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高贵的黑色魔鬼 于 2015-8-18 19:40 编辑
第四回合《侦探岳夕楼之归来去》解答:
一,嫌凶的排除 原文1.1:我不是说过么这封信是六个月前我离开浔阳时,施冰书亲手交给我,之后,他...哦,他们便乘舟而去...(苏三语) 原文1.2:卞阳我已拿下,你还不将实情道来么!”老人(苏淮中)的声调似乎更高了。 原文1.3:苏无恙听了施宏的话后若有所思,联想到昨儿亥时锁门到今儿晨开门之前大家都在内堂,而今早大家也是在听到施宏呼喊后分别走出房间,聚在内堂,一起来到的后院... 原文1.4:但春晓说她因为施宏就在自己隔壁,每次他回自己房间进来出去的,都会有声响,而她又准备着夫人或者大少爷深夜召唤,自己又不敢睡得太沉。 原文1.5:施冰书和许无艳早已泣不成声,若不是施宏和春晓分别拦住,恐怕早已扑到尸体上去呼天抢地了,而何卿娘早就吓得话不能语,李嫣然也是手足无措愣在当场, 原文1.6:苏无恙听了李嫣然的一番辩解,看着众人狐疑的眼神,扼腕道:“哎,果然,凶手是他...” 原文1.7:苏无恙 洛阳官宦世家苏家的三公子,才智一品 原文1.8:“没有了,我不是说过么这封信是六个月前我离开浔阳时,施冰书亲手交给我,之后,他...哦,他们便乘舟而去...” 推理1.9: a苏淮中是被皇上任命前来审查广义堂的丞相,观之他在文中类属侦探角色,也缺乏动机,而且案发的时候,苏淮中并不在现场,没有能力杀死施彬书,所以排除凶手是苏淮中的可能。由此根据1.2,被苏淮中拿下的卞阳无力在短时间内越狱潜伏入施府作案,文内也无涉及卞阳杀害施彬书的动机,所以排除卞阳的嫌疑。 b再看岳夕楼和苏无恙,这二人在文中属于揭秘者,是文中侦探,此时不可犯罪,同a理排除此二人嫌疑。继而排除九江县令高成和江西提点刑狱司长官王为泮。 c1.4中春晓睡的很轻,管家进出房间的声响都被春晓知晓,如若施冰书和许无艳外出的话,容易被春晓获知。加之施冰书和许无艳互证皆在屋内,和1.5中发现自己亲人离世后多次的痛哭,施冰书和许无艳缺乏动机,所以暂时排除施冰书和许无艳的嫌疑。其次,排除施冰书的证据还有一处,就是苏岳会面的时候说的一句话,且看1.8,谜题是回忆式写法,无恙说的‘六个月前离开浔阳时’结合后可以发现那是施彬书一案结束后离开的时候,这个时候施冰书和苏无恙告别并乘舟而去,此处说明凶手不是施冰书。因为如果凶手是施冰书,那么应该被官府抓起才对,不可能悠悠然的乘舟而去。 d再看1.6,从“他”字我们可知,在侦探苏无恙没判断错误的情况下,凶手是一名男性。根据1.7中苏无恙才智一品和文内父子相见部分的内容中对苏无恙智商的介绍再和往届比赛中苏无恙的聪明才智来看,这句话的可信度相当之高。由此我们基本可以排除文内女性的嫌疑,也就是排除许无艳、李嫣然、何卿娘、春晓的嫌疑。如若有帮凶,也就是存在合谋情况,那苏无恙说的应该是‘凶手是他们’,所以基本排除这些人是帮凶的可能,也就是说,这些女性说的话基本是真实可信的,线索具有很大的真实性,也从侧面论证了c分析的真实。 e管家施宏在文内属于提供重要线索的人物,加之狐狸往届的比赛题目从不大面积的写错误线索,业界良心,施宏也缺乏杀害施彬书的动机,其次1.4中睡得很轻的春晓会发觉管家外出,也为管家的部分不在场证明作证,所以基本排除施宏的嫌疑,故施宏的话基本可信。 