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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题《无毒凶杀案》的一些所谓的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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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布 Lv:12
发表于 2016-5-16 16:13: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喵喵杀手 于 2016-5-17 17:05 编辑

由于问的人挺多的,也就不一一点名解答了,围绕各位村民提出的问题,下面分类为各位解答:

一。医学知识?
1,医学类专业知识多,不是医学专业很难猜出是什么病?作为一个初入坑的医学生,我个人是从各类资讯得知“头孢类或其他药物与酒精混服有可能致死”,“酒精戒断综合征”这两个方面的内容的,涉及医学类也就这两个点,课堂或者老师从未给我们介绍过此类知识,就我而言,和“医学专业”这个标签没有太大关系。医学类专业的人不一定会知道,非医学专业的人也有可能了解,不过前者几率更大一些而已。我觉得,就作者和解答者而已,确实前者比较占优势(难道作者不是一直都是优势方么?),但是对于解答者之间而言,平台高度是一样的。至于“很难猜出是什么病”这一点,这就不是作者的问题了,解谜需要各类技能(详见花生给夏洛克列的清单),这类技能累积够不够不能怪作者。
专业知识太多确实会影响解答者对标答的判断,但是不应该成为题目的错漏。

2,这些症状光靠直接关键字搜索有不同解释。
其实我搜索相关的内容的时候,搜的蛋疼,因为没学过不知道具体的东西。解释不同,就不同的内容再定点多搜,判断不同解释的正确即可。

3,学医的人会不知道原理?
a,我不知道你具体指的是谁,是说竹布不知道所以被害死?竹布是不知道药里面有头孢类,而不是不知道原理。如果知道下了头孢,那肯定不会吃的,从第一天吃的情况也可以知道没问题,所以聚会结束吃药之前不会考虑这个问题。在开头孢类的时候基于程序一定会问有没有喝酒的,其实就这一点也无关紧要了。
b,河右不知道吃了头孢类不能喝酒?文里面描述,河右不知道开的是药片,谈不上不知道原理。详细见下文四。
c,学医的人的确可能不知道原理,这个得看是在中国还是在美国。

4,这类专业性非常强、非专业人士不易判断和察觉且与决定凶手密切相关的问题应该给出明确设定?
首先,我想说我不是专业人员,各位绝大程度都发现了双硫仑反应中酒喝头孢的关系,文中也直接提到了头孢。酒精戒断综合征这一点,我相信浅浅既然能发现,那就说明非专业人员也是可以察觉的。其次,给出明确设定是什么意思?直接把点公布?如果这样,那就不是解谜了。


5,私人诊所很难有高端设备?
私人诊所很难有高端设备,现在很多有名的医生都是,一边在医院做,一边自己开诊所,需要高端设备的时候去医院,医院也有既得利益。


二,服药途径,茶杯玻璃杯?食管里的包药纸?
1,文中没有排除其他服用头孢类药物的途径,有可能在客厅等地方服药其他人留下的头孢?
作者确实没有排除其他服用的途径,但是却留了线索推断服用的途径。
这里引用一下浅浅的答案,如下:
根据原文:
  1、然而被竹布叔拒绝了,他说等吃完后会有人过来打扫的。
  2、我们把醉了的竹布扶进卧室,关上卧室门。之后又在饭厅中聊了十几分钟,相继上了个厕所,便一齐离开了竹布家。
  3、桌上餐盘酒瓶等未收拾,地上一呕吐物。4、我们一直在吃喝聊天,竹布叔除了一开始的时候吐了一下 其余时段并没有发现异常。
  5、客厅桌上有茶杯若干,其中一茶杯为死者所用,茶杯旁边还有一玻璃杯盛少许水,也是死者所用。
  6、嗯,我也喝了一些酒,但是太呛了就改喝茶了,那时候客厅桌子上就摆着我们五个人的茶杯,我差点拿错了。
  7、今日录像可见最早到来者为蓝铃,韩姐魔王二人次之,之后是河右、121。几人离开后便是陈某于下午三点半前来打扫。摄像头录像无剪切等痕迹,除大门口一个入口外,无任何地方可进入该屋。
综上可知,众人在竹布家中时,竹布只是在吃饭的时候在饭厅吐了一次,但是法医检查的时候客厅却也有呕吐物;吃饭的时候,客厅桌子上只有五个茶杯没有玻璃杯,但是在死者死后法医检查的时候,客厅的桌子上除了茶杯以外还有一个死者使用过的玻璃杯。根据众人口供并没有提到有人在饭后去过客厅使用过玻璃杯或是呕吐,而录像表明众人是一起离开且之后没有人重新回来,因此可以判断死者在众人离开后曾经回到过客厅喝水。也就是死者的死亡时间是在众人离开之后。


