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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 第十二届魔王推理大赛第一回合答题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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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推正式探员

发表于 2015-8-4 12:57: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答案:
1.目击证人是鸟笼里面的鸟,根据“覃涟经常对我说的是:‘你好,谢谢。‘”这一句,一般不会对普通的鸟说你好谢谢的,所以觉得是鹦鹉,不过也不一定,总之是鸟啦。(主要依据:一只罩着布的鸟笼,连一轩差点发现我,我想要“挣脱牢笼,自由飞翔,那只是梦”,我需要依靠覃涟来养活,覃涟平时会在公园遛鸟)
2.根据目击者那个人说的话,如果有四个人进入房间,那么门把手上就有四个人的指纹,或者说至少有四次指纹覆盖,而最后门把手什么指纹都没有,就说明是进房间的最后一个人把指纹擦掉了(这个人不一定是杀人凶手)。所以案情推理如下:先是陈水连用书柜上的陶瓷瓶子把覃涟打得头破血流,这时覃涟还未死,过了大概二十分钟,是董凌志来了,他是杀人凶手,他用重物把覃涟打死,并且在戒指上留下了血迹,然后他可能什么也没做就走了,因为他知道陈水连刚刚来过,可以把罪名扣到陈水连头上,他把门把手上的指纹擦掉过,但他并没有在键盘上敲下D、L、Z,他顶多再把地板上的因下雨而留下的脚印擦掉。接下来是王楠来了,进入房间,以为覃涟已死,而且纸上有陈水连的名字,就误以为是陈水连杀的,就把纸头撕走了,因为他其他什么都没有触摸,胆子又小,就慌慌张张地走了。紧接着就是聂幸能来了,聂幸能因有聚会所以来时已是十一点多了,当聂幸能看到覃涟已死,他是计算机高材生,所以会注意到电脑上的三篇文章,虽然他不认识陈水连,但他认识董凌志,而且和董凌志是死对头,一时歪念升起,把原本覃涟仰躺的姿势变成了俯趴在桌子上的姿势,并用覃涟的手指头在键盘上D、L、Z,把罪名栽赃给董凌志,而事实就是董凌志杀了覃涟,这样一来就可以解释当初王楠来时王楠并没有发现键盘脏了和覃涟的姿势的现象。
。。。这是我大概所有的推理,我觉得我想得太过简单。。但我只想到这么一种啊。。。。我觉得也不无道理,求给分:loveliness::loveliness::P: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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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推见习探员

发表于 2015-8-4 12:59:56 | 显示全部楼层
(1)目击证人是鹦鹉之类的鸟。文中说““啪”的一声,房间亮了起来”可以发现,这个“证人”至少没有自己开灯的能力,而后来又没有说在死者房间发现人什么的。再说在房间内发现鸟笼,所以目击证人可以是鸟。文章最后提到,连一轩想让目击者开口说话,说明多半是一只鹦鹉或者八哥。

(2)案发过程:
  陈水连来到死者家中,遭威胁后用花瓶打伤死者,此时死者并没有死;陈水连离开后,董凌志进来,看见倒下的死者,就趁这个机会将他杀害;再然后,王楠进来,看到死者似乎已经死亡,怀疑是自己女友做的,于是撕下死者曾经写下的“陈水连”的纸;最后,聂幸能11点回来以后,路过死者家,进来看到死者倒在地上,这是恰好看到死者手上的血,于是灵机一动,在键盘上按下DLZ,由于是拉着别人的手,所以才会留下血痕吧~~

  推理过程:
我为什么会将顺序怎么摆放呢,文章中提到过,通过目击者的形容发现(在那个杀人凶手进来后,听到了“砰砰砰”几声,好像是重物砸击人体的声音。
随后好像又进来两个人,发出了一些声响,但是没有“砰砰砰”的大声音出现,只是一些悉碎的声响……可是我记忆有限,记不得那么多。
应该有四个人进来过。),凶手是在陈水连男朋友之前杀的人,但是男朋友并没有在现场发现键盘上的血迹,也就是说是别人在男朋友之后弄上去的。而那个人就是有不在场证明的聂幸能。因为他只能证明死者遇害时不在场,可是死者死后的时间他就无法证明了。

