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火夕 于 2016-8-16 19:58 编辑
凶手“透明的强奸犯”是外卖员小立(哥德巴赫小哥),他同时也是我的网友“超高校级赶due狂魔”。死者尹某萧,其实就是“王节”,同时也是我的网友“九皇之气”。
动机: “九皇是一个重度精神分裂,他可以一面很严肃地与你探讨小说创作,一面在群里把赶due狂魔调戏得团团转。”可能是对九皇的调戏早就产生了仇恨,在设计得知了“他”的住址之后杀人。
凶手是小立 ①我托人找到了一间老房子里的二居室合租房,地段上佳,闹中取静,价格也可亲。 ②“离这不远,就住在南山公寓。” ③而且这次案发的住宅楼和以往一样,都是没有监控的老房子,也没有找到目击者,就连附近大街上的监控录像也没有拍到可疑的人。 推理: 我住的地方与死者的公寓很近,而且都是老房子,都比较安静,所以我租住的地方与死者的南山公寓是在同一个片区。 ④“以前都是叫的单人披萨,这次居然订了多人份的一定有猫腻!”——然后我将这一单拜托给了哥德巴赫小哥。他的送餐范围与我最接近,帮我多送一单并不会给他带来很大的不便。 ⑤我拜托哥德巴赫小哥帮忙送餐那天,公司接到了好几个顾客的投诉电话 ⑥尽管南山公寓有上百个住户,我的心脏却开始在横膈膜与喉咙之间剧烈地弹跳:“死者该不会是叫王节吧?” 推理: 根据⑥得出叫“王节”的女人与死者都住在南山公寓。 我拜托小立送王节的单,他可能趁此去南山公寓的机会杀人。 本来不会给小立带来很大不便,但是那天公司接到好几个顾客的投诉。假如是一个顾客投诉的话,可能是产品或服务有或顾客人品有问题,但是同一天接到好几个顾客投诉,原因只可能是快递员的失职,在某个位置耽误了时间所以让后面的单都迟到了。如果他送完餐之后真的去杀人了,肯定会耽误不少时间,则会导致被几位客人投诉的结果。 ⑦“明明是一个人的责任我们全体都遭来老板的大骂,心里不爽于是辞职。”;“一周之后,被吐一脸的惨剧又重演了……” ⑧“上周末发生的!”“三天前,也就是7月13日被发现死在家中,是被掐死的” ⑨死亡时间初步判断在7月9日晚上到10日下午之间 推理: 我让小立送王节单的那天,辞职了。 一周之后,室友陆宜秋跟我说了案件。三天前是13号,死亡时间是9或10号,加起来所以死者是在大概一周前死亡。而那刚好是我让小立送单的那天。 所以时间上来看,小立送单到南山公寓并且杀人的推理,也是可能的。 ⑩我扫了一眼外卖APP推送的通知:“外卖小哥张帅帅正在为您取餐……” 推理: 一周后我点餐送外卖的是陌生的外卖员,但是如果我突然辞职而公司又暂时没有找到新人的话,应该会调整其他外卖员的范围,自然来送外卖给我的应该是小立才对。这说明他有可能被辞退了,原因是客人投诉事件。 总结: 综上的推理,小立作为南山公寓案件的凶手是很有可能的。但是死者的死亡时间还不精确,而且没有其他强证据。如果可以证明小立当天去过死者的家里,情况就不一样了。假如死者尹某萧就是“王节”的话,就表明小立在案件发生的时间段去过死者家中,就更加能够确定小立是凶手了。
死者尹某萧=王节 ①我当时正专心享受从开了空调的室内飘出的冷气,随手就把啤酒瓶接了过来,这时一阵强烈的违和感袭来——这瓶啤酒不是冰的。 ②书桌旁边有一个小冰箱,冰箱里只有一些水果和几盒牛奶。 ③复原的啤酒瓶上除了死者自己的指纹以外还提取到了一组可疑的指纹,但此人并不在指纹库里。 ④而那几个指纹是发现在瓶身的部分,所以并不是凶手打人时留下的。” ⑤“这报告上说,死者左侧额头有被击打的伤痕,是被人敲晕之后掐死的。” ⑥死者尹某萧与叫王节的女人都住在南山公寓。 推理: 根据⑤推断凶手是掐死死者的,用酒瓶打死者是为了打晕她,用酒瓶像是临时起意的,酒瓶应该是死者房间的物品可能性很大。 但是联系②的情况,以及死者房间的摆设情况,推断死者是女性,而且注重饮食健康,很可能还在减肥。那她的房间有一瓶啤酒是违和的。她可能因为什么原因临时拿来的一瓶啤酒,并且不是拿来喝的。 跟据①推断王节的那瓶啤酒是刚从室外带进去的,可能是刚买的,这情况跟死者的啤酒临时拿来的性质相似。跟据①推断我当时帮王节拿啤酒应该是正常的拿,只会在瓶身留下指纹。与死者酒瓶瓶身留下陌生人指纹的性质相似。跟据③的情况,指纹不在指纹库,也不是透明的强奸犯的,所以有可能是我的。而死者又跟王节住同个公寓。所以,死者家的酒瓶和王节给我拿的酒瓶很可能是同一个。 王节给我拿酒瓶的时候她也拿过酒瓶,如果她只拿瓶嘴部分或者带了手套应该都会让身为推理小说家的我产生很大怀疑,所以她应该在瓶身留下指纹。因为酒瓶瓶身只有我与死者两人的指纹,所以死者的指纹与王节的指纹相同,她们是同一个人,王节只是个假名。
