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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推见习探员

发表于 2016-8-16 19:11:3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1 “我”之所以认为这次的凶手与“透明强奸犯”是同一个人,是因为死者手机里有订餐的信息,之前的死者推断为外卖员所杀,这次的死者因为手机消失的缘故也很可能是外卖员所杀,所以“我”认为是同一个人 2、推测凶手为哥德巴赫小哥 (小立) 死者的尸体是在7月13号发现,文中作者说是三天前,也就是今日是7月16日,而死者死亡时间是7月9日与10日之间。这样死者是在一周前被杀。而我让小哥代送餐也是一周前。最后描写我颤抖着解锁手机看着那送餐记录。为何我会颤抖?因为那条送餐记录是死者“王节”(王节并不是死者真名)的订餐信息,上面的地址与之前不一样,地址正是死者死时的地址,所以我才会如此激动。 过程:“我”为了避嫌,让哥德巴赫小哥代我送餐,没想到他就是那个一直以来的“透明强奸犯”,他来到死者公寓送餐,看见死者是单身一人居住,于是起了杀心,在死者开门之后,小哥可以破门而入或者是被死者邀请进入公寓内,他用啤酒瓶击晕死者之后将死者掐死,至于为何没有实行强奸,犯罪心理学里也经常提到,这个时候凶手很可能已经升级了,他的犯罪心理发生了变化,或者是当时发生了什么突发性事件让他没有机会实施。当他掐死死者之后,他擦拭了酒瓶上自己的指纹,清理了现场,拿走了死者的手机,因为警方查看手机的话就会找到那条订餐信息,不久就会通过“我”找到真凶。 【话虽如此,导致我辞职不干的直接因素其实是莫名其妙的被老板吼了一顿。我拜托哥德巴赫小哥帮忙送餐那天,公司接到了好几个顾客的投诉电话,明明是一个人的责任我们全体都遭来老板的大骂,心里不爽于是辞职。 】因为谁的原因?很可能是因为小哥因为实施犯罪没有及时送餐, 所以遭到客户投诉。而且小哥相当于天才,心思缜密,智商高,但却因为家庭原因未能大展宏图,最后只能当外卖员,这让他的心里扭曲。 3、①出于某个私密的理由,我看了一眼外卖单上的姓名:王节。我确信这不是我第一次给她送餐。  我看了名字才确认不是第一次给王节送餐,既然不是第一次那么之前可能有好几次送餐给她送餐经历或者这是第二次。如果面前的人是王节那么之前送餐便会见过她并且对外貌有一定的印象,但是“我”看了名字才确认显然这个人不是王节。   ②【一回生,二回熟。  没过几天,我又接到了给王小姐送餐的任务。这一次,她的举动才真正意义上有些反常。 “你送错了吧?我根本没订外卖。”她困惑地说。 “可是,小姐你看,外卖单上写的就是你的名字和住址啊。 “嗯……那可能是你们系统出问题了。反正我没订外卖。要不你自己吃了吧。”说着,她在我面前关上了门。】 “我”遇见的女人依然是上次那个女人,她否认定了外卖,可能是真正的王节定了外卖但是她不知道以为送错了。  ③南山公寓是一栋高层住宅,死者租住的2316室是一间所谓的单身公寓,这里不是“我”送餐给“王节”的地址不然“我”会认出来,当时送餐时门是开着的“我”可以注意到里面的摆设,但是此时却没有认出来由此这里不是王节家。而是死者真正的家 由于我没有看到死者照片,并不能辨别出死者是不是当时自己送餐的那个“王节”。