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字为原文内容,红色字为重要推论。】
“行走世间,全是妖怪。” ——《银魂》
指认凶手
以下的种种分析将妖狐真相指向了醉月阁老鸨关圆圆和鱼公闫大壮合谋作案。
早期的案子由于缺少详细的现场情况,不能完全确定凶手,但因为作案手法的一致性,也并无直接证据指证其他凶手,并见具体分析,我们还是认为由关圆圆和闫大壮合谋作案的可能性较高。
推理前提概述
①砒霜毒发的时间一般需要至少一个小时,古代并没有能在几分钟之内立即置人于死地的毒药。
②尸体上死后造成的不自然的狐狸牙印作为排除自杀可能的证据,我们假定除了凶手及同谋没有人会故意使狐狸去咬尸体。
③假定本题案件中的狐毛都出自这只赤狐,这条关系不是很大。
④狐毛如此轻,武湖亭寒风阵阵,放在尸体旁应该很容易被吹走,如果考虑这一点那发现尸体的人就很可疑了,但作者貌似没有留意,我们也就不纠结了,认为狐毛没有被吹走。
⑤本题题目中有很多细节描述不完备之处,我们尽可能分析较为合理的可能性,并提出其他可能的情况。
下元第一案与武湖亭之谜
疑点分析:
①雨花台泼皮和武湖亭地痞死状皆为,在尸体的脖子上发现有伤口和狐狸的牙印,尸体旁发现有狐毛。因聂秋鹰说前两桩案子死法与刘仵作一案相同,虽然刘仵作当时断定是死于狐咬,但由胖僧人的检验可知,其实应是中了砒霜之毒,而狐狸牙印并不自然,应是死后造成的,这也排除了自杀的可能。
②据地痞家仆说,地痞与醉月阁的桃红有酒宴之约,桃红却称并未与死者有约,整日都未离开醉月阁,有不少人作证。家仆没有作伪证的动机,能假替桃红邀约死者的最有可能就是醉月阁的人。
③地痞赴约到达武湖时是18点,在小雪节气的金陵,都已是日落的时刻了。选在入夜将黒的时间约在寒风阵阵、僻静无人的武湖亭,实在不是常人要进酒宴的选择。我们已经知道约了地痞的另有其人,显然动机不善,而地痞也随后就迎来了死亡的终结。
④砒霜毒发的时间需要至少一个小时,致人死亡需要2-4个小时,地痞18点到达武湖,21点被家仆发现死于武湖亭中,可以得知地痞到武湖亭后不久即中毒。
武湖亭脚印之谜手法:
地痞到达武湖岸边之时,大雪已停,武湖亭内空无一人,地痞独自一人踏着栈道进入武湖亭,雪道上只留下了地痞的脚印。因此,在地痞到达之前,并无人藏在亭中,雪道上也没有事先留下的脚印。
根据大理寺调查,雪道上的每一个脚印皆是跟深足浅,符合常人行走规律,而不同于换鞋时整个脚印深浅不一的现象,且女子脚印鞋纹清晰,不可能是通过撒盐等方式设计显现的,应该是真实行走留下的足迹。
栈道上并没有留下死者再次通过的脚印,死者没有离开过亭子,加上死者被砒霜毒死、尸体上有狐狸牙印和狐毛,我们合理地推测凶手进入了武湖亭,并且是个裹了脚的女子。
栈道上留下男子脚印16对、女子脚印30对、狐狸脚印42对,成年男子步幅平均约为65厘米,得到栈道长度约为十米,可以排除直接跳过去的可能性,我们也排除骑着小狐狸通过的可能。
当时的时间是小雪节气金陵的18点,已日落而开始入夜了,加上下了大雪,天色不至于漆黑但也应该颇为昏暗。
既然凶手进入了武湖亭,却没有留下出亭的脚印就消失了,有两种可能:
①凶手想办法不留脚印地出了亭:栈道上的围栏同样被白雪包裹的严严实实,武湖亭岸边又空旷无林,实在没有合适的地方可以捆绑长绳一类的东西,且湖上结冰覆盖雪也无脚印。作者没有给出较多的细节,我们想出了两种逃脱的办法:
a. 可以把绳子绑在石碑上啊~:凶手先拿着绳子的两端,将绳子套在在石碑上,拿着两端和其余的绳子,带着赤狐走进亭子,路上要注意慢慢放绳子不碰到地,因而走得比较慢,到亭子内后想办法把绳子固定在某处。给地痞下毒之后待其毒发身亡,使狐狸咬死者的脖子留下牙印,并留下狐毛。而后把狐狸放开,让它通过栈道走回岸边,或许岸边还有人接应,趁机在石碑上刻字。亭中女子把绳子两端套过亭子的一个柱子打结,沿着绳子爬到岸边,把打结处也拉到岸边,解开后快速把绳子抽回。