既然死者尹某萧就是王节,那说明小立在案发时间段去过死者家中并且可能耽误了不少时间,小立就是杀人凶手。
死者=九皇之气 ①divaaaaa:韭黄怎么老爱玩这些女孩子玩的东西快来跟姐姐撸啊撸。 ②九皇之气:玩毛线,电脑挂了返厂维修了。 ③死者是24岁女性,外地人,独自租房居住,在一家广告公司任职。 ④床的对面是一对书桌椅,桌面上一一排放着花瓶、护肤品、茶杯、排插和充电器、保健品和一包抽纸,抽屉里放着一些书和文件、钱包、一瓶红墨水、几支圆珠笔、一副头戴式耳机、一些数据线。 ⑤死者的手机不见了,但除此之外警方称没有任何物品遗失。 推理: 根据①可知九皇喜欢玩女孩子爱玩的游戏,网络上可能谎称自己的性别,所以九皇有可能是女性。 跟据④,房间有排插和充电器。但问题是房间里的电器不多,旁边的冰箱也不太可能插在排插上,而既然有排插就一定有插座,假如死者只有手机的充电器,那她根本用不着排插。排插似乎告诉我们死者平时在桌面上还放着什么电器。而抽屉的头戴式耳机和数据线,说明平时放在桌面的是电脑。而跟据③死者在广告公司做,也应该有部电脑。但是现场没有电脑。 根据⑤死者除了手机之外,没有不见东西,说明电脑不是不见了。有可能拿去维修了。 ⑥“这个群的成员都是在“成为推理小说家”的道路上陪我一路走来的多年老友”;“没意见:最近在构思呢写出来了自然会通知你们去买的别急” ⑦“在我的出道作品《推理学院的龙傲天》里,也出现了这样一个女孩。“这样一个女孩”自然不是指她也有这样一个令人印象深刻的姓名,而是说她用同样的方法骗取了外卖员的指纹——所以酒不是冰镇的,否则水汽附着后无法沾上指纹,又同样地谎称没有订外卖”; ⑧左手的床头柜上有一盏床头灯和一本伊坂的《天才抢匪盗转地球》 ⑨我看了一眼外卖单上的姓名:王节。我确信这不是我第一次给她送餐。 推理: 跟据⑥推断,群里的成员可能都买过我的书,知道故事情节,也从扉页知道我的相貌。而⑧表示死者是个推理爱好者,⑦里死者模仿书中情节几乎一模一样,说明死者可能也看过我的书并且知道我就是作者。 所以,死者可能就是群里的成员之一,加上电脑可能拿去维修这一点,该是九皇之气。我不是第一次送餐给她,所以可能我之前送餐的时候,她就认出我是“没意见”,于是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在现实中再现我书中的情节。
凶手小立=透明强奸犯 ①“这报告上说,死者左侧额头有被击打的伤痕,是被人敲晕之后掐死的。” ②被发现的时候,死者是仰面倒在桌子和床尾之间的空地上,脚冲着门的方向。 ③死者脖子上的瘀伤显示,凶手掐她时是左手在下、右手在上(左手掐痕完全接触脖子,右手一部分盖在左手上),而我记得‘透明强奸犯’留下的伤痕都是右手在下、左手在上。掐死人时需要用很大的力气,所以凶手一定是下意识地用惯用手去掐,另一只手辅助。 推理: 根据①和②推断,排除凶手进去房间,而死者背对着凶手站在书桌前,死者从其背后用左手拿酒瓶将死者击倒的可能性。因为一来死者倒地后可能与现在的情况不同,二来啤酒瓶最可能放在冰箱或书桌上,凶手要拿肯定会被死者发现然后防备。所以凶手不太可能进房后从后面偷袭死者,而是进房时正面突然袭击,所以死者被凶手击打之后仰面倒地的,所以凶手是个右撇子。 但是③的情况表明,凶手有意制造像是左撇子犯案的迹象,而自己实际上却是右撇子。他这样做的理由,唯有是因为他就是透明的强奸犯,对自己之前的犯案特征极其了解,然后才刻意与之不同。凶手是先敲晕死者,然后再将其掐死。所以说他是下意识的用惯用手的推断是不严谨的。
