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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魂霖儿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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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 第九&十一届魔王推理大赛第四回合答题贴(答题截止,答案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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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推见习探员

发表于 2015-2-9 17:29: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小李飞刀 于 2015-2-9 18:26 编辑

答案
致命凶手:施诺
第三把凶器:施诚的刻刀
分析:施家兄弟为广义堂成员,关东岳抓捕了他们的成员,加上以前也有旧恨,所以被计划刺杀,李嫣然为许无艳好友,所以也有参与。
具体步骤:施诺假装醉酒提前与许无艳离开,做出不在场的条件,之后等丫鬟走后施诺由西边翻墙至厕所旁等候时机,丫鬟到了大厅后施诚提议李嫣然歌舞助兴,期间献媚关东岳,之后说去厕所,关也尾随而去,然后李和关在厕所发生关系,等到关毫无戒备时李取出藏在厕纸里的匕首捅了他两刀,第二刀未拔出,施诺也紧跟着背后给了致命一刀,然后二人退出,广义堂刺杀一般参与者都要补刀,所以李回到大厅后施诚又过去了,碰见正在撒尿的卞,等卞走后他去厕所用刻刀给了一刀(一个雕刻师随身带刻刀是很合理也很合逻辑的事情吧^ω^),但是拔出刀以后发现刀口很容易暴露自己,所以就用李留下的匕首从他的刀口又插了进去,连仵作都差点没发现,因为他的准确度很高。(卞回去以后隔了段时间栾才去厕所,所以时间上不是很紧张)等到栾去的时候看到施二正在吐(刚刚喝过酒,看到一个快死的人用粪水写字,能不恶心么,之所以没有擦掉,大概是他觉得没写完,没有威胁,还可以误导)还有玉佩应该是作为他们代表刺杀成功而从死者身上带走的信物或者纪念带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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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推S级探员

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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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吉拉 Lv:75
发表于 2015-2-9 17:52:12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他们的说辞,死者之后出恭的是李姑娘,以及卞阳,考虑到死者死前有过性行为,那么性行为的对象只有李姑娘,相应的凶手就应该是卞阳,死者死时仰卧,且没有移动过痕迹,那么致死的第一刀就应该是背后那刀,那么就是卞阳的第一刀,导致了死者的死亡,第二刀比较锐利且极细,很有可能就是李姑娘的发簪,所以李姑娘和卞阳一起,杀害了死者,至于后面那4刀,由于栾望没有单独作案时间,那就只有施诚有这个作案可能,他在卞阳走,栾望来之前,刺了死者4刀。
成功决不会出现在起点附近,因为只有历经一番风雨的人才有资格拥有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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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弦命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5-2-9 18: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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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推B级探员

发表于 2015-2-9 18: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推理的艺术 于 2015-2-9 19:55 编辑

首先从刀伤入手。死者是被三种凶器所伤,现在列出三种伤口的特征:
背心中的一刀:在背心伤口里留下凶器——普通的匕首,市井可购得,开了刃但不甚锋利(以下简称匕首);但是插入很深,凶手力道很大;是致命伤。
胸腹中的四刀:在胸前伤口里留下凶器——锋利、上乘的刀(以下简称利刃),但是凶手可能较孱弱无力或是女子,插入较浅;不致命。
胸前被不明凶器袭击造成的伤口:未留下凶器,造成的伤口被上一把刀即利刃插入从而覆盖。
还是先解开不明凶器之谜。“其刀锋要更锐利,刀口极细且宽不及拇指”
这是文中对凶器的描述。通过描述,不难猜到这是一种古代常见而不引人怀疑的杀人利器,也是妇女的发饰——簪子
因为簪子造成的伤口被利刃所覆盖,所以造成伤口的顺序一定是簪子在前,利刃在后。那么匕首是什么时候刺伤死者的呢?
因为已经证明簪子在匕首之前,所以三种凶器行凶的顺序不外乎三种:匕首——簪子——利刃;簪子——匕首——利刃;或者簪子——利刃——匕首。
首先看第一种可能:匕首——簪子——利刃。匕首是致命伤,而且一击致命;根据仵作的证词,死者没有被翻动的迹象,而死者死时是面朝下的。在狭窄的茅厕内,想在不翻动尸体的情况下补刀几乎是不可能的,因而这种顺序错误。至于后两种顺序,则要考虑到席间众人的行动记录了。
根据众人证词,整理如下:(回来均指回到正厅)
栾望去茅厕并回来——春晓经过凉亭从内堂回来——施诚提议李嫣然歌舞助兴——栾望去茅厕并回来(有厕纸)——卞阳去茅厕又回来(有厕纸)——高成去茅厕又回来(有厕纸)——卞阳去茅厕又回来——李嫣然去茅厕(没有厕纸)——关东岳去茅厕——卞阳去茅厕,并在西偏厅遇到李嫣然,后者告知他关东岳还没出来——李嫣然回来——施诚去茅厕,遇到卞阳;并让卞阳先在西偏厅出恭,自己也在西偏厅出恭——卞阳回来——(较长时间)——栾望去茅厕,也只得在西偏厅出恭,偶然看见施诚在呕吐——栾望、施诚一起回来——施宏去茅厕,发现尸体。


