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推理要在食后 于 2016-8-22 19:00 编辑
【蓝色字为原文内容,红色字为重要推论。】
“笨蛋!如果我怕火的话,还当什么邮筒啊。” ——要成为火贼王的邮筒的大绿
邮筒长什么样
我国邮筒一般都是铁制的,从题中的叙述,【有一个绿色生锈的大邮筒,大大的脑袋架在细细窄窄的铁棍上,看上去像一个巨大而神秘的怪物】,我们找到一个印象相似的老式邮筒图片,确实有点吓小孩。 但题中的邮筒和这张照片还有所不同,【他们常常趴在那窄窄的放信口向里看,试图想看到这个怪物的肚子里,到底会有怎样的秘密。但是里面黑洞洞的,什么也看不见】,说明放信口外侧没有遮挡,放信时不需要像图上一样先向上再放下去,而是可以直接从放信口看到里面,但是因为放信口很窄,光线难以进入,什么都看不见。也因为放信口很窄,投入邮筒的物件应该不是无意丢进去的,而是故意为之。并且邮筒在非取件时间是上锁的,放入邮筒内的物件无法自行取出。
邮筒起火需要的条件
着火有三个必要条件:可燃物、助燃物、着火源。信件、纸张、干草都是可燃物;邮筒中助燃物氧气是有的,但不充足;普通信纸的燃点约为160摄氏度,干草的燃点约为183摄氏度,由于邮筒的放信口非常窄,能直射进去的阳光微乎其微。在自然条件下邮筒整体即便受阳光直射也基本不会达到这样的温度,而且并没有搜索到我国乃至国外有邮筒自燃的报道,可以排除自燃的可能。 剩下的就是被引燃了,燃烧的烟头表面温度超过400摄氏度,内部达到700-800摄氏度,火柴的火焰约有550-1700摄氏度,完全可以点燃纸和干草。【那是很多年前的一个夏天,略有些偏远的小村庄】,应该没有比较先进的引燃工具,题中也没有这类工具的描写,认为并没有遥控引燃的不留痕迹的黑科技。加之阳光很难直射进邮筒,从放信口放东西进去也很难控制位置,利用阳光引燃邮筒内容物也不作考虑。本题中三次起火都存在着火源,分别是烟头、火柴、烟头。一支烟放着烧完需要约10分钟,火柴烧完不过数秒。然而,未熄灭的烟头极易引发“阴燃”现象。所谓“阴燃”,是指受热分解后能够产生“刚性结构多孔碳固体物质”发生的无可见光缓慢燃烧形式,纸张、干草、报纸都属于发生阴燃的典型物质。将未熄灭的烟头放置干草中,十多分钟的时间里表明看似波澜不惊,内部由于阴燃已经达到明火燃烧的条件,随时一触即发。现实生活中,有烟民中途瞌睡,不慎将未熄灭的烟头掉到了沙发夹缝,结果一小时后沙发被点燃,最终烧掉了整个房子。如果考虑烟头阴燃转明火的不确定时间,少则几分钟,多则几小时,村庄里任何有机会接触香烟和火柴的人都可以有不在场证明地纵火犯案。不过我们认为从题中信息来看,作者并未考虑阴燃的情况,而是认为烟头可以迅速引燃纸张、干草等物,我们且从作者的前提出发进行以下的推理。 第一次起火,邮筒内本身就有信件和可能是孩子们塞进去的纸张作为可燃物,第二三次起火都有人为新加入的可燃物,至少可以确定第二三起起火不是村民把未熄灭的烟头乱丢进邮筒而引发的偶然性起火事件。接下来我们只考虑可控性,使用某些朴素的手法可以延迟起火时间十分钟以内,即我们只考虑起火前十分钟内可能犯案的人物和情况。
邮筒第一次起火的时候
案情分析: 【在邮筒附近发现了燃烧过的火柴,邮筒里的东西似乎是被一根刚点燃不久的香烟点燃的,烧的并不算很彻底,里面基本没有信件,倒是孩子们塞进去的纸张多些】。邮筒内的纸张应该是被香烟点燃的,而火柴可能是用来点燃香烟的,火柴家家都有。罗婷和然然离开时,罗婷就闻到了像是烟味的气味,她们离开不久就有人发现邮筒着火了,而邮筒内的东西是被刚点燃不久的香烟点燃的,因此有人将刚点燃不久的香烟从放信口投进了邮筒,并点燃了其中的纸张等物,罗婷闻到的烟味可能就是从邮筒中冒出来的。故在冒出烟味前在邮筒不远处说过话的然然和齐的嫌疑最大,罗婷虽然在附近但她的行动全被描述了,没有可疑的举动。 【然然和齐就分开向两个方向走开,齐继续前行走过邮筒慢慢向远处走去】,说明然然和齐遇见的时候,然然已经走过了邮筒,而齐还没有经过邮筒,有两种可能: ①齐在和然然分开之后,用火柴点燃一根香烟,而后在经过邮筒时将香烟丢了进去。且不论动机不明,即使就是想烧邮筒,里面最常见的纸张用烟屁股就足以点燃了,而齐却将一整支烟丢进去,颇为浪费。