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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 第十二届魔王推理大赛第一回合答题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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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推见习探员

发表于 2015-8-4 17:07:2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β推理 于 2015-8-4 17:11 编辑

1、目击证人是鸟。
理由:“我的视线看不了多远,也看不到广阔的地方,或许我天生如此。”
“这简直丢尽了人类的脸面,我想他是上不了天堂的,可是我又没任何办法,我还得
依靠他来养活我,即使我想挣脱牢笼,自由翱翔,那也只是一场梦而已。”
“覃涟叹了口气,说:“是啊,什么人都靠不住,还是你最好啊。”我知道他是对我说
话,可是我不想理他,我也不知道怎么回答,毕竟这些太深奥的文字我无法理解。”
“他也跟其他人一样,没有发现我的存在”
“一只罩着布的鸟笼”
“由于我的视线只有那么一点”
“连一轩总觉得屋里有点怪怪的”
“那个刑警队长的眼神真是很锐利啊,我差点就要被他发现了,其实就算他发现了我
,又能怎么样呢?我是不可能说出去的。”
“可是我记忆有限,记不得那么多。”
“我要喝水……我要说话……我要指证罪犯……”
    以上多处对目击证人的心理描写表明了鸟的身份,视线不远,挣脱牢笼,无法理
解覃涟的话。董在行凶时并没有发现目击证人,暗示了目击证人不是人而是处于鸟笼
之中。刑警发现了罩着布的鸟笼奇怪,印证了鸟的视线狭窄。不可能说出去、记忆有
限都是鸟的特征。

2、凶手是董凌志。案发顺序如下:
陈水连进入房间;
陈水连被骚扰,攻击覃涟;
陈水连离开;
董凌志进入房间;
董凌志击死覃涟,擦除血迹和指纹,此时覃涟仰面倒地手在椅子上;
董凌志离开;
王楠进入房间;
王楠撕纸;
王楠离开;
聂幸能进入房间;
聂幸能控制覃涟的尸体按下血手印;
聂幸能离开;
警方进入现场;
详细原因:
1.死者的头遭过几次击打,凶器不同,表明了在陈水连之后有人拿别的东西杀了覃涟
。由鸟的证词可知,杀人凶手是第二个到场的人。
2.由动机分析,王楠并非凶手,其证词可以采信。陈水连是第一到场者,那么王楠既不
会是第二到场者(凶手),也不会是第四到场者(未看到手印与警方发现不符)。因
此王楠是第三到场者。由于第四到场者试图嫁祸董凌志,因此董凌志不会是第四到场
者,而是第二到场者。聂幸能具有嫁祸董的动机,因此是第四到场者。因此,得出了
以上的到场顺序

3.董凌志是凶手,
动机:
与死者有文章被剽窃的恩怨。
证据:
目击证人对陈水连之后进入房间的凶手的描述符合董的特征。(帅气/秀气)
唐丰双说血可能溅在了凶手的什么部位,董的戒指不见了印证了这一点。
董没有不在场证明。
是董擦除了指纹和血迹,王楠没有碰到

4.王楠到场仅仅拿走了纸,
原因:性格胆小怕事,帮陈水连掩藏证据

5.聂幸能是嫁祸者,
原因:
11点后,有行动时间
性格原因,发现尸体后想要迷惑警察视线,对警察的不屑
动机:与董有怨
过程:带上手套(重要),将老覃拉到椅子上,按下手印,使老覃倒在桌上,离开(
没有留下指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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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推见习探员

发表于 2015-8-4 17: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击证人是个鸟

先后四个人进入现场,顺序应该是:
1,陈水连,打伤死者后离开。
2,凶手,打死死者后离开。
3,男朋友,撕掉纸条后离开。
4,凶手,清理痕迹。

纸条问题:根据题目纸条是死者受伤之前,自己写的,所以没有人陷害陈水连

DLZ问题:目击者,它并没有说是谁留下了DLZ,

目击者问题1;目击者说过,如果凶手再次出现,它会认出凶手的。凶手很可能回来清理痕迹的时候,为了避免遭到怀疑而带上了面具或者别的伪装办法。深夜中就算碰到了人也不会被看出来。

董凌志戒指问题: 审讯的时候没戴戒指,不停抚摸手指。可能他用了一些药剂为了消除戒指上的血迹,结果使自己的手指感到不适,戒指不知是血迹残留,还是带着难受,所以摘掉了。

