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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题 作者陌本明_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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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8 21: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嗜血的伊丽莎白》
  周永强悄悄地拿出了一本他哥哥从来也不允许看的档案,轻轻地翻阅起来。
  据闻人哲说,这里面记录着十多件惊悚、怪异的案子,不都是恐怖的,但没有一件是平淡无奇的。周永强翻到了第一页,上面书写着闻人哲潦草的字迹。几个醒目的大字标明了主题。
  吸血鬼事件:
  我本来是不想记录这一件牵引着母子情的悲哀的案子,可是最近我的委托人在极度悲哀之中与世长辞了,我才会将这个案件记录下来。20077月,我去欧洲旅行时,在我的一位咨询侦探朋友的家里居住了几天。随后,我便要随着我朋友邦妮·安奈斯参加了当地警局侦探和私家侦探的聚会。可正好有一位先生委托我朋友调查一个怪异的案子,由于我朋友还要去参加这个聚会,也只能我去帮忙调查了。事情是这样的......
  我正在和我朋友在居住处不远地方的公园里散步,谈论着一些有关于各种案件的问题。这时,邦妮的保姆跑了过来气喘吁吁并且焦急地对我们两个人说:安奈斯小姐,先生,有一位绅士刚才吵着要见你们,从他的语气中可以听出他很急切,说不定是什么怪异的案子呢,您们快回去吧!
  他等了多久?我问道。
  他等了一个多小时,先生。他非常焦躁不安,先生,他一直在屋中走来走去,跺着脚。我在门外等候,可是我能听出来他的动静。最后他走到走廊里大声叫喊说是不是她不打算回来了?他的原话就是这样的。我说请在稍等一等他又说那么我到外面去等好了,我在这里快闷死了,过一会我就回来我勉强把他留住,跑过来找你们,可是说不定那位绅士已经走了。
  好了,好了,你做的很对!我们向简陋的住处走去,我朋友说道:从这个人急不可耐的样子来看,似乎这个案子是一件非常怪异的案子,我可不敢怠慢,可是我的聚会就要泡汤了。
  那就把这个案子交给我吧,我最喜欢惊悚怪异的案子了,似乎这是一个非常有趣的案子,我来这旅行都已经快憋坏了,这下总算能解解闷了,你放心去参加聚会吧!此时,我们已经走到了屋里。喂!这怎么会有一根拐杖?一定是刚才的那个人丢下的,是一根很好的蛇纹木拐杖,手柄是琥珀那种材料做成的。我真不知道苏格兰里究竟有几根真正的琥珀手柄的拐杖了,有人认为里面包着蚂蚁的那种才是真正的琥珀。他竟然把显然很珍爱的拐杖遗忘了,说明他一定是非常心烦意乱了!我说道。
  恕我冒犯,先生,您怎么知道他珍爱这根拐杖呢?那位保姆问道。
  啊,据我看来,这根拐杖的原价不过九先令七便士,可是你看,已经修补过两次,一次在拐杖的底部,另一次在琥珀手柄上。你可以看到,每一次修补都是金镶的,比拐杖的原价要高得多。这个人宁愿去修理拐杖,也不愿意花低得多的钱去买一根新的,说明他一定很珍爱这根拐杖。
  您还看出别的什么了么?保姆问道,可能是因为我把着拐杖反过来掉过去,仔细观察它。
  拐杖有时候是非常重要的,我说道:除了手表和鞋子以外,有时候要知道一个人的个性,拐杖就是最好的媒介了,没有什么东西比拐杖更能突出体现人的性格了。拐杖的主人显然是一个身强力壮的人,惯用左手,粗心大意,经济富裕。
  哦?怎么说呢?
  琥珀手柄已经被握裂了,说明他身强力壮,手劲大得很,大概和我差不多。而手柄被握裂的痕迹显然是左手造成的,他已经用左手握拐杖。经济富裕是最明显不过了,因为拐杖两次修补都是金镶的。如果我没弄错的话,我听到非常有利而沉重的脚步声,那么我就可以研究一下比这拐杖更有趣的问题了。
  过了一会,门开了,走进来一个身高体壮的男子,身穿着一件燕尾服,脚上穿着一双高邦皮靴,手上捧着一顶宽沿礼帽。说实话,他身体高大得很,他的手快擦到门梁上了。把门堵得严严实实的。
  恕我冒犯,我实在是太心烦意乱了,也没敲门就进来了,真的对不起!那位男子说道。
  没关系,我亲爱的保尔·比勒先生,请坐吧!我朋友笑着说到。
  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那位男子跳了起来,大声叫道。
  如果您想要隐藏名字,就请不要把名字写在帽子上,更不要把写上名字的帽子冲着别人。我朋友坐了下来,说:你是想找我佐伊位咨询侦探?
  不,我是想请您调查一件怪异的事件!那位绅士也坐了下来,这件事情太使我感到不可思议了!他一边揉着太阳穴一边说。
  哦,不好意思,我有事要出一趟远门,实在不能帮您调查了!我朋友说道。
  那怎么可以,这件事情太重要了!那位绅士大声叫喊了起来。
  别急,听我把话说完,先生。我有一位从中国来的朋友也是一位侦探,说不定他可以帮你!我朋友说道。
  哦?那你朋友在哪呢?保尔·比勒问道。
  哪?他就在这儿。我朋友指着我对比勒先生说道。
  没错,就是我!我说:先生,到底是什么事让你这么心烦意乱?
  也许这件事和我们比勒家族有关。保尔·比勒思索道。
  那您能把这件事具体地说一遍么?我盘问道,因我从现在开始,我已经正式调查此案了。
  请容我把我们比勒家族的历史和我们家族被诅咒的传说讲一遍,我认为这件不可思议的事情和我们家族被诅咒的传说有关。保尔·比勒说道。
  洗耳恭听。
  这个传说父亲告诉我的,而我父亲也是从我祖父那里听来的。据说我们比勒家族的始祖叫做布鲁斯·罗达纳迪。他是匈牙利当时的黑英雄纳达斯第伯爵的佣人。事情是这样的......”