标答里,我是从服用头孢后致死的迅速性推断死者的死亡时间是在众人之后,浅浅此处推理让人眼前一亮,不过上述原文主要还是留线索供“服药”所用。
竹布是死在卧室,但是这并不代表是在卧室吃下了头孢类,卧室也没有杯子,可见在卧室吃药的说法牵强无据可从。(“死者卧室简洁,一床一桌一衣柜,桌子抽屉插着钥匙”除此无他描述)竹布在客厅中有自己的茶杯,大可用茶杯喝茶解酒,但是他却选择了用玻璃杯倒水喝,就是因为服药时不可用茶。有没有可能是喝竹布留下来的玻璃杯里面的水?是竹布在里面下的毒?这个验指纹就可以知道了,文里面是这样子描述的“客厅桌上有茶杯若干,其中一茶杯为死者所用,茶杯旁边还有一玻璃杯盛少许水,也是死者所用”,如果有其他人的指纹,警察没理由不知道,而且法医还对现场的杯子和食物等做了化验。当然,如果非要说竹布擦了一下玻璃杯再喝,洗了玻璃杯什么的。那我也无处反驳。按这个逻辑,所有人都有可能下药,那这个题就无解了。
[size=13.9130439758301px]

[size=13.9130439758301px]2,食管里包药的纸?床底的药?不应该出现在床底?
为什么要写胃里的药?主要是为了表明死者是在服药之后死亡的,为了让死者吃下这张纸显得更加合理,增加了文中竹布对蓝天的爱慕之情。药是蓝天开的,竹布吃了之后出现异常的现象自然是知道下毒的人是谁。竹布为了掩饰凶手,情急之下便吃了灭迹,房间没有门窗,药无处可弃,加上身体的异常无法到外面扔掉,所以扔在了床下面。(原谅本喵不大喜欢狗血情节,有些就没码上去。)(嗷嗷嗷,不写你让本喵怎么拌!怎么拌!啥都没有,说,死者是吃了药死的,文里面只提到去看病拿药,那药呢?被扔了!!什么药?被扔了!!吃药的纸呢?被扔了!!我可以收砖块砌墙了。)(逗自己乐乐,其实我好严肃的,码字码脑残了,忽略这一段漫语·····)

这里再补充一点,如果有人问,为什么呕吐没把药吐出来?如果能吐出来就不会死了。消化的能力得看个人,这点不必纠结太多。


三,如何知道不吃早餐,[size=13.9130439758301px]随机杀人?为什么让竹布星期六不要喝酒?
1,吃不吃早餐其实影响不大,吃了第四包药就会死。如果是吃了早餐再吃药的话,那么众人到的时候竹布就会被发现已经死亡。文中没有交代太多,但是我们可以知道,蓝天对竹布喜欢在周末邀请河右是明了的,或许竹布习惯请别人10点开吃直到中午,早餐由此经常没吃也就容易被得知了。当然,这些原文没有提及,各位可自由发挥。

2,蓝天要杀死竹布,为什么还让竹布星期六不要喝酒?
其实说不说都没有什么太大关系,因为不管喝不喝酒,只要吃了第四包药就会死。
你要杀一个人,反正第二天都会死,为什么第一天还让他不要喝酒?这点大家倒是可以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弥补内心的愧疚感,罪恶感。
其次后面Quincy[size=13.9130439758301px]补充说这是为了引出酒精戒断症,这是从作者写题方面的角度思考的了,从原文的角度还是上面的为好。