b. 凶手事先准备一块略比脚印宽重量适中的木板,杀害死者后,把木板系在自己的脚后,并把小狐狸的腿系在木板后面,然后从栈道中间慢慢走出去,使得木板刚好刮平女子的脚印,而留下了跟在后面的小狐狸脚印。这种手法可以使得小狐狸的脚印如图上笔直。刮过的雪道平面应该略低于附近,但当时天黑难以观察到,之后雪道上的脚印又被通过的家仆破坏,没有被发现也是情理之中。
②凶手当时其实还在亭内:凶手杀害死者之后,把狐狸放开通过栈道回到岸边,接应的同伙收走狐狸并在石碑上刻字,凶手却还留在亭内,在隐蔽之处藏身。家仆寻来时天色已晚,加上他们的注意力都被趴在石桌上的死者吸引,很难注意到凶手。而后趁着家仆去报案,凶手寻到机会悄悄溜走,并把自己的脚印混在杂乱的家仆脚印之中。
疑点分析(续):
⑤上述假以桃花名义约地痞的很可能是醉月阁之人,加上进入武湖亭的是个女子,最可能有关系的就是关圆圆了。只要说桃花有事不能来,花魁作伴哪有不乐意的?关圆圆劝地痞喝下她带来的掺有砒霜的酒,置其于死地。
⑥由上面对武湖亭之谜的探究,有个接应经常是挺重要的,而且刻字是个力气活,为了提高效率,最好用的接应就是鱼公闫大壮了。
我们怀疑武湖亭一案是关圆圆主谋犯案,闫大壮可能为同谋。
勤奋好学要娶老婆的刘仵作之死
疑点分析:
①刘仵作的死因与前两案相同,直接死因是砒霜中毒,狐狸牙印不自然,为死后造成,因此可以排除自杀的可能。
②据副巡检说,刘仵作勤奋好学,年纪轻轻的已可独当一面,按理说应该不至于无法判断死者非常明显的中毒表现,然而他在前两案中信誓旦旦地说是死于狐咬,做出误判,我们认为他有可能是故意误导大家,有包庇行凶者的嫌疑。
③续上一点,刘仵作平日里应该非常积极向上,死前却喝得酩酊大醉,一种可能是他遇到激动的事情而喝醉,被凶手利用,给喝醉的他喂下砒霜;另一种可能是凶手设法让他喝下大量掺有砒霜的酒,在回去的路上毒发乃至身亡。
④凶手除了要给刘仵作下毒,还要在他身亡之后制造狐狸牙印。案发当日凌晨3-5点,南城门的更夫遇到从小巷里窜出的瘦小黑影,离案发的城南观音巷想必很近,非常可疑,片刻便消失无踪,身形敏捷,如冷月心所言,和鱼公闫大壮很相似。
⑤巡检司到达时,狐妖本是待在尸体上的,在其他案件中都只在尸体旁发现狐毛,唯有此案中没有狐毛却发现赤狐。一种较合理的可能是凶手使狐狸咬了刘仵作尸体的脖子之后,本来在刘仵作身旁放了狐毛,然而在逃离现场的时候遇到更夫,受惊不慎遗失了赤狐,而嗅觉敏锐的赤狐循着自己毛发的气味找回了死者身边,狐毛可能粘在它身上,甚至有可能被它吃掉了,很多小动物都这么做过。另一种脑洞大开的猜想是刘仵作是前两个案件的凶手之一,这只赤狐是他饲养的,因而停在他的尸体上,也因此他故意误判了前两个案子的死因,但没有明显的证据和线索支持,故不多做考虑。
欢喜纳妾的任少峰与鱼公闫大壮之死
闫大壮的不在场证明破解:
闫大壮看似一整天都未出门,却添了新的刀伤并中毒身亡,并且毒是从伤口沾上的,只有三种可能:
①他自己砍伤了自己并下毒:没有发现动机,正常人都不会这么做吧。
②关圆圆砍伤他并下毒:由于毒发需要一定时间,闫大壮任由关圆圆砍伤自己下毒,不做反抗还在屋内来回的踱步,很不正常,他也没有这么做的动机。
③他出门了!~:若我们同意在23点之前闫大壮都在房内,直到凌晨1点死在房内,期间他出门的机会只有23点关圆圆进房拿碗筷的时候,当时熄了片刻的灯,闫大壮系上关圆圆的红头巾,扮作关圆圆摸着黑下了楼,而留在房内的关圆圆之后再亮起灯,让人影映在窗纸上,再加上在屋内来回的踱步,让人以为房内的是闫大壮。因为闫大壮身形瘦小,他们交换了身份也未让人起疑。到了1点,回来的人也是闫大壮。和关圆圆交换身份这一手法说明他们两个人是合谋,也说明他们很可能知道正在受监视,冷月心也发现了这一点。
任少峰之死疑点分析:
①任少峰作为镖局东家,想必武功不会很差,虽然服下了软骨散,但经过了一番打斗之后满身鲜血地死了,凶手的武功应该也不错。