而死亡现场是另外一个地方,“我”也不会想到这个人就是我所认为的“王节”。 ④【死者的手机不见了,但除此之外警方称没有任何物品遗失。】一般凶手拿走死者手机是因为死者手机里面有指明凶手的证据或者是凶手想要的东西,“透明的强奸犯”宇这些死者并不认识所以也不存在死者手里有凶手的证据,那么就是死者手机里有指明凶手的证据 ⑤【死者脖子上的瘀伤显示,凶手掐她时是左手在下、右手在上(左手掐痕完全接触脖子,右手一部分盖在左手上),而我记得‘透明强奸犯’留下的伤痕都是右手在下、左手在上。掐死人时需要用很大的力气,所以凶手一定是下意识地用惯用手去掐,另一只手辅助。】但是此时死者已经被打晕了不会反抗,不用下意识的用习惯的手去掐人,而是可以有计划的。 ⑥【这次的凶手和‘透明强奸犯’一样谨慎,现场简洁利落,不留一点破绽。而且这次案发的住宅楼和以往一样,都是没有监控的老房子,也没有找到目击者,就连附近大街上的监控录像也没有拍到可疑的人。】对于目标的选择相同,但是本案没有留下指纹以及精液。 对于这样的现场,案发的住宅楼和以往一样,都是没有监控的老房子,也没有找到目击者,就连附近大街上的监控录像也没有拍到可疑的人。可以找到这样地方人一定会走过个个地方,送外卖也符号这个特点,他们会去个个地方送外卖,当然对于顾客也有一定了解,比如说住宅地方是否单身等等这些可以直接从外观看出的。 还有那些单身女性均是在家中被强奸的,单身女性一般安全意识很高,不会轻易给陌生人开门或者进门,除非这个人她们认识或者对他有意思 ⑦【送外卖这份工作几乎没有门槛可言,于是我的同事便是形形色色,令我惊讶于人类从事送外卖这份工作的动机之品类繁多。】 这句话可以推测出外卖员这份工作给了凶手很大的机会 ⑧“我”没有看到死者照片,但是死者死亡地点与王节所住的地方相近,酒瓶上同样留下了指纹,与“我”给王节送外卖经历相同。  所以这个死者就是“我”当时看到的“王节”。即死者尹xx是我在王节家看到的女人我误以为是王节,尹xx家就是2316。酒瓶就是从王节家里拿来的。 ⑨之前凶手无意掩饰证据很可能当时是因为他是帮别人代送外卖的,当发现死者是单身居住时便痛下杀手。所以即使留下证据也不怕查到自己。而这次的凶手没有留下任何证据,还拿走了死者手机,说明手机里的订餐信息可以很快找到凶手,他怕警察查看手机找到他,于是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⑩小哥文质彬彬,一表人才,送餐时很容易得到单身女性的芳心,使她们放下防备。 11.叶姑娘心仪的外卖员突然杳无音信,现在是信息时代,一个大活人不可能就这么人间蒸发,除非是他不想被别人找到或者有人不想他被别人找到。凶手之前之所以肆无忌惮的留下证据,已经推测过是代送外卖,很可能这几起命案的主人公当时的外卖员本来是那失踪的人,但是却让哥德巴赫小哥代送,出了命案,他知道了什么,或许他因为害怕被灭口躲了起来或者已经被灭口了。 综上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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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推见习探员