f最后剩下江西知府关东岳死人一枚,关东岳不可能死而复生杀害施宏,所以排除关东岳的可能。到此,从他杀的角度来看,也就是排除施彬书自杀时,文内具名的人物皆被基本排除,也就是说,以上这些人犯罪都有不同程度的矛盾。如果执着于他杀,那只能是外人飞檐走壁前来作案。但是这些外人的动机呢?施家兄弟在江西有很高的名望,文内也无涉及施彬书得罪他人以致必须杀死彬书的线索,除了一点,那就是关东岳的忠实部下前来报仇。这些部下有那么些可能在得知施彬书于关东岳死后补了几刀大发雷霆,最后前来复仇。且来看这个假设有着怎样的不合理之处,第一,这些人的存在文内没有一丝线索。第二,这些人是怎么得知施彬书对关东岳补刀了的事实和得到施彬书补刀关东岳的证据。对这一点结合文内线索进行分析(文内线索包括半面妆中关东岳一案的真相、原文1.2、文内父子部分丞相对关东岳一案部分细节的知情),外人知情的渠道在文内有两个: 一是从半面妆中施彬书和苏岳会面的茶肆会谈得知。这个的可能性不大,首先推断施彬书补刀一事事关施彬书的性命,苏岳二人如此聪明怎会让外人旁听,苏岳二人本身就是想维护施彬书免受牢狱之灾,若想施彬书死,断不会如此周折,而是直接将推理分析告知高成等人,让施彬书入狱; 二是从丞相审查卞阳一事中得知。按文中的叙述,腊月也就是农历12月苏岳相谈浮梦堂醉月楼中,苏无恙被父亲拘留家中半年,也就是农历6月施彬书一案结束苏无恙准备寄信岳夕楼未遂就被拘留家中。两个半月之前苏淮中开始着手关东岳死亡一案的广义堂之事,此时大概是农历3月中上旬,给中央政府调配和路程时间总共花费半个月的话,关东岳死亡一案的发生时间应该是3月初。但是转眼来看半面妆,苏岳来到施府是4月,关东岳死亡一案的发生日期最早的话也得4月2日,即使政府动作神速苏淮中前来所花的时间全免,也得于4月3号才开始着手关东岳死亡一案,虽然这个着手的时间提前到这种程度是不可能。也就是说两篇文章的大时间衔接有bug,建议狐狸把半面妆的婚礼时间提前一个月左右,改成2月中下旬,这样的话,利于第二点的分析,如何分析呢?如果提前一个月消灭这个bug,那从关东岳死亡(2月中下旬)到卞阳受审(3月下旬,给10天时间丞相抓到人)约有一个月的时间,在3月下旬外人就得知施彬书补刀的真相,最后在6月动手杀了施彬书,而且还是挑在施彬书打算自首自毁前程的情况下开始动手,略有不合理,再者如果外人得知施彬书补刀,苏淮中同样亦知,那苏淮中早就可以入府抓人了,但是事实苏淮中并不清楚真相,最后,施彬书是和无艳有密谋,半面妆内并没有涉及施彬书和卞阳合谋一事,卞阳不知道后面补刀的是施彬书,谈何泄露施彬书补刀一事。 所以外人得知补刀的渠道已无,谈何谋杀施彬书,至此,排除外人的嫌疑。: 小结1.10:综上,他杀分析中,凶手的锁定陷入迷局,转手分析自杀。