②尸体上有狐毛,却没有狐狸牙印,如果和前几起案件一样同为赤狐毛,说明是同样的凶手所为,而没有狐狸牙印可能是因为赤狐已在刘仵作一案被收走,无法留下牙印。
③死者体内有软骨散。软骨散无色无味,通常混入酒中,服用后过一阵就会令人整日软弱无力,昏昏沉沉。这一日他最可能服下软骨散的是在醉月阁为翠儿赎身的时候,花魁关圆圆要劝几杯酒应该不是难事,这时让他服下软骨散说明计划了晚上要去杀他。
④报案时间为凌晨1点,此时他死了半个时辰,死亡时间约为午夜12点,正是闫大壮偷偷出门的时间的正中,加上他武功也不错,登楼尖点地,疾走气不喘,具备行凶的条件。
⑤在现场还发现了散落的砒霜和几根迷香,而死者未中毒,是寻常被杀。凶手事先准备了迷香和砒霜,打算先将中了软骨散的任少峰用迷香迷倒,再让他服下砒霜。可是死者尚有意识,发现了危险奋起反抗,将砒霜和迷香打散在地,双方进行了打斗。
由此我们认定任少峰被害一案是关圆圆和闫大壮合伙行凶。
闫大壮之死疑点分析:
①案发当晚夜色深沉得如浓稠的墨汁,漆黑而无杂色,关圆圆进入闫大壮的房间之后随即还灭了灯,之后到夜空中响起“啊!”的一声之间,通过六艺和冷月心的对话进行测试至少经过了16秒,灭灯之后一片漆黑的环境理应看不清人面,因此关圆圆关于目睹狐面人拿刀捅闫大壮的证词十分可疑。
②冷月心破门而入时,木门的门栓折中而断,说明关圆圆进房间后锁了门,证词中“奴家一进门,就发现有人…忙上前阻止…吓得喊了声后就晕过去了”显然没有时间锁门,产生矛盾。
③关圆圆倒在地上血迹满衣,有三种可能:⑴闫大壮当晚潜出时,换上了关圆圆的外衣掩人耳目,在与任少峰打斗中留下血迹,回屋后又换了过来,从闫大壮假冒关圆圆回屋,到尖叫响起,中间经过的时间非常短,很难完成;⑵闫大壮在打斗时出血,关圆圆在查看闫大壮伤势时沾染上了血迹;⑶闫大壮回来后,关圆圆意图谋害他,血喷溅到她的衣服上,但应该是使用毒药,不会造成喷溅。
④闫大壮脖子上所受的是刀伤,任少峰所握却是长剑。镖局武生更可能使用的兵器是刀,以至于当冷月心询问“任少峰所用长剑可有涂毒”时,副巡检习惯性地回答道“刀上并无涂毒”。打斗过程,闫大壮被任少峰用刀砍伤,考虑到在醉月阁有人监视,如今他身受刀伤,如果将刀留在现场,很容易就会与自己联系到一起,不在场证明也会受到怀疑,因此将尸体手中的刀替换成了剑。此剑可能是闫大壮所带来的,也可能是镖局府上的兵器,需进一步查看长剑上是否有血迹和打斗痕迹。
④闫大壮脖子上的刀伤并不致命,是因伤口沾毒而死,任少峰所握长剑却并无涂毒。
我们查资料得知,古代并没有可使人即刻丧命的毒药,砒霜、鹤顶红等都至少需要半小时至一小时的发作时间。但是我们不知道作者的认识是否与我们一致,而这将对这一案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讨论有和无可即刻丧命毒药的两种可能:
⑴有即刻丧命毒药:
打斗中从任少峰自保的角度,如果用毒肯定会用即刻丧命的毒药,而不是用慢性毒药让对方先杀了自己,由此看闫大壮死于任少峰下毒的可能不大。当闫大壮返回醉月阁后与关圆圆说明情况,关圆圆见状认为形迹败露,假以给闫大壮伤口上药,期间衣服沾上了血迹,实则下毒杀人灭口,闫大壮几乎即刻毙命。之后编出狐面人捅刀的说辞。由于关圆圆可以下手的时间非常短,应该没有机会妥善处理毒药,还有沿途血迹和刀的下落,这些可以作为搜查的方向,成为证据。
⑵无即刻丧命毒药:
闫大壮死时脖子上的刀伤并不致命,致死之毒是从刀伤上沾上的,又没有毒药能使他在短短几分钟内即刻丧命,所以关圆圆并无法当场杀死他。中毒的时间在他受伤之后回房之前,也就是在与任少峰的打斗之中。可能任少峰被调换的刀上有涂毒,或任少峰使用闫大壮带来的砒霜撒到他的伤口上,闫大壮立时并未毒发,而是撑着回到房间身亡。关圆圆为了撇清嫌疑,编出了狐面人捅刀的说辞。不过这种情况也太不寻常,拼着最后一口气回去立刻身亡,不是很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