发表于 2016-8-16 19: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污力凡神和逗逼 于 2016-8-16 19:56 编辑

1.  首先分析上周末的案件:
①死者死亡时间是七月九日晚上到七月十日下午,恰好是公司收到客户投诉的那天 。可以怀疑凶手是外卖员,为了杀害死者耽误了送餐。
②死亡地点是死者的公寓,  “南山公寓是一栋高层住宅,死者租住的2316室是一间所谓的单身公寓,并没有客厅厨房之类,只是一间带浴室的大房间”“冰箱里只有一些水果和几盒牛奶” ,说明死者平时吃饭都不是自己做的饭,那么就很有可能平时吃饭都是叫外卖。外卖员的嫌疑更大了。
③死者的死因是掐死,掐痕是左手在下右手在上,与透明强奸犯不同。但我们不能忽略一点“死者左侧额头有被击打的伤痕,是被人敲晕之后掐死的” 按照我们平时的习惯,如果用左手砸,应该砸中右额头才对,所以当凶手用啤酒瓶砸晕死者的时候应该是用右手砸的,这也许是凶手的疏忽。死者被砸晕后掐死死者也就不那么费力了,所以用左手掐也是可以的,刚好洗脱自己是透明强奸犯的嫌疑。
有关此次案件的疑点:
⑴透明强奸犯为何要拿走手机?后文“我”提到手机的送餐记录,说明凶手害怕被发现死者手机里面的送餐记录,不过凶手为何要害怕呢?结合前面“我”订餐时收到的消息 “我扫了一眼外卖APP推送的通知:“外卖小哥张帅帅正在为您取餐……””说明死者手机里面送餐记录也有外卖员的名字,也就意味着凶手很有可能就是给死者送餐的外卖员。
⑵凶手为何没有强奸死者(特殊口味?),而且没有留下任何指纹,可以怀疑凶手与死者有一些关联;死者死时只换了裤子没有换睡衣上衣(最重要的是,睡衣很性感,莫非对这快递员有意思,不过有意思怎么会换裤子嘞),而且死的时候仰面躺着,头朝着门,说明是给凶手开门后被凶手一下敲晕,穿着性感的睡衣给陌生人开门感觉还是不太可能,那么就有可能死者和凶手是认识的;而且死者似乎喜欢看推理书,死者会不会已经发现了什么?(不过这样似乎和凶手是外卖员有点相驳。。。好可怕)
⑶题中提到死者死后空调并没有开,按理来说,天气这么热,不开空调可能性比较低,所以很可能空调被关了,要么是凶手关的,要么是死者自己关的。如果是死者关的,死者可能准备出门,甚至于已经在换好裤子了。不过这样的话,凶手就很有可能是熟人,而不是外卖员了,又或者这个熟人就是外卖员,又或者熟人和外卖员串通(可能性好多啊。。。),如果是凶手关的,可能是希望死者死后腐烂得更加明显,也可能是害怕酒瓶上面的指纹消失(我也觉得不太合理
2.  前几次案件的分析:
“三起案件都没有目击者,案发的住宅楼都是老房子,没有监控设施,而街道上的监控录像也没有拍到任何可疑的人影”  ,结合“我”的推理“如果凶手与被害人真的毫无交集,那么他是如何选定目标的呢?三个受害人都符合一定的外貌特征,可见他是有独特趣味的,并非随机犯案。三人都是独居的,这是巧合吗?那么凶手究竟是如何接触到这些女性,又该从何得知她们的生活起居呢?” ,如果凶手是外卖员一切都能说通了,“我”当外卖员的时候有时候经常给同一个人送餐,凶手很有可能通过给受害者多次送餐了解其生活习性,并借以这个身份杀掉被害者。
3. 关于王节的疑点:
①王节利用了“我”在我的推理书里面的方法收集“我”的指纹,动机我猜了一下,王节喜欢凶手,被凶手利用着收集了指纹,而王节知情与否不得而知(感觉很难让人相信);又或者是看过“我”写的书?(苦笑了。。
②王节否认自己订了餐,究竟是真还是撒谎。
③王节在死者死亡当天(假设死者在九号死的)订了多人份,这里十分可疑,我又猜了下,可能王节和凶手串通准备嫁祸给“我”,并且约了死者一起吃饭(毕竟死者和王节是一个公寓),结果送餐的不是“我”,变成了哥德巴赫小哥,没办法,凶手只好用酒瓶敲晕死者,这个酒瓶就是王节收集“我”指纹的那个酒瓶,凶手聪明的擦掉了指纹,因和死者熟悉,所以擦掉了指纹,凶手做这一切的时候,可能王节也帮助了凶手,比如骗死者开门,然后敲晕死者之类的。。。(说实话我都觉得好奇怪。。)然后清理现场可能是凶手干的,掐死应该是凶手干的,凶手很聪明,防止被发现自己是透明强奸犯,于是改变了掐人的手法。

4. 关于凶手的猜测:
凶手很可能是外卖员,凭借外卖员的身份寻找目标,但外卖员可能和王节认识,凶手拿走上周死者的手机可能是因为凶手给死者送餐,也可能是手机里有与王节发的消息。叶姑娘的消失的男朋友很可疑啊,说不准叶姑娘可能曾经被凶手利用过。(论泡妞的技巧。。。);还有可能是哥德巴赫小哥,毕竟是天才,而且一表人才,俘获王节的心还是很有可能的;还有一个逆天的想法,“我”有双重人格。我觉得凶手强奸是根据一定口味的,而且凶手可能有变态癖好。
不是按问题答的。。。就只能这样了,有点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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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推见习探员

