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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 第十二届魔王推理大赛第一回合答题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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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3 23:06: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弦望 于 2015-8-4 18:15 编辑

关键点

1.我看到屋外除了细雨绵绵,景色朦胧,路上行人渐少,街灯也忽明忽暗
扭过头,看到了覃涟正在打开桌面上的台灯
我在缝隙里看不到太远的情况,只能依稀听到什么
解析:“我”的位置能看到屋外,也同样可以看到桌面,而且“我”生存的地方很狭小。
我的视线看不了多远,也看不到广阔的地方,我深深的感到遗憾,我也不知道我的视力到底是多少,或许我天生如此
我知道他是对我说话,可是我不想理他,我也不知道怎么回答,毕竟这些太深奥的文字我无法理解
我是不可能说出去
房间的一角有钓具、鱼食,一只罩着布的鸟笼,一盏吊着的灯笼样式的灯
解析:“我”是一只小鸟,常年生活在被罩着布的鸟笼,所以看到的是缝隙,而且范围不广阔


2.我实在不想看到这么一张丑陋无比的嘴脸,这简直丢尽了人类的脸面。
解析:作者这里的描述有歧义,“我”所说的是“人类”不是“我们人类”,可以揣测“我”不是人类,当然这也不一定。




3.我还得依靠他来养活我,即使我想挣脱牢笼,自由翱翔,那也只是一场梦而已
解析:“我”被囚禁在鸟笼里,不能自由飞翔



4.
他也跟其他人一样,没有发现我的存在,他笑着对覃涟说:“哈哈,老鬼,你也有今天?”
我听到他说了一句:“去死吧。”
覃涟经常对我说的是:“你好,谢谢。”但是一旦他发起脾气来就是骂“去死吧
当时他生活就很不检点,尤其是成为知名作家之后,男女关系比较混乱,所以这方面可能会有情感纠葛是啊,什么人都靠不住,还是你最好啊。
解析:董凌志称呼覃涟为“老鬼”而不是他的名字,他们同样会说:去死吧,结合前文以及后文覃涟年轻时私生活不检点,可以推测董凌志可能是覃涟的私生子,他是来报复覃涟当初的行为。
“我”应该是只会学舌的鸟类,例如鹦鹉之流的。“我”听到覃涟经常教我说你好,谢谢,“我”也会跟着说:你好,谢谢。没有人跟覃涟说这句话,只有“我”。


5.尸体俯趴在桌子上,血迹却有不少在太师椅上,死者的手指有血迹
“我是问死者的头是怎么样的?头向上还是向下?”
    “是仰着的,所以我一看就觉得他死了。”
电脑键盘上有血手印三个,分别按着‘D、L、Z’三个字母。
死者的手垂在椅子上,键盘嘛……好像和一般的键盘没两样,并不脏啊。
房门是开着的,我走得慌张也没敢触摸任何地方,所以我走的时候也没敢摸房门。
门把手没有陈水连的指纹,但是房间也没有其他嫌疑人的指纹
解析:尸检的结果与王楠的描述相悖,证明王楠走后有人来到案发现场。而且后来来的人擦去了指纹。


6.一张秀气的脸,眼睛炯炯有神,有点削瘦,但不是熟悉的脸颊,也许再见到我还会记得他
董凌志看起来很帅气
王楠推了推高度数的近视眼镜
解析:王楠是戴眼镜的,排除他是凶手的可能。“我”对于凶手外貌的叙述,可以推测董凌志是凶手。


7.我要喝水……
  我要说话……
  我要指证罪犯……
解析:“我”说的是“我要”而不是“我想”,这说明我是会说话这项技能的,所以“我”应该是人类或者是通人语的动物。


8.桌上白纸好像被撕掉了一页,但是好像下面有写过的痕迹
我看到桌面上白纸有小连的名字,马上下来,赶紧跑了
但是没有“砰砰砰”的大声音出现,只是一些悉碎的声响
“那你认识董凌志吗?”
“他呀,认识。大学时候我们是死对头
电脑键盘上有血手印三个,分别按着‘D、L、Z’三个字母
解析:在凶手来之后,王楠去撕了带有小连名字的白纸,撕纸声音是悉碎的;随后,聂幸能进来,用死者的手打出DLZ三个字母,企图嫁祸给董凌志,他应该并不知道凶手是谁。同样,打字的声音也并不大,而是悉碎的。