  在匈牙利,有一大片干旱荒凉的土地,这里寸草不生,人烟绝迹。在这片土地上,有一条弯弯曲曲的小路直通远方。在小路的尽头,有一片森林。在森林中到处散步着形状各异、阴森恐怖的人兽骨头。
  四百多年前,一个孤单的男子来到这里。他的脸庞憔悴瘦削,长长的棕色头发已经斑白,他手握长刀,已经筋疲力竭。他踯躅前行,跌跌撞撞地走进了森林。森林枝叶繁茂,完全遮住了天空和炙热的太阳,这里便非常潮湿和阴冷。四方都像树干连成了一堵墙一样,让人无路可去。偶尔风一吹,树叶被吹得哗哗响,就像森林冲着男子唱着阴森森的歌谣。在这里,让人紧张得喘不过来气。
  他走到一棵非常粗壮的大树下,把长刀放在地上,又从包袱里面拿出了一个水袋,咕噜噜喝了起来。
  突然,一阵狼嚎惊动了男子,男子放下水袋,定神一看。看到不远处有一位老太婆晕倒在地上,周围有几头野狼在蠢蠢欲动。男子立刻拿起了长刀,冲了上去,一场激烈的人狼大战开始了。野狼正要扑上老太婆,享受一顿美餐,男子二话不说,一挥长刀,鲜血溅了一身,那头野狼便倒了下去。另外几头狼立刻扑了上去。男子伸出左臂格挡,野狼便一下子咬住了男子的左臂,男子立刻用长刀砍掉了那头野狼的头,将胳膊拽了出来。另外两只狼似乎害怕了,后退了几步,离男子最近的野狼嚎叫一声,扑了上去,另外两头狼也相继扑了上去。男子一跃,躲过了其中一头狼的袭击,另外两头狼分别咬住了男子的左右腿。男子疯狂了,挥起长刀就是一阵乱砍,两头野狼身中数十刀,都倒在地上。最后一头狼从正面扑过来,男子也迎面冲了上去,唰一声,血溅了一地。男子推开倒在身上的野狼的尸体,从野狼尸体堆中站了起来。走到了躺在草丛中的老太婆的身边,将他扶了起来,喂她喝了一口水。醒醒,快醒醒。那男子一边叫着一边将老太婆推醒。老太婆醒了,看到了男子便动了动喉咙,开了口:年轻人啊,你真是个好心人!从这座森林往西走,有一座城镇。在城镇几里外有一座城堡,里面有一座叫做弗朗西斯·纳达斯第的伯爵,他英勇善战,被别人称为匈牙利的黑英雄,也许他能帮助你,你可以为他干活,给他做佣人,但你要记住,千万不要被城堡里面的伊丽莎白·巴托里给迷惑了,否则你以及你的后代都会受到一个非常可怕的诅咒,永远不能见光,必须在黑夜和阴冷潮湿的地方才能苟活。我这里有一根拐杖可以施魔法,但只能用三次,我这里还有一些钱也许能帮助你。记住我的话,孩子,祝你好运!说完,那老太婆便化成了绿色的烟雾,消失不见了。在老太婆刚刚躺着的草丛里,出现了一大袋金币和一根拐杖。
  男子跪了下来,开始了祈祷这真是一个善良的巫婆,祝福她吧!他望着天空,是那样的虔诚。
  做完祈祷后,他拿起了长刀,拄着那根魔法拐杖,拿上了那一大袋子金币,向森林的西边走去,又开始了他跌跌撞撞的旅途。
  太阳快落山了,一个被夕阳拉长了的影子在缓缓的移动,影子的主人一瘸一拐地走在路上。这人就是刚才的男子。终于,男子走到了城镇的大门口,可不行的是,男子已经连续五天没吃东西了,再加上这炎热的天气,他体力不支,晕倒在地。
  突然,远处飞起一阵烟尘,滚滚而来的烟尘中,出现了马匹和武装骑士的身影,原来是当地巡逻的骑兵队。一声,骑兵队都停了下来,因为在他们进入城镇的路上有一个昏倒的男子挡住了去路。骑兵队的领队人从马上跳了下来,走到男子身边,试探着那男子是否还有活着的气息。快,把他抬回城堡,他还活着!领头人回头向众骑兵命令道。是,黑英雄!骑兵们都接受了命令,从马上跳了下来,急忙去扶起那位男子,把他抬到了其中一匹马上。领队人骑上了马,大喊一声快走!说完,一阵杂乱的马蹄声响了起来,马队向城镇奔腾而去。
  醒醒,醒醒。
  男子缓缓地睁开了双眼,看到了一个模糊的身影。他定神一看,是一位高大威猛的男人。这男人就是刚才骑兵队的领队人。
  这里是哪里?男子从床上坐了起来,想起了自己在城镇的大门口晕倒了,而眼前则是一个华丽的房间,不禁有些疑惑。
  这里是我的城堡。骑兵队的领队人答道。
  那你是谁?男子问道。
  我叫做弗朗西斯·纳达斯第,是这座城堡的主人。骑兵队的领队人答道。
  你就是黑英雄,纳达斯第伯爵?男子想起了森林中的巫婆的话,惊讶的大叫起来。
  嗯,没错,我就是。你是谁?怎么会晕倒在小镇的路上?纳达斯第伯爵问道。
  我叫做布鲁斯·罗达纳迪,由于战乱失去了家园,从遥远的故乡流浪而来。在流浪的路上,父母妻儿相继死去,就剩我一个人了。由于好几天没吃东西了,体力透支,就晕倒在了小镇的路上。布鲁斯·罗达纳迪说道。
  这么说,你无家可归了?纳达斯第伯爵问道。
  是这样的,我正想在小镇里谋个活干。罗达纳迪答道。
  这样吧,你都会些什么?纳达斯第伯爵询问道。
  我也没什么会的,我只是空有一身力气。罗达纳迪低下了头。
  哦?这样吧,你来我这给我干活吧,我这里正好缺一位得力的助手。在我出征的时候,你就负责护卫城堡吧,我会给你分配一些人手。纳达斯第伯爵说:在城堡二层右拐有一间房间,今晚你就在那里睡吧,明天我就给你安排。现在我还要带领战士去巡逻。
  啊,真是感谢您了。罗达纳迪说道。
  过了一会,一位男子走在城堡的楼梯上,这男子就是罗达纳迪。罗达纳迪走上了城堡的二层,向右拐,的一声,他打开了房门。这时,一位美丽女子的身影映入了他的眼帘。
  大波浪形的金色卷发,长长的披于双肩之上,略显柔美,有时松散的数着金发发,显出一种别样的风采,突然由成熟变得可爱,让人新生喜爱怜惜之情,洁白的皮肤犹如刚剥壳的鸡蛋,大大的眼睛一闪一闪仿佛会说话,小小的红唇与皮肤的白色,更显分明,一对小酒窝均匀的分布在脸颊两侧,浅浅一笑,酒窝在脸颊若隐若现,可爱如天仙。
  啊!罗达纳迪惊讶的叫出声来,他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甚至认为自己看到了一位从天而降的女神,完全被那女子的美艳惊呆了。
  片刻之后,罗达纳迪回过神来,脸红着说:对不起,可能是我走错房间了。说着,正要走出门外。自己却小声嘟囔着:没走错呀,这是二层啊,难道是我看错了。
  你没走错,这就是那个房间。女子轻声叫道。
  那,你是谁?怎么会在这?罗达纳迪疑惑地问道。
  这个嘛,我叫伊丽莎白·巴托里,十六岁的时候嫁给了弗朗西斯·纳达斯第。伊丽莎白走到了罗达纳迪身旁,至于我为什么在这里,是听说丈夫刚刚收了一个佣人,过来看看长什么模样。原来长了一张如此俊俏的脸。她一边抚摸着的罗达纳迪的胸膛,一边说道。
  夫人,这怎么可以。罗达纳迪抵挡道。
  今天我和你在这里也是缘分,不如我就留下来陪你怎么样?伊丽莎白百般诱惑,手一点点往下延伸。
  罗达纳迪谨记那女巫婆的话,可看到伊丽莎白那样美丽的面容,他再也忍受不住了,疯狂地把伊丽莎白按到床上......