这就是席间所有人出入的全过程。另外我们可以知道一点:仵作检查出死者生前刚刚行过房事,而曾和死者有过可能的单独接触的唯一女性就是李嫣然,加之卞阳的证词“嘿,李姑娘那时好像正在整理衣衫吧”,我们就可以断定李嫣然与关东岳在茅厕内发生了关系。鉴于簪子一定属于女性,李嫣然具有重大嫌疑。其余的女性包括新娘许无艳、何卿娘与春晓。而春晓始终没有离开正厅,可以排除;许无艳、何卿娘当时都在内堂,要过来而不被发现只有走东边的回廊道东偏厅(因为有假山遮挡不用担心被凉亭里的人发现),可是这样就要耗费大量时间,而且也不清楚关东岳什么时候会去茅厕;隐蔽在翻修回廊的拐角处的话,又因为李嫣然、卞阳、施诚等的相继在场难以下手和逃脱。因而,可能的簪子行刺者只有李嫣然一人。
而通过前面的行动记录分析,曾单独一人处于西偏厅并有机会行刺者,除了李嫣然只有卞阳与施诚有机会下手,既然行刺者正好有三个,所以卞阳、施诚都参与了刺杀,但是显然都在李嫣然之后,并且根据顺序,是卞阳在前,施诚在后。卞阳的动机何在呢?他很可能就是个人恩怨打算置关东岳于死地,撞见关东岳受伤之后觉得正是大好时机,于是下了杀手。
那么他用的究竟是匕首还是利刃呢?这就要回到上面三种凶器顺序与特征的讨论了。既然利刃插入并掩盖了簪子造成的伤害,就只有一个目的:保护用簪子行凶的人!卞阳会去保护李嫣然吗?不会,但是施诚很可能会。从他提议李嫣然助兴即可看出他们关系不一般,他最有可能为了保护李嫣然不惜再次行刺。因此,使用匕首的是卞阳,使用利刃的是施诚。
也就是说,正确顺序是簪子——匕首——利刃。可是这样就出现了一个疑点:关东岳留下的死前讯息应该是指证李嫣然的,可是她的名字里并不含一点一横。这只有一种可能,就是死亡信息不是死者本人留下的,而是凶手之一。这么做的目的,显然也是让李嫣然跳出这一潭浑水,这个人也自然是施诚。作为死者,留下的应该是能快速、简单表明凶手身份的信息,而本案名字中带一点一横的太多,如果是死者留的就应该极力避免混淆。但是对于施诚来说,这么做却非常合理——既没有冤枉任何人,又成功你保护了李嫣然。不消说,玉佩与翻墙痕迹也是为了混淆视听而刻意加上去的。但殊不知,如果是外来杀手作案,死者怎么可能知道对方身份并留下讯息!这一做法自相矛盾,欲盖弥彰。
案件还原:死者关东岳为好色之徒,趁李嫣然去茅厕的时候尾随而至并将其强暴,李嫣然一怒之下拔出簪子刺伤关东岳,对方即刻昏迷在地。这里可以解释一下厕纸的去向了——凶手李嫣然用厕纸擦干净了簪子上的血迹,之后把厕纸扔进茅坑处理掉。因为担心此事成为罪证,遂谎称去时厕纸已经不见。之后她出来,没想到遇上了卞阳,担心被过早发现,于是告诉他关东岳身体不适云云。然而见李嫣然衣冠不整,卞阳好奇地进入没关门的茅厕,结果看见关东岳受伤倒地。于是与他素有过节的卞阳用匕首刺死关东岳,之后出来。而施诚因为担心李嫣然同样去查看,待卞阳走后进入,发现关东岳已死,为了保护李嫣然补刀,并用利刃掩盖住伤口。之后又伪造遗言,取走玉佩,造出翻墙痕迹,之后被栾望发现在西偏厅呕吐也很正常,因为很多人见不得尸体与血迹,更别提刺人与在现场蘸着粪汁留下遗言了。这就是本案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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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推见习探员

