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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9 17: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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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ID:海伦
这题想了很久却无从下笔,不相信凶手会是凶手吧(富有家国情怀的大爱之人会为小爱不能光明磊落面对实情而杀害自己兄弟)。还是从前面开始说吧。题主用了倒叙手法,先交代了目前状况。从“父子”可以看出上一案苏岳推理的结果是以‘广义堂’为嫌疑人结案的。虽然他们知道真实凶手,但因涉及好友及死乃该死之贪官,所以他们并未将实情脱出,帮助隐瞒了真相。随着苏怀中请儿子过府一叙,施家人开始意识到实情不能隐藏下去。自从“知府遇刺案”后施冰书就很少晚饭后在凉亭中乘凉,怕是因为这一案暴露了施彬书对自己妻子的爱恋,而兄弟之间心生芥蒂了。虽然仇人死了,但是自己却涉案其中,面对现在的幸福以及爱慕自己的人为自己的付出,新娘无艳不无担忧自己的处境与生活,内心惶恐不安,憔悴不已。那晚像往常一样,苏公子与施彬书传达了父亲之意,施彬书有意投案,坦诚面对。。。上一案不光是涉及施彬书作为另一涉案的无艳,也难免其责。那晚,苏公子与施彬书聊后回房,当晚除了管家和嫣然在场外,其实还有另一个人一直藏在假山后面。
说说现场吧。伤口应该是刻刀造成的。。。且刀柄无血,死者右手食指有一刀口,笔杆无血迹,并压有血书一张。1、如果是自杀血液大量外流很难保证手上不沾染鲜血,刀柄会那么干净。且凶器为刻刀,虽为死者所使用,但其他人也可以拿到或者准备一把以用来掩饰凶杀。2、且右手食指有刀口,说明是杀害中,不小心划破。如果是自杀不可能右手自己伤到自己,虽然死者是雕刻师但是他善用右手,所以即便有划伤也只能是左手或其他地方。3、笔杆上无血迹,说明并未用有刀口的右手写过字,亦或者说并不是死者划伤后用过。4、血书,既然笔上无血迹,那显然不是死者写的,并且血书啊,死者自杀后出血,怎么再用血写血书呢。5、并且血书内容阐述了“关东岳官不为政,置黎民百姓困苦于不顾,在大灾之时将官粮转卖异乡,中饱私囊,使百姓饿殍遍野,怨声载道,并言明自己‘行刺’关东岳之时,他已遇刺身亡,他本想就此作罢,但想到知府在自己家里遇害,他便如之前设计好的手段又补了几刀,嫁祸给“广义堂”,等事情。”表述自己一力承担此事罪责。死者虽有意掩饰上一案的发生,但他仅为自己挚爱才甘愿参与上一案中,并非嫉恶如仇之士。然从从中洋洋洒洒的对于关东岳的罪行,以及最后请求朝廷严查关东岳之行径的人,只能是大家口中心中,系民于怀也广得人心,加上他写就的《饿殍记》的施冰书。,并且他与死者是兄弟,且才华出众,模仿兄弟笔迹也亦不是难事,且确认遗书是否为兄弟所写也是自己。尽然血书是伪造的,那制造血书的也便是嫌疑人了。
最后通过证词推理下案发现场吧,案发从管家和嫣然的证词中可以看出事情发生在管家拿笔墨之后,锁门之前。从嫣然口中得知,当晚自己在水池边暴露藏身位置被死者引致凉亭,嫣然其实并未看清当时之人是否是死者,只是根据身形和声音判定是死者,并且嫣然应该也并不是特别熟悉这为主人,虽然住在府上毕竟男女有别,可接触的机会很少。所以当凶手发现有人在场的时候,就冲出去查看情况,并安抚嫣然。嫣然以为自己所见为死者,便听从安排回去休息了。管家因此也并未发现异常。此时凶手将刚才弄晕的死者杀害,并写血书留于现场,嫣然返回找手帕,凶手发现有人接近,吹灭蜡烛,使案发现场死者不被发现。且管家出来挑灯锁门,嫣然怕被人看见,且急于回房就走了,凶手也在管家要锁门前返回自己卧房。至于他的证词嘛,可以理解他这些日,早睡,且应该是给妻子吃下安眠的物质,使其看上去是俩人早些已经休息了。
最后再说前面的第一部分。。。施冰书最后应该还是走了,苏公子可能还是帮助他掩盖了事实。由死者以自杀的方式承担了现实,最后远走。
最后说的另一个受害者,猜测是嫣然吧,因为他毕竟当晚接触过凶手,且疑问遗书为何是血书。算是证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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