发表于 2016-8-16 19: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Carmelo 于 2016-8-16 19:46 编辑

凶手与被害人毫无交集,那么他是如何选定目标的呢?三个受害人都符合一定的外貌特征,可见他是有独特趣味的,并非随机犯案。三人都是独居的,这是巧合吗?那么凶手究竟是如何接触到这些女性,又该从何得知她们的生活起居呢?答案只有一个,凶手是个送外卖的。而我之所以认为这次的凶手是同一人,是因为我翻了送餐记录,7月9日,南山公寓2316室,王节。而且送餐的是哥德巴赫小哥。
现在来捋一下时间线。我为室友订外卖的时间是7月16日;室友告诉我三天前也就是7月13日死者被发现死在家中,死者的死亡时间推断为7月9日晚到7月10日下午;我将单子拜托给哥德巴赫小哥那天,我辞职了,接着一周后我才订的外卖,所以那天的时间是7月9日。
哥德巴赫小哥的送餐范围与我最为接近,平常有接触死者的可能性。王节住的是2316室,死者也是住2316室,可报告说种种迹象表明这是间单人房,所以这是一件团伙作案。
南山公寓都是老房子,无监控设施,所以撬锁应该是一件很简单的事。哥德巴赫通过几次接触,知道了死者白天上班,接着王节白天偷溜进死者家里,并订外卖。第一次,是为了获取随机一个外卖员的指纹(碰巧是我);由于每次都是系统随机的选取外卖员,所以王节想看下负责这个南山公寓区域的有几个外卖员(导致了第二次的见面);第三次身为原侦探小说的作者的我起了疑心,将任务拜托给了哥德巴赫小哥。当然就算我依然送餐上门,她也会以系统出错为由推脱,直到系统选择了哥德巴赫。
7月9日这天哥德巴赫送餐到南山公寓2316室,王节告知他死者的下班时间,然后吃了外卖离开。哥德巴赫藏在室外直到死者回家,过个几分钟,然后敲门(所以死者来不及换睡裤,只换了睡衣)。当死者说送错了,哥德巴赫把系统打印的外卖单给死者看,接着趁对方低头看的时候,用藏在身后的啤酒瓶敲击头部,死者仰面向后倒去,接着拖进室内,关门,用左手在下右手在上的方式掐死死者(跟以前掐脖子的手势相反的原因应该是他的惯用手右手受伤了,而且从死者受伤的额头是左侧来看,凶手是用左手拿的啤酒瓶),刚想强奸,好几个顾客打电话过来催外卖,时间来不及索性整理一下现场就离开了。因为哥德巴赫送的外卖迟了很久,导致好几个顾客给公司打了投诉电话。
其实这题目我看第一遍的时候就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后来想起原来在微博看过类似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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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推见习探员

发表于 2016-8-16 19: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死者就是王节,凶手就是送外卖的小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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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推见习探员