发表于 2015-2-9 18:23: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节操神社 于 2015-2-9 20:03 编辑

1:致命杀手:施诺
2:第三把凶器:雕刻刀。
3:案件分析:先按排除法:除了 何卿娘  ,徐无艳,施诺还有岳夕楼和苏无恙,其他人都在正厅,从文中可以看到在正厅被调查的人都说了 李姑娘去如厕,之后是关大人,那时候李姑娘并没有回来,而在李姑娘以后就没人再进去那个厕所了,因为李姑娘说关东岳偶感不适,直到施宏发现了死者。从他们去厕所的顺序来看, 可以看出有的出恭哪怕是相邻的顺序,也有时间差,即你回来我待了会儿才去,有的却是前后脚,你回来我马上去,更有甚,可能是对方出恭还未回便内急去了。而关东岳是从李姑娘去了以后没回来就去了,在这以后正厅没人接触过关东岳,其他人都有不在场的证明。
卞阳说:" 李姑娘那时好像正在整理衣衫吧,她说关大人好像偶感不适,还没出来,然后她就回去了,但我着实内急,无奈之下便在西偏厅出恭了。"之后施成也去 西偏厅,这也印证了衙役们在西偏厅里发现了一些口吐的污秽物和尿迹。所以正厅人除了李嫣然会有和关东岳相处过时间外,其他人不在场证明拥有。

案发现场: "发现时尸体仰卧,关东岳身重五刀,其中两处伤痕插有凶器,死者胸腹中了四刀,背心处中了一刀,插有凶器,刀身没入背心,力道极深,此处是致命伤"因为道力深所以不像女子所为。"而胸腹处的四刀伤痕较浅,力道不深"像是女子所为或者文弱书生。从覆盖的刀伤来看,那把凶器刀锋要更锐利 ,刀口极细且宽不及拇指, 这容易想到施城的雕刻刀,细而锋利。那两把已经发现的凶器里,胸腹处的那把刀锋锐利,刀质上乘,而背心处的那把是市井随处可买的匕首,虽开了刃,不甚锋利,刀质一般。一般上成刀女子用来防身也不为过。而且还查到" 发现死者生前刚刚行过房事"—— "李姑娘那时好像正在整理衣衫吧",李嫣然应该是关东岳死前接触的最后一个女人,我想,关东岳行房事的对象应该就是她把,而那个厕所除了站一个人外没有其他的位置,行完房事的关东岳精疲力尽去厕所,而李嫣然则在外面接应自己的同谋,李嫣然之所以和关东岳行房事为了给她的帮凶拖延时间到来。这是除了徐娘子和施诺还有何倾娘,(岳夕楼和苏无恙是不可能了)其他人都在正厅,所以根据翻墙的痕迹来看,施诺和许无艳赶来,施诺进厕所给关东岳背后一刀,许无艳则给关东岳胸前四刀,待关东岳仰躺着,拿出雕刻刀的施诺再给关东岳一刀,因为雕刻刀是施成的不能留下,所以情急之下,两把凶器没拿走。李嫣然则在外面把风。至于玉佩没见了?或许只是为了证明杀的人是关东岳,或许又为了典当救济贫苦百姓。。

动机:前文多次介绍 江西官吏贪腐,百姓粮荒,民不聊生的境遇, 九年前浔阳大荒,百姓流离失所,时任督道仓吏的关大人以粮草备军为由,拒不开仓放粮,致使百姓流离失所,饿殍遍野,而许无艳一家就是这些事的受害者之一,还有民间的'广义堂',假设那个乐坊表示广义堂搜集情报的地方,那么一切便说通了, 广义堂’的组织,专门刺杀贪官污吏,参与的每个人都会对贪官进行刺杀,达到一种所谓‘民惩’的效果。知府关东岳已经逮捕了一些‘广义堂’的要员。如果这样,许无艳他们便是广义堂的成员,对于关东岳逮捕他们同伴很是痛恨,加上关东岳又贪得无厌,民不聊生,于是下了杀机。至于施诺为了爱妻参案再加上他本人对官员腐败也痛恨,于是一起合谋杀了关东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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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推正式探员

发表于 2015-2-9 18:32: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火舞猫 于 2015-2-9 20:43 编辑