四,排除河右的嫌疑?
排除河右的嫌疑得回归原文“
“河右叔,竹布叔他不是感冒刚好吗,能喝酒的么?”河右叔说:“他喝了藿香正气水,这药也含有酒精。我给他开药的时候就怕他忍不住去喝酒,然后有什么不良反应,””
“开药?那是蓝天开的,我也是刚才才发现开的是药片而不是平时我开的藿香正气水,我看过,那些药片服用后再喝酒问题不大的,不足以致死。”
这两段便是排除河右嫌疑的段落。河右以为喝的是藿香正气水,因为一直给竹布开这个药。


五,蓝天和学妹?
其实这个点不是叙诡,清明大大说无妨,是他坑,嘿嘿。好了不逗了,其实同一届论年龄相处还是可以称呼为学妹的,这一点也不影响后面的推理,因为开药的一直是蓝天,不过倒是会影响情节,但本文不需要考虑动机。


A Quincy[size=13.9130439758301px]所说的,不应该为了家属延误抢救。受教了,其实我写的时候只是想嘲讽一下中国的某些现象,医生救了某些人的性命,却反过来被告的事。重写答案一事暂时还没有考虑,因为最近一直在备考。东村的孩子我喜欢~~
B 阿来俊所提问的:1,我记得我百度查的时候有查的感冒药加进去,至于你说的几乎没有用到感冒药,这个由于知识短缺确实不知道。2,我在写的时候确实不知道,Quincy为你做了解答。3,这个和题目并没有太大联系,我说的是药片并非颗粒,我小时候感冒医生会开。4,确实是为了见美眉,开的药多不多,得看医生,不同医生药方不同,药开的多没什么太大问题,竹布不知道开的是药片,不知道情况谈不上觉得可疑。5河右是竹布的医生,又不是竹布的什么人,戒酒是很难的,你要求河右不让竹布喝酒这就强人所难了,建议可以去看看成瘾医学。6,其他药确实可以,但是为了节省字数,以头孢类为代表,答案里面也提到“当然还有其他的一些药物也有这个能力,暂且不述。”7,蓝天杀不杀,你可以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一下,这个并没有统一的答案,我个人觉得不大想杀,因为是医生。8,临时作案这一点,文里面没有涉及,蓄意谋杀等不急,这一点其实没什么可讨论的,如果全部交待清楚就很杂糅了。9其实关于经常请河右吃饭这一点,其实我的安排是,竹布想让蓝天也过来吃,可以聚一聚。让我想起《了不起的盖茨比》,盖茨比为了想人喜欢的人过来她家,一直举办宴会。10吃药治病不是目的,关键是美人能过来,还有就是,有时候缓解了也得吃不是么。11,早和晚本身就是相对的。12我很赞同,文里面只是普及知识,关于这一点Quincy也做了一番讨论,前面也做了相关解释,不在缀笔。
C 折沐妹纸的答案好萌,我喜欢。你的五里面:1,上面有解释了。2竹内不知道有头孢。3只是情节而已。4你好可爱撒,(づ ̄ 3 ̄)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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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6 17: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3_415:}加油!!!虽然还没编辑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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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布 Lv:12
 楼主| 发表于 2016-5-16 19:28:09 | 显示全部楼层
文里面出现了一堆乱码·······编辑的时候却没有,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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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7 09: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标答里,我是从服用头孢后致死的迅速性推断死者的死亡时间是在众人之后,浅浅此处推理让人眼前一亮,不过上述原文主要还是留线索供“服药”所用。
竹布是死在卧室,但是这并不代表是在卧室吃下了头孢类,卧室也没有杯子,可见在卧室吃药的说法牵强无据可从。(“死者卧室简洁,一床一桌一衣柜,桌子抽屉插着钥匙”除此无他描述)竹布在客厅中有自己的茶杯,大可用茶杯喝茶解酒,但是他却选择了用玻璃杯倒水喝,就是因为服药时不可用茶。有没有可能是喝竹布留下来的玻璃杯里面的水?是竹布在里面下的毒?这个验指纹就可以知道了,文里面是这样子描述的“客厅桌上有茶杯若干,其中一茶杯为死者所用,茶杯旁边还有一玻璃杯盛少许水,也是死者所用”,如果有其他人的指纹,警察没理由不知道,而且法医还对现场的杯子和食物等做了化验。当然,如果非要说竹布擦了一下玻璃杯再喝,洗了玻璃杯什么的。那我也无处反驳。按这个逻辑,所有人都有可能下药,那这个题就无解了。
警方判断为谁所用首先是看唾液成分而定的,不会因为指纹原因判断。因为肯定存在别人的指纹。泡茶时,茶杯沾有多人指纹又如何判断是谁喝的茶?(泡过茶应该会知道,而且可知没人洗茶杯,因为魔王也是自己通过印象找到自己喝的茶杯),指纹原文没有提及是一方面,更重要的还是警方判断事物的逻辑。如果想从指纹入手就不该加入“其中一茶杯为死者所用”这种判断
2,食管里包药的纸?床底的药?不应该出现在床底?

