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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moh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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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 第十二届魔王推理大赛第一回合答题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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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推A级探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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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4 19:58: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小黑 于 2015-8-4 19:59 编辑

[size=10.5000pt]1.题目中给了很多的关于目击证人的提示:“我的视线看不了多远,也看不到广阔的地方
“我扭过头” “他也跟其他人一样,没有发现我的存在” “覃涟经常对我说的是:‘你好,谢谢。’但是一旦他发起脾气来就是骂‘去死吧’” “可是我记忆有限,记不得那么多” “我就快要死了……有谁能救救我啊?” “我要喝水……我要说话……我要指证罪犯……” “‘也许让目击证人说话可以作为证据之一。’连一轩喃喃自语” 把这些信息总结出来,可以得到这些:这个目击证人不是一个人,而是一样物品,这个物品可以记录事情,而且可以作为证据,这个物体在一个很隐蔽的地方,视线范围不大,有很大范围的视线被遮蔽,可以扭头,这个物体的记录的空间不多,也没有多少电。题目中也提到“房间的一角有钓具、鱼食,一只罩着布的鸟笼,一盏吊着的灯笼样式的灯” “我实在不想看到这么一张丑陋无比的嘴脸,这简直丢尽了人类的脸面,我想他是上不了天堂的,可是我又没任何办法,我还得依靠他来养活我,即使我想挣脱牢笼,自由翱翔,那也只是一场梦而已”所以这个物体很有可能是在鸟笼里,遮着布的鸟笼也符合上面有很大范围的视线被遮蔽的结论。但是鸟笼里有什么,鸟,可是鸟是不能够记录并作为证据,那么这个物品就应该是藏在鸟笼内的针孔摄像头。“覃涟经常对我说的是:‘你好,谢谢。’但是一旦他发起脾气来就是骂‘去死吧’”这应该是对鸟说的,但是“我”误以为是对“我”说的。
2.根据题目可以画出一个时间轴:
图片1.png
题目中提到“连一轩和黄浩面对这嫌疑人,董凌志看起来很帅气,在审讯室里显得很冷静,他一直习惯性的在摸他左右的无名指,那里有指环的痕迹,应该是长期戴戒指留下的痕迹。”目击证人也提到过“ 原来房间里进来了另外一个人,他露出狰狞的笑容,有些惊讶,又很兴奋,我非常不情愿的看清楚了他的脸:一张秀气的脸,眼睛炯炯有神,有点削瘦,但不是熟悉的脸颊,也许再见到我还会记得他。”有长期戴戒指的习惯可是面对警察却不带戒指,戒指上应该有死者的血的痕迹,说明他是凶手。后面王楠来到现场,但键盘上没有痕迹,那么键盘上的痕迹应该是后面的人弄上去的。过程应该是:首先陈水连用瓶子击中死者头部,但没有导致死者死亡,后来凶手董凌志来到现场,看到死者奄奄一息的样子便决定杀了他,但是死者反抗,在董凌志的戒指上留下痕迹,这也是他不敢戴戒指的原因,再后来王楠和聂幸能一起来到了现场,王楠想要帮女友摆脱嫌疑,于是他们两个合作,并在键盘上留下痕迹,走时把房间内的指纹清理干净。

小黑就是小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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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推见习探员

发表于 2015-8-4 19:59:29 | 显示全部楼层
1:目击证人是死者养的鸟,鹦鹉科高智商并有夜盲症的鸟。
分析:目击证人便是文章的第一人称。首先让我疑惑的是此目击证人在屋子中没有被警方发现,后来才被记起来审问并莫名成为了关键证人。说明警方发现了“我”,但没有注意。一个就在死者旁边的唯一一个人不被怀疑,说明此人或许不是人。而从细节(时间原因此处略)结合死者平时的爱好可知是鸟。而能够说话并迎合以上种种推理便得到了以上结论。
2:如第一段所述,陈水连走后来到的第二个人应该是董凌志,此行为了理论文章一事。首先他的戒指或许沾上了血液于是在审问时取下了戒指,其次结合鸟的记忆来看有一个面目秀丽的特点;然后就是王楠,与陈水连一起来到并发出细细碎碎的撕纸声;再然后就是最后一个人捏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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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推见习探员