  三个月后。
  罗达纳迪,土耳其的军队已经攻打过来了,国王命令我带领士兵去抵挡。布鲁斯,我不在这段时间,你一定要保护好城堡。纳达斯第伯爵骑在一匹健壮的马上,对着罗达纳迪说道。
  是,伯爵,我一定保护好城堡。罗达纳迪到。
  那就好,我走了!说着,黑英雄骑着马飞奔起来,带领着近万的士兵出征了。
  是呀,我一定会保护好城堡的,尤其是夫人。此时,罗达纳迪一阵暗笑。
  罗达纳迪走回城堡,径直走进了伊丽莎白的房间。弗朗西斯那家伙走了,现在我们完全可以不用再担忧他了。说着,罗达纳迪像一头野兽一样,扑到了伊丽莎白的身上,在胸口和大腿上不断的胡乱抚摸。你怎么这么着急啊,我们的日子长着呢!伊丽莎白娇声道。
  一声,门开了,纳达斯第走了进来。罗达纳迪和伊丽莎白见了都慌了神。纳达斯第伯爵见了也是大吃一惊,大声叫嚷道:我见你可怜,无家可归,所以收留了你,没想到你居然做出这种事!要不是我的战刀忘在了城堡里,回来那战刀还不知道你有如此的勾当!我要杀了你!说着,纳达斯第伯爵一下子扑向罗达纳迪。
  罗达纳迪慌了手脚,随手拿出一把尖刀格挡。一声,那把尖刀直刺在黑英雄的胸口。黑英雄瞬间倒在地上。
  伊丽莎白看到,颤音说道:你杀了他?
  罗达纳迪伸出手,试探着黑英雄的气息。颤音答道:嗯,他死了!随后,他便一阵狂笑:他死了,不更好么!我们之间就可以光明正大了!
  什么?你真杀了他?他是我的丈夫啊!伊丽莎白厉声道,疯狂的扑了上去。
  啊!罗达纳迪疼痛难忍,叫了起来,伊丽莎白紧紧的咬住罗达纳迪的喉咙不松口。罗达纳迪忍住疼痛,把伊丽莎白摔了下去,在他的喉咙上,出现了并列的血淋淋的血洞。
  来人啊!伊丽莎白叫了起来。这时候,外面传来了无数的杂乱脚步声。罗达纳迪进退两难,这时候,他想起了巫婆给的魔法拐杖,他拿起拐杖,胡乱比划。突然,从拐杖中发出一道绿色的光,射向墙壁。突然,墙壁变得透明。罗达纳迪没有多想,一头冲向墙壁。没想到罗达纳迪穿过了墙壁,顿时,那墙壁有恢复了原样。原来那魔法拐杖可以帮助人穿墙遁地。罗达纳迪眼看城堡中的护卫就要追来,骑上了一匹马飞奔而去。
  没过多久,罗达纳迪逃到了那座森林。这时,罗达纳迪的脖子火炽般的痛,从马上翻滚下来。这时,罗达纳迪看到前面有一位老太婆,仔细一看。那老太婆就是那巫婆。罗达纳迪连忙爬上前去,苦苦哀求。那巫婆说:当初叫你不要被那伊丽莎白给迷惑,你没有听我所言。所以落到这样的下场。那吸血魔鬼的魔力太强大了。我也只能将它暂时的镇住,但那伊丽莎白的怨念不一定会在你哪一代子孙或者你子孙的妻子的身上附着。如果那怨念附着在人身上的话,就会为血而生。只能生存在黑夜和阴冷潮湿的地方。”“啊,那快救救我!罗达纳迪哀嚎道。巫婆手一挥,一阵绿色的烟雾。罗达纳迪脖子上的血洞中流出来了紫色的液体,然后血洞就恢复了。
  罗达纳迪摸了摸自己的脖子,和原来一样,似乎完全没有受过伤,罗达纳迪连忙跪拜、道谢,直到巫婆消失为止。罗达纳迪骑上了马,向远方奔去。
  后来,罗达纳迪来到了苏格兰,改名为詹姆斯·比勒。用巫婆所给的一大袋子金币买下了一大片田地和一座大房子。把魔法拐杖藏了起来。娶了一位本地的漂亮女子做妻子,从此在苏格兰定居了下来,而比勒家族也从此在苏格兰繁衍了下去......
  保尔·比勒终于把这段长长的比勒家族的历史和家族被诅咒的故事讲完了。我拍手叫好:这真是一个精彩的故事,说实话,我还是比较欣赏故事里的巫婆。
  先生,我求您别再说笑了,我现在头疼得很。保尔·比勒抱怨着。
  好了,比勒先生,我只不过是对一个精彩的故事的由衷感叹,说实在的,您可以把这段故事变成一个小说了,书名就叫做《伊丽莎白的诅咒》,一定会大卖的!那我们直入主题好了,到底是什么事情让您如此焦虑啊?我说道。
  诶,这是说起来还真奇怪哩!我今天回家的时候发现我的妻子正在吸食我们亲生骨肉的鲜血呀!比勒先生大叫了起来。
  啊?您说什么?我感到非常惊讶,大声叫了起来:是我听错了么?我可能有一些耳背,您能在说一遍么?
  我是说,我今天回家的时候发现我妻子正在吸食我们亲生骨肉的鲜血!比勒先生提高了嗓门,大喊了起来。
  那可真是太不可思议了!我闭上眼睛思索道。
  您也是这么想的,那您打算怎么办?比勒先生问道。
  我答道:抽烟,这是一个要抽上三斗烟才能解决的问题。十分钟之内,请您别跟我说话。说完,我便坐在沙发上,翘起二郎腿,翘起了我那铜质的烟斗,闭上双眼思索着。虽然我闭上了眼睛,但我能听到动静。比勒先生对我朋友说:小姐,您看他这是......”我朋友答道:别着急,先生,他只有抽上一会烟才能有精神,这样才能让他那聪明脑瓜转动起来哩!我猜他说这话的时候一定在笑。
  过了一会,我睁开了眼睛,可能是他们认为我一定知道了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一位母亲吸食自己亲生骨肉的鲜血。比勒先生立刻兴奋地叫了起来:先生,您有什么头绪了吗?
  抱歉,还没有,我真想不到有什么方法能让一位母亲吸食自己亲生骨肉的鲜血,您确定你没眼花?我说。
  保尔·比勒答道:当然没有,我怎么可能眼花?