  董凌志之所以没有戴上戒指,是因为戒指上有死者的血迹,而他保持有这个习惯说明至少这个戒指已经戴了很长时间,对自己也相对重要
  聂幸能之所以要嫁祸DLZ,在文中有很多地方体现出他对警方办案能力的怀疑,想通过自己的推断找出凶手,如文中“难道你们警察都不知道明察秋毫的?不会是什么证据都没有吧?”“自己写的文章里也曾经披露过心境,明明那么明显的证据,警察都是视而不见的,可是侦探往往都能明察秋毫,洞悉一切。”至于为什么聂幸能要选DLZ,也许他已经真的猜到,或许他想嫁祸,因为文中提到“大学时候我们是死对头……其实是我们两个写东西都很厉害,在文学社里不自觉成了对立的,不过矛盾不大。”【就心理学来说,最后一句实在多余......】不过我个人认为还是聂幸能误打误撞的可能性比较高。反而将真凶推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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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推见习探员

发表于 2015-8-4 13:03: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初见云烟问落尘 于 2015-8-4 13:28 编辑

《目击证人》解答篇
注:【】内为原文部分,蓝字为重要推论,加粗为重要结论。

凶手是董凌志,因为长期对死者剽窃其作品的行为产生怨恨,用覃涟房内的棋盘打死覃,后意图删掉自己作品意图嫁祸给剩下两人。

一、“目击证人”身份
  文中的“我”【还得依靠他来养活我,即使我想挣脱牢笼,自由翱翔,那也只是一场梦而已】,说明“我”被覃涟束缚着,生活只能依靠他。覃涟偶尔会对“我”说话,但“我”都没有回答,甚至觉得难以理解,可以推测“我”和覃涟并不能用语言正常沟通。案发前后好些人进出房间,但没人发现“我”,联系【一只罩着布的鸟笼】和“我”的视力很差,不难推出“我”是一只鸟。【覃涟经常对我说的是:“你好,谢谢。”】,和“我”自述中的【我要说话】,说明这是一只会说话的鸟,根据第一句【月落乌啼】的意象,“我”应为黑色的鹩哥(不会奇葩到养乌鸦吧)。

二、现场分析
  覃涟头部被硬物击打致死,【尸体被发现时门口紧锁,但是内部没有反锁】,房门没撬过也没有其他进出口,不提及钥匙的前提下可认为最后一个进房的人离开时把门关上后就再也无人进出。【死亡时间是在昨晚10点-11点之间,死亡原因是头部多次受到击打……击打的物体不是同一件】和鹩哥的叙述中可知死者曾受到两次击打,且两次击打所用的凶器不同。【尸体俯趴在桌子上,血迹却有不少在太师椅上,死者的手指有血迹】,流血部位在头部的死者伏在桌上,血迹却大多留在太师椅上,说明死者是死后血液开始凝固才被弄成伏桌的自杀,只有手指而不是手掌沾血也说明上面的血极有可能是死后被人刻意沾上的,为了留下“死亡遗言”

三、疑点分析
1、根据鹩哥的叙述,当天共有四人进出过房间,第一个是陈水连,用瓷器击打死者头部后离开,鹩哥在叙述中用了“她”,而在后面出现的男性中用了“他”,表明它的认知足以辨别人的性别,因此第二个进来的是能用“他”来称呼的男性,也是打死覃涟的真凶。鹩哥看到随后【进来的两人】,没有击打死者的行为,即是在死者死后才进房的,但它对第二个人【再见到……会记得他】的叙述来看,后面进来的两人都不是真凶,那么不难推断出后面进来的两人是10-11点间有不在场证明的王楠(后面排除王楠和陈水连合谋伪造证词的可能)、聂幸能或者陈水连中的两人,故真凶只能是剩下的、且没有不在场证明的董凌志。(鹩哥描述中【秀气】也跟董的外貌相符)
2、真凶用的凶器。房内的书完好,只少了一只瓶子,瓶子碎片上有陈水连的指纹,可以排除凶手使用这只瓶子的可能性。在没有提及其他线索的情况下,不妨把凶器锁定为房内顺手取的物品(凶手进来时是【惊讶】,可认为是非预谋的行凶),但无其他财物或贵重物品丢失。死者爱好【遛鸟,下棋,钓鱼】,案发后现场却只有【钓具、鱼食,一只罩着布的鸟笼】,那么不难推出被凶手带走的凶器就是棋盘
3、死亡遗言。根据王楠的证词,他除了撕掉写着恋人名字的纸以外,什么都没碰就跑了,当时尸体是仰着,【手垂在椅子上】,键盘上没有血迹。但案发时,尸体伏桌且键盘上多了三道血痕,那就不难推出进来的第三个人就是王楠,最后一个人把死者尸体移至桌上伏倒,用死者的手指沾上血在键盘上留下“DLZ”字样的死亡遗言。说明最后一个人认识董凌志,那么陈水连的嫌疑就排除了,因此最后进房的人就是聂幸能。聂向来自负,而且看不起警察,觉得【明显的证据,警察都是视而不见的】,且跟董【矛盾不大】的他没有故意陷害董的必要,因此不难推出自认【明察秋毫】的聂,发现了真凶,但他觉得警察可能发现不了,于是便自作主张帮死者留下指证真凶的“死亡遗言”。他很可能是发现电脑中没有董的文章(或者只看到自己的文章),认可董的创作能力的聂在疑惑下利用自己高超的电脑技术把删掉的文章复原了,真凶便一目了然。