发表于 2016-8-16 19: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我”在看到某条送餐记录后确信凶手和“透明强奸犯”是同一个人,那么先解释本次案件之中和既往三次案件的异同:
相同点,文中的记者已经说明,不再赘述。
不同点:以前的案件有强奸,现场留有精液、指纹等,这次案件现场啥都没有留下,还有特意清理过的痕迹。可推:此前案件,凶手与被害人无直接关联,自然不怕留下指纹、DNA等;这次特意清理,表明凶手害怕留下指纹、DNA,也即警方可能会核对到这个凶手的指纹信息,所以这次的被害人与凶手“有关联”。即警方在“周边搜证/关系搜证”过程中会遇到凶手。同理,凶手在行凶前后发现被害人与自己或有关联,所以不再实行强奸,杀人时特意改变左右手习惯(毕竟凶手智商很高),再清理掉所有相关痕迹。偷走手机应该也是掩饰关联点。
结论:凶手与被害人有关联,而且关联点可能与手机里面的信息相关。
关于“我”看到了手机一条送餐记录后就确信“同一个人”:说明我看到的是关键的信息。送货信息无非就是姓名和地址。姓名之前已经提及“我”信誓旦旦没见过尹姓的人,所以让我惊醒的地方可能是地址。譬如,那个送货地址就是南山公寓2316。(具体地址平常不可能记着到房号,所以此前得知案发地点时也没有马上反应过来)
再结合前三起案件的分析:凶手是如何选定目标的呢?全都是有一定外貌特征的独居女性,而且还能避开摄像及目击。并且和被害人“没有关联”。能做到这些的有一种职业:送外卖的。
结合上述理由,便可以窥见“我”是如何发现凶手是同一个人的:
“我”分析得知“透明强奸犯”的职业应该是个快递员;最后翻出手机看送餐记录时确定地点是南山公寓2316(那个曾经被我送过货的房间),那就是“王节”的房间号。当天我曾让哥德巴赫小哥去代为送货,这是那小哥的接触。再加上哥德巴赫小哥本身就是个智商很高的外卖配送员,符合凶手的特征要求。所以“我”发现凶手是同一个人。
再提“王节”与房间号与被害人“尹什么萧”的关系:
文中提到“我”记得这个人,是因为她的名字。因为那次指纹的联想时,“我”特地看了她的名字。那时候的“我”并不一定记着了她的外貌。第二次送外卖的时候,相同地址,相同名字,对方却否认订过外卖。除却奇葩客户的这个理由外,还有一个理由:她真的没有订过这个外卖。所以,要不这个房间有两个女性居住(或者轮流居住),即王节和尹姓女士。结合否认时的场景,合理的一种演绎是:这个房间一开始是一个叫王节的人住的,在那里订过外卖。之后尹姓女士入住(可能是租住,可能是借居),但那时候王节女士订外卖的时候习惯性地用软件默认的地址,所以外卖送到了以前的居所,所以那位女士否认快递。而文中提到的案发现场中有指纹的酒瓶,那个指纹可能就是当天我在“王节”取外卖的时候我留下的。
案件还原:
凶手,也即“透明的强奸犯”是哥德巴赫小哥。他是个高智商的年轻男性外卖配送员,所以能够能做到前三起强奸杀人案。一周前的案件,是“王节”房间发生的案件。当天,“我”拜托哥德巴赫小哥代为派送那几起外卖,之后还有几个客户骂人了。骂人一般就是外卖送得慢了或者送错了之类,而原因可能死地址信息错误,也即上文分析的“王节”的梗;也可能单纯是因为王节因为谋划杀人计划而耽搁了。当天晚上,哥德巴赫小哥按计划来到被害人家。文中提及被害人是在9号晚上到10号下午之间遇害;结合被害人穿着睡衣,晚上遇害的可能性更大点。所以当晚,哥德巴赫小哥来到白天送过快递的“王节”家,用外卖的借口突入房间,并用房内的酒瓶敲晕了死者。但是,当袭击成功后,意料之外的事情发生了,哥德巴赫小哥发现死者不是白天的那个人,而是另一个尹姓女士,而且这个人还是和他相识的。因此,哥德巴赫小哥不敢再在现场留下精液、指纹痕迹,自然也不敢再实行强奸。但是死者毕竟见到了他的脸,说不定当时还万分惊愕,再传扬出去,警方介入调查的话说不定就会被洞悉“透明强奸犯”的事。所以哥德巴赫小哥决定杀人灭口。为了掩盖,故意用了非惯用手杀人,并清理所有痕迹。由于手机外卖软件上会提示“XX快递员为你送外卖”这种信息,如果介入调查的警方看到一个被害人认识的名字,且他是个外卖员,还有往来联系,很可能就顺藤摸瓜发现真相,所以哥德巴赫小哥偷走了死者的手机。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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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推正式探员

