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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 第十二届魔王推理大赛第一回合答题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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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推见习探员

发表于 2015-8-4 19:42:10 | 显示全部楼层
1.目击证人是只鸟,估计是鹦鹉吧,一直在鸟笼里,目击了过程,没有被发现。
2.过程是女的先来,打伤了被害人,第二个来的是凶手,是董凌志,第三个来的是王楠,第四个来的是聂辛能。董凌志用的凶器是台灯。案发现场的灯是开着的,而被害人起先开的是台灯,并没有开别的灯,所以凶手用了台灯当凶器,必然是他开的灯,说不定会留下指纹。戒指上沾到了血,也可能作为证据。键盘上的讯息是聂辛能留的,动机可能是与凶手有过节,想趁机嫁祸一下。他是最后一个,所以王楠没有看见键盘上的异样。
虽然作者在文中写到现场没有发现指纹等线索,但我是这么想的:首先留下讯息不可能是董林志本人,那么留下讯息的如果不是被害人,就应该是聂辛能,而王楠没有发现异样,所以讯息不是被害人留的,那么聂辛能一定到过现场。而这个凶手并不是一个沉稳的人,连戒指这种明显的细节都处理不好,说不定也就是个激情杀人,那么现场应该会留下线索。而聂辛能反而更机灵一点,擦门把手的应该是他。如果处理现场的是聂辛能,那么他是不可能知道凶手摸过哪里,留下过什么线索的,所以现场应该还是有凶手的指纹,我觉得可能在灯开关等位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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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推见习探员

发表于 2015-8-4 19:43:2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牧牛留马 于 2015-8-4 19:51 编辑

答:
1.        目击证人是死者覃涟养的一只鹦鹉,也就是奇数部分中的“我”。
第一部分说“我”要靠覃涟养活,挣脱牢笼自由翱翔只是梦,第二部分说房间的一角有一个罩着布的鸟笼,都可以侧面证明;第三部分中提到的覃涟经常对“我”说“你好谢谢”是在教鹦鹉说话;第五部分的“我”要死了,第七部分的“我”要喝水都是因为覃涟死后就没有人喂养了,所以要死了;大部分鸟类夜间视力极差,鹦鹉也不例外,这就是“我”说自己视线不远的原因;而白天警察来调查时鹦鹉的笼子上罩了布,还是看不了太远。
第九部分中提到让目击证人说话,对应第三部分所说的“也许再见到我还是会记得他”
2.        案发的当天晚上共有四个人来过死者覃涟的家里。
第一人是陈水连,死者覃涟接到陈水连的电话,陈水连提出要到死者家里见他一面,然后陈水连赴约,不料死者企图非礼她,周旋中陈水连失手打昏了死者,用的是死者书柜上的花瓶,第一部分中写到的“女孩一步一步靠到椅子后方的书柜”,第二部分中提到的“书柜上少了一个花瓶”,第四部分中的“ 在破碎的瓷器碎片上验到了陈水连的指纹”都可以证明。
第二人是董凌志,董凌志本就打算在今天杀掉死者,于是自备了凶器到死者家,意外的发现死者重伤,惊讶兴奋下就杀掉了死者,然后离开了。第六部分提到凶手杀掉死者时有血溅出,又提到董凌志长期戴着戒指,而在接受审讯时没有带,就是因为董凌志杀人时有血溅在戒指上,所以没戴。第三部分提到第二人有些帅气,第六部分提到董凌志比较帅气,也可以证明。这个推理也可以解释案发当晚董凌志的突然出现,以及文本中没有提及的董凌志杀人的凶器是哪里的来的。
第三人是王楠,如王楠的证词所说,他来到现场时,发现死者仰躺在椅子上,键盘上没有血痕,门把手上的指纹也没有,王楠见到死者尸体,受了惊吓,撕掉写有陈水连字样的白纸后落荒逃走了。
第四人是聂幸能,第三人王楠到死者家时已经11点多了,而聂幸能的不在场证明是在9点到11点之间,因此聂幸能有条件来死者家。他当晚到死者家本打算和死者通融一下文章评奖的事情,却发现死者已死亡,然后聂幸能推理出凶手是董凌志,就把死者的姿势从仰躺改为俯趴,以便于他用死者的手蘸血在键盘的D、L、Z三个键上留下血痕,然后他醒悟到自己在门把手上留下指纹,就擦掉了指纹。至于为什么聂幸能不是立即报警,因为他本身就对警方很不屑,这样一来还可以向警方卖弄自己先找出了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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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4 19:43: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Tennessy 于 2015-8-4 19:48 编辑