  这样啊。我想,我们还是去你家里看看吧,也许会发现一些线索。我提议道。
  嗯,我看行,从这里步行两个小时就能到我家,那走吧!保尔·比勒说道。
  要知道,我在这懒散惯了,突然要走这么长的路还真不适应。不过,这是一个锻炼身体的机会,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邦妮,你放心参加你的聚会吧,有我在肯定没问题!最后这一句话正是对我朋友邦妮说的。
  两个小时后,我们来到了比勒先生在郊外的家。说实在的,比勒家族的田地、房子都十分的大,但是都很古老,确实有一种老苏格兰的风情,这让我感觉这房子诡异像真存在吸血鬼一样,但这毕竟是不现实的。
  亲爱的,我回来了!我们走进这座古宅,比勒先生便大声叫道:亲爱的?
  怎么没有人回话?我问道。难道我妻子他睡着了?我们找找吧!比勒先生答道。
  过了一会,我们把整座古宅翻个底朝天也没有找到除了我们两个人之外的第三个人影,更别说比勒夫人了。
  难道我妻子出去了?不可能啊,我妻子出去的话一定会在门上贴一张便条的。比勒先生疑惑道。
  这么说,尊夫人没有贴便条就出去了有两种可能,一是尊夫人被人绑架了,所以不会帖便条。但是在屋子里没有发现打斗的痕迹,如果家里进了犯人,尊夫人也应该抵抗一下,所以这一种可能性不大。二是他真的是吸血鬼,失去人性跑了出去。我猜测到。
  啊?这可怎么办才好啊!比勒先生叫道。
  这还不算最糟!我说道。
  这还不算最糟?如果我妻子真是吸血鬼的话,失去人性跑了出去,那她要是伤了人可怎么办?比勒先生质问道。
  最糟糕的就是这个!不管怎么样,我们还是去把尊夫人找回来吧!我说道。
  嗯,那就快走吧!比勒先生说道。
  说罢,我们两个跑出了这座古宅,待比勒先生锁完大门,我们就去四处寻找比勒夫人了。
  大约过了十五分钟,我发现前面有一座别墅,也是一座在郊外孤立的别墅,但是房子是新的,款式也是最近几年流行的,并不是古老的宅子。在别墅门口站着一位男子,不停的按着门铃。
  那男子戴着鸭舌帽,背着一个很大的背包,在男子旁边还有一辆摩托车。不用想,这男人一定是邮递员之类的工作。
  我强烈的好奇心催使我一定要上去看看。我跑了过去,问道:怎么了,需要帮忙么?”“我是快递公司的,给这家里送快件,可我怎么按门铃都没有人开门。他答道。我说:没人开?有可能是人有事出去了,没在家啊!”“这绝对不可能!我们之前都约好了,就是这个时间的,怎么可能没人在?如果有事的话,也应该给我打一个电话通知我一声。他说道。
  这时,我大感不妙,立刻围着别墅跑了起来,突然发现了一个窗户,立刻往里张望。发现一个女人坐在椅子上,背对着窗户,双手放在椅子前面的书桌上。我仔细一看,在女人脖子上左边有两个并列的血洞。
  我大声叫道:快!比勒先生,帮我把别墅门撞开!说着,我快速跑到别墅门旁,与比勒先生和快递员一同撞门。一声,门被撞开了。我按照刚才在别墅外面那窗户的位置,冲进了一个房间。
  到底怎么了?比勒先生边跑边问。
  我说:刚才我看到一个女人的脖子上有两个血洞,正在不断流血,依我判断,就算没有刺破大动脉,也会流血过多而死!
  这时,我们都已经到了这间房间。只见一具尸体赫然的坐在椅子上。快递员叫了起来,手中的包裹随即掉在了地上,比勒先生也非常震惊。
  她瞪着双眼,紧紧地盯着我们。在他的脖子上并列着两个血洞,血液已经流到了她正前方的书桌上。他的双手放在书桌上,背对着后面的窗户。。我一边冲着后面的快递员和比勒先生大叫:还愣着干什么?快叫警察!一边拿出随身携带的照相机,拍下了多张现场的照片。拍完后,我立刻戴上了手套,冲了上去,检查了一番尸体。她皮肤泛白,脸色苍白,并且面部和四肢冰凉,尸体有些僵硬。我把住死者的脖子,仔细观察那两个血洞。检查到这里,我的眼睛里也有可能闪出了恐惧和惊讶的光芒。两个血洞非常的深,直刺大动脉,并且按照血洞的痕迹来看,是被牙咬得,那两个血洞是齿痕,并且两个血洞周围有一圈齿痕,根据齿痕的深度和大小还有齿痕形状可以断定这是人类的齿痕。这也就是最让我吃惊的,那两个血洞就是在这一圈人类齿痕的犬齿位置。
  我压了压情绪,拿出相机拍了几张死者脖子上齿痕的照片,然后继续检查死者的身体。这时,我突然发现死者的左手好像攥着什么东西,我拿出相机拍下了几张死者左手的照片,掰开死者的左手,只见死者左手攥着一把钥匙。
  我突然像是触电了一样,立刻拿起钥匙跑到了别墅的大门口,试着将别墅的门锁上。果真,这是这做别墅的钥匙,难道.......”我又打开别墅大门的锁,跑到了现场,仔细的检查着周围的环境。
  在死者背后的一扇窗户的上面,有一扇开着的通风窗。那窗户长10CM,宽8CM,面积只有80平方厘米,就连一个拳头伸进去都费劲,一个人完全不可能从这里钻进来。除此之外,在这个房间里没有其他能从别墅外进来的地方,而且别墅的门是反锁的,别墅的钥匙之前还是被死者攥在手里,所以我不得不断定,这是一宗不可能犯罪——密室杀人案件!