事情的经过:
陈水连打伤死者离开后,董凌志来找覃涟可能是讨论关于文章的事。进屋看见覃涟半死不活,想到之前覃涟剽窃他的文章,还咒骂他“去死吧!”董凌志顿时怒火冲天,然后董凌志看到了桌子上的纸条,以为打伤覃涟的是陈水连。陈水连和自己是写文章的对头,于是他想到杀掉覃涟,嫁祸给陈水连。他学着覃涟的口气讽刺的说“去死吧!”于是打死了覃涟,然后匆匆离开了现场。

然后王楠进入了现场,本来想替女朋友出气,发现覃涟死了,然后撕掉以为是指证陈水连的纸条离开。(先不考虑王楠说的是不是实话)

董凌志回到家冷静了下来,想到自己留下了太多的线索,为了避免遭到怀疑,他带上了面具或者用什么别的伪装方式。使目击者没有认出他。
他回到现场,擦掉指纹处理掉凶器。然后发现桌上指证陈水连的纸条不见了。他也不能自己写,字迹会被认出来的。那么他原来的计划就完了!
他正想出路,也许是想到用键盘留下陈水连的时候看到电脑上的三篇文章,发现大学的死对头聂幸能也在其中,于是他有了更好的打算。嫁祸给聂幸能。
*因为从死者的状态来看,*死者是不可能爬到电脑前留下线索的,*如果键盘上有线索,*那只能是凶手留下的。

聪明的董凌志希望侦探能想到这一点,于是就用不留指纹的方式留下血印“DLZ”这样就造成了一个*假象::  聂幸能杀掉覃涟,嫁祸给董凌志。

董凌志回到家,想到自己可能会被怀疑,自己也没有不在场证明。他发现自己身上有一些血迹。于是处理掉当时穿的衣服。戒指上有一个血点。。 可能他用了一些药剂为了消除戒指上的血迹,结果使自己的手指感到不适,戒指不知是血迹残留,还是带着难受,所以干脆摘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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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推见习探员

发表于 2015-8-4 17: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1.目击证人就是覃涟养的鹦鹉。文章中说了“我”依靠覃涟养活,想要摆脱牢笼自由翱翔。
“什么人都靠不住,还是你最好。”、“我”要在缝隙中看房间、刑警队搜过没有证人证词、“我”
不能把真相说出去,说明我并不是一个人类。刑警搜索房间有一只罩着布的鸟笼,直接交代“我”是
一只鸟,而覃涟经常对“我”说的是:“你好,谢谢。”一般只有对鹦鹉才会教鸟说话。
2.详细过程:根据“我”的上帝视角描述:先来到的是陈水连,因为覃涟想要潜规则陈水连,导致陈
水连反抗用瓷器打击覃涟头部,导致破碎的瓷器上有陈水连的指纹。覃涟在当时还没死亡,陈水连走
时开门留下了指纹,并且没有关门。根据文章里面描述总共有四个人进入过房间。而聂幸能9至11点有
不在场证明,所以在死亡时间内进入的另一个人,一张秀气的脸,眼睛炯炯有神,和死者认识并且见到
死者受伤还有些惊讶,就能排除王楠,只能是董凌志。由董凌志用重物砸死覃涟发出砰砰砰几声,这个
过程中死者血液应该会沾到董凌志脱下的戒指上,所以检测戒指就能找到指认董凌志为凶手的证据。作
案后董凌志为了不在门把上留下痕迹也没关门就走了。为女友出头的王楠所见的现场与最后警方发现的
现场不同,如果王楠是最后一个进来的,那他一定会准确描述出最后现场情景,洗脱自己的嫌疑。所以
能排除王楠是最后一个到达现场或是第三个来到现场后又重新返回现场的人。王楠发现覃涟已经死亡后
只能匆忙撕下有陈水连名字的白纸后离开,同样为了不留下自己的嫌疑没有关门。前面三个人来过现场
后已经是11点过后,此时聂幸能没有不在场证明。最后现场发现的覃涟俯趴在桌子上并留下DLZ三个键
盘血手印应该是第四个人制造的,DLZ是董凌志名字的缩写,直接伪造证据把凶手的可能引向董凌志,
而王楠与陈水连是不认识董凌志的可以排除,董凌志自己也不可能把自己的嫌疑放大,所以只有聂幸能
才可能是第四个人。他走后需要关门,所以他碰门把后把门把上的痕迹也去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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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推见习探员

发表于 2015-8-4 17: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1.目击证人是覃涟养的的鸟
2.陈水连被叫去谁知遭到侵犯,陈水连拿起了瓷器砸在了他的头上,逃离现场。然后董凌志进入,因文章被剽窃一直憎恨死者,看到死者被砸晕用桌上的台灯再次击打死者头部致死,之后王楠进入现场,撕掉陈水连的纸离开。最后聂幸能进入房间,在电脑上留下跟他对立的DLZ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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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推见习探员

