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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步六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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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 第十二届魔王推理大赛第四回合答案提交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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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推见习探员

发表于 2015-8-18 19:34:10 | 显示全部楼层
彬书是右撇子,而他的右手有伤口,而遗书是用血写的,但是笔杆上并没有血迹,所以说遗书不会是彬书亲手写的。
虽然字迹可以模仿,但是必须是要对书法有研究的人,在院子里的这些人中,只有苏无恙和施冰书能做到。
同时,当天管家只是拿的笔墨,没有拿刻刀,所以犯人是可以弄到刻刀的,这样就只有施冰书能偷到了。
所以,犯人就是施冰书。
当天与李嫣然说话的彬书做了件奇怪的事,当时天色很黑,如果彬书真的想让李嫣然早些回去,又何必引她来小亭子,说明他与别人有约,所以希望李嫣然早些离开。
李嫣然去而复返是用了45分钟,所以肯定是足够与人见面了。然后李嫣然看见烛火熄灭,有东西掉落,更说明是与人见面。

案情应该是这样:
当天冰书和彬书约好见面,然后水池有人就赶紧支走。过了一会,冰书过来杀害了彬书,然后划破手指书写血书,而半红妆的案子应该就是  彬书告诉他的,吹灭蜡烛离开凉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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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推B级探员

发表于 2015-8-18 19:36:47 | 显示全部楼层
1. 答:凶手是施诺。

2.答:首先死者肯定不是自杀的,根据李嫣然所言“等我回到房间发现手帕不见再折回去的时候,凉亭的烛火还亮着,眼看就要到凉亭了,烛火却忽然灭了,然后我就听见一声东西掉落的声音,再就听到脚步声,我刚想喊是谁,就听见内堂那边施宏挑着灯笼沿着回廊要去锁门”所以说,如果是自杀那蜡烛怎么会突然自己灭了,所以说是他杀。
    死者留下的那份遗书必然是伪造的,而既然是伪造的,但是根据内容可知这个伪造者必然,是知道之前那案子的内幕的,而内幕可不是春晓  ,管家,何卿娘,李嫣然等所知道的。所以嫌疑就是剩下的几个人了。而对与另外几个人怎么会知道死者的笔迹呢,所以最后的凶手只能是施诺了。
     根据当时死者和李嫣然的交谈可知,“他只是低声说了句‘别说话,随我来,便引着我到了凉亭。我就说是来后院散步,然后施公子就说天色已晚,劝我早点回去休息了”。他好像迫切想她离开的,所以说他应该是和什么人约好了。
    所能死者被杀的时间间隔比较窄,而那份血书必然是提前准备好的。而作为凶手的妻子许无艳同时也是上个案子的凶手,所以其必然说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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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推B级探员

发表于 2015-8-18 19:37:51 | 显示全部楼层
凶手:施诺

推理:施诚的右手食指有雕刻刀伤疤,这意味着施诚其实是左撇子,左手持刀才会弄伤右手。然而死者确实右手持刀,这显然是凶手杀人后把刀放到死者手里时弄错了。而施诺却言之凿凿的说,施诚是右撇子。不管施诺是否知道施诚是左撇子,这个时候他这样说一定是为了掩盖真相,只可惜施诚右手的伤疤立刻揭露了真相。

再看,李嫣然在这个案件中是相当重要的证人。她在第二次想去凉亭的时候,看见蜡烛灭了,又有东西掉落的声音和脚步声,那么施诚应该就是那个时候被杀的。而此时施宏被证实在在回廊准备去锁门,所以施宏应该是无辜的。如果结合最后苏无恙说凶手是他的时候用的是男他,剩下的唯一可以成为凶手就只有施诺了。

就是不用这些作者笔误的证据,施诺依然是唯一可以成为凶手的人。比如施诚被割喉后,必然由于疼痛而难以用血写字,就算他有非人的毅力写下了遗书,字迹也不可能如平常一样,施诺居然言之凿凿的说这遗书是施诚的笔记。而李嫣然差点被施宏发现的时候,施诚应该是在凉亭等着用笔墨。这时会发现李嫣然的又长得和施诚很像的,也只有施诺了。施诺隐瞒了昨天晚上施诚留在凉亭的原因,就是两兄弟要在一起商讨一下接下来的对策。也是由于李嫣然同学的天真无邪,整天脑子里只想着施诚,才会把施诺误当成施诚。