四、案情还原
  当晚,先是陈水连用瓷器把图谋不轨的覃涟打倒在地后仓忙而去;接着是董凌志进来,用棋盘把覃打死,随后把电脑上自己的文章删除,带着棋盘离开(应该也擦掉房内自己的指纹)意图嫁祸给其他两人;11点后王楠来找死者理论,发现死者已死,便撕下写有恋人名字的纸条仓忙逃离;最后是聂幸能进房,发现死者后从电脑中发现有文件被删除的痕迹,聂用自己的电脑技术把文件复原后发现是董的,于是便用死者的手指沾血在键盘上留下证据,再把自己的指纹清理掉,因为怕董会再次回来所以离开时把门也锁上了。

五、其他推理
1、证据和动机。用作杀人凶器的棋盘可以丢掉或者烧掉,但董凌志本该常戴的结婚戒指(在左手无名指上)却在审讯中没戴,说明董有不能戴戒指的理由。因此不难推出是在击打死者时有血溅在了戒指上,婚戒通常是钻戒,如果血溅在镶爪和钻石间的缝隙中是很难清洗的,一个常戴婚戒的人说明很重视它,故绝不会丢弃,因此决定董是杀手的证据就是染有死者血的婚戒。动机无非有二:一是董长期不满死者剽窃自己作品;二是死者把董的妻子给NTR了。笔者更倾向于前者。
2、排除合谋。相互认识的人当中,董凌志和聂幸能是死对头,无合谋理由。王楠和陈水连在证词中互爆对方没有不在场证明,且证词与现场情况基本吻合,故排除两人合谋的嫌疑。
3、连一轩说的让【目击证人说话】大概就是把鹩哥放到每个嫌疑人面前,再见到凶手还会记得的鹩哥看到真凶后就会扑腾着,甚至叫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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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推见习探员

发表于 2015-8-4 13:29:54 | 显示全部楼层
1 目击证人是一只鹦鹉
   视线看不了多远,牢笼,无法理解文字,死者回去遛鸟,会教它说你好,谢谢
2 凶手是董凌志
  陈水连打了死者,但是没有打死,之后董凌志来找死者,发现门开着,就顺便把死者弄死了,然后在击打死者的时候,血溅在戒指上,董凌志就摘了戒指。他走的时候死者是仰着的。他没有擦指纹因为门是开着的而且王楠来的时候门也没有关。之后11点王楠来找死者,发现死者已经死了,然后撕纸逃跑。最后11点以后,聂幸能去找死者(这么晚去找死者很可能他本来就就打算杀掉死者,嫁祸给董凌志,但是发现死者已经死了),就把死者俯下来,在键盘上印下董凌志的名字嫁祸给他,顺便把门上的指纹擦掉关上了门。聂幸能的不在场证明是11点以前的,他没有之后的不在场证明。(鹦鹉看见凶手长得很秀气,眼睛很有神,肯定不是王楠,聂幸远也有不在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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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推见习探员

发表于 2015-8-4 13:31: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司空忆 于 2015-8-4 13:33 编辑

问题:

1.目击证人是怎么回事?
目击证人是覃涟养的鸟,比如鸟笼、他对所有人都不信任、证人藏起来没被发现、悲鸟孤鸣。

2.推导案件发生的详细过程。
最开始陈水连来见覃涟,覃涟写下“陈水连”,但是覃涟要非礼陈水连,情急之下,陈水连用书柜上的瓶子打了覃涟,逃走了,没有关门,此时覃涟没死。20分钟后,董凌志来了,应该是自带凶器,这一次真正杀死了覃涟,他处理了作案痕迹,当然也删除了电脑上的文章,他看到那张纸,没有关门,正好嫁祸给陈水连,但是将戒指遗落了。之后,王楠来了,看到了那张纸和死去的覃涟,认为女朋友杀了人,撕去那张纸,依然没关门,就走了。最后,聂幸能来到覃涟家,看到死者,覃涟住的偏僻,他知道嫌疑人就可能在今晚见到的几个人里面(覃涟应该是让3名作者依次来他家商量作品),他恢复了电脑数据,发现了丢失的戒指,借死者之手,在电脑上留下DLZ,原因是他不喜欢警察,或许要调戏警察?戒指应该是他拿走了,他关上了门,离开覃涟家。连一轩回到现场找到那只鸟,让鸟分别见几位嫌疑人,应该鸟的反应会不同吧,这也许会成为证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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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推见习探员