1.目击证人是只鸟。
目击证人在案发当天一直在案发现场,而且只有死者覃涟知晓其存在,其他人都没有马上发现它。联系案发现场的物品,可以推断出它就是鸟笼里的鸟,而鸟笼被布盖着导致无人发现。

2.首先是陈水连进入死者覃涟的房间,因为覃涟欲图谋不轨,陈水连慌乱之下用花瓶击打覃涟额头。但覃涟只是失血倒下,并未死亡。陈水连亦受到惊吓慌忙逃跑。随后董凌志进入房间,发现受伤的覃涟,便加害覃涟使其死亡,然后离开房间。后来王楠在11点左右进入案发现场,发现覃涟死亡后只把写有陈水连名字的纸条撕掉拿走便离开了。最后聂幸在聚会结束后来到覃涟房间,发现覃涟死亡后,用其手指沾上血迹印在电脑键盘上,“D,L,Z”正是他为了把嫌疑引向董凌志而伪造的死亡信息。在他关上房门准备离开时,忽然发现自己在门把手留下了指纹,便把指纹擦去后再离开。董凌志没有佩戴戒指的反常行为,说明其戒指沾有血迹。因为怕血迹被检测出来所以取下了戒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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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4 19:46: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队伍ID:woshicainiao
队伍成员:听说你是大神,雨城REI


关于目击证人
我也不知道我的视力到底是多少,或许我天生如此
即使我想挣脱牢笼,自由翱翔
覃涟经常对我说的是:“你好,谢谢。”
平时没事的时候到公园遛鸟
“也许让目击证人说话可以作为证据之一。”连一轩喃喃自语
文中多处暗示证人不是人类,简单推理可得它是只鸟,因为会说话,所以是一只鹦鹉。

事件关于事件经过
在那个杀人凶手进来后,听到了“砰砰砰”几声,好像是重物砸击人体的声音。
随后好像又进来两个人,发出了一些声响,但是没有“砰砰砰”的大声音出现,只是一些悉碎的声响……可是我记忆有限,记不得那么多。
应该有四个人进来过。
以这段证词为核心依据,我们可以知道这起事件的关键点在于四个人来的顺序以及他们做了些什么。显而易见,第一个来的人必然是陈水连,第二个人是凶手,第三个人是王楠,然后来了第四个人。
死者的手垂在椅子上,键盘嘛……好像和一般的键盘没两样,并不脏啊。
连一轩最后问讯的是聂幸能。他在昨晚9点到11点是有不在场证明的。
由这句证词可得,键盘上“死亡讯息”是在王楠走后留下的,而且凶手清理过现场反侦察意识很强,不可能不发现。那么死亡讯息是有人嫁祸,而和董凌志有仇的人——很容易想到是聂幸能,他的不在场证明到11点,他是在此之后来的。
我非常不情愿的看清楚了他的脸:一张秀气的脸,眼睛炯炯有神,有点削瘦,但不是熟悉的脸颊,也许再见到我还会记得他。
连一轩和黄浩面对这嫌疑人,董凌志看起来很帅气,在审讯室里显得很冷静,他一直习惯性的在摸他左右的无名指,那里有指环的痕迹,应该是长期戴戒指留下的痕迹。
只剩下凶手了,证词指出的凶手长相和董凌志符合,而他冷静的性格也和凶手处理现场的行为吻合,所以凶手是第二个来的董凌志。他的戒指可能在杀人时损坏或留下什么不宜清除的痕迹,或者手指受了伤,这一点我们不得而知。以他的性格,凶器很有可能被带走了。

事件总结
陈水连第一个到达,打伤死者后逃跑
真凶董凌志是第二个,谋杀死者后清理现场,逃跑。
第三个来客是王楠,帮女朋友撕掉纸条后离开。
最后是聂幸能,多此一举地留下“死亡讯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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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推见习探员

发表于 2015-8-4 19:53:31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目击证人:根据“房间的一角有钓具、鱼食,一只罩着布的鸟笼,一盏吊着的灯笼样式的灯,看来主人 很有品味,”知道了房间有一只鸟笼,目击证人可能是鸟笼里的鸟。而且连一杆说过让目击证人说话也是真据,能说话的鸟就只有鹦鹉了。