这样,其实许无艳为自己的丈夫做了伪证。事情应该是这样的。施诺以为施诚投官后会牵连到许无艳,就用许无艳前一起案件拿到的施诚的雕刻刀刺杀了施诚。施诺见到李嫣然可能误以为是许无艳,所以到了凉亭后有点诧异,就把李嫣然打发走了。然后施诺用之前就准备好的,动物血写成的遗书放在了烛台下面,弄灭了蜡烛。施诚是完全没有必要在又笔墨的时候还用血来写遗书的,这只能是凶手事先准备好的,因为不知道施诚那个时候会向施宏要笔墨来。而且只是一个蜡烛的光照,连人也看不真切,写那么长篇大论的遗书显然不太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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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推见习探员

发表于 2015-8-18 19:39: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宇渊之峰 于 2015-8-18 19:52 编辑

       凶手是施诺。
       首先,施诚并不是自杀的。原因如下:1.既然施诚要写血书,那么他就没必要让管家施宏给他拿笔墨纸 2.如果他是要用笔墨纸写遗言,那也没必要用自己的血 3.若是他想用笔沾着自己的血写血书,那么笔上必然会沾到血,可那支笔却是干净的 4.这是最重要的一点,写血书时,应该弄破自己不惯用的那只手的手指,然后用惯用手沾着血来写字,然而施诚是右撇子,可他的伤口却出现在他的右手食指上。所以,很显然,施诚本想用笔墨纸来写些什么,可他还没写就被凶手杀害了,凶手还通过血书的方式伪造了施诚的遗书,以此将施诚的死伪装成自杀。
为什么说施诺是凶手呢?关键就是凶手遗留在现场的凶器——刻刀。施诚没事不会把刻刀放在身上,而除施诚外的其他人又很难拿到刻刀,因为雕刻作坊的门被锁住了,且唯一的钥匙在施诚身上,而他也不会随便让人拿走他的刻刀。那现场的刻刀从何而来呢?由《半面妆》中我们得知,施诚插在关天岳身上的刻刀被许无艳处得来。可知许无艳并不是凶手,因为在“知府遇刺案”中,许无艳抱着自己揽上嫌疑的风险,也要掩护施诚,所以他并没有杀死施诚的动机,而且她也没有能力模仿施诚的笔迹来伪造遗书。如此一来,符合凶手条件的人必需是:1.有杀死施诚的动机 2.有拿走许无艳藏起的刻刀的机会 3.有能力模仿施诚的笔迹写遗书。符合这些条件的人只有一个——施诺。
       施诺与许无艳是夫妻,他们同住在一间房内,施诺极有可能在无意中发现了许无艳藏起的那把刻刀,施诺并非愚笨之人,他在发现了那把刻刀后,也就很自然地想到了“知府遇刺案”的真相,同时也知道了自己的新婚妻子与弟弟施诚有一种说不清的关系,由于施诺太爱许无艳了,所以心生醋意,决定杀死施诚。他知道施诚仍保留着晚饭后到凉亭纳凉的习惯,便决定晚饭后动手。案发当天的晚饭过后,施诺便和许无艳回到自己的房间,施诺打算在许无艳睡着后动手,以获得不在场证明。那封血书极有可能是他之前就伪造好的。许无艳睡熟之后,施诺悄悄起身,拿走那把刻刀,再悄悄地走出房间,那是应该实在戌时,具体点就是在李嫣然第一次从凉亭回来后到施宏第二次去锁门之前。施诺走出房间后,来到凉亭,用那把刻刀杀死了施诚,接着,他把早已准备好的血书放在石桌上,又用刻刀在施诚的右手食指上划了一道伤口,以此将现场伪装成了施诚自杀的样子。这是,李嫣然再次向凉亭走来(为了找手帕),施诺及时发觉并吹灭了台烛,由于紧张,施诺手中的刻刀掉在地上,发出了声响(这就是李嫣然听到的东西掉在地上的声音)。此时,管家施宏第二次出来锁门,李嫣然被惊动,回到了房间。而施诺也趁此机会。悄声回到了自己的房间。这就是案发当时的情况!