  先生,您检查出什么了么?比勒先生问我。
  我答道:嗯,没错。死者是因失血过多而死,死于14:00左右,也就是两个小时之前。导致死者失血过多的唯一伤口是在死者脖子左边的两个血洞,也可以说是齿痕。如果说是被吸血鬼咬死的太谎缪了,但我不得不否认,他的死法,的确和被传说中的吸血鬼咬死的很相似。并且这别墅是被反锁的,整个别墅和外界的联系只有一个不足90平方厘米的小通风窗,而且钥匙还被死者攥在手里,也就是说,这是一宗密室杀人案。
  我说吧,他果真是吸血鬼!密室杀人?比勒先生思索着:对了!她一定是找到了我们比勒家族的始祖藏起来的那个魔法拐杖!那魔法拐杖还剩下两次施魔法穿墙的机会。没错,一定是!两次穿墙机会正好一个来回,进入别墅再从里面出来够用了!比勒先生得意的说,看他的样子,肯定是认为自己的推理百分百正确。
  这是一宗魔法世界的杀人案,这真是太不可思议了,我情愿相信有吸血鬼也不会相信有什么会穿墙的魔法拐杖。但我也不能否认死者的死法和被吸血鬼要死之后的特征一样,也不否认这确实是一宗密室杀人案。不过,我还是觉得有些奇怪,如果真是被吸血鬼吸血而死,那么死者被吸血的时候为什么不反抗?我并没有发现什么反抗的痕迹。被刺破大动脉会非常疼痛,一定会反抗的。就算当场死亡,见到吸血鬼那恐怖的形象不可能不慌乱,可死者却安静地坐在椅子上,表面上非常正常,可这实际是非常不正常的。可能是死者不能反抗,也可能是这里不是真正的犯罪现场,死者是被杀害后转移过来的,可留在书桌上的血迹呢?这又怎么解释?不对,还有一种可能,凶手是死者的熟人,死者没有防备,所以安静的坐在椅子上和凶手侃聊,然后凶手刺破她的大动脉,死者当场死亡。这么说的话,应该从死者的熟人开始调查,而且这一启是计划性的杀人案件,凶手就更不可能是吸血鬼了!不管怎么说,这案子太乱了。当时我是这样子想的,怎么说这也是我第一次遇到这么奇怪的案子,而且我加入侦探的行列只是两个月之前,实战的经验并不多,难免会遇到许多问题,而我后来的发现,确实整个案件的转折。
  我走出别墅,走到了死者背对的那扇窗户旁边。摸了一下窗框。一道清晰的印记留在了布满灰尘的窗框上。我抓着窗框爬了上去,检查着窗户上面的小通风窗,上面也有许多灰尘。
  咦,这是什么?一个小东西引起了我的注意。在满是灰尘的小通风窗的窗框上有一条很细的痕迹划开了灰尘,他的位置正对着死者。这痕迹是怎么回事?我疑惑的自言自语。
  十分钟后,警察也赶到了这里,对现场和死者又进行了一次调查,确定死者的死亡时间和死因,也对案件进行了一番假设。死者死于下午14:001430之间,因失血过多而死。但他们也没法解释尸体脖子上的齿痕。警察们也不太相信吸血鬼利用会穿墙的魔法拐杖进入这个密室吸血杀人,但他们也不得不承认这宗案件的诸多疑点。他们认为这是一启利用比勒家族被诅咒的传说而计划的凶杀案。可他们再三询问比勒先生有没有把传说告诉其他人,比勒先生坚持说没有。另外,警察也询问了快递员和比勒先生的口供,确定无误,他们两个才暂时解除了怀疑。警察听到我是邦妮的朋友,也是一位侦探,才对我解除了怀疑,让我介入案件调查。
  警察们终于把现场和尸体检查完了,我想其中一位警察询问了他们了解的情况。他说:死者叫做阿琳·艾伦。以我们进行的调查他并无亲人,一个人住在这里。并且这座别墅只有一把钥匙,案发当时就在死者的手中,所以这的的确确是一间密室。我们还在她卧室的柜子里面发现了这个。说着,他把一张纸递给了我。我拿过那纸,这是什么?我看了一眼这张纸,说道:精神分裂证明?”“没错,我们调查发现,死者是精神分裂的患者,这个就是医院开的精神分裂的证明。警察解释道。
  哦?精神分裂啊。我思索道。
  快!你们快来看。一位警察突然大叫了起来。我们立刻顺着声音的源头跑了过去。之见一位警察蹲在尸体旁边,往尸体前面的书桌里面张望。我立刻跑了过去,也蹲了下来,仔细观察书桌里面。突然发现一个用血液写下来的字“Elizabeth”我立刻拿出放大镜,仔细的观察那血字。伊丽莎白?这不是比勒家族传说中的吸血鬼么?伊丽莎白·巴托里,一个匈牙利女贵族,一个血腥女伯爵。她相信人的血液能使她保持年轻,她也拥有足够的特权来实践她的迷信。据信有大约650人被这位伊丽莎白女伯爵杀害,他们的血被她饮用,或用于沐浴!我站了起来,叼上了烟斗仔细思索。
  这绝对是凶手留下了,为的就是让我们相信死者真是被伊丽莎白这个女吸血鬼杀死的!而且从这血字写的歪歪扭扭,并且字的角度也有些不同,依我判断,凶手是为了掩饰自己的笔迹,故意用不常用的手写字,凶手一定是很狡猾,并且是一名精明能干的小伙子!刚才那名警察推理道。
  不对,依我判断,这血字之所以歪歪扭扭,是因为写字者已经奄奄一息,快要死掉了,而你说写字者是一位精明能干的小伙子,我看未必。我说道。
  哦?为什么?那位警察问。
  你看这血字,我看是用手指写的,而且字的笔划特别细,也就是说,写这血字的人的手指非常纤细,所以我认为写字者是女人的几率比较大。我说出了我的观点。
  这么说,这血字是死者所写的暗号喽!伊丽莎白·巴托里这个名字已经和吸血鬼分不开了,死者的暗号就意味着吸血鬼喽。这样的话,这真是一宗吸血鬼利用魔法拐杖穿墙杀人的案子了。那警察质问道。
  不对,这绝对不是死者所留下的暗号。你看这血字已经发黑,而且上面和周围一样,都布满了灰尘。我看这血字是很久之前留下的,最起码也有一个星期了。如果我推理的没错的话,你可以检验一下这血字的血,是不是和死者的血液一样!我推理道。
  快去检查!那警察跟旁边的警察说道。
  过了一会,警察们检查完了。那名警察跑过来对我说:您说的一点没错,那血液的确不是死者的,您真不愧为神探邦妮·安奈斯的朋友,您的推理也非常高明!
