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初见云烟问落尘 于 2015-8-18 18:48 编辑
《归来去》解答篇 注:【】内为原文部分,蓝字为重要推论,加粗为重要结论
凶手是施诺,发现妻子许无艳与施诚间的内情后杀害施诚并伪造成自杀。
一、现场分析 1、施诚【仰面倒在凉亭内的石桌旁】,颈动脉被割致死,凶器为刻刀,【刀柄上却没有任何血迹】,若死者自杀,则只能从斜下方下手,那么刀柄上必然会沾上血迹,故死者自杀可能性极低。 2、【死者右手的食指也有一道伤口】,虽无具体描述,但应为刻刀所伤(从“伤疤”改成“伤口”也足见伤口为新伤),那么右撇子的死者定然不会割破自己的右手来写血书,【笔杆上并无血迹】也说明死者的手被划破之后右手没有拿过笔,因此只有两种可能:一是血书是以前写好的,但未提及死者身上有其他伤痕,且用他人的血来写血书与内容中“一力承担”不符,若血书已事先写好,死者也没有理由让管家取来笔墨纸,故排除;二是血书是伪造的,死者并未写过血书,那么宣称遗书出自死者之手的施诺嫌疑重大。 3、【前院大门和前院与后院之间的门锁完好】,也未提及可翻墙的途径,排除外来人作案的可能。
二、疑点分析 1、行凶时间。【血迹已经干涸】排除凶手在管家开门后行凶,那么行凶时间只能是【戌时施管家给他送笔墨纸到亥时管家关门之时的这段时间里】,若是在关门之后行凶,一是知道关门时间的死者会回房,二是行凶之后只能等管家开门的间隙回到内院,而后院靠近内院这边没有假山遮挡,视野较开阔,容易被目击,故可能性较小。 2、凶器来源。前面已推得死者不是自杀的,又无割破右手拇指的理由,且让管家拿来笔墨纸,也无写血书的理由,因此死者没有拿出刻刀的理由。【雕刻作坊的钥匙和书房的钥匙分别在施诚和施诺的手里】,进作坊偷刻刀的可能性排除,那么就只有两种可能:一是死者把刻刀给凶手,文中未提及死者有随身携带刻刀的习惯,故这种可能性不大;二是凶手本来就持有凶器。在《半面妆》中施诚曾用刻刀刺杀关东岳,后被许无艳拔走,那么不难推出凶器就是被许拔走的那把刻刀,能有机会接触刻刀的只有许无艳、施诺和春晓三人。 3、戌时李嫣然遇到过死者,还随他到凉亭内,当时烛火还亮着,也没有血书,李认错人的可能性十分小,三盏茶的时间后,李因手帕不见了再度返回凉亭时,【烛火却忽然灭了……一声东西掉落的声音,再就听到脚步声……听见内堂那边施宏挑着灯笼沿着回廊要去锁门】,这些事情都在短时间内发生,血书内容颇多,短时间内无法完成,更不可能摸黑完成,那么李返回时听到的异响和脚步声极有可能是凶手造成的,理由是施宏出现了。联系【规制齐整的笔墨】和【残烛已熄】(不用残烛已尽而是用熄说明蜡烛中断了)不难推出掉落在地上的东西是烛台。 4、理论上除了被李目击到的施宏,所有人都有机会行凶,许无艳足不出户,春晓没有听到异响,那么许无艳的嫌疑也可以排除,但证词上却可能有假(证词中并没有说房内)。施诺有书房钥匙,如果当夜回书房也可以避开春晓和众人的耳目。春晓、李何二人和苏无恙也无作案动机,故基本可以排除嫌疑。许无艳足不出户,而施诺也不跟死者去凉亭闲谈了,连【书房都很少去了】,关东岳被杀原是皆大欢喜之事,出现如此反常只可能是施诺知悉了内情,即施诚和许无艳相互掩护的事,那么唯一有动机的人就是施诺。
三、案情还原 刺杀关东岳案后,施诺发现了施诚和许无艳之间的感情(也可能是许无艳自己坦白),作为代价,许无艳不出自己的房间,而施诺看准苏无恙来访的机会伺机谋杀施诚。施诺等李嫣然离开后便用从许无艳处得到的刻刀杀死施诚,并用刻刀划破施诚的右手拇指伪造死者写血书的假象,然后自己蘸着死者的血来写血书,写完时恰好碰见施宏要来锁门,急忙中把烛台撞到,捡起来压到血书上后便匆匆离去,回到书房(也可以回到自己房间)以防止被春晓听到异响。案发后施诺说自己夫妻已就寝,知道内情的许无艳也只好附和。
四、其他推理 1、从《半面妆》开头和末尾不难推出两小无猜的是施诚和许无艳,刺杀关东岳时两人相互间挺身而出保护另一个人的行为也足见两人感情不减当年,那么施诚之死对许无艳伤害最大,且凶手还是自己的丈夫,故提示中于此案后不久亡故的人正是许无艳。 2、证据。施诺完成杀人和伪造血书的时间只有45分钟左右,所以必定不会掩饰自己的字体,因此只需要比对施诺写给岳夕楼的信函就会真相大白。 3、施诚是个精雕师,而血书中提及时政、官场等内容,只有进士出身的施诺才有这样的见地,对于有“文圣”之称的他,40分钟完成这样一封血书难度不大。“饿殍遍野”也暗示与施诺的《饿殍记》吻合。 4、施诚也有可能面对施诺时没有反抗,因为心中有愧,然后被施诺杀死,后同上述推论。 5、施诚右手拇指的伤口也有可能是施诺在匆忙间摸黑割破的,因此才割到右手。 6、李嫣然也有为财合谋的可能性,但不影响主要推论和主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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