为什么要写胃里的药?主要是为了表明死者是在服药之后死亡的,为了让死者吃下这张纸显得更加合理,增加了文中竹布对蓝天的爱慕之情。药是蓝天开的,竹布吃了之后出现异常的现象自然是知道下毒的人是谁。竹布为了掩饰凶手,情急之下便吃了灭迹,房间没有门窗,药无处可弃,加上身体的异常无法到外面扔掉,所以扔在了床下面。(原谅本喵不大喜欢狗血情节,有些就没码上去。)(嗷嗷嗷,不写你让本喵怎么拌!怎么拌!啥都没有,说,死者是吃了药死的,文里面只提到去看病拿药,那药呢?被扔了!!什么药?被扔了!!吃药的纸呢?被扔了!!我可以收砖块砌墙了。)(逗自己乐乐,其实我好严肃的,码字码脑残了,忽略这一段漫语·····)
这一段关于竹布扔药的动机我同意,因为我就是这么想的。这个解释我可以接受。

四,排除河右的嫌疑?
排除河右的嫌疑得回归原文“
“河右叔,竹布叔他不是感冒刚好吗,能喝酒的么?”河右叔说:“他喝了藿香正气水,这药也含有酒精。我给他开药的时候就怕他忍不住去喝酒,然后有什么不良反应,””
“开药?那是蓝天开的,我也是刚才才发现开的是药片而不是平时我开的藿香正气水,我看过,那些药片服用后再喝酒问题不大的,不足以致死。”
这两段便是排除河右嫌疑的段落。河右以为喝的是藿香正气水,因为一直给竹布开这个药。
藿香正气水是能够缓解和一定程度上避免酒精戒断症状的,河右作为医生看到竹布现象肯定是已经判断出他出现了酒精戒断症状,所以拿酒来喝。但是这里的逻辑就值得商榷了。如果说是文中的人说的都是实话的话,那的确可以排除河右的嫌疑,但如果河右与蓝天一样都深知彼此的习惯,那就是另当别论了。
开头原文如下:
这个星期五竹布又感冒了,情况和上周差不多,不过还好没上次那么严重,听说学妹给他开了药,一个疗程病就好了……我心里想着事情,不知不觉到了门前,伸手按响了门铃。
我个人倾向于河右不知道开的药是什么,但不能排除他知道不是藿香正气水的可能。
甚至还有瓶藿香正气水,我很确定那就是上星期我交给竹布的那瓶,瓶身上面还贴着我写的服用方式,我仔细看了眼,还剩下半瓶。
由此,藿香正气水没有用完。事实上,作为医科毕业的竹布可以不知道药包里的药是什么,但至少知道自己藿香正气水用没用完,所以就算蓝天开的藿香正气水也会当场提出来的。河右是可以推理出竹布拿的药的,只要自己根据蓝天习惯提前准备好药包和头孢就能犯案。

其实题主解释我是能接受的,相对而言比答案完善了很多。
只是探讨一下其他人的可能性。我不是不接受蓝天犯案,讨论帖里已经讨论过了蓝天存在犯案可能。
我只是觉得蓝天作为凶手的心理状态会不会过于突兀了,因为毕竟如果没有巧合,她就是唯一嫌疑人了,这个会毁掉她的医生前途甚至人生的事,被对待得会不会有些“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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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7 13:25:42 | 显示全部楼层
抠脚大汉你怕不怕{:5_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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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7 15:23:47 | 显示全部楼层
喵喵写题辛苦了~~我发现我在答题贴的出镜率还是很高的~~~