  我看,我们现在应该找出伊丽莎白这个人,我看应该从死者的熟人和朋友找起!我思索道。
  好,我们立刻就去调查一下。那警察说。
  我走到死者身边,又检查了一番。我仔细的端量她脖子上的齿痕,想尽了一切办法,都不怎么合理,还是没法解释这齿痕。这时,一点闪光晃到了我的眼睛。我寻着光亮一看,那闪光竟是从死者的手上照来的。掰开死者的手,之间死者的右手攥着一枚钻石戒指。我拿起那枚钻石戒指,仔细的打量一番。发现在这枚钻石戒指上刻着“H·T”两个字母。这是什么意思?难道是姓氏和名字的开头字母?我一边掂量着这枚钻石戒指,一边思索着。这个时候,我突然想到了什么,我一边用左手把着死者的一只手,一边用右手拿着戒指准备给死者带上。而戒指戴在死者手指上却大出了一圈,我把死者的手放下来的时候戒指也跟着掉了下来。果真,这戒指是男子佩戴的,不是死者的。我嘟囔道。
  这枚戒指会不会是凶手的呢?不小心掉了下来,死者抓住了这戒指向告诉我们这戒指的主人就是凶手。我用左手大拇指内侧贴住脸上,食指弯曲,外侧贴在嘴边,思索着。
  这时,那位警察走了过来,对我说:先生,您发现什么了么?我答道:嗯,我发现了这枚戒指。我一边说着,一边把这枚钻石戒指拿给那位警察看。
  哦?这枚戒指是死者的么?那位警察问到。
  不是,这不是死者的。我戴在死者的手上试过了,这戒指明显比死者的手指大一圈,我看这枚戒指是男子带的。我答道。
  说实在的,我觉得这枚戒指很眼熟。那警察回忆道。
  眼熟?这么说,你见过它?我激动地问道。
  好像是吧,但我也记不清了,好像是在某次办案的时候看到的,也有可能是在珠宝店看到的?他挠头说道。
  办案么?我陷入了沉思。
  突然,我想起来了,在两个星期的报纸上,就记录着一起案件。那被害者的手上,也带着一枚戒指。我立刻问那警察:你有没有两个星期前的报纸?”“要报纸是么?死者的家里就有很多。那警察说道。快!快带我去看看!我急切的说道。警察带着我来到了死者家里的其中一间房间。我们走了进去。一进去,就看到一大堆报纸。我立刻跑了上去,在报纸堆中翻找。一会,我终于找到了两个星期前的第217期报纸,立刻翻到了其中一个版块。头条就是一起杀人案件。你看,那枚戒指是不是在这案件中发现的?说着,我把报纸递给了那位警察,指着其中一幅图中死者戴的戒指。那警察仔细的看了看,然后叫了起来:没错,我就是在这个案件的调查中见到这枚戒指的!说实话,那位被害人戴的戒指和这枚戒指非常相似。我拿出了死者手中的那枚钻石戒指,跟报纸图中那名被害人戴的戒指进行了比较。这两枚戒指太像了,简直可以说是同一枚戒指。那被害人是男子,我发现的这枚戒指也是男式的。这难道真是同一枚戒指吗?那枚戒指现在是在警察局吗?我想那警察问道。
  那枚戒指原来是在我们警察局的,但戒指后来被死者的家属取走了。那位警察说道。
  哦?那死者的家属叫什么?长什么样子?住在哪里?身高多少?男人还是女人?我一边问,一边拿出纸和笔准备记下来。
  她住在法斯兰街125号,长相嘛,大鼻子,高鼻梁,长耳朵,小眼睛,小嘴巴,银白发,扎一个团子头,满脸皱纹。身高嘛,弯腰驼背的,看不出来。那警察回忆道。
  我停下了笔,疑惑的问:满脸皱纹?弯腰驼背?”“是呀,他是个老太婆。那警察说道。
  好,你们先留在现场继续调查,我去那个老太婆家调查一番。说着,我便走出别墅,打了一辆出租车向法斯兰街125号驶去。
  到了法斯兰街125号,我走上前去,按了一下门铃。这时,一位男子把门打开了。
  那男子方下巴,有络腮胡子,大鼻子,大嘴巴,戴着一副老花镜,满头白发。看样子,有六十多岁了。
  你找谁?他问道。
  哦,请问丹尼尔太太在不在?我说道。
  谁?他疑惑道。
  艾莉森·丹尼尔太太。我说道。
  艾莉森·丹尼尔?我这从来没有什么艾莉森·丹尼尔。他答道。
  她是不是搬家了?您能把她搬家的新地址告诉我吗?我有询问道。
  我告诉你吧,我住这里十年了,这儿从来没有什么艾莉森·丹尼尔,而且我的街坊邻居也没有姓丹尼尔的。他说。
  那您是做什么的?叫什么?我问道。
  我叫艾伯特·安德森,是一个钟表工。他说道。
  哦,那打扰了,真是对不起。说完,我便走到了当地的警察局中。想哪里的警察查询了法斯兰街125号的艾伯特·安德森。他实实在在是一位钟表工,没有任何问题,我也只能打道回府了,看来那个老太婆名字,地址都是胡乱编造的,他一定是一个精明强干的小伙子,如果邦妮是爱丁堡最精明的人,那他一定不亚于第三名。
  过了一会,我刚进入案发现场,那位警察就跑过来问我有没有调查出什么,我说没有。他又告诉我他们那里也没有什么进展。我们都很失望。这是,我问他:那枚戒指你当时又没有发现什么特别的地方?他答道:说起特别的地方嘛,也没什么特别的,就是戒指上面刻着‘H·T’两个字母。
  哦,看起来这确实是同一枚戒指,那么死者所握的戒指是一名死人的,那么这件案子又回到起点了。不过还好,我们查到了第三个与案件有关的人,所谓的艾莉森·丹尼尔太太,他可能就是凶手!
  那要不要发通缉令捉拿他?那位警察问到。
  不用,他那个样子绝对是伪装的,通缉他是没用的。我说道。
  那怎么办?他问道,
  我说:依我看,我们还是在报纸上登一则失物招领的新闻,就这么写,今晨在杰莫斯街拾到钻石戒指一枚,上刻有H·T字样。失者请到顿斯汀街12号向闻人哲领取。杰莫斯街是通往郊外的必经之路,说在那里拾到最可信。顿斯汀街12号是我朋友邦妮的家,但没有公开地址,所以不会遭到怀疑。你可以派人在那等候,一有人来领取就抓捕!
  好主意!那警察称赞道。
  从目前掌握的线索来看,这只有这一个希望了!
  先生,我们已经跟《新闻晨报》的编辑上取得了联系,在明天的报纸上登出这一则失物招领的新闻,我也派人在顿斯汀街12号埋伏了。现在我们干什么?那警察问我。
  伯纳德,这个问题问得好,现在我们就去警察厅,叫上比勒先生。从一些侃聊中我了解到他叫伯纳德·克里斯托弗。
  去警察厅干嘛?伯纳德问道。
  查资料!这时,我们已经走出了别墅,叫了一辆出租侧,向警察厅驶去。
  一会,我们就到了警察厅。伯纳德向我问道:查什么资料啊?”“就是两个星期前的拿起杀人案件的档案。这件案子一定和两个星期前的案件有关。无论怎么样,我们都不能放过任何线索。我边走边说。我们现在就要去档案室查找档案喽,那叫上我来干嘛?比勒先生疑惑道。我答道:那是因为我还是要问一下您的家族史。如果您没有把您家族被诅咒的传说对其他人说的话,那凶手有可能早就知道,也就是说凶手是您的亲戚,您和凶手可能是一个祖父、曾祖父、曾曾祖父、甚至同一个祖先。所以他也了解您家族被诅咒的传说。这时,我们已经走进了档案室。
  原来是这样啊。比勒先生思索道。这么说来,我还真没有什么线索。我只记得我有一个太叔祖,他和我太祖父是同一个父亲。我太叔祖在十六岁的时候就离开了家出去闯荡,挣了一大笔钱后回了一趟家。然后就去世界的各个地方冒险去了。说实话,我太叔祖是一个非常奇怪的人,他也是一位冒险家。他十四岁的时候就有许多了不起的经历,我就是听我太叔祖的故事长大的。再往后,就没什么亲戚了,我祖父是独生子,而我父亲只有一个姐姐,她是我玛丽姑姑。你调查的话可以去找他。再往前的话,我实在不知道了。谁也不可能没事总记着家谱。
  哦,这样啊,那我们一会去拜访一下您的玛丽姑姑好了。现在,我们要了解一下两个星期前的那宗杀人事件的全部情况。伯纳德,你把整宗案件的全部情况都告诉我,不要漏掉任何一个细节。我对伯纳德说道。
  两星期前的那宗案件我至今还记忆犹新,因为拿宗案件是我当警察以来最匪夷所思的案件,而且那还是一起连续杀人案!