发表于 2015-8-4 19:59:3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1.目击证人是覃涟的鸟。这只鸟目击了第一个攻击覃涟的人用瓷器攻击覃涟,覃涟出了很多血倒在太师椅上,但是没有死,二十分钟后覃涟呼喊救命,有一个人出现,鸟目击了这个第二个长的秀气攻击覃涟的人,但是鸟对这个人不熟悉,他用重物砸击覃涟使覃涟死亡。接着又有两个人来,鸟没看清,只听到了悉碎的声音。鸟不能说话,感到很渴,需要有人来喂养它。 2. 陈水连是第一个攻击覃涟的人,她用瓷器砸击覃涟,覃涟倒在太师椅上,暂时昏迷,陈水连逃跑,离开时没有关房门,没有擦指纹。 二十分钟后,覃涟苏醒,呼喊救命,董凌志出现用重物砸击覃涟致死。董凌志以前和覃涟有矛盾。后来警方审问时,董凌志取下了长期佩戴在无名指上的指环,很可能因为重物砸击覃涟时,指环上留下划痕,为了不让警方看到而取下指环,离开时还清理了门把手上的指纹,离开时没有关门。 王楠因为为女友陈水连出气在覃涟死亡之后到达死亡现场,以为女友杀死了覃涟,撕下一张写了陈水连名字的白纸离开,离开后因为不想让陈水连牵连到自己没有回家。 聂幸能与董凌志是对手,最后到死亡现场,用覃涟的手在键盘上按了DLZ三个字母后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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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推正式探员

发表于 2015-8-4 20:00:58 | 显示全部楼层
1、 目击证人是怎么回事?
房间的一角有钓具、鱼食、【一只罩着布的鸟笼】一盏吊着灯笼样式的灯
视线、人类、牢笼、翱翔、太深奥的文字无法理解,【覃经常对我说的是:“你好,谢谢(训练说话)”】
记忆力有限,要喝水,要说话,让证人说话,罩着布的鸟笼
可知目击证人是覃房间里罩着布的鸟笼里的鸟。世界上会说话且被人饲养的鸟有:鹦鹉、八哥、鹩哥、琴鸟、乌鸦。
文章开头的诗句中【月落乌啼霜满天,江枫渔火对愁眠】中【乌啼】很可能是在暗示鸟儿是【乌鸦】
2、 推导案件发生的详细过程
从四个顺序看凶手
根据乌鸦的描述【大概有四个人来过】、【那女孩确实打了覃的头部】、【大概20分钟过后又来了一个面容清秀的男子】、【还听见“砰砰砰”的声响】以及王楠的证词,他去什么都没做,并且可以从文中【王楠是否会为了女友就泄愤杀人是值得怀疑的,他看到尸体后连女友哪里都不敢回去】判断此人的性格非常的怕事怕麻烦,所以他杀人的可能性很小,几乎没有。
然后陈水连是没有把人杀死的。所以确定一号位和三号位分别是陈水连和王楠
然后就是确定四号位,因为四号位和三号位一样都没有做什么大的动静【第三人和第四人都只是发出了悉悉索索的声音】然后从王楠说的【键盘挺干净的】可以知道第四号位是来留下血字的。
由于王楠去了以后以为女友杀了人,所以没有敢回去找女友。陈水连看王楠一直没有回来,所以就担心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于是就又回去察看情况,结果发现覃连已经死掉了,以为是男友泄愤杀死了他,于是就将尸体移动到趴在桌上,这样子再在键盘上按下DLZ嫁祸这个和她一样的作家。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王楠和陈水连矢口否认认识董凌志。在问及董凌志是否认识陈水连的时候,说道【认识,是覃连提起过的】我认为既然在工作上【覃连向董凌志提过陈水连】那么自然也会向陈水连提起过名字,但矢口否认确实有点过于可疑。(例如:覃连会对他们说:“你看这次有董凌志,聂幸能,他们还是同学,的确也有才华,你们竞争很大。。。。。”类似于这样什么什么的。
所以可疑推断,第四号位是陈水连回来探查情况并嫁祸董凌志的。
二号位是自然就是杀人凶手了,董凌志【因为被窃取过版权】所以有动机,然而聂幸能却没有时间,王楠由于太怂了直接排除,陈水连可以直接杀,没理由多此一举,所以排除下来凶手就是董凌志。
可以确定的是依次去的人是,陈水连,董凌志,王楠,陈水连。
过程也明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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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推见习探员

发表于 2015-8-4 20:01:35 | 显示全部楼层
1、目击证人是:被关在罩着布的鸟笼里的鹦鹉。
2、案件过程:在房间里陈水连被企图非礼的情况下,砸伤了覃涟,但不致死。然后过了大概20分钟,董凌志进房间砸死了覃涟,并且手上戴着的戒指被血液所染,所以在案发后取下了戒指。11点的时候王澜进房间看到了死者,并且扯下了写着陈水连名字的纸条。11点过后,聂幸能赶到死者的房间,然后看到死者的死状,想嫁祸于董凌志,因为他们在文学上是死对头。就拿着死者的手在键盘上写下字母。
鹦鹉目击了这一幕幕,并且学会了凶手跟死者的对话,并认识凶手,所以,它只要开口就可以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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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推见习探员