发表于 2016-8-16 19:22:59 | 显示全部楼层
答案中的男主为谜题中的“我”。【红字为谜题原文】蓝字为结论
第一题:男主认为两个案件的凶手是同一个人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这两起案子都属于高智商犯罪。案发现场都是老房子,没有监控设备,案发后也都没有目击者和可疑人员。现场提取的指纹都属于警察局没有备案的无前科的人员。【既然警方有DNA和指纹却查不到凶手,看来凶手完全没有前科。】【这次的凶手和‘透明强奸犯’一样谨慎,现场简洁利落,不留一点破绽。而且这次案发的住宅楼和以往一样,都是没有监控的老房子,也没有找到目击者,就连附近大街上的监控录像也没有拍到可疑的人。复原的啤酒瓶上除了死者自己的指纹以外还提取到了一组可疑的指纹,但此人并不在指纹库里。】
2.这两起案子的受害者都是年轻的独居女性,并且受害者符合一定的外貌特征。而这起案子的受害者通过案发现场的护肤品和保健品可以推测出——她也是一个具有一定外貌的女性。符合“透明的强奸犯”的目标要求。【三个受害人都符合一定的外貌特征,可见他是有独特趣味的,并非随机犯案。】【床的对面是一对书桌椅,桌面上一一排放着花瓶、护肤品、茶杯、排插和充电器、保健品和一包抽纸,抽屉里放着一些书和文件、钱包、一瓶红墨水、几支圆珠笔、一副头戴式耳机、一些数据线。书桌与床之间有两米左右的距离,此处地面散落着玻璃酒瓶的碎片,白色的标记显示死者就是倒在这里。书桌旁边有一个小冰箱,冰箱里只有一些水果和几盒牛奶。右侧阳台上晒着一些衣物,窗前养着三盆小植物。另一侧是浴室,洗漱台上各种瓶瓶罐罐一字排开,丝毫没有发生过暴行的迹象。】


第二题:凶手是外卖员之一的小立。原因有以下几点:
1.男主对于“透明的强奸犯”这一案件的定性是高智商犯罪,而他对凶手的猜想是【他一定非常聪明,看似无心的举动,背后却深藏着事无巨细的严密计算。】原文中提到的高智商的人一共有两个,一个是D姑娘【D姑娘是一名在读女博士,兼任某校推理协会会长,智商甚至高于其毒舌指数。】另一个是外卖员小立【小立生得文质彬彬一表人才,让人绝对不会联想到县城里卖水果人家的小儿子。家里没让他读完高中实在是那一年全国所发生得最可惜的事之一,后来他私下里做了当年的高考卷,结果比清华分数线还高出一百分。虽然没能上清华,他还是利用卖水果的闲暇时间证明了哥德巴赫猜想,寄给了本市一所大学的教授。“其实只证明了弱哥德巴赫猜想,但那位教授应该还得花一些时间才能看懂,”他说,“在那之前我先送送外卖,维持生计。】从案发现场提取到的精液可以证明凶手是男的,那么这个高智商的凶手只可能是小立。
2.男主的另一个思路提出的问题【我又换了个思路:“如果凶手与被害人真的毫无交集,那么他是如何选定目标的呢?三个受害人都符合一定的外貌特征,可见他是有独特趣味的,并非随机犯案。三人都是独居的,这是巧合吗?那么凶手究竟是如何接触到这些女性,又该从何得知她们的生活起居呢?”】和男主说他只是个送外卖的【眩晕感消退,我只是个送外卖的。】,这里提示了我们凶手是一个送外卖的。为什么呢?因为外卖员可以通过顾客的订餐信息得知顾客是否是独居。这一点,男主对王节第三次的订餐的量表示怀疑可以看出。【我盯着王节小姐的外卖单看了良久——“以前都是叫的单人披萨,这次居然订了多人份的一定有猫腻!】外卖员和顾客也是会有直接接触的,这样就可以看见顾客的长相,确定目标。而且外卖员也可以通过顾客的订餐时间推测顾客的作息时间。所以,符合高智商这一条件的外卖员只有小立。
3.死者尹x萧所居住的南山公寓和王节所居住的公寓是一样的【尽管南山公寓有上百个住户,我的心脏却开始在横膈膜与喉咙之间剧烈地弹跳:“死者该不会是叫王节吧?”】,都是男主的送餐范围,并且离小立的送餐范围不远。原文有提到这一点【然后我将这一单拜托给了哥德巴赫小哥(小立)。他的送餐范围与我最接近,帮我多送一单并不会给他带来很大的不便。】
4.案发时间是上周末,和男主拜托小立替他送餐的日子相近,并且那一天公司接到了几个顾客的投诉的话【我拜托哥德巴赫小哥帮忙送餐那天,公司接到了好几个顾客的投诉电话,明明是一个人的责任我们全体都遭来老板的大骂,心里不爽于是辞职】。一般顾客投诉的原因都是送餐迟,没有送餐给顾客,送错了餐。小立为什么会犯错呢?因为他要杀人。这也就可以解释为什么死者没有被性侵【但并没有被强奸。】
所以,综上所述,小立是凶手。
犯罪过程:在多次踩点后,凶手确定了自己的目标-----尹X萧,准备实施自己的一系列计划。
这一天,凶手收到男主拜托他送的王节的订单,因为尹X萧的公寓就在王节的公寓,于是凶手觉得时机到了便准备下手。王节其实就是尹x萧(第三题将会解释原因),她见是外卖也没有多加防备,就这样开了门。
凶手和尹x萧进入到屋内,凶手将外卖递给尹x萧,尹x萧此时在找钱付款,凶手趁尹x萧不备,凶手轻轻关上了门,猛冲上去,掐住了王节的脖子【因为时间不够(他还有外卖要送),事先他就想好不实施强暴,这样与“透明强奸犯”就大有不同,为了扩大区别,他又改换方法去掐脖子。】,王节就在不断挣扎中丧命了。
因为尹x萧的手机里有订餐信息,为了掩饰自己是凶手这一点,凶手拿走了她的手机,销毁证据。