二,自杀的确认 原文2.1:施某心中已有打算,不想再连累无辜之人。”施彬书拱手道。 原文2.2:“苏兄!彬书也已说过,不想再连累任何人,既然这是我犯下的错,我自会担当,况且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我施家虽非名门望族,但也是书香门第,我断不可一错再错,令我施家的声誉受损啊!彬书已经决定一力承担这一切,涵望苏兄成全,”施彬书边说边向着苏无恙深深的作了一揖。 原文2.3:施冰书颤抖的接过“遗书”,细细看了许久,哭着说:“没错,正是二弟的笔迹啊...” 原文2.4:众人皆知,施家兄弟都有晚饭后到后院凉亭赏月闲谈的习惯,只是自从“知府遇刺案”后,一向才情盎然的施冰书却似乎更愿意回到自己的卧房里休息,连自己的书房都很少去了,而施彬书则还是习惯在凉亭里坐上一坐。 原文2.5:“谁料,施公子突然出现在我面前”(李嫣然语) 原文2.6:李嫣然顿住哭泣,略一沉思道“大概三盏茶左右的时间吧。” 原文2.7:凉亭的石桌上一缕烛光悠悠,映照着两张年轻的面孔。 推理2.8:施彬书具有自杀的动机。例2.1和2.2处施彬书的自白,他多次重复不想连累无辜之人,即便人不是他杀的,他也想一并承担责任,这些个无辜的人是谁我们暂且不谈,且来看动机。施彬书自杀的动机是保护无辜的人,维护施家的美誉,避免自己的牢狱之灾以死谢志。 推理:施彬书具有自杀的能力,只有他才能拿到刻刀,只有他才能写出遗书。 且看2.4处,施家兄弟经常赏月闲谈,再从施冰书听闻死讯的表现等可见兄弟之间的感情是很深厚的,对一个与自己朝夕相处的兄弟,准确认出自己兄弟的字迹并不难,所以‘遗书’造假或他人模仿的可能性很低。分析开遗书这一点,其实伪造有很多种方法。 a例如细笔钩边再填墨,高手填墨的时候能制造出深浅和间断的痕迹,有些人能达到非常接近真迹的效果(为咱中国的大师发明这个方法致敬),但是如果在本文用这种方法的话,行不通,第一是按无恙的转述来看,遗书的内容挺长,要从施彬书以往的作品找出这些字十分费劲,凶手应该会减少字数才是,写的多也容易暴露出问题;第二是施彬书以往的作品中的字不一定都是一个大小的,细笔勾勒时是要贴在原来的字体上勾出字边,然后再涂上墨,这样的字大小是和原著一样的,所以容易导致字体一会大一会小,这势必引起施冰书和众人的怀疑;第三是施冰书看遗书的时候,如2.3中,‘细细看了许久’,说明施冰书非常不愿意相信自己的亲弟自杀,毕竟在古时候的观念中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所以,连施冰书都说这是弟弟的笔迹无疑,这遗书具有很高的真实性。 b第二个方法是根据文中线索,施彬书是一个精雕师,半面妆中的描述是其嗜雕成痴,所以他的作坊中有很多篆刻文字是很正常的,可以利用这些文字制造一个活字硬刷出遗书。不过这个方法也有弊端,印出来的字墨太均,字形虽然一样,不过已无神采,这样的字在施冰书细细的查看之下一定会露出马脚,所以也不大可能。所以伪造遗书难度非常大,基本没人能伪造,只有他自己才能写出来,也就说死者只能是自杀的了。 推理2.9:施彬书具有自杀的时间。按2.5和文中其他描述,李嫣然第一次到后院时遇到‘施彬书’,‘施彬书’还活着,但是李嫣然仅仅是从身形和声音判断的。但是再从2.7中可以看到脸的描述和李嫣然最后被‘施彬书’叫到凉亭内可以分析出‘施彬书’就是施彬书本人。 因为第一点,如果是他人伪装的施彬书,那么他应该要极力隐藏自己的身份,不让外人发现自己不是施彬书本人才是,不应该把李嫣然引领到凉亭,更何况凉亭里面还有烛灯,极易暴露自己的身份。 第二点就是真正的施彬书去哪儿了解释不通,被迷晕拖到别处也难以解释,因为这样子完全没必要,他大可杀人后直接逃走,让自己处于现场太久就越容易暴露自己。所以‘施彬书’的确是施彬书。 