言归正传~
1、
这种医学常识在文中除了魔王,蓝铃,陈某之外,其他人都知道。这三个人的嫌疑基本排除,证词可信。
上述引用自答案。这种常识类的谁知道谁不知道不能排除。魔王作为一个孩子,说不知道医学常识可以排除,其他的人都没有排除的可能性。蓝铃和陈某作为成人,不能因为他们是做家政或者清洁工人就理所当然的认为他们没有常识,其实接触的人家多,接触人的类型也会多,知道的八卦、偏方、小道消息也会相应增多,我同意家政和清洁工人的学历水平相对普遍低些,但是不代表他们是没有常识的。相反,也没办法说知识水平高的人常识就丰富,我自问比大多数清洁家政人员学历高些,但是这个头孢的所谓常识也是这次百度出来的……
因此不能认同蓝铃和陈某以不知道医学常识作为排除嫌疑的理由。


2、
竹布是前一天,也就是星期六早上七点就去拿药的。——引用自答案
这个星期五竹布又感冒了,情况和上周差不多,——引用自题目正文
竹布看病的情况?我想想。那一天他是诊所开诊时来的第一个病人,门诊是七点开门的。对,是我给他开的药片,一共六小包,分两天服完,我装在小袋子里面的,我一直都这样装药的。——引用自题目正文

题目中说竹布感冒的日期是周五,在蓝天的补充中并没有写明竹布是哪天去的诊所,其余部分我未曾读到竹布关于哪天去诊所开药的部分。
答案中写到竹布是前一天去拿的药也就是星期六早上去拿药的,这点就不太容易认同了,在题目中只提到了周五生病,有一天去拿药,答案中写着是周六拿药,这点从题目中无法得出。

虽然在文中有提到蓝天“昨天”曾叮嘱他不要喝酒,但是并不能说明是在拿药时叮嘱的,也有可能是周五开药,周六因为某些原因又打了电话提醒。
因此不能认同竹布是周六拿药才开始吃药的。


3、
不过还好没上次那么严重,听说学妹给他开了药,一个疗程病就好了……——引用自题目正文
每一次他病好之后就邀请我去他家聚聚——引用自题目正文
正文中提到两点,一个是他的病好之后会聚会,也就是说现在聚会就是说明他的病好了,另一个是“一个疗程病就好了”,也就是按理说他应该已经吃够一个疗程了。一般人感觉病症减缓之后就不会在吃药,这个是不对的(百度说的……),应该吃完一个疗程。但是题目说竹布吃了一个疗程病就好了……那么是否可以默认本次疗程的治疗阶段已经结束?因此不能认同竹布中午喝了酒还要再找感冒药吃。


4、
至于蓝天则是和他们是同专业同一届的。——引用自题目正文
正文中说蓝天和“他们”是“同专业”“同一届”的,那么如果称呼学妹的话,只能是年龄上的原因,但是这句话也表明蓝天、河右、竹布三人都是学医的,蓝天和河右才能开诊所。竹布自己也学医,上学时代为什么要让河右给开药?即使他喜欢蓝天也应该是找蓝天开药啊。因此对于这部分的逻辑表示不能认同。


