员

发表于 2016-8-16 19:53:0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崎崎 于 2016-8-16 19:58 编辑

使我判断二者是同一人是因为都借助了外卖员的身份
尹死者的冰箱里只有水果和蛋糕,并且住处没有厨房,由这两点推测死者经常订外卖。尹死者刚回家所以还没开空调,她开始将上衣换成睡衣。外卖员看到门没关就握住门把自己进入屋中。尹死者看到陌生男子开始尖叫/注意死者脚是朝门口的,所以是正面倒下/,由于外卖员就是透明强奸犯,心中有鬼,慌忙拿起身边的啤酒瓶砸向尹死者,事后意识到这次的外卖员的名字用的是自己的名字。为了不让这个案件和以往的强奸案联系起来,他没有实施强奸,并且故意留下与强奸案不同的掐法,清除门把上的指纹和其它作案痕迹。为了不让警方查到外卖员的姓名,他拿走手机。

王节打算套用书中的手法打算杀尹死者,她在获得有我指纹的酒瓶后寄给尹死者,计划第三天谋杀,可是意外的第三天家里来了好多客人,计划中止。实际上凶手都是通过帮其它外卖员接单子趁机杀人的,客人的手机上会显示外卖员的名字,警方查证时这些外卖员都有不在场证明,而外卖员一天送许多单子自然不会都记得,凶手就是利用替同行送外卖来挑选受害者,勘察环境从而行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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