发表于 2015-8-4 17:18:26 | 显示全部楼层
1.目击证人是在被盖了布的笼子里面的小鸟
2.一共有四个人去过现场:
陈水连先进去见死者遭到骚扰后用东西砸了死者,但是当时死者还活着
陈水连回家后将此事告诉了男友,男友来之前其实第二个进来的是董凌志,他看到死者头部流血便杀了死者
王楠来后发现死者已经死了,害怕女友被抓便撕掉了写有女友名字的纸
最后进来的是聂性能,他用死者的手在键盘上留下了DLZ想要嫁祸给自己的仇人董玲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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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4 17: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题:目击证人
1.目击证人是一只鹦鹉,鹦鹉就是“我”,“我”目睹了这起案件的全过程。
2.覃涟带陈水连回家,陈水连发现覃涟欲图谋不轨,于是用书柜上的花瓶防卫,击中覃涟的脑袋,致使受害人受伤,董凌志没有受到青睐欲找被害人理论,但是惊讶的发现受害人受伤,于是随手用桌子上的民国台灯杀掉被害人泄愤,之后用白纸擦掉血迹把台灯放到角落里(我的认知:一个比较会生活的人,台灯是不可能和渔具放在一起的,所以是董凌志在杀人后中把台灯放在角落里)。随后陈水连的男朋友王楠赶到,发现受害人已死,仰面朝天双手垂下,于是慌乱中撕掉写着女友名字的白纸跑掉。最后是聂幸能,聂幸能和董凌志很早就认识,所以聂幸能应该知道董凌志一定会找覃涟理论,他想要趁着覃涟对董凌志不满的情况下落井下石,没想到覃涟已死,所以他知道一定是董凌志痛下杀手,于是他把受害人翻到桌子上,用受害人的血写下了“D Z L”的字母,走的时候拿了桌子上的白纸擦掉指纹,所以当警方找到他的时候,他的表情是不屑的。: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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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8-4 17:24:36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ID:洛卡奇
目击证人:覃涟养的鸟
根据"平时没事的时候到公园遛鸟,下棋,钓鱼"可知,覃涟是有养鸟的。
房间的布置中“一只罩着布的鸟笼”符合题目最初“我的视线看不了多远,也看不到广阔的地方”而目击证人又说“我是不可能说出去的”,又有题目可以看出,目击证人是一直在房间里的,在房间,却又没有人注意。而且由“覃涟经常对我说的是:‘你好,谢谢。’”——这是通常人们教鸟说的话。
综上所述,目击证人是覃涟养的鸟。
推导案件发生的详细过程:
根据目击证人的说法,有可能来过四个人,而只有第二个人发出“好像是重物砸击人体的声音”。
又由尸检结果可知,第二个人是在陈水连走后,十一点之前。
王楠是十一点过后来到覃涟住处,所以王楠是第三个人。
由此可假设,第一个陈水连伤害覃涟后离开,第二个人来杀死了覃涟、擦去了指纹,第三个王楠来到覃涟住处撕去写有“陈水连”名字的纸。
然而键盘上的血迹和覃涟的姿势只能由第四个人制造。
案发现场才能成立。
聂幸能有“9点到11点”之间的不在场证明,所以不可能是第二个人。
那么由此可知,第二个人是因为戒指上沾上血迹而摘下来的董凌志,第四个人是想嫁祸董凌志的聂幸能。
所以,在陈水连伤害覃涟之后,董凌志杀死覃涟,王楠撕去纸片,聂幸能嫁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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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8-4 17:27:15 | 显示全部楼层
参赛ID  推理之绊

目击者是关在鸟笼里面的鸟。     
凶手是董凌志。
     案件发生经过   
      陈水连在砸倒被害人后仓皇逃跑,被害人此时并没有死。
     之后黄凌志来到案发现场,杀死了被害人。说原文中“ 死者被击打时,因为有血溅射出来,说不定有血液留在了凶手什么部位,可以作为铁证让凶手无处可遁。 ”而董凌志的手指上还有指痕,戒指不久前刚刚摘下。所以推断是黄凌志,在杀被害人时戒指不慎沾染血迹。
      然后陈水连的男友王楠发现死者,这时键盘没有血迹。王楠撕去了写有女友名字的白纸。
      最后聂幸能在参加完聚会后去了案发现场,发现了死者,由于和董凌志从大学就有矛盾,企图嫁祸给他。于是伪造证据“DL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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