9.因为有血溅射出来,说不定有血液留在了凶手什么部位,可以作为铁证让凶手无处可遁。
   他一直习惯性的在摸他左右的无名指,那里有指环的痕迹,应该是长期戴戒指留下的痕迹。
解析:董凌志杀死死者时,死者的血溅到董凌志的戒指上,所以他在被审讯前摘去了戒指以防被发现。


10.“董先生认识陈水连小姐吗?”
    董凌志说:“我认识她,但是她不认识我。我是在跟覃涟交流的时候谈起过这么一个人。”
解析:董凌志与死者纠葛颇多,十分了解死者本人的秉性,他可以从与死者的对话中了解到陈水连是一个大美人,可以推测出死者对他意图不轨,会借用评价推理小说的名义将陈水连约到他家,由于不知道时间,董凌志会日日在死者家附近观察,等待陈水连进入死者家这个完美的时机。


11.但不是熟悉的脸颊,也许再见到我还会记得他
“也许让目击证人说话可以作为证据之一。”连一轩喃喃自语。
解析:“我”再见凶手的时候仍旧记得他,定然会说出他杀人时说出的那句“去死吧”,这样一来凶手就被发现。


第一题答案:目击证人"我"是一只长年被关在笼子里的鹦鹉。(或者说是其他会学舌的鸟类,但我知道的好像只有这一种) "我"只能靠覃涟喂食喂水才能生存。由于布的遮挡, "我"的视野变得狭窄,且不能看到远处的东西。
当覃涟 "我"说你好, "我"也会说你好,因此覃涟说:“是啊,什么人都靠不住,还是你最好啊。”
"我"目睹了陈水连、董凌志、王楠、聂幸能四人先后进入覃涟家,亲眼看到了覃涟被杀死的场景,也听到了覃涟与凶手的对话。
假使连一轩 "我"再次见到凶手,依照 "我"的特性, "我"一定会说出凶手杀人时说的那句“去死吧”



第二题答案:案发经过:由于日渐年老,覃涟多次盗用他人的文章谎称是自己所著,凭此在文坛屹立不倒。为此,董凌志怀恨在心,再加上董凌志发现自己的真实身份---一个因父母一时情乱而诞生的并不为自己的父亲所知道的私生子,董凌志杀覃涟的心愈发强烈。
经过与覃涟的多次交谈,董凌志了解到覃涟好色的本性,意识到在陈水连面前覃涟总会有一天把持不住,覃涟定会以修改作品为借口让陈水连去他家中。董凌志认为这个机会不能错过,他可以趁机杀死覃涟并嫁祸给陈水连。于是他日日潜伏在覃涟家附近等待覃涟与陈水连会面。
当覃涟对陈水连动手动脚时,陈水连拿下书柜上的花瓶朝覃涟砸去,覃涟一瞬间倒了下去,但神智还是清醒的,骂骂咧咧的。陈水连夺门而出,等待一段时间后,董凌志趁机进入覃涟房间,拿着自带的凶器自前向后朝覃涟砸去,心中并不过瘾,又砸了几下没有关门就离开了。陈水连回家后将事情告诉了男朋友王楠,王楠一气之下去了覃涟的家,进门后发现覃涟仰着头在太师椅上一动不动,还流着很多血,瞬间被吓到了。又发现写有陈水连名字的白纸,撕了下来,也没有关门就走了。最后,聂幸能进来了,他只是来询问自己的作品状况,却发现已经死去多时的覃涟,在他不知道凶手的情况下,想到自己平素跟董凌志有仇,所以借用覃涟的双手按下DLZ三个字母,又将覃涟的身体移动成从后面敲击致死最后挣扎中打下三个字母的假象,并且擦去自己的指纹痕迹,关上门,擦擦把手,离开。他看不起警察,认为他们愚蠢,仅凭借这些假象便会逮捕董凌志。









买绫罗,做衣衫,买白纸,糊白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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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3 23:50: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团队ID   推理之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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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3 23:51:3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谜之彼岸 于 2015-8-3 23:53 编辑