继续上述推理,李嫣然第一次去施彬书活着,第二次去施彬书死亡与否不知,但是第二次到达的时候遇到管家,管家已经开始锁门了,除此二人的其他人在这个时候是不能杀死施彬书的,因为门已经要被关了,此时行凶具有很大的不可控性。 第一个不可控,两个旁人在场,死者可呼救。第二个不可控,在此时杀人的话,未必够时间回到后堂。为什么是说回到后堂呢,因为施府大门早就关了,外人进来杀人是出不去的,一定是府内的人。(翻墙神马有痕迹的,例如草,墙上的灰尘)鉴于以上,所以死者死亡的时间只能是李嫣然离开到李嫣然再次到达的45分钟之内。而在这一段时间内,根据文中不在场的介绍和本解答《一》中的分析,只有死者自己才有可能杀死自己。
三,自杀案的过程分析、疑点解析 原文3.1:只见施彬书仰面倒在凉亭内的石桌旁,脸上身上沾满血污,颈部一道深深的伤口,伤口极细,此刻,血迹已经干涸,显然死者已经咽气多时,死者的右侧身旁有一把布满血迹的刻刀,刀锋锐利,刀口极细,刻刀刀刃上满是血迹,而刀柄上却没有任何血迹,死者右手的食指也有一道伤口,再看凉亭内的石桌上放着一个烛台,烛台上的残烛已熄,烛台下压着一封似是“遗书”的血书,旁边是规制齐整的笔墨,笔杆上并无血迹。 原文3.2:“然后我就听见一声东西掉落的声音”(李嫣然第二次到后院所听) 原文3.3:“可是等我回到房间发现手帕不见再折回去的时候,凉亭的烛火还亮着,眼看就要到凉亭了,烛火却忽然灭了”(李嫣然第二次到后院所见) 原文3.4:“烛火却忽然灭了,然后我就听见一声东西掉落的声音,再就听到脚步声,我刚想喊是谁,就听见内堂那边施宏挑着灯笼沿着回廊要去锁门” 推理3.5:从3.1中,我们发现一个疑点,那就是布满血迹的刻刀刀柄上却没有任何血迹。死者是右撇子,如果死者用这一把刻刀自杀的话,由于右手食指的刀伤,刀柄应该是留有血迹才是,但是这一把并没有,可见死者不是用这一把刻刀自杀的。那这一把刻刀是用来干什么的?再看3.1中用血写就的遗书和笔杆无血迹,我们可以推测出死者是用这一把刻刀划开食指进行写字的,虽然这样子字迹会略有不均,但是写字的习惯不变,死者的笔迹还是辨认得出的。那为什么死者不用这一把刻刀自杀?是否存在第二把凶器?在我们了解了关于刻刀的知识后,可以发现刻刀有很多种,总有一把比较适合自杀的,用第二把凶器正是方便自杀割喉。加上死者嗜雕成痴,随身携带一套刻刀很正常,所以第二把凶器很可能是刻刀。那为什么没有看到第二把刻刀?且看3.2,第二把刻刀很可能是被死者丢掉了,或者用力过猛掉入池塘,或者自己故意扔入池中,或者设置机械机关让刻刀掉入池中(绑个石头然后掉进去等等)等从而发出东西掉落的声音。之所以说是掉入池中,因为众人没有在草坪中发现该刻刀,文中没有叙述有无仔细找遍全后院,所以也是存在扔入草坪之类的可能,此处不一。 推理3.6:来看3.3,为什么本来亮着的烛火突然咩了? 第一,此处有可能是自然意外,风吹的。但是这个可能性有个不可理之处,如果当时有大风的话,烛火被吹灭是正常的。为什么说是大风?因为大风才能一下子把烛火吹灭,如果是小风的话,那烛火应该是先忽明忽灭,最后才被吹灭掉,但是根据李嫣然的描述,并没有忽明忽灭的情况,所以应该是大风。如果是大风,人能轻易感知。李嫣然感觉到的话,不应该对烛火的突然熄灭感到惊奇,因为风很大的时候吹灭烛火是很正常的。