(谜题篇最后括号内第二点提到的另一受害者是许无艳,她可能是在此案结束后在随施诺离开浔阳的路上抑郁而亡,原因则可能是他们夫妻二人因施诚而产生了隔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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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推见习探员

发表于 2015-8-18 19:39:5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由于死者的死亡伤口又细又锋利,所以我们不难联系到死亡生前是一位雕刻家而且他的用具就是一把雕刻刀,所以凶器就是把雕刻刀,而他的房间的钥匙是死者一直带在身上的,这样就有两种可能一个就是死者带到出来,但是他为什么要带出来呢就只有一个原因就是他想自杀,第二种可能就是许无艳在第一个案件中拿的那把,但是这样就是许无艳杀了他,这样从这个案件中基本没有再提及到那把在第一个案件中的“凶器”而且从第一个案件中看到许无艳帮死者收拾了“凶器”雕刻刀所以从中可以推出第二种可能性很少。也就是说彬书是自杀的,而他为什么不用管家送来的笔墨呢?可能原因就是当时有人在这里,就是另一个第一个案件中的“帮凶“许无艳,在许无艳见到死者之后,死者为了不连累许无艳就下了死志,这样就可以令到无艳没有嫌疑,这个第一个案件就可以落下帷幕了。因为死者下了决心去死了,所以他找苏来诉说自己的想法----明早去自首。但当无艳出现在他面前想与他争着去自首,于是死者就急于自杀而没有用笔墨去书写真相,然而在悲痛中的无艳为了死者而不想死者死的毫无意义于是就用他的手指去书写只有自己所了解事实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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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推见习探员

发表于 2015-8-18 19:40:4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凶手是管家施宏。施彬书对管家说要写下这一认罪的状纸,管家拿来笔墨,但是墨水是血而不是真正的墨。因为当时天色较暗,连人脸都无法辨别,更别说墨水颜色的区别了。此时,撞见李嫣然,后问寒几句,李嫣然离去。施彬书沾着血写下“绝笔”,因此笔杆上并没有血迹。管家趁施彬书写信时关门,并回来将其杀害,将右手划开一道口子。但此时血墨没有机会处理,因此只能在早上迅速换回真正的黑墨,后叫大家赶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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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推见习探员

发表于 2015-8-18 19:41:20 | 显示全部楼层
死者跟无恙说要自己一个人坐一会到拿着蜡烛跟李嫣然讲话时都是正常的,就在李嫣然离开的45分钟里,冰书来了,然而当冰书正在拿刀杀人忽然听到有人过来的声音一紧张碰掉了蜡烛,李嫣然正准备去看,管家刚好就要去锁门,李嫣然只好走掉,冰书趁这个空隙摸黑将遗书放在蜡烛下,在回房,管家来了后看见灯熄了就以为彬书睡了
而且死者要来了笔墨,说明他根本就没有想写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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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推见习探员

发表于 2015-8-18 19:42:3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凶手是管家施宏。施彬书对管家说要写下这一认罪的状纸,管家拿来笔墨,但是墨水是血而不是真正的墨。因为当时天色较暗,连人脸都无法辨别,更别说墨水颜色的区别了。此时,撞见李嫣然,后问寒几句,李嫣然离去。施彬书沾着血写下“绝笔”,因此笔杆上并没有血迹。管家趁施彬书写信时关门,并回来将其杀害,将右手划开一道口子。但此时血墨没有机会处理,因此只能在早上迅速换回真正的黑墨,后叫大家赶来,但是血墨还没有时间处理,仔细搜索就一定能发现,作为证据。由于这一手法,再加写下内容及作案全部仅45分钟内,能办到的也只有管家一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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