事件概述:首先死者是覃涟,好色,并且会剽窃新人作品的作家。死亡时间是晚上10点到11点。尸体俯趴在桌子上,血迹却有不少在太师椅上,死者的手指有血迹,估计是在键盘上按下3个键后就咽气了。周围除了碎裂瓷器碎片,并没有其他物体跌落地上。”死亡时尸体俯趴在太师椅上,死者的手指上有血迹,估计是在键盘上按下三个键后就咽气了。周围除了碎裂瓷器碎片,并没有其他物体跌落地上,并且房间灯开着,电脑也开着,电脑上还有三个人的文章,而电脑上有血手印的三个字母分别为D、L、Z,桌上白纸被撕掉了一页, 但是下面有写过的痕迹。写的是陈水连。

案情:第一人:开始死者约了女孩陈水连到住所企图不轨。
根据原文“女孩出于正当防卫拿花瓶打了死者头部在铁证之下,陈水连托盘而出,承认自 己曾经击打过死者,但是当时死者还骂骂咧 咧,并没有死,自己因为害怕,就慌慌张张 的离开了。”加上鹦鹉的证词:那女孩确实打了覃涟的头部,并 且造成他出血了,至于那女孩出门 时到底关没关门,我不知道。 后来我发现覃涟其实没死,他动了,嘴里仿佛说着:“快……打电 话……报警……120……救命……”,
说明死者只是头部受到伤害,并没有死亡,而那时死者覃涟就躺在了他最爱的太师椅上, 头部留着很多红色的液体,之后鹦鹉证词又说女孩打了死者之后跑了,门不知道有没有关上。证明了女孩陈水连是第一个进入的人。

第二人:之后鹦鹉证词说“过了大概20分钟,覃涟想爬起来,却怎么也起不来,他的眼里充满了绝望,惊恐的眼球映入一个影子”。这是第二个进入事发地点的人,说明死者认识这个人。

之后事件就是“在那个杀人凶手进来后,听到了“砰砰砰”几声,好像是重物砸击人体的声音。”很明显凶手就是第二进入事发地点的人,之后鹦鹉又说:“随后好像又进来两个人,发出了一些声响,但是没有“砰砰砰”的大声 音出现,只是一些悉碎的声响…… ”那么总共就四个人进入住所,第一个是陈水连,第二个是凶手,第三第四不知道是谁。

那么到第二个人杀死死者时,死者还应该躺在太师椅上,并且地上有着陈水连拿花瓶打伤死者的碎片,而且在死者桌子的纸上还保留着写着陈水连三个字的纸张。我们先暂时保留。
警方查出了四位嫌疑人,三个是新人,另外一个是新人陈水连的男朋友,陈水连回去后找到了他的男朋友。原文“在铁证之下,陈水连托盘而出,承认自己曾经击打过死者,但是当时死者还骂骂咧咧,并没有死,自己因为害怕,就慌慌张张 的离开了。回到家男朋友问起,很是生气,于是他出门了。
连一轩凝神说:“等等,你说你男朋友知道 覃涟企图非礼你之后,自己出门了?”
陈水连:“恩,是的。”
“那时是几点?”
“大概是11点过后了。”
就是男朋友11点后去死者家中了,死者死亡时是晚上10点到11点之间!这说明王楠至少不是第一人第二人,也说明他不是凶手,因为凶手是第二人。而他进入住所时死者已经死了。原文“王楠推了推高度数的近视眼镜, 怯怯地说:“这女人真不靠谱。我昨晚确实去了覃涟的住所,想帮小 连出头,可是……可是我到那里的 时候,他……他已经死了……我还 以为是小连失手把他打死了,我看 到桌面上白纸有小连的名字,马上撕下来,赶紧跑了。”说明了那被撕过的白纸是陈水涟男朋友王楠干的,而王楠不是凶手,在凶手杀人之后离开才撕下,撕下的名字是陈水连,说明陈水连也不是凶手不是第二人,因为如果是陈水连的话是不会留下这个的。

王楠还说过“他一动不动,而且头部那么多血,还不是死了?”连一轩说:“你去到的时候房门是打开的? 你没有在路上遇到什么人?” “房门是开着的,我走得慌张也没敢触摸任 何地方,所以我走的时候也没敢摸房门。去 和回来的路上都没有碰上什么人,我也没敢去小连那里。连一轩说:“你有没有留意到死 者的手在什么位置?还有键盘是否 是干净的?” 王楠又经过长时间的思索, 说:“死者的手垂在椅子上,键盘 嘛……好像和一般的键盘没两样, 并不脏啊。”说明了电脑的暗号是另外一个人留的,而且是在王楠走后留下,那么说明王楠是第三人,而留暗号的的人是第四人。