凶手小立=超高校级赶due狂魔 ①“他知道被害人与他毫无交集,警方无从调查,所以才有恃无恐,根本不屑于清理现场的痕迹。 ②三个受害人都符合一定的外貌特征,可见他是有独特趣味的,并非随机犯案。 ③“没有被强奸?”我放下手中的照片,“可‘透明强奸犯’的行凶不是以强奸为目的的吗?” 推理: 凶手在前面的案件中都肆无忌惮,但这次的案件却谨慎之极,而且没有强奸。所以这次案件的死者,有可能并不是凶手喜欢的所以没强奸,但是又不仅仅如此,能让凶手如此投鼠忌器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有可能会暴露自己的身份,所以他与死者应该有关系。既然他不是为了强奸而杀人,并且和死者有关系,杀人动机应该是情或仇。 ④凶手用那只有我的指纹的酒瓶砸晕死者后再将其掐死。 ⑤死者均为年轻独居女性,在自己家中被强奸后掐死(大众普遍认为是一边强奸一边掐的)。 ⑥凶手很可能清理了现场,因为大门的门把被擦过了,一个指纹也没有。 推理: 根据⑤推断,凶手之前直接掐死从未弄晕过死者,而这次的案件却先弄晕死者,而且还那么巧刚好用留有我的指纹的酒瓶砸了死者。而根据⑥推断死者在行凶的时候应该没有戴上手套,所以后来他应该擦掉了瓶嘴上的指纹。可见凶手在行凶时干净利索、毫不犹豫的就拿起酒瓶砸死者,所以他是从一进门就很有目的的想用酒瓶砸死者。这感觉就好像早知道那只酒瓶有别人的指纹从而降低自己的嫌疑似的。 ⑦以前都是叫的单人披萨,这次居然订了多人份的一定有猫腻!”——然后我将这一单拜托给了哥德巴赫小哥。 ⑧前面推出死者是九皇之气,她不知为何将我的书中情节在现实中重演。 推理: 之前的外卖都是我送的,应该只有我和死者才知道我在酒瓶上留下指纹的事情。然而凶手却知道了,他一定是通过死者知道的。而且看⑦可以推测,其实小立早就预料到我会对订单产生怀疑,并且会转给送餐范围最近的他,然后他趁此送餐机会杀人了,一切都像在他的掌握之中。所以他很有可能在死者下这几次“问题订单”的过程中,与死者有过讨论,对我的小说情节也很了解。所以他很有可能也是我的网友之一。 ⑨赶due狂魔是个刚上大学的小孩;小立如果在上学也是刚上大学的时候。 ⑩九皇是一个重度精神分裂,他可以一面很严肃地与你探讨小说创作,一面在群里把赶due狂魔调戏得团团转。 推理: 如果前面猜的不错的话,那凶手小立最有可能是“超高校级赶due狂魔”。因为他如果上学现在刚好上大学,与网友超高校级赶due狂魔的情况相似,而且死者九皇之气得罪的人只可能是他。“超高校级”的称呼透露出来的自大,与小立寄哥德巴赫猜想论证给大学教授的做法也很符合。 所以现在可以解释凶手拿走死者手机的原因了,那就是凶手避免让警察查到凶手与死者交流如何盗取我的指纹下订单的网络聊天记录。另外,也不让警察发现死者死之前有订餐,虽然在现场留下了我的指纹,但是我可能会爆出他代我送餐的事情。
案件过程整理 小立看到我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了我就是“没意见”,但是我没见过网友所以不知道他是超高校级赶due狂魔,更不知道他就是透明的强奸犯。他可能将我在送外卖的事情私下跟群里其他几位说了。然后在聊天中偶然得知九皇之气就住在离我不远的南山公寓里,回想起之前在网络上被其调戏的情景,怒火生气,开始酝酿杀人计划。私下里怂恿九皇之气定外卖用酒瓶拿我的指纹,然后一步步引导她继续将我书中情节重演,九皇之气不知道里面的阴谋只觉得很好玩所以让事情很顺利的进行。凶手料定我会怀疑订单并将订单转给范围最近的他去送,于是在送餐的时候将九皇杀死。一进门凶手看到有我的指纹的酒瓶刚好在冰箱的上面,所以直接拿起酒瓶将死者砸晕后掐死,然后将瓶嘴上的指纹和门把的指纹擦掉,小心的处理现场拿了死者的手机之后离开。因为在这里杀人耽误了一些时间,所以凶手之后要送餐的几位客人对服务不满意,打电话到公司投诉。
证据: 1、向公司确认当天投诉的客户是小立负责派送的,然后通过附近的摄像头确定小立是在派送“王节”的单的过程中耽误了时间。 2、找到死者的电脑看上网信息,看小立的上网信息,确认两人的网络身份。还有可能会找到死者与凶手私聊如何用酒瓶拿我的指纹的事情。 3、凶手的外卖服上可能还残留现场玻璃瓶的碎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