但是李嫣然对这个烛火突然熄灭的现象感到非常奇异,说明当时并没有大风,也就排除了自然意外发生的可能。 第二,烛火熄灭实是人为。由一开始的分析直到现在,能熄灭烛火的只能是施彬书一人,那他为什么熄灭烛火?且看3.4,管家施宏来了,而且是挑着灯笼,施彬书一看就知道是施宏,这时候他想自杀,自然不希望被施宏发现,所以他得把灯熄灭,他没想到这个行为会被藏在暗处的李嫣然发现。可见熄灭灯的这个时候施彬书还没完全死亡。为什么说是没有完全死亡?且看3.4中‘东西掉落的声音’,这个东西在我们分析后得出是自杀的凶器的结论,所以熄灯后施彬书就自尽了,之后把这把刻刀弄离死亡现场,或掉池塘、或掉未被人查到的草坪。 推理3.7:遗书的放置时间的推断,且看3.1的描述,遗书被压在烛台下方,文内没有描述这是什么烛,不过一般情况烛都是会流‘泪’的,如果遗书是在蜡烛熄灭许久之前放置的话,遗书可能会被烛泪滴到,此时文中并没有描述到遗书有异样,所以遗书很可能是在熄灯前后不久放的。
四,有关爱情的分析,另一死者的猜想 原文4.1:一向才情盎然的施冰书却似乎更愿意回到自己的卧房里休息,连自己的书房都很少去了,而施彬书则还是习惯在凉亭里坐上一坐。 原文4.2:自从“知府遇刺案”以来,她一直深居简出,不,应该说是足不出户,这是折返施府后,苏无恙第一次见到这位施夫人。 原文4.3:他只是低声说了句‘别说话,随我来’,便引着我到了凉亭”“然后呢?”无恙道。“到了凉亭,借着烛光他回头看了看我,有些诧异,然后便问我为何那么晚还没去歇息?” 半面妆4.4:施诚(施彬书)之所以偏要用刻刀,并且要在许无艳前行凶,一方面是担心许无艳制服不了关东岳,要先行凶,制服对方,我想为了增加行凶的成功率,关东岳的偶感不适应该不是偶然,另一方面就是想独自承担杀害关东岳的罪行,因为不管许无艳是否得手,又是否被发现,堂堂四品大员,喋血施府,这肯定是要问个明白的,与其牵扯更多无辜的人,甚至令心上人有牢狱断头之灾,倒不如自己主动承担,我想他也许早已备好一番认罪陈词了吧,只是后来发现许无艳看穿了他的苦心,为了救他,不仅带走了他留在现场的凶器,而且在原来的刀口上补了一刀,还多刺了三刀。案件趋于复杂,当施诺得知现场出现了补刀和第二把凶器不明的状况,未免唐突认罪,无法交代凶器去向,甚至凶器在许无艳处被发现,故施诺没有轻举妄动。哎,佳人苦命,才子痴情,而彬书兄的为了得不到的爱而甘愿牺牲的信念令岳某心生敬佩,所幸他们没有铸成大错啊(半面妆中夕楼道真相) 半面妆4.5:远处,一位公子于江畔树荫下远远地注视着她,许久从袖口中取出了一朵早已枯萎的黄色荼蘼...君可知才子,是心照不宣的驻足守望?还是咫尺且放的转身天涯? 半面妆4.6:那女童小心翼翼的摘了一朵黄色的荼蘼,正要把赏,熟料男童不知何时已悄然在侧,趁女童不备,抄走了她手中的鲜花,然后如风一般笑着跃入花丛 半面妆4.7:据闻冰书的佳人许氏乃其青梅竹马,自幼两小无猜,双方本是世交,亦曾指腹为婚,女子自幼丧母,十二岁时适逢浔阳大荒,女子举家逃荒去了八闽,其父病逝,那稚女流落乐坊,听闻那女子右边脸颊的眼睑上有一小片天生的红色胎记 半面妆4.8:岂料施家的两位老人在喜事临门之际,均不幸相继辞世... 推理4.9:半面妆的解答篇中,写出了施彬书非常喜爱许无艳,不惜为其顶罪,4.4中便是节选,我们可以看到施彬书对许无艳的良苦用心。