第三题:
1.凶手是死者的男朋友。
原因:A:死者被发现时上半身穿着性感的吊带睡衣下半身穿的却是牛仔裤。【死者上身穿着吊带的性感睡衣——同枕头上的睡裤是一套的,下面穿的是一条牛仔短裤。】女性在外人面前都是比较讲究形象的,而死者却穿的不伦不类去开门,就只能说明她知道来人是和她关系亲密且不在意她的穿着的人,这样的人一般是父母和男朋友。前文有说死者是外地人【死者是24岁女性,外地人,独自租房居住,在一家广告公司任职。】那就不太可能是父母。所以,这个人是死者的男朋友。
B:叶姑娘是为数不多的女外卖员,她外卖员的理由也不同常人,原文是这么说的【叶姑娘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叶姑娘之意在外卖员。她的男朋友是一名外卖员,当初便是叫外卖的时候认识的。彼时英俊的小伙一日三餐风雨无阻将爱的便当送到她的门前,只羡鸳鸯不羡仙。谁料狂风平地起,爱慕的人儿一夜间忽然音讯全无,第二天送餐上门的已是别人。面对恋人的不告而别,叶姑娘将眼泪藏在心底,加入了送外卖的队伍。她坚信着终有一天他们会在熙攘的街头重逢,再也没有人能将他们分开。】那死者爱上英俊的外卖员并成为他的女朋友也不是不可能,毕竟小立是一个帅小伙【小立生得文质彬彬一表人才,让人绝对不会联想到县城里卖水果人家的小儿子。】
所以,综上所述,凶手小立是死者的男朋友。
2.王节就是死者尹X萧。
原因:A:他们都住在南山公寓【我浑身一个激灵:“死者住在哪?”“离这不远,就住在南山公寓。”尽管南山公寓有上百个住户,我的心脏却开始在横膈膜与喉咙之间剧烈地弹跳:“死者该不会是叫王节吧?”“王洁?不是这个名字。好像是叫尹什么萧的。】
B:死者的尸体旁有碎的啤酒瓶,复原后发现瓶身有一个可疑的指纹【用啤酒瓶打人,通常都是握着比较细的瓶颈,用瓶底那端去打。而那几个指纹是发现在瓶身的部分,所以并不是凶手打人时留下的。】巧的是,王节在一次取餐的时候,曾经拿着一瓶不是冰的啤酒,并且让男主接触过瓶身,留下了男主的指纹。【记得她开门取餐时手里拿着一瓶啤酒,找零钱时让我帮她拿一下。我当时正专心享受从开了空调的室内飘出的冷气,随手就把啤酒瓶接了过来,这时一阵强烈的违和感袭来——这瓶啤酒不是冰的。】
所以,综上所述,王节其实是尹x萧的化名,他们其实就是同一个人。
3.死者尹x萧(王节)是一个推理爱好者,很有可能是男主的群里的一个妹子。
原因:首先王节取外卖时曾经做了一件和男主的某本小说的情节一样的事,【记得她开门取餐时手里拿着一瓶啤酒,找零钱时让我帮她拿一下。我当时正专心享受从开了空调的室内飘出的冷气,随手就把啤酒瓶接了过来,这时一阵强烈的违和感袭来——这瓶啤酒不是冰的。】【在我的出道作品《推理学院的龙傲天》里,也出现了这样一个女孩。“这样一个女孩”自然不是指她也有这样一个令人印象深刻的姓名,而是说她用同样的方法骗取了外卖员的指纹——所以酒不是冰镇的,否则水汽附着后无法沾上指纹,又同样地谎称没有订外卖,后来她被发现死在家中,心口中刀一刀毙命,尸体旁边端正地立着那个沾有指纹的玻璃瓶。】这就说明王节看过男主写的推理小说。而男主每出版一本小说都会告知群里的好友去买,原文没有明写,但有提示【divaaaaa:@没意见(男主) 最近写啥了没有?说出来让大家开心开心】【没意见(男主):最近在构思呢 写出来了自然会通知你们去买的 别急】所以王节很有可能是男主的好友。其次,案发现场发现死者的床头柜上放着一本推理小说【左手的床头柜上有一盏床头灯和一本伊坂的《天才抢匪盗转地球》。】倘若不是推理爱好者是不会去买一本关于侦探推理的小说的。
所以,综上所述,死者是一个推理爱好者,并且很有可能是男主在网上认识的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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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6 19:33:2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chjfuzu 于 2016-8-16 19:50 编辑

