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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8 07: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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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喵喵杀手 于 2015-2-8 07:18 编辑
管家失踪这点在谜题篇的话写不了,一写出来诡计太明显了。而且要写出来的话,就以意味着警察要把失踪案和这个案并为一个案,警察把两个案子定为一个案子时是需要很多辅助证据证明两个案子是有关系,否则方向一旦错误失去时机不说,队长也是得被上面的人批评的。就当时的情况而言,文中的警察也未必就知道管家失踪和这个案子有关,只能等管家家人报警失踪,现在好像说报失踪不用等24小时之后了,不过即使如此,管家家人也未必能立马知道自己孩子或者自己老爸失踪了需要报警吧,他们更加会在家里面等一两天,除非他们知道自己父亲等之前受威胁才会立即报警。这个属于不确定因素了,不过站在凶手的角度,这个不确定的不利性比较小,值得冒险
喵,要是浅浅以作者的角度看看题的话,会发现些东西的,感觉我在怂恿浅浅入坑写题,不信你问bluebell,天气不错呀。
第三个问题,第一个小问,我在今日说法里面看过这样一个案子,一个几岁孩子的老爸和另一个几岁孩子的老爸是老同学,两个人想快点来钱,于是一拍即合,密谋了个杀人抢金的案子,两人被逋后,记者还是警察来着,问了他们一个问题,就没考虑到自己的孩子么?他们说,那时候没想到这些,就是想搞点钱,也没去想有什么后果,要是想了的话就不会这样做了。这就是陷入钱眼的人,而文是陷入钱眼和情眼(父亲的爱)的人
第二个小问,公司估计快赔垮了,何必去继承债务
第三个小问,钱估计早就移到外国去了,有钱人一般都是把钱存很多个回家的,防止被冻的悲剧。文的话,都要逃了,把钱弄出去很正常,倒是没把梅花弄到国外这个没合理解释
第三个问题,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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