  连续杀人案?我疑惑的问。
  没错!就在两个星期前的一个雨夜,大概是半夜两点多了,我和一个同事正在警察厅里面值夜班。我们都很困,为了精神点就玩上了牌。过了一会,警察厅的电话突然响了起来。我就跑了过去接电话,我说:这里是警局,请问您有什么事吗?结果那边没有说话,我又连续问了几遍请问你有什么事吗?可那边还是不说话。然后就挂断了。我以为是骚扰电话,结果就没在意。大约又过了十分钟,电话又响了起来,我刚接电话。电话里面就用微弱的声音说道:快来城市北边郊区的别墅。然后,电话突然断掉了,我想应该是电话线被切断了。我大感不妙,就对一起值夜班的同事大叫道:刚刚有个人报案了,让我们去城市北边郊区的别墅,然后电话就断掉了,是不是发生命案了!一位和我值夜班的同事也叫道:还是去看看为好,快通知警长。一阵手忙脚乱后,我们几个都带上了武器,开车向电话中说的城市北边郊区的别墅驶去。我们顺着道路开向郊区,突然发现前面不远处就有一座别墅,里面黑漆漆的,我们立刻打开车门,从汽车上下来了。在别墅前面有一辆车。我立刻跑上前去查看。发现那辆车的轮胎被刺破了,在车里面坐着一个人,我便试图打开车门,车门被打开了,没有上锁,在驾驶座上坐着一个人。当时天太黑了,没有看清他的面容。我便说道:你没事吧?可他怎么也不说话,我便上前推了他一把,他一下子倒在了车里。只见他头已经和身体分离了。满车是血,但奇怪的是副驾驶处没有血迹。我又绕到了车子得副驾驶处,发现车门旁边有一把大斧头。也许是那把斧头将那男子的头砍掉的。我叫了一个人留在这里,以免现场遭到破坏。我便和其余的同事鼓足了勇气走进那做别墅。我走进了别墅,摸黑找到了灯的开关,我便将灯的开关打开了。可这别墅的大厅很正常,没有什么异常。我们便分头行动,去检查其他房间。我走在一楼的走廊里,一个房间一个房间的检查。一直检查到最后一个房间。其他房间都是黑的,只有最后一个房间是亮的。我便走了进去。只见一个男子爬在一张书桌上,后背插着一把匕首,鲜血流了一地。我便走了上去,检查着那具尸体。尸体身上有许多刀伤,但致命伤应该是死者背部的那一处刀伤。在书桌上有一盏台灯,就是那盏台灯亮着,在台灯旁边有一部电话,但那部电话的电话线被隔断了,我想应该是死者背部的匕首隔断的,报案的人应该就是他了。那枚戒指就是戴在他的手上。检查完后,我便走出了这间房间,和其他的警察会和。他们说在别墅后院的一间仓库发现了一具尸体。我便跟着过去了,检查了那具尸体。他的胸部有很深的刀伤,除了此处没有别的伤口。应该是被一击毙命。可奇怪的是,死者死于150左右,在1:15的时候雨应该停了,而死者又是在仓库发现的。在仓库和正厅之间的是土地,被雨淋过之后变成了泥地。可是除了我们几个警察的脚印之外,没有发现任何脚印。在那里应该发现凶手的脚印啊!隔天早上,我们对案件的情况已经有了初步的了解。这座别墅的主人叫做安东尼·戴维斯,祖先从中国学到了制作陶瓷的手艺,他们家是陶瓷世家,而在车上死亡的叫做亨利·戴维斯,是别墅主人的儿子。据戴维斯先生的口供说,这是他儿子举办的派对,借用这座以前制作陶瓷的老别墅,但人数和成员他都不清楚。在仓库的死者叫做卡尔·克拉克,他和亨利·艾维斯是好友。而在一楼走廊尽头房间的死者身份还没有查清。从它身上翻出来的证件都是假的,那枚戒指就是那个时候被我们带回警局的。那个案件我们没有任何线索,所以现在还是在调查中,我也就只知道这些了。我讲清楚了吗?闻人先生。伯纳德说道。
  蛮清楚的,我说:我想和我现在还是查查档案吧,也许会有什么线索。说着,我在档案室中翻找出了这宗案件的档案,仔细观察里面的内容。
  案件的档案和刚才伯纳德先生所述有些诧异,但也只是用词和人称上的差异,别的倒没有什么。所以案件的档案就不予记录。
  大概过了二十分钟,我请求伯纳德带我去案发现场侦查一番。我们到了郊外的别墅。车子和尸体都已经被警方运走了,但从血迹和现场状况也能做出判断。我们走到了别墅门外尸体旁,警方已经做出了标记。在尸体不远处有一把沾满血迹的斧头。在斧头和尸体标记中间隔的一段距离是车的标记。可以想象出当时的画面,凶手和死者一起坐在车上注备逃跑的时候用斧头砍杀了死者。死者当时最凶手绝对没有任何防备。凶手很有可能是女人,或者是死者的朋友。我们又走进了别墅,向一楼走廊尽头的房间走去。当我们走进去的时候那一幕把我们都惊呆了——地上摆放着台灯和电话,除了一些警方留下的标记外别无其他。
  伯纳德大声叫喊道:我的天呐,那桌子怎么不见了?没错,那张桌子确实不见了。这让我们都非常疑惑。桌子哪儿去了?我问道。
  不知道,伯纳德说道:是不是被别的警察拿走了?”“那就快打电话给你们警长,问问这儿那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我说。
       “
好的,我立刻就打!说着,他便拿起手机,给他们警长打了过去。几句对话之后,伯纳德告诉我说:警长并没有下令抬走桌子,因为桌子没有什么可以的,而且是死者的财产,所以他们一直把桌子留在那里。这就奇怪了,难道是凶手搬走的?