首先,我得很现实地说:老庞、小立、叶姑娘都是在吹牛。送外卖,一般只是找不到更好的工作,又想多挣点钱而已。

我认为凶手是小立

主角对透明的强奸犯的分析:“如果凶手与被害人真的毫无交集,那么他是如何选定目标的呢?三个受害人都符合一定的外貌特征,可见他是有独特趣味的,并非随机犯案。三人都是独居的,这是巧合吗?那么凶手究竟是如何接触到这些女性,又该从何得知她们的生活起居呢?”
很明显,送外卖这个职业非常符合这些条件,可以为“透明的强奸犯”踩点选择作案目标提供非常大的便利。送快递,能见到户主(方便辨识年轻女性),也能通过点餐量和每次开门见到什么人,知道户主是否是独居的。作案时,也完全可以以送外卖为借口,诱骗受害人打开房门。送外卖路上和等候订餐人下楼时,还可以观察居民楼环境知道是否是没有监控的老式居民楼,也不会引起怀疑。

“我拜托哥德巴赫小哥帮忙送餐那天,公司接到了好几个顾客的投诉电话,明明是一个人的责任我们全体都遭来老板的大骂,心里不爽于是辞职。”
这里面有问题,当天可能有人捣乱,让外卖送餐公司收到了很多虚假订餐

“透明的强奸犯”为何带走手机?为何在最后一案没有完成强奸?为何似乎改变了惯用手?

唉,我好像还是不行,重在参与,希望明年能还有大赛供我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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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推见习探员

发表于 2016-8-16 19:40:15 | 显示全部楼层
1.死者左侧头部被酒瓶打晕,而脖子确是伪装成左撇子掐死,可见是透明强奸犯故意伪装的。
2.透明强奸犯就是送外卖的小立,当天我让他去帮我送一单,因为我知道那个王节想故意整我,用了我小说中的情节。但是小立不知道这回事,当他看见“死掉”的王节“复活”,怕自己身份暴露,于是用酒瓶砸了王节,伪装成他人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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