1.目击证人是怎么回事?
目击证人是笼子里的鸟,确切的说,应该是只鹦鹉(反正是会说话的鸟)。
“挣脱牢笼,自由翱翔”—— 是对鸟的暗示。
“什么人都靠不住,还是你最好啊。”—— 说明不是人。
“还得依靠他来养活我”——暗示是宠物。
“一只罩着布的鸟笼”——因为鸟笼罩着布,也就是笼衣。所以“我”的视力会比较差。也是因为罩着布的原因,大家都没有发现“我”。
“覃涟经常对我说的是:’你好,谢谢。‘”—— 是不是联想到了人教鹦鹉说话的场景呢...



2.推导案件发生的详细过程。
根据“我”所见,当晚一共有4个人先后到过现场。
儿女之类都有完美不在场证明的话,嫌疑人基本就在出场这4人之中。

陈水连是第一个入场的,她不是凶手。
她打击死者的凶器还留在现场,可是真凶应该是清理过现场的,连门把手上的指纹都擦掉了。所以陈不是凶手,记得擦指纹的凶手不会故意留一个占满指纹的凶器。
此外,根据“我”所见,确实陈离开后,覃涟还活着。

王楠到场时,已经是11点以后,在推定死亡时间之后,所以可以确认王楠不是凶手,他到场时覃涟确实已经死了。
另外,“我”看到的凶手“眼睛炯炯有神”,不可能是王楠那样"高度数的近视眼镜"的人。
再者,王楠与死者并无其它恩怨,又是胆小怕事之人。
所以王楠证词可信。他到现场只是死掉了写有陈水连名字的纸条。


所以凶手必然在剩下的董凌志和聂幸能中。
聂幸能在案发时间因为在聚会现场而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明(中途离开20分钟不足以往返10公里远的覃涟家)。所以凶手只能是董凌志。
董凌志没有不在场证明,且有充分动机(“他多次找死者理论,并且还有传言他的文章被死者剽窃过”)。他应该是在陈水连走后,王楠来之前到达现场的。他看到覃涟受伤倒下,并没有采取营救措施,而是落井下石,打死他了。所以其实董凌志应该是临时起意杀人的。凶器应原在现场。对照一下文中描述,这个凶器最可能的是台灯。文中开始说过““啪”的一声,房间亮了起来,我扭过头,看到了覃涟正在打开桌面上的台灯”,说明在开台灯之前房间是暗的,也就是说没开房灯。
后面却是“一盏吊着的灯笼样式的灯”,“房间灯开着,电脑也开着”。说明现在亮的是房间灯,而不是台灯。
死者似乎没做过这种开关灯的动作,其他人中如果有人动灯的话,比较像是台灯被当凶器用了一回...
董凌志谈戒指变色的话,那么他也许把这枚戒指遗落在案发现场也说不定,不妨仔细搜索一番。另一种可能是戒指沾上血迹后留下清洗不掉的痕迹,所以戒指被董丢掉了。不论哪种情况,找到戒指都能作为直接证据。

聂幸能虽然不是杀手,但他还是对警察说了谎。
根据王楠证词,死者当时死状与警察发现时并不相同。键盘也没有警察见到的血迹。王楠没有说谎,首先一点是因为没必要。其次,警察发现尸体是,尸体状况是“尸体俯趴在桌子上,血迹却有不少在太师椅上”。如果尸体一开始就是趴在桌子上的话,那血迹不应该多在椅子上。
所以在王楠走后,必然还有人来过。这个人最有可能是聂幸能。理由如下。
不难推测,最后这人来到现场后,做的事情就是把死者手上沾上血,然后在键盘上按出“D”,“L”,“Z”三个字母。这么做显然是为了伪装死者的死亡讯息,让人认为董凌志是凶手。(所以其实这个DM确实指向董凌志)
那么首先可以肯定的是,返回现场的人不能是董凌志本人。凶手没有理由冒险返回现场,而目的却是留一个指认自己凶手的证据。万一警察信了岂不是搬石头砸自己的脚了。
陈水连不可能返回现场,如果她为了找男友返回现场看到死者死了,而想到嫁祸给别人的话,那至少应该把现场留有她指纹的碎瓷器丢掉吧。再者,她并不认识董凌志,似乎并无嫁祸动机。
王楠的性格就决定他不大可能回去。而且他也不认识董凌志。
聂幸能到达现场后,见死者已死,就移动尸体,伪装了死亡遗言。他认识董凌志,又跟他是死对头,所以就把死亡信息指向了他。