我们排出了前面两个人,那么还有两个人,一个是董凌志,另一个是聂幸能。

而根据原文:连一轩说:“我们自然有我们办案的方式, 不需要你横加干涉。你昨晚有没有去过死者 的房间?” “废话,我怎么可能去?我9点到11点都有聚会,根本没离开过。” 确实,聚会的地点离案发地有十公里,证 人证实聂幸能昨晚没有离开超过20分钟。死者死亡时间是晚上10点到11点之间,而且有不在场证明:

连一轩最后问讯的是聂幸能。他在昨晚9点到11点是有不在场证明的,而且证明人还很多,不可能造假。

说明他不是凶手,不是第二人。

从上面所说,就说明了他不是凶手,那么排出三个人之后,就只有一个嫌疑人了,董凌志。

那么根据原文:连一轩和黄浩面对这嫌疑人,董凌志看起来很帅气,在审讯室里显得很冷静,他一直习惯性的在摸他左右的无名指,那里有指环 的痕迹,应该是长期戴戒指留下的痕迹。 “你昨晚到没到过覃涟的房间?”
董凌志苦着脸说:“我没有不在场证明,说我没到过你也不信啊。”
经过几番审问,根本问不出什么有价值的 东西,虽然他有杀人动机,但是没有任何证据可以指证他。 而且如果他是真凶,那么死者真的有机会 在键盘上留下血痕指证他吗?而且电脑里还有他的文章,为什么他不删除掉呢?连一轩看着董凌志又摸起他左手的无名指,眼睛一转,问道:“董先生平常戴戒指?” 董凌志脸色微变,说:“额,是的。习惯了。”他还特意停下了摸戒指的动作,但是戒指并没戴在手上。 连一轩说:“董先生昨晚应该是到过死者的 房间的吧?” “为什么……为什么这么说?”董凌志的的声 音有点颤抖。 看到嫌疑人有点退缩,连一轩心下明了, 继续更近一步,说:“看来有必要检查一下董 先生的戒指。” 连一轩继续说:“董先生认识陈水连小姐 吗?” 董凌志说:“我认识她,但是她不认识我。 我是在跟覃涟交流的时候谈起过这么一个人。” “那么,她的男朋友王楠呢?” “那我不认识,没见过。”
首先,他没有不在场证明,他就有嫌疑去杀人,并且是第二人。而且黄浩说他去跟死者住所时他颤抖了。更加怀疑是他干的,那么我们还发现一个问题,他的戒指,为什么不戴?如果他是凶手的话他用手去击打死者,戒指上的血迹不好清理,并且法医说过,唐丰双给出报道说死者被击打 时,因为有血溅射出来,说不定有血液液留在了凶手什么部位,可以作为铁证让凶手无处可遁。所以他没戴上戒指,这也说明了为什么找不到第二个凶器。那么动机:

原文:连一轩开始审讯第二个嫌疑人, 董凌志,他也没有不在场证明,而且听说他多次找死者理论,并且还有传言他的文章被死者剽窃过。这样就可以证明董凌志是凶手。

疑点:
1.暗号是谁留下?
那么暗号是不是第二人董凌志留下的呢?不可能,因为暗号就是指明是他。没有人杀人之后故意说自己是凶手。第一人陈水涟是在死者死前走的,也不可能是第一人留下。第三人王楠也不是,因为王楠根本不认识董凌志。没有理由留下证据。
可是暗号不是他留下的,那么只可能是第四人留下的。
原文:“那你认识董凌志吗?” “他呀,认识。大学时候我们是 死对头……其实是我们两个写东西 都很厉害,在文学社里不自觉成了对立的,不过矛盾不大。”聂幸能和董凌志都是新人,要是董凌志犯案了,那么他的对手就少了一个,他聚会的时间是晚上11点结束,死者死亡时间是10点到11点之间,他完全有时间去留下暗号。
原文说:门把手没有陈水连的指纹,但是房间也没有其他嫌疑人的指纹,据陈水连说,她打开门离开时是用手拉开门把手的,并且慌张并没有关门,但是也没有擦指纹,只能是第四人擦掉。首先不可能是第一第二第三人擦的,因为擦过之后肯定还有第四人的指纹。文中一点指纹都没有,那么第四人才是擦掉指纹的人。那第四会不会是凶手?这不可能因为第四人不仅是擦掉指纹,还是留下暗号的人。而暗号就是凶手董凌志这就造成冲突了。第三人王楠也不可能,因为没必要来回一趟那么麻烦。第一人陈水连也没有可能,因为她没有必要去擦。她在跑了之后知道死者只是受伤,没有理由去擦。并且花瓶碎片上有她的指纹,她却没有擦掉,这就不应该。

排除三人之后,那就只有聂幸能。他之所以把指纹擦掉,是为了不让人发现他诬陷董凌志,不然他的作品好感也会大大下降,所以,这就是真相。

2.那么为什么董凌志不删除他的作品呢?