5、放药的那个图实在看不懂。我能理解的是6包药如果是第四包有问题,即使按照顺序吃也有可能是第三次吃药吃到因为从左到右和从右到左是一样的,如果包装没有正反面,第5、甚至第6次才吃到也不奇怪,比如假如药包从左到右编号1-6,我第一次是从左往右拿的1号,第二次因为分不清正反面从右往左拿也是最靠边的一包,拿到了6号,那么是不是根本没有办法确定他是第几顿才能吃到有问题的药呢?
而每包药里有阿莫西林胶囊,阿奇霉素片,氯雷他定,阿托品,板蓝根,穿心莲6种,我们先不看药是不是能够同时服用,也不考虑中药类冲剂较多药片较少,也不考虑这些药是不是能拿出来不用密封储存(胶囊用纸包装会不会软化、碎裂或表面发生粘连现象),也不考虑这样的包装能不能排成一排让死者能够按照顺序吃下去,也不说死者每次吃6片药,这次突然多出了一片?两片?死者不会发现药包大小不一致,吃药片的数量不一致?我们单说,要是死者就是按照顺序吃了,怎么能确定他从那顿饭开始吃药?早上七点去看病,拿到药应该立刻吃还是吃完午饭再吃?即使蓝天让他拿了药立刻吃了,蓝天怎么能知道他那天能好能请客吃饭?万一他打算6次药吃完了再请客吃饭怎么办?况且他请客是在10点,大多数人不吃早饭,竹布又是酗酒的人,生活规律性本身较差,药袋子上写着餐后吃……连吃饭都不能保证啥时候吃咋保证他能在有人来家的时候把药吃了?要是他在没人的时候吃了药死了,那嫌疑就只有蓝天一个……要是他吃饭的时候没喝酒,吃完饭直接乖乖吃了药,体内蓄积的酒精也能导致休克,那众人会不会直接把他送到医院抢救?死亡概率太小……
这部分的逻辑认同度也相对较低……


6、没解释的东西太多了……只能脑补啊……比如说抽屉……比如说玻璃杯……比如说食道里纠结的药物包装纸……比如说河右放在博古架上的杯子哪去了……看了答案和答疑依旧感觉缺好多……手法的确可以百度出来,可以算很明显……证据完全没有啊……我反正是一个凶手都指正不出来……


以上……

太认真你就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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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5-17 17:23:36 | 显示全部楼层
Quincy 发表于 2016-5-17 09:25
标答里,我是从服用头孢后致死的迅速性推断死者的死亡时间是在众人之后,浅浅此处推理让人眼前一亮,不过上 ...

对于第一点,关键的不是茶杯而是玻璃杯,不过警方入手这点你说的的确更有道理,先看唾液再看指纹,不过这两个都差不多,如果是河右喝过的玻璃杯也会留下唾液。
第四点你确实考虑的很不错,宴会一开始呕吐的时候服用藿香正气水确实优于喝酒,也更方便。
按你说的,在看到那个藿香正气水剩下半瓶时,其实河右的反应有两种可能,第一种是怀疑学妹开的不是藿香正气水,第二种是认为竹布这家伙为了见学妹真执着。至于前者后者见仁见智了。
蓝天的心理状态确实突兀,在动机方面描述的不是很足,主要还是基于字数的考虑,毕竟每迷写太长不大好。
(总之,蓝天心理有问题,有问题,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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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5-17 17:52:17 | 显示全部楼层
喵喵杀手 发表于 2016-5-17 17:23
对于第一点,关键的不是茶杯而是玻璃杯,不过警方入手这点你说的的确更有道理,先看唾液再看指纹,不过这 ...

对于所提的第一点确实写的有所不足,有些想当然理所当然了。
第二点确实有问题,描述不当。
第三点,我一开始写的是“听说学妹给他开了药,吃了一天病就好了”,后面被修改成一个疗程,我看后觉得改的不大好,要修改回去但是因为某些原因没有改成,现在想想,如果明确改成吃了一天,第二点的问题就可以消除了。觉得改的不好的原因是因为,一天也可以叫一个疗程,一个星期也可以叫一个疗程,这个概念太泛了。
第四点,你自己会煮饭那你为什么要去食堂吃饭?有可能因为懒,因为没工具,因为麻烦。假设河右是他认识的人当中备药最充分的人,而竹布却不备药,这种情况,直接求助河右更为便利。至于不去找学妹开药的问题,得看学妹有没有药,会不会开了。
第五点,那个药是一列的,不是两列。包装有正反面,看到的是反面,正面有贴医嘱即服药方法。浅浅后面所提确实是一个问题,但是不是事事都按着逻辑来,人也有失去理智,或者考虑不周的情况。不过此处确实会降低文章的合理性。
第六点,这一部分属于描述不周吧,博古架的玻璃杯其实还在,但是没有写上去,桌上的玻璃杯和食道的纸已经解释在一楼了。证据是诊所开药的量和诊所剩余的药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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