值得一提的是,董凌志在离开时既然做了那么周到的清理工作,那么他应该确实是把电脑里的文章删除了的。只不过最后回到现场的聂幸能是电脑高手,他成功恢复了数据。他并不担心电脑上留下自己的文章,因为自己有不完美不在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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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3 23:52: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团队IF  推理之绊           目击者是关在鸟笼里面的鸟。       凶手是董凌志。      陈水连在砸倒被害人后仓皇逃跑,被害人此时并没有死。之后黄凌志来到案发现场,杀死了被害人。说原文中“ 死者被击打时,因为有血溅射出来,说不定有血液留在了凶手什么部位,可以作为铁证让凶手无处可遁。 ”而董凌志的手指上还有指痕,戒指不久前刚刚摘下。所以推断是黄凌志,在杀被害人时戒指不慎沾染血迹。然后陈水连的男友王楠发现死者,这时键盘没有血迹。王楠撕去了写有女友名字的白纸。最后聂幸能在参加完聚会后去了案发现场,发现了死者,由于和董凌志从大学就有矛盾,企图嫁祸给他。于是伪造证据“DL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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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推见习探员

发表于 2015-8-3 23:59:45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击证人是死者家中所养的鸟,可能是八哥。有以下原因:1.鸟类通常夜间视力不佳,鸟笼又被罩在布中,所以视野极其狭窄。我的视线看不了多远,也看不到广阔的地方
2.八哥可以模仿人类说话,且见过凶手,听到凶手说过“去死吧”,所以让嫌疑人说一次“去死吧”可以引出八哥模仿,从而指证凶手。

凶手推理:
首先,根据证人所说,也就是八哥所看到的,有四个人先后进入过房间,顺序如下。
1:陈水连
2:凶手(长相秀气的男人)
3:有两人进房,但是没有发生什么巨大声响,只有稀碎的声音。

所以凶手不是陈水连,而是一个男人,所以凶手是 王楠,董凌志,聂兴能之一。
首先聂兴能不可能是凶手,因为死者死亡时间内,聂兴能是唯一有可靠不在场证明的人。
嫌疑集中在董凌志和王楠之间。
然而王楠应当不是凶手,理由如下:
第三次进房间的是两个人,并且应当是这两个人撕去了写有陈水莲名字的纸条,并留下了DLZ的死亡讯息。
而有这样做动机的只有陈水莲和王楠,所以王楠和陈水莲说了谎,王楠并不是一个人去的死者房间,而是与陈水莲一起。
当王楠与陈水莲进入到死者房间,发现死者死亡并且发现了房间中的变化,知道并不是自己杀了死者,但是仍然很慌乱,根据电脑上的三篇文章,为了排除自己的嫌疑,撕去了写有自己名字的纸条,并用死者的手指留下了DLZ的名字缩写。
而陈水连这个名字 水连  正是死者名字涟 拆开之意,所以陈水莲极有可能是死者年轻时风流惹出的私生女儿,所以陈水莲不可能与王楠合谋杀死死者,所以凶手不会是王楠。
那么凶手只能是董凌志了。

凶器:董凌志所用凶器正是死者桌上的那盏民国台灯。
警察进屋后发现的不对劲正是台灯不见了。因为一个作家,在家写作总是会用到台灯的,而警察进屋时,灯都开着,却没有发现有台灯,这是很奇怪很不符合常理的。而事后董凌志带走了那盏台灯。
而死者喷溅出的血液溅到董凌志的戒指上,所以董凌志脱下戒指清洗,但是血迹并不易清洗,相信通过鉴证手段可以发现戒指上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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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4 00:12:43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击证人应该就是覃涟养的一只鹦鹉之类的鸟类动物
应该是陈水连反抗覃涟用花瓶砸到后,然后陈水连因为害怕跑掉了,之后董凌志来到覃涟这里下的杀手,然后王楠的到来看到死者害怕的走掉,第四人应该就是报警的人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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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4 01:23: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答一题 于 2015-8-4 01:30 编辑