而且罗婷和然然还未走远,丢烟进邮筒的行为有可能被目击而后指证,有些风险。刚丢进去的烟也不会马上就点燃里面的东西乃至冒出的烟味罗婷都闻见了。因此可能性不大。 ②然然在遇见齐之前,在走到邮筒附近时用火柴点了烟,经过邮筒时将香烟丢了进去。在她和齐说话的时候,香烟就慢慢点燃了邮筒内的纸张,然然说完话跑向罗婷时,罗婷已然闻到了散出的烟味。因此当罗婷说有烟味的时候,然然明显地在掩饰并催罗婷快走。然然点上烟不久就丢了,没抽的话身上的烟味可能并不明显。然然去买烟的可能不大,可能是偷偷拿了她爸爸的烟,在现场发现的香烟和然然爸爸抽的烟是同一个牌子也得到了解释。
烧邮筒动机及过程: 关于然然偷偷拿烟的动机,我们在描写中发现了少女心:【然然向罗婷跑来,红扑扑的小脸上带着些罗婷不熟悉的表情】,虽然作者没有明说,但以我看过多年言情小说的经验,这种“红扑扑的小脸上”“不熟悉的表情”肯定是情窦初开~然然可能是单纯出于对香烟的好奇心,可能是因为她喜欢的齐抽烟,她也想闻闻是什么味道,而偷偷拿了她爸爸的一支香烟,从家里拿了火柴,在路上将香烟点燃,不料刚点燃不久就看到了齐迎面走来。传言齐喜欢文静的女生,然然不想被讨厌,丢在路边又可能被闻到气味,情急之下便将香烟丢进了经过的邮筒,点燃了其中的纸张,造成第一次的邮筒起火事件。
邮筒第二次起火的时候
案情分析: 【罗婷仔细的看了一下警察叔叔收集东西的小袋子,里面没有烟头,只有一个袋子里装着一根烧的已经基本看不出形状了的火柴】,【火并不大,巡逻队过来的时候,火基本已经熄了,据说里面就只有些烧剩下的干草、木棍什么的】,这次起火应该是由点燃的火柴烧着了邮筒里的干草、木棍什么的。火柴从点燃到烧完不过数秒,投入邮筒应该是故意为之,那么本不应该出现在邮筒里的干草、木棍被投入邮筒,则是作为供燃烧的可燃物。 【是齐最先发现了邮筒又一次着火,他从能远远看到这个邮筒的那边的小路走过来,但是当他经过这里的时候,却发现邮筒开始冒烟,于是就跑去叫了巡逻的叔叔,一路上也没看到什么别的什么人。】从我们前面的分析,此次使用火柴点火,由于火柴是明火,从将火柴投进邮筒到冒烟用时很短,不可能齐远远地走过来才开始冒烟,因此我们认为齐隐瞒了真相,齐目击了纵火却为其隐瞒,或者纵火的人就是齐。案发当时然然和罗婷正在家吃午饭,且她们从一大早就在罗婷家,不可能去纵火,题中也没有提到别的可疑者,故我们认为很可能此次纵火的人就是齐本人。
烧邮筒过程及动机: 齐先收集了一些干草和木棍放进邮筒,而后把点燃的火柴也投进去烧了邮筒,当时路上没什么别的人,如果他直接跑掉根本不会被发现,但他却找人灭火,也把他当时在现场的事实暴露了。传言齐很聪明,以前学习也很好,应该不会犯傻,那么他这样做的目的可能就是要洗脱然然曾纵火的嫌疑。在第一起然然烧邮筒的事件中,聪明的齐也在现场,他很可能也觉察到放火的是然然。对于他们这样的年纪来说,没有足够的法律知识,觉得这就是一件“天大的事”,他担心警察最终会调查出是然然纵火,为了让然然洗脱嫌疑,他策划了第二起邮筒起火的事件,希望让警察认为这两起起火是同一人所为,而第二次起火然然根本不在现场,这样警察就可能不会再怀疑然然。同时他也要避免自己被怀疑,所以给出了“从小路走来”的证词。 传言还说齐讲义气。可能是为了自己的朋友免受惩罚;可能是不希望然然爸爸发现是然然纵火,而使这个本就不完满的家庭面对更严峻的挑战;也可能是他其实也有点喜欢然然。之后齐和他妈妈一起遇到然然的时候,【齐站在旁边斜睨着天空,一副不耐烦却无法碍于老妈的压力无法走开的样子,听着她们说话】,若是真的不耐烦,哪会站在旁边安静地听她们说话?他并不好意思加入然然和他妈妈的对话,或者说比起加入聊天,他更愿意在旁边静静地听她说话,这就是少年的情愫吧。 然然可能觉察到了齐的目的,所以有点奇怪地看向齐那边。罗婷也觉得这天的齐和印象中的并不一样,但是哪里不同,她却说不出来。她只知道,她忽然不怕这个男孩了。这个“说不出来”的不同之处显然不是外表的变化,而是罗婷原以为齐是个留长发、抽烟、打架的坏男孩,而这一天,她看到了齐散发出来的义气光芒~
邮筒第三次起火的时候
案情分析: 【邮筒外面有有火柴和少量烟灰,里面除了报纸和干草外,有食用油和烟头,就是这样。然然顺嘴答道,眼睛却笑眯眯地看着罗婷。】邮筒里面的