根据原文:连一轩继续问:“你认识王楠和 陈水连吗?” 聂幸能扬了扬眉,说:“他们是 谁?我不知道。” 看起来不像撒谎。 “那你认识董凌志吗?” “他呀,认识。大学时候我们是 死对头……其实是我们两个写东西 都很厉害,在文学社里不自觉成了 对立的,不过矛盾不大。”

这说明董凌志是个要强的人,并且还有老对手的作品,要是他的作品被删了,他会不服气,所以留下了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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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4 19:54:18 | 显示全部楼层
1.目击证人是覃涟养的鸟。
2.  晚上,覃涟看了最近3个新人的作品,正当他拿捏不定,看了陈水连的照片,发现长得不错,于是选了陈水连的文章并约了陈水连来他家谈论关于她作品的事情。
    夜晚9点左右,陈水连来了,覃涟看陈水连身材姣好,不禁动起了歪念,然后以作品威胁陈水连就范,陈水连惊慌失措拿起书柜里的一个瓶子砸向覃涟,覃涟头部被击中倒在太师椅上,头部流血不止,但骂骂咧咧的,陈水连急忙离开他家。
    过了一会,当覃涟躺在太师椅恢复精力时,董凌志出现了,拿起桌上的台灯砸覃涟,不一会覃涟没了气息,董凌志清理了现场于是离开了。
    之后,晚上11点多王楠能来到现场,看了下尸体,抽走了桌上写着陈水连的纸,准备离开,遇到前来的聂幸能,于是与他达成协议,在键盘上留下三个覃涟的血手印分别是D,L,Z,2人再一次清理现场也离开了。
    连一轩警官检查房间后,发现有点奇怪应该是桌子上少了台灯。
    至于他怎么用那只宠物鸟破案,我就不知道了。不过查查附近有没有台灯,董凌志的戒子,聂幸能11点后的去向,应该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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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4 19:55:5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全文中目击证人“我”一言未发,可以合理推测它是动物。死者家中只有一个鸟笼,因此可推知“我”是一只鸟类;从“覃涟经常对我说的是:“你好,谢谢。””可推知我是一只鹦鹉。一般鸟类的夜视力不佳,印证了我视线有限这一情况;“我还得依靠他来养活我,即使我想挣脱牢笼,自由翱翔,那也只是一场梦而已。”也是辅证。因此,目击证人无疑是一只鹦鹉。 根据“我”在第三节中的证词、王楠的证词,可知四个人进入顺序是陈水连,杀人者,王楠,移尸并留下死亡信息的人。留下的讯息是董凌志,因此他不可能是第四个人。嫁祸给董凌志的人必然与他熟识且有过节,因此聂幸能最可疑。 “唐丰双给出报道说死者被击打时,因为有血溅射出来,说不定有血液留在了凶手什么部位”,将其与董凌志戴戒指的痕迹联系起来就可推知,血液溅到了他的戒指上,因金属上的血迹一时极难清洗,只得不戴。 故而董凌志是凶手。聂幸能则是第四个人,熟悉电脑的他知道删除文章会留下痕迹,因此没有删除,却转念嫁祸给了素与自己不和的董凌志(并且为显自然移动尸体到电脑前)——却万没想到嫁祸给了真凶。 至于门把上的指纹,因王楠到达和离开时门均开着,因此王楠及之后的人不必碰门就可进出,因此是凶手,即董凌志不慎留下,并擦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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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推见习探员

发表于 2015-8-4 19:57:38 | 显示全部楼层
1.目击证人:死者的鹦鹉
2.首先陈水连去到死者家,死者想非礼她,她情急之下拿起书架上的瓶子随手砸了下去,死者被击倒但到没有死。情急之下跑了没擦指纹,也没关门。第二个到场的是董凌志,他去找死者理论盗作品和一些私人事(老师应该非礼过他妻子,因为他无名指上带戒指,这是婚戒)到场后看到死者狼狈的样子一气之下补刀打死了死者,可能擦掉指纹后走了。戒指可能是因为打死者时血迹溅到了里面擦不掉,也可能是刻意隐藏有关妻子的所以就摘了戒指。第三个到的王楠和聂幸能(可能是在去的路上碰到的)王楠撕了带有陈水连名字的纸后走了,聂幸能带着手套抓起死者的手在键盘上按下了D L Z三个字母,然后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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