答题贴   (PS:紫色字体为原文)
1、“目击证人”是死者养的鸟。
覃涟叹了口气,说:“是啊,什么人都靠不住,还是你最好啊。”
我知道他是对我说话,可是我不想理他,我也不知道怎么回答,毕竟这些太深奥的文字我无法理解。
这句话“目击证人”说无法理解,这句话常人都能理解吧?只能说“目击证人”不是人了。

我实在不想看到这么一张丑陋无比的嘴脸,这简直丢尽了人类的脸面,我想他是上不了天堂的,可是我又没任何办法,我还得依靠他来养活我,即使我想挣脱牢笼,自由翱翔,那也只是一场梦而已。
他平时生活跟一般的退休老人无异,平时没事的时候到公园遛鸟,下棋,钓鱼
“目击证人”对死者是依赖的,没有死者就活不下去。挣脱牢笼,自由翱翔这两个词一般用作比喻,不过出现在这里,以“目击证人”的智商来说,这就不是比喻了。。。加上文中讲述了死者平时喜欢遛鸟,说明“目击证人”可能就是死者养的鸟。

那个刑警队长的眼神真是很锐利啊,我差点就要被他发现了,其实就算他发现了我,又能怎么样呢?我是不可能说出去的,我现在心还如小鹿般跳跃着,太恐怖了,实在是无法想像。
他也跟其他人一样,没有发现我的存在,
“目击证人”一直在房间却没有人发现,就是发现了也对凶手没有任何威胁,说明“目击证人”是只鸟。

房间的一角有钓具、鱼食,一只罩着布的鸟笼
由于我的视线只有那么一点,所以当时很多情况我都看得不清不楚。
因为鸟笼被布罩着,所以“目击证人”看得不太清楚。。。:o

这好像也是覃涟经常说的一句话,覃涟经常对我说的是:“你好,谢谢。”但是一旦他发起脾气来就是骂“去死吧”。
从死者经常对“目击证人”说的话,更能确信“目击证人”是死者养的鸟,一般养鸟的人都会逗它说话的吧。
综上所述: “目击证人”是死者养的鸟,因为是只鸟,所以来过房间的人都没注意到“目击证人”的存在。

2、凶手:董凌志
原来房间里进来了另外一个人,他露出狰狞的笑容,有些惊讶,又很兴奋,我非常不情愿的看清楚了他的脸:一张秀气的脸,眼睛炯炯有神,有点削瘦,但不是熟悉的脸颊,也许再见到我还会记得他。
陈水连是第一个到房间的人,她用瓷器击打死者,但死者还没死,陈水连也不符合“目击证人”对凶手的描述,所以陈水连不是凶手。

王楠是第三个到房间的人,他到时发现死者已死,在纸上看到写着陈水连名字的纸,由于害怕便撕下来了,“目击证人”也说明了后面进来的人没有发出太大的声响,只是一些悉碎的声响。
他是典型的胆小怕事型的知识分子,戴着眼镜的双眼里满是惊恐和不安。
这种性格也不符合“目击证人”对凶手特征的描述,所以王楠不是凶手。

聂幸能是最后一个到房间的人,他到房间时发现死者已死,看到电脑上有自己,董凌志和陈水连的文章,由于自己和董凌志是死对头,所以干脆拿死者的手在键盘上按下DLZ三个字母,想嫁祸给董凌志。
他在昨晚9点到11点是有不在场证明的,而且证明人还很多,不可能造假。
他有不在场证明,文中也特别强调了死亡时间不会出错,所以排除了聂幸能是凶手的可能性。
“房门是开着的,我走得慌张也没敢触摸任何地方,所以我走的时候也没敢摸房门。去和回来的路上都没有碰上什么人,我也没敢去小连那里,我还担心她失手杀了人连累到我。”
据陈水连说,她打开门离开时是用手拉开门把手的,并且慌张并没有关门,但是也没有擦指纹。
这说明后面有人也摸了门把手,并且醒悟自己留下了痕迹,然后擦拭的时候把陈水连的指纹也顺带擦掉了。
门口没有被撬过的痕迹,玻璃窗有防护网,尸体被发现时门口紧锁,但是内部没有反锁,所以不是密室。书柜上的书没有凌乱的,书柜上少了一只瓶子,应该就是击打受害人额头的瓷器,如今已经散落一地,碎片上可能可以采集到相关的指纹。
王楠走的时候没摸房门,所以没留下指纹,陈水连摸了房门留下了指纹,警察到的时候房门是关着的,但是门把上没发现有指纹,所以是最后一个离开的人把指纹擦掉了,所以擦掉指纹的是聂幸能。