另在半面妆的尾声中,如4.5中,该处从半面妆全文来理解,此处说的才子便是施彬书,他拿出的那朵枯萎黄色荼蘼花就是半面妆文首中女童许无艳摘的那朵荼蘼花。据查,荼蘼花多是白色,花白色,大红,百度并没有查到黄色的荼蘼花,问过狐狸,狐狸说有黄色的荼蘼花,我猜想,这种荼蘼花应该是不多见的,否则百度应该能轻松查到,如果这种荼蘼花不常见的话,便能增加那朵黄色荼蘼花就是女童摘的那朵的可能。稍微偏道,言归正传,刚才分析的,与许无艳儿时玩耍的是彬书,但是半面妆中确有矛盾之处,且看4.7处,与许无艳两小无猜的成了冰书了,这是怎么回事呢?其实问题来源于施彬书与施冰书两兄弟的字读来一样,前人多以字相称,许无艳在得知提亲对象时施冰书时,以为施冰书是施彬书,最后嫁错了人,而4.7传闻中的施冰书其实是施彬书,口头上的语音方便不清,致使美人嫁错人,施彬书得知后也是百感交集。无奈4.8中二老离世,死无对证。 推理4.10:在知道施彬书爱的是许无艳后,我们结合施宅的平面图和4.1施彬书一直保持坐在后院、4.2许无艳足不出户可见,施彬书一直在后院等许无艳,他想和许无艳私下会一面,但是自从关东岳死了之后,许无艳一直不愿意见施彬书,这孩子痴痴的等,等了好几个月。最后,我们来解决一个疑点,那就是为什么施彬书一开始叫施宏拿笔墨纸砚,最后却写血书的疑点。且看4.3,在发现有人之后,施彬书没有惊异,但是偏偏在看清来着是李嫣然后才惊异。施彬书显然认错人了,所以才显得很惊异,他以为来着是许无艳,他明天就要去自首了,这一去生死难料,他一直希冀着能与许无艳会一面,想不到终于有人来了,而且是偷偷在暗处观望,许无艳一直躲着自己,他认为这是无艳来了,他压抑着心中的喜悦,但是最后看清来着,竟是李嫣然,心中怎不惊异,可谓是满满的失落之情。原本刚才叫来管家拿笔墨纸砚是想写家书留与自己大哥和无艳,明天再行自首的,突遭此打击,心中应该很是绝望,最后便改变主意,写血书,挑起罪行自杀,为自己喜欢却得不到的女子做最后的一件事,洗脱她的嫌疑。 推理4.11:在了明施彬书对许无艳的痴情后,再来看许无艳对施彬书的情,文中在描述施彬书去世之后,许无艳哭的很是伤心,再加之半面妆的一些描述,许无艳也是对施彬书一往情深,但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既已应婚,木已成舟,哪能反悔?只能压抑自己的情感了,于是选择逃避,最后自己心爱的人竟然为了自己而死,这孩子便萌生殉情之心,所以另一死者的猜想,便是许无艳殉情自尽了。 推理4.12:且来看文首苏岳会面,冰书乘舟退隐这一部分,也有了合理的解释。一时之间,自己的两个亲人离自己而去,按一开始对半面妆和归去来时间的分析部分,这一年自己的父母也离世了,所以萌生退隐的心思也是情有可原。可以说,最后分析的结合和文中的情节能切合的上,我们也是死而无憾了,不是,是这个分析也是合情合理了。