首先我们可以推测到有人用某一个凶器砍了一刀 后来另一个凶手为了掩护这个凶手又砍了四刀 并且凶器还在上面 那么为什么非要如此呢 说明凶器很有可能会暴露第一个凶手的身份。
所以我觉得第三个凶器就是碎了的玉佩。
文章第一段就是李嫣然和二少爷的相处,并非大少爷。
当晚喜宴凶案发生之前,关东岳去西偏厅茅厕之后。除李嫣然之外再也没有人进过西偏厅茅厕。根据卞阳证词,李嫣然如厕回来之时正在西偏厅整理衣衫,且李嫣然和关东岳有独处时间。仵作证词关东岳死前刚行过房事。李最后扯下了玉佩,摔成了碎片,并用那个划伤了死者。但实际上二少爷看到了这一切,他爱李嫣然,所以决定报复,他用刀威胁死者去厕所,用厕纸把死者的嘴堵上不让他叫。趁死者没有防备时候用凶器连续四刀,然后发现了这个最初的玉佩伤痕,伤痕会出卖李,于是前去补刀。综上所述,李嫣然同关东岳刚刚行过房事,房事动情之后关东岳将自己贴身玉佩不小心弄碎,被李弄伤。但不曾想李嫣然是广义堂的杀手,那把刺在腹部且较为锋利的匕首是二少爷的。二少爷用锋利匕首将关东岳补刀四下,这时站在厕所内的另一个凶手从背后刺入,关东岳倒在地上,匕首因为关东岳倒下而刺得更深。死亡之前,关东岳留下“一点一横”的遗言。指的是广义堂的“广”字。新娘是真正凶手。

再说这第二凶案,根据衙役证词,西偏厅茅厕下草地凌乱且有攀爬过的痕迹。但是宴客地点是在正厅,所以在正厅的人去西偏厅茅厕出恭,就算被人看到也不会引起怀疑,自然不需要爬墙。故爬墙之人必然是内堂之人,施诺因为喝醉而回房所以他不可能是凶手。那么凶手只能是何卿娘还有许无艳其中的一个,这个手法有一个致命的关键就是要配合李嫣然如厕的时间而在厕所内等待。所以必须有人将外面的情况报告给第二个凶手,符合这一条件的只有许无艳通风报信的人就是春晓但是春晓应该不知道何无艳的计划。何无艳让许卿娘帮助自己翻过内堂围墙。【当然许无艳再次出现在大家面前已是翌日。她回房便可换下新娘装束。】许无艳带去的刀是市井上随处可见的刀为的是让大家认为这是临时起意的冲动杀人而非蓄谋杀人。关东岳倒在厕所内。二人没办法确定关东岳是否死亡,但是推测关东岳满身都是污秽之物,身为知府的他自然不可以如此狼狈,所以李嫣然离开之时拿走所有厕纸。许李二人都是广义堂的成员。

施诺应该已经看穿了一切,但是绝口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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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推正式探员

发表于 2015-2-9 19:24:5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设在胸腹前留下伤口的凶手为A,留下致命伤的凶手为B,被致命伤掩盖的伤口的凶手为C。
先说被掩盖的伤口的凶器,C将凶器取走,没有像其他两名凶手一样将凶器留在死者身上,说明这个凶器是可以象征C身份的东西。施府上下,能有象征性的,且较为锋利的东西,只有施诚的雕刻刀,而施诚钥匙不离身,所以使用雕刻刀杀死关的只有是他。
再说留下致命伤的B。B留下的致命伤掩盖在C留下的伤口上,说明B于C后行凶。死者的死亡讯息没有写完,故可以推测,死者是在能写完讯息之前就再次受到B的致命伤,因此可以认为BC行凶时间差距不大。B的身份有两个可能,与施如厕时间重合的栾和卞。施用的是可以象征他身份的东西,故应该是属于临时起意。卞先于施出恭,施在刺伤关的时候,如果卞是B,则必然此时在场。而施是属于临时起意,此时若有人在场则必然不会出手,所以B是后于施出恭的栾。
栾应该是在施刺伤关之后,到了西偏厅的茅厕,并且再次补刀,最终杀死了关。
最后是说C,这个涉及到了四个疑点,死者死前进行过性行为,消失的玉佩,不翼而飞的厕纸,以及死者死亡时的姿势。
卞在见到李时李正在整理衣冠,如果关只是等李从厕内出来的话,李必然会在厕内就整理好衣冠,而不会出厕之后再整理。故与死者发生关系的是李。李所在之地不受关管辖,故与关发生行为并不是为了寻求庇护,只能是为了钱财。关身上财物没有少,只有一个玉佩不见了,故可以推测玉佩被关给了李用来买春。
接下来是厕纸,厕纸是被谁拿走,为何被拿走?厕所是全密闭,如果从里锁住外面的人必然无法打开。拿走厕纸,并一定会使关困于厕所内能做到的这一点的只有那时和关发生关系的李。李拿走厕纸,将关困于厕所,然后凶手再假装过来送纸关必然会开门,此时将关刺杀。但是施并不是那个凶手,因为他是临时起意不会之前就制订下这精密的计划。
所以定下这个计划的凶手只能是A,但是A没想到施并没有听从李的建议而是前往了厕所,并与栾杀死了关。栾和施在走之前将尸体放回厕所,摆成上厕所的姿势以防止太早被人发现。然后凶手来了,看见门没关,而且关在厕所内,于是就用早已准备好的利刃连刺四刀,所以才会造成死者致命伤在背上却仰面朝天。
所有疑点解决,A的身份也水落石出。A力气不大,且在栾和施回去之后大厅内无人出恭,所以不是大厅内的人。所以只有是后堂的人。后堂的人想要到西侧厕所只能翻墙过去,后堂的人中,施诺根据侍女描述已酩酊大醉,何年事较高也不太可能。故只有是许。