董凌志是第二个到房间的人,他到时死者还没死,因为死者曾剽窃董凌志的文章,董凌志心怀不满,看到死者受伤出血,所以干脆把死者打死。
我非常不情愿的看清楚了他的脸:一张秀气的脸,眼睛炯炯有神,有点削瘦,但不是熟悉的脸颊,也许再见到我还会记得他。
连一轩和黄浩面对这嫌疑人,董凌志看起来很帅气,在审讯室里显得很冷静,
“目击证人”看到砸死者的人长得很秀气,文中也有描述董凌志看起来很帅气。

3、证据:戒指
他一直习惯性的在摸他左右的无名指,那里有指环的痕迹,应该是长期戴戒指留下的痕迹。
连一轩看着董凌志又摸起他左手的无名指,眼睛一转,问道:“董先生平常戴戒指?”
董凌志脸色微变,说:“额,是的。习惯了。”他还特意停下了摸戒指的动作,但是戒指并没戴在手上。
文中多次描述董凌志一直习惯性的在摸他左右的无名指,那里有指环的痕迹,应该是长期戴戒指留下的痕迹,而戒指却没戴在手上,应该是作案的时候落在现场了或者是以戒指的材质沾到血发生了某种反应,所以没戴在手上。

4、动机:
连一轩开始审讯第二个嫌疑人,董凌志,他也没有不在场证明,而且听说他多次找死者理论,并且还有传言他的文章被死者剽窃过。
死者剽窃过董凌志的文章,所以董凌志怀恨在心。

5、案件还原:
陈水连来到房间想和死者商量文章的事,死者却对陈水连动手动脚,陈水连一气之下用瓷器砸了死者的头,然后逃跑了,当时死者还没死,还说要报警。第二个来到房间的是董凌志,他到时发现死者受伤,由于对死者剽窃文章的不满,砸了死者的头部造成死者死亡。第三个来房间的是王楠,听到死者对陈水连动手动脚,想给陈水连出头,到死者房间发现死者已死,由于害怕撕了写着陈水连名字的纸逃跑了。第四个到房间的是聂幸能,他到时发现死者已死,电脑上有自己,董凌志和陈水连的文章,因为和董凌志是死对头,所以想嫁祸给他,所以拿死者的手在键盘上按下DLZ三个字母,然后擦掉了自己留下的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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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4 10:03:17 | 显示全部楼层
1.目击证人是只鹦鹉
2.因为时间太晚加之死者名誉不是太好,想必曾经也对陈水莲有过骚扰,王楠不放心陈水莲一个人去便跟随一起来到了死者住处。王楠并没有进去而是告诉陈水莲有事大声叫。没过多久王楠

便听到陈水莲的呼救,正打算进去便看到陈水莲跑了出来,一问得知事情经过后,让陈水莲先回去,自己一人来到了死者房间。(王楠跟死者几乎没什么接触,所以目击者对王楠并不熟悉,

但是对其他两人应该认识)王楠用死者的头撞击太师椅,杀掉死者后回到自己的住处。跟陈水莲说起,让陈水莲做假证制造时间误差。所以陈水莲才会说那些重要的事情,为了转移视线制造

时间上的不在场证明!因为11点多死者早已死去!王楠离开后,董凌志来到。董看到死者躺着,过去查看发现死者已死,手上不小心沾上了血渍,董洗手时下意识摘下戒指,洗完手后将戒指

装进衣服口袋后匆匆离开。因为有杀人动机害怕被怀疑便没有报警!参加完聚会后的聂来到死者住处,发现死者已经死去多时。聂看到死者电脑里的三篇文章,这时聂便打算陷害董。聂将死

者移动到桌子上让其俯卧着,并用死者的手指在键盘上留下“D  L  Z”三条血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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