       “
可是凶手要这桌子有什么用?凶手没有必要为了这张桌子冒危险重返案发现场啊!这桌子上一定有重大的疑点!我思索道。
       “
我们还是去下一个案发现场吧!伯纳德提议道。
       “
没错,伯纳德说得对,下一个案发现场应该有什么线索。比勒先生说道。
       “
好,我应着,说完便从别墅的后门走进了庭院。在庭院里是一大片土地。在几十米外是一间仓库。那间仓库立在土地中间。按照伯纳德的讲述,凶手一定会留下脚印,但他们除了警方的脚印外没有发现任何印迹。当时我还认为利用地形从墙壁上攀爬过去,但现在亲眼看到之后才觉得不可思议,一座仓库独立在几五十平方米的土地中心,四周没有任何墙壁,除了用走的一定没有任何方法可以过去,但用走的一定会留下脚印。如果说不用走的过去,还是有一种方法的——飞。飞的话可以用滑翔翼,不过必须在高处进行滑翔,而这别墅只有三层,不应该滑翔出十几米。用小型直升机的话,声音会太响,其他人不可能不知道。我陷入了沉思。
      
过了一会,我的大脑突然打出了火花。我抹了一把地上的土,放在了一个档案袋里。我们走进了别墅的仓库检查了一下现场状况后就打道回府了。我回到了我朋友帮你的住处后,利用一些虽然旧但实用的器具对拿回来的土进行了实验。大概过了两个小时,我得出了一个结论——这土是陶土。此时也已经半夜一点了,虽然我还有大部分精力用在案件上,但已经这么晚了,我不得不去睡上一觉,补充一下脑力和体力,能让我尽快解决案子。

      
我缓缓睁开了眼睛,定神一看表,已经凌晨5点了。我立刻穿上衣服,洗了一把脸清醒清醒。我从冰箱里拿出了一份牛排和一大快麦麸面包。倒了一杯鲜牛奶便开始吃早餐了。要知道我是爱赖床的人,但一遇到怪异的案件就会精力充沛,睡上四个小时就足够了。吃完了早餐,我把残渣都放到厨房等保姆收拾。我想这个时候邦妮也已经走了。我穿好了外衣,出去开始调查案子去了。
  我走出家门,今天风特别大,沙子都被吹了起来,在空中乱飘。也许是太早了,大街上不曾见到一个人影,偶尔听到远处有稚嫩的童声,大叫着:卖报!卖报!我随着那卖报声,追了过去,跟他买了份报纸,仔细观看上面的新闻。我找到了失物招领版块,上面果真登出了我提出的新闻:
  今晨在杰莫斯街拾到钻石戒指一枚,上刻有H·T字样。失者请到顿斯汀街12号向闻人哲领取。
  我有观看了其他新闻,猛地发现一段报道:
  爱丁堡银行盗窃案
  昨夜爱丁堡银行发生了一起盗窃案。银行职员均在昨晚八点一刻下班,在此之前,他们并没有发现银行被盗。十一点三刻时,银行行长马克·琼斯发现自己的重要文件落在了银行,急忙回银行去取。可到了银行前却发现银行大门半敞着。琼斯行长立刻跑了进去,发现大厅内的灯全亮着,他走进大厅之间金库的保险门开着,他立刻冲了进去,之间金库内一片狼藉,地上只有散落的几枚法国金币,其余近十万元法国金币全被洗劫一空。而墙壁旁的五十万英镑和三十万元美金却摆放整齐。琼斯行长立刻报案。五十万英镑和三十万美元经过警方检查,分文未丢。警方发起了通缉令,对罪犯进行了全面通缉。本市警政厅厅长对此非常重视,宣言一定找抓住这奇怪的盗贼盗。如有线索者,请立刻到警局与警方提供线索,如果线索对破案起到帮助,即可奖励一百英镑。
  世界太乱了,案子越来越多,这可棘手了。我立刻跑向了爱丁堡银行,那里这也不算远。
  大概过了五分钟,我跑过了三条街,也终于到了爱丁堡银行。周围都已经被警方隔离了。我翻开隔挡线,走了进去,沿路进行检查。地面上有沾满泥泞的脚印,径直延向了金库。我用放大镜检查了脚印。脚印长26厘米,脚印上沾有爱丁堡北部郊区的泥土。我走进了金库,地上的确只有几枚法国金币,其余的金币全被洗劫一空。地上的脚印也只延向法国金币,而英镑和美元旁却是什么脚印也没有。
  在一旁的警察见到我来了,连忙跑了上来。那警察原来是伯纳德,这宗案子原来有伯纳德全权处理。
  闻人先生,这宗银行盗窃案您有什么看法?他问道。
  依我看,这绝对不可能是一宗单纯的银行盗窃案,如果罪犯的目的在于金钱所以来盗窃,那么英镑和美金他为什么不偷走?我简单的说了一下我的看法。
  这倒是!伯纳德思考道。
  我从脚印上发现了爱丁堡北部郊区的泥土,而那总吸血鬼的案件案发现场正是在爱丁堡北部郊区,我怀疑这起盗窃案的罪犯和那总吸血鬼案件的凶手是同一个人。要么罪犯就是调查吸血鬼案件的警察和比勒先生还有邮递员中的一个人。那脚印有26公分,按照身高与脚长度的比例是7:1的话,凶手应该是180公分左右。如果是故意穿上大一点的鞋就另当别论了。
  那么,您认为这件案子和吸血鬼案件有关联?伯纳德问道。
  没错!只不过罪犯潜入银行的方法真是不可思议!我说道。
  方法怎么了?他问道。
  我是说凶手进入银行的方法,我并没有发现银行的大门有没撬开的痕迹,窗户也没有被打碎。罪犯好像是用钥匙开门进去似的。我解释道。
  您是说......”伯纳德似乎明白了。
  恩,我想罪犯可能是银行的职员,爱丁堡银行中谁有钥匙?我问道。
  只有琼斯行长有银行大门和金库的钥匙,每天早上六点琼斯行长去银行开门,职员七点钟上班,晚班的上午八点钟才去上班。你是说琼斯行长贼喊捉贼,是他盗走了银行的金币?那我立刻申请下令逮捕他!伯纳德说道。
  目前还没有证据,只是感觉而已。还是先去琼斯行长家调查一番再下结论也不迟啊!说罢,我和伯纳德便走去琼斯行长家了。琼斯行长的家就在离银行两条街的地方。这条街坐落于比尔斯火车站和威斯洛普大教堂之间,一面是隔离着这条街和比尔斯火车站的会议大楼,另一面是威斯洛普大教堂的背面,常年被会议大楼的阴影笼罩,所以非常阴暗幽静。中间是一条古代长廊,两边都是19世纪的老式住宅,与我所知,这条街上有三分之二的房屋是没有人住的。在这里居住的大多是恐怖小说家和一些钢琴家。有的是为了给自己的小说创作找些灵感,还有一些是为了在安静的地方练习自己的钢琴技艺。这条街上17号是一座精致的古式小房。这座小房便是琼斯行长的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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