全过程:许李两人定下计划,由李晚上用上述方法将关困于厕所,并让其他人不要过去。但是不料施诚在卞走之后去厕所想看下关是否出恭完,在关开门之后施由于某些原因突然起了想杀关的想法。而此时栾没有在西偏厅看到施诚也去了厕所,正好看到施诚将关刺倒,但没有告诉他人而是看到关没有死就也用早已准备好的匕首将关最终刺死。然后两人将关藏进厕所内。过了一段时间,由于凉亭有人而不得不翻墙过来的许到了厕所,然后用利刃刺了关四刀后翻墙回去。

动机
许:九年前大荒由于关与上司沆瀣一气赈灾不力导致许流利失所,至亲也在这场大灾中死去,而且现在看到关也不思悔过,故一方面是想报仇,另一方面也是想为民除害吧。
栾:广义堂这样一个组织如果不是有比较大的财力应该是很难支撑的,所以猜测其背后的组织者应该是比较有钱势的人,而且进一步可以猜测栾就是广义堂头目。关也是一个贪官污吏,自然也是广义堂刺杀的人选之一。
施诚:施诚终日在府内精雕,与外界不会有太大的恩仇,按理没有杀害关的动机。所以我只能猜想,许幼时的青梅竹马不是施诺而是施诚,施诚当时也应该是以施诺的身份与许嬉戏。后来大荒由于关赈灾不力许与施诚分离,后来被施老找到并由施老做主令许与施诺成婚,施诚自然无法有半句怨言。当在厕所看到关时突然想到如果不是由于关许与自己就不会分离,所以怒火攻心,杀了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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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推正式探员

发表于 2015-2-9 19:26:0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题看的头都大了本想放弃了但想着都答了3回合了还是要坚持下去吧,能蒙多少蒙多少吧,毕竟年轻以后可能更没时间玩推理了。哈哈。按题目要求我先说我的结论吧,凶手(致命刀伤)是栾望  
第三把凶器是发簪

分析案件
其实本案给我的感觉就是东方快车谋杀案的感觉。先看所有人的证词,基本都一致,只有从卞阳这里可以得到一点有用信息,那就是他看到李姑娘的时候她在整理衣衫。这个线索与死者生前有过房事一联系很容易令人想到李姑娘和死者有进行过啪啪啪。李姑娘走之后关知府才走的,而文中也没有一点线索可以确定死者与李姑娘生前认识,不管怎么样也很难想象李姑娘会勾引死者,那么只可能是死者尾随李姑娘到厕所,强和谐奸了她,李姑娘在强奸中拿起发簪朝死者刺去,然后跑出厕所整理衣衫。如果照这么说,卞公他道出了一点线索,那他跟本案无关吗?其实不然,按我推测当晚在施府的所有人(除了岳西楼和苏无恙)都是共犯。他们全都有杀害死者的动机,半面妆的许姑娘就是主谋!最让我感到怀疑的是本案参与证词的所有人都能回答出“厕纸有没有”这个问题的答案,但是他们都只是小便,为什么能注意到厕纸呢?这个太不自然了。厕纸只是表面糊弄人的假象,我想厕纸当天夜里一开始就没有放在厕所里。李姑娘也身为同谋,但是她被强和谐奸只是意外,计划里她本身并不该出手的。我想当时施二少和栾望并没有好好在西偏堂呆着,而是来到厕所,装备杀死死者,栾望给死者背后一刀,施二少发现了死者之前被刺过,他猜测是李姑娘干的,所以他用自己制作的刀刺了死者4刀,最后一刀覆盖了李姑娘刺中的伤口。他们杀完人后想假装成是“广义堂”的人干的,所以制造了翻墙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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