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D.Leito 于 2016-5-6 19:28 编辑
原文中有说寝室总共四个人,就是:唐臣、成诚、朱义、诚哥。 关于“诚哥”跟“成诚”为什么是两个人 第一,在对3月2日中午寝室人集体鉴笔的描述中,“诚哥”跟“成诚”对于钢笔的态度是截然不同的,一个是沉浸在失恋状态没有兴趣,一个是假装无所谓其实对钢笔强烈渴求,说明两者并不是同一个人; 第二, 3月10日唐臣从食堂回来后提到“回到寝室时只看到朱义一人,看来诚哥还没回来。”,因为此前唐臣去处理刷卡的时候成诚刚开始吃饭,所以看不到成诚回来是理所应当的,而用“看来”说明是到了寝室才确认,说明“诚哥”并不是指成诚; 第三,故事开头就说本案与寝室所有人都有关,而文章除了“我”只提到四个称谓,如果“诚哥”跟“成诚”是同一人,那么在描述上就漏掉一人,这与开头所述是矛盾的,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我”为什么不是寝室一员。 关于“我”是谁 好吧,作为一个叙诡简单粗暴一点,我就是一本书,名字都说了,我叫《辞海》,而且还是唐臣的一本书,我跟唐臣在十月底才认识并不是因为我是转校来的或者请假了,是因为我十月底才被邮到学校,文章中还有其它一些暗示:我与唐臣形影不离;我从没直接对唐臣说过一句话;去图书馆的路上我死死盯着钢笔,因为我俩被放在一块;在说为其它人一人买一支钢笔时大家看向我说嘁,不是因为不信任我,而是唐臣所有积蓄都买书用了;在食堂要饮料只要了成诚跟唐臣的两杯;唐臣迅速扒完饭抄起书就走时,我也立刻就能跟上;我没办法打篮球。 谁动了唐臣的笔 先说一下,因为笔一直是装在收纳盒里的,所以不可能从盒子中掉出,单独遗落掉在哪,只能是被人拿走了。
那么从动机的角度,其实除了寝室的人,没人对这只钢笔有所了解,没有听说过也没有被外借过,而寝室只有钢笔丢失了,目标很明确,说明就是寝室内的人干的;从作案时间的角度,唐臣有晚上检查笔的习惯,案发当天早晨到他去打篮球期间钢笔也都在他的视线范围,偷笔时间只能在打篮球之后,而朱义跟唐臣一起打篮球,可以排除。文章最后几段描述的是成诚从社团赶回来遇见诚哥的对话,成诚跟诚哥其实都有作案时间,但从成诚第二就差几分获奖,又说要用推理书跟唐臣换钢笔,说明成诚非常想得到那支钢笔,所以成诚的嫌疑更大,应该是他拿的。 案件还原 成诚知道唐臣要跟朱义去打球后就打算偷笔,七点半先佯装去社团,途中又突然跑回来,发现诚哥在寝室,于是找个理由支开他,趁机偷走钢笔,5分钟够了,然后再跑去社团活动,唐臣回来后发现钢笔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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