发表于 2015-8-4 20:01:40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击证人是指死者养的鹦鹉。让它说话是指,让凶手都在鹦鹉前再说一遍“去死吧”,鹦鹉会重复一遍。

陈砸过死者后慌张逃跑。20分钟后 董像之前来争吵一样前来和死者理论,发现死者处境,顺手杀了死者。之后王到达现场,再之后,聂到,沾血点击了D L Z,之后伪造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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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8-4 20:44: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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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ID:徐淮鳞
1.文中所示的目击证人应为鸟笼里的那只鸟。
  证据A.文中所提及:我的视线看不了多远,也看不到广阔的地方。符合鸟类视觉特征。
       B.原文:还得依靠他来养活我,即使我想挣脱牢笼,自由翱翔,那也只是一场梦而已。暗示“我”是笼中之鸟。
       C.文中提到死者有遛鸟的习惯,并且房内有一遮布鸟笼,证实了“证人”鸟的存在。
       D.原文“其实就算他发现了我,又能怎么样呢?我是不可能说出去的”,鸟是不可能说话的,因此说是不可能说的,侧面暗示“证人”非人类。
       E.文中“我”提到差点被众人发现,小小房间内,如果是人怕早已被人发现,之所以没被发现,也侧面佐证“证人”非人,而是在被遮了布的鸟笼里的鸟。(遮了布,所以“我”说到自己视线有限,只有一点点)
       F.原文:“是啊,什么人都靠不住,还是你最好啊。”我知道他是对我说话,可是我不想理他,我也不知道怎么回答,毕竟这些太深奥的文字我无法理解。 也是非常明显佐证“证人”非人。
       G.原文:覃涟经常对我说的是:“你好,谢谢。” 养过鸟或者见识过的应该非常明显知道这里是人最喜欢教鸟说话时说的,这里则是死者平时训鸟说的,暗示指出“我”就是鸟。

2.案件详细过程:
陈水连在用钝器击伤覃涟后心慌匆地忙离开了现场,并且慌乱害怕中未顾得上关门,(要是关了门后来就不可能有其他的人进入到现场了,因为死者负伤没有力气起身去开门)这时的死者身负重伤却并没有死亡,并且企图求救,但是重伤并没能让他如愿。过后,真凶来到了死者的家,因为之前陈水连没关门,所以凶手顺利进入了死者房间。看见身负重伤的死者,一直一来对死者怀恨在心的凶手起了杀意(动机应该是死者强行占用别人作品,凶手作为影子写手怀恨在心),利用钝器对负伤死者进行了致命的杀害。而凶手并不是蓄意行凶,这次行凶应该是临时起意的。凶手在这次临时行凶后就匆匆离开了现场,并没有进行清理现场(慌乱中同样没有关门)。而也是因为是临时行凶,所以凶手没有注意到死者的血液溅到了自己手上的戒指上。黑夜中并没有注意到这点,而过后才注意到的凶手于是不得不取下了长期带着的戒指来掩盖证据。凶手就是董凌志。随后企图来为女友出气的王楠来到现场(这时已经是11点后了),发现了死者,惊慌中顾不得其他撕走了写有女友名字的纸条,便同样离开了现场(并未关门)。紧接着聂幸能也来到了现场,这时他发现了死者,出于职业敏感和对警察的不信任他对现场应该进行了粗略观察,注意到电脑上的三篇文章,于是将嫌疑移到了有动机同时自己也有不满在心的董凌志。为了让警察怀疑到董凌志身上,精通电脑的聂幸能想到利用死者的血在键盘上留下董的名字缩写,伪装死亡留言(这就是目击证人说的熟悉的声音,也就是敲键盘的声音,提到过死者已经熟悉电脑打字写作)。准备离开的聂幸能注意到必须抹除自己来了的痕迹,便擦掉了现场多处的指纹。为了强调案件与自己无关,聂故强调死者死亡时间有不在场证明,实则他去到现场是11点后了,那时没有不在场证明。
而关于陈水连为什么说出了男友去了死者家大概是因为,她知道自己没对死者造成致命伤,结果却是死者死了,她担心是警察找上男友不必要的麻烦,想替男友男友开脱,死亡时间在11点前,估计她听到警察说及,并说道自己男友是11点后出去的后,便想替男友摆脱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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