五,关于广义堂的猜想 分析5.1:广义堂是贯穿文中的线索之一,我们对广义堂有几个猜想,一是广义堂本身是不存在的,只是百姓对官府腐败的不满所爆发的个人行为,这个个人行为不同于组织行为,这个堂本身就是一种组织,我们觉得广义堂可能是人云亦云中传开的,其实并没有这个组织,以前发生的凶案可以证实这一点,那就是广义堂的成员不合谋,每个人都会进行刺杀行为,如果这个组织存在,每个人进行刺杀着实是下策,所以有多人刺杀纯粹是百姓对某些官员的剥削十分不满,最后忍无可忍群起而诛之。其次就是丞相亲自调查,查了两个半月,竟然对广义堂一无所获,另东岳抓捕的广义堂‘要员’一事,这些要员压根就不是广义堂的要员,而是普通的老百姓来看似乎也在暗示广义堂其实是不存在的。 分析5.2:广义堂其实是存在的,文中对关东岳进行刺杀的人很有可能就是广义堂的成员,也就是卞阳、许无艳、施彬书三人,这个可能性比较大。于半面妆的角度来看,岳夕楼和苏无恙等人对案件的大多数分析都是基于嫁祸广义堂为基础,所以从半面妆的角度来说广义堂的存在可能性非常高。
六,简单的案件还原 原文6.1:然后他(无恙)请众人随他来到后院中间的回廊东侧的小水池处,发现了一方手帕,上面赫然绣有一个“嫣”字 原文6.2:他(施宏)说自己去送笔墨纸后,沿着院落中间的回廊回到内堂,但是似乎在东侧的小水池附近有异响,他喊了一声,也拿灯笼照了照没有发现什么异常,便匆匆去往内堂回房了。 原文6.3:李嫣然却道:“我不是凶手,这...我到凉亭的时候,他还活着的,烛火也是亮的,.可是,可是等我回到房间发现手帕不见再折回去的时候,凉亭的烛火还亮着,眼看就要到凉亭了,烛火却忽然灭了,然后我就听见一声东西掉落的声音,再就听到脚步声,我刚想喊是谁,就听见内堂那边施宏挑着灯笼沿着回廊要去锁门,我怕太晚说不清楚,也很害怕,就没出声,悄悄地跑回房间去了......” 原文6.4:因施公子有晚饭后在凉亭小坐的习惯,我(李嫣然)也只好借每日夜间用饭之后,在后院里远观,以聊爱慕之念,不想昨夜苏公子与他在凉亭小谈,故而便离得更远,待苏公子回去后,我看着管家又被施公子喊住,交代了什么,便匆匆去了内堂,不久就见管家拿着笔墨纸往凉亭而去,管家回来时,经过水池,我一不留神弄出了声响,我便更慌张的躲向一旁,估计手帕就是那时丢掉的,我本以为没有被发现,谁料,施公子突然出现在我面前...” 案件还原6.5:根据上述原文内容,简略的归纳一下案发过程的顺序。死者施彬书死亡当晚,在戌时和苏无恙聊天,此时李嫣然在后院内观望二人聊天。当聊天将近结束时,施宏去关施宅大门,被众人看见,最后未等施宏返回无恙就离开了凉亭。无恙离开不久后,施宏返回,被施彬书喊住前去内堂拿笔墨纸砚。在施宏前往内堂的过程中,发现东侧池塘附近中有异响,这个异响就是李嫣然发出的,此时李嫣然便把手帕不小心丢了。在发出异响之后,施彬书来到李嫣然面前,误以为李嫣然是许无艳,便把李嫣然带到凉亭中,之后发现是李嫣然,心中悲痛,用简略的语音让李嫣然回去,之后李嫣然离开凉亭去往后堂。心中绝望的施彬书于是抛开笔墨纸砚,拿起刻刀划伤手指写血书,三盏茶过后,施彬书已经手写完毕准备自杀,此时李嫣然再次来到凉亭,但施彬书并没有发觉,等李嫣然到凉亭附近的时候,施彬书发现管家挑着灯过来了,于是把烛火熄灭,防止被管家发现,所以李嫣然便看到火突然灭了。接着施彬书把遗书放在灯下面,开始着手自杀,用另一把刀自杀,在扔掉刀后,使李嫣然听到了东西掉落的声音,施宏则继续沿回廊去前去锁门,李嫣然则在后院与内堂的门未锁时回到后堂。最后,施彬书失血过多休克窒息壮烈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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