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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9-1-4 17:3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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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空间拉开 于 2019-1-4 17:32 编辑
清朝有个县令李铁桥,调广东任职。刚到县衙,就收到两份状子。打开看时,却原来是同一案子:弟弟离故后,留下一份丰厚的遗产,因没有儿子,他的遗孀想过继一个男孩为嗣;当哥哥的也很富有,但眼馋弟弟的家产,为了最终占有,硬要把自己的小儿子过继给她。可此人品行败坏,吃喝嫖赌,样样占全了,还自认为叔叔遗产的继承人非他莫属,哪里把寡妇婶婶放在眼里!他对婶婶十分无理,动辄顶撞、辱骂,婶母不堪其辱,便另找一个男孩为嗣。那哥哥见到嘴边的肥肉要被人抢走,十分恼火,非要把儿子过继过去不可。这一来,一方硬要过继,一方死活不要,双方便到县里打官司。前任知县几经调解无效,竟束手无策,于是官司一打就是几年。
这天,李铁桥把双方召集到县衙。先问那哥哥: “ 你为什么要把儿子过继给她?”那哥哥答道:“古人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从血统来说,我们是一脉相承的同胞兄弟。我有两个儿子,把一个过继给她,按律例来说,正是合理合法的,怎由得她想怎样就怎样呢?
李知县听他说的头头是道,身后还跟着一伙人,哥哥垂手恭立。突然,李知县向那伙人发问道:“你们是些什么人?“答:“同族的父老兄弟。”“你们认为他说得对不对?“按律例看来,我们认为是合情合理的。”众人齐声答道。
那妇人一听急了: “老爷!我是一个妇**家,又不识字,不懂得什么是律例。只是我要请求老爷体谅一下寡妇的苦楚,许我选择一个合意的嗣子。”
话说到这里,谁料知县大人竟火了,厉声呵斥道: “大胆,本官是朝廷任命的,只能依照朝廷的法律办事。公堂之上,何得乱讲人情?“那哥哥听了喜不自胜,连忙叩头称谢,同来的“父老弟兄”也帮腔说: “还是老爷英明!”李铁桥接着说: “既然大家都认为这样判定是合理的,那就画押具结!”随后转向那哥哥的儿子:“从今天起,你就正式成为你婶婶的儿子了,现在当着本官的面拜认母亲吧!”
那小子欣喜地跪到婶婶的面前,拜了起来。妇人听到这种判决,背转身去,十分伤心地号哭起来: “天啊!我的命为什么这样苦?我还是死了算了⋯⋯”李知县问:“你为什么要死?“妇人道:“原因我刚才已经说过了,你强迫我认他为子,还不等于要我的命!”知县说: “这小子对你不孝可是真话?有什么事实根据?你先不要哭,慢慢说来听听。”“他每天外出,非嫖即赌,喝酒闹事,挥霍无度,我劝他、阻他,他反过来骂我,甚至动手打我⋯⋯”她一件一件诉说起来,说到伤心处,更是泣不成声。李铁桥耐心地倾听着。待妇人说完,他便转过脸对那哥哥说了几句话,哥哥就不将自己的儿子过继给寡妇做儿子了。
请问:这是为什么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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