发表于 2015-8-4 13:32:08 | 显示全部楼层
1)目击证人是鸟笼里的鹦鹉。
原因:①视力不好记,忆力不好
        ②从“我想挣脱牢笼,自由翱翔”可暗示出“我”是一只鸟。
        ③下文提到墙角有一鸟笼且被布遮住,“我”从缝隙中看到案发现场,而墙却没有缝隙,可推断“我”从布之间的间隙看到案发现场,故我是一只鸟
        ④后来,从“我要喝水 我要说话 我要指证罪犯”可见“主人”被杀,没按时喂我,我因此饥渴,也可得只“我”会说话,既“我”是一只鹦鹉。而且养鹦鹉的人一般都会教鹦鹉说话,所以死者经常对“我”说“你好,谢谢!”。
2)①进来四个人顺序分别是 陈水连,董凌志,王楠,聂幸能。原因是:陈水连,董凌志,聂幸能三人与覃涟分别约好在那晚不同时间见面,王楠因女友差点失身愤怒而来,。
②过程:陈水连将覃涟打伤,后回家告诉男友,在这期间董凌志来到覃涟家,看他痛苦倒在转椅上,想起之前覃涟对自己做的事且看到桌子上的本子里写着“陈水连”的名字,知道自己没被选中,故愤怒且想解恨,用重物将其砸死,后离开因血溅到手上的戒指,故将其摘下。王楠在死者死后进来,看其死并看到桌上的名字,将其撕后离开。
之后是聂幸能进来看到覃涟死了电脑上有自己大学死对头的文章,想要栽赃董凌志,用死者的手和血在键盘上留下痕迹,后离开。
③如果要找董凌志的凶器的话,应该是桌子上的台灯,文中提到其“毫不起眼”所以被凶手作案后带走也不被覃涟家人发现,另外连一轩说“房间灯开着”是指凶手带走台灯后开启了房间的吊灯,故而缺少一盏台灯并不会让人感到违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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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推见习探员

发表于 2015-8-4 14: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小人 于 2015-8-4 14:43 编辑

队伍BT小人
答案1  目击证人是鸟
答案2   凶手是聂幸能,        而聂幸能可能是因为聚会地点离死者家近,聚会开始前去了死者家出于探望,行凶后匆匆去了宴会,聚会地点离案发现场10公里,很近,开车10分钟左右,他先行凶然后去聚会,由于不是致命部位贾涟并没有当场死亡,他去参加聚会正好错过了贾涟的死亡时间,11点王楠去的时候没看到污渍,撕了写有陈水连名字的纸就匆忙走了,聚会结束后,聂幸能回来伪造了死亡讯息,在陈水连处于自卫打伤死者时,死者已经没有行动能力了,所以死亡讯息不是死者所为,排除董志凌显然董凌志说我认识陈水连,是在跟覃涟交流的时候谈起过的,说明他去过贾涟家,目击行凶过程的鸟说不认识凶手,所以明显不是董志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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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推见习探员

发表于 2015-8-4 14: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击证人是那只覃涟养在罩着布的笼子中的鸟。所以它才没被人注意,遮盖的布也挡住了它的视线。
案件过程:9至10点左右,陈水连到了被害人家中,与其发生争执,将其打伤,并未致命,仓皇逃跑。之后,董凌志到来,将被害人杀害。可能是他与被害人有矛盾并且可能他喜欢陈水连,看那个色老头不爽,将其杀掉;也可能他觉杀完人后刻意栽赃给陈水连,对自己危害不大。他将被害人杀害后处理完现场就走了。从审讯中也可以看出他问题很大,面对审讯时一直在摸戒指,其压力很大。那只鸟记得有四个人来过,除了王楠之外,应该还有他人来过。应该是王楠来后,见覃涟已死,撕下有陈水连名字的纸条就走了。之后,聂幸能到了被害人住址,见其已死,又见到其桌面上由他们三个人的作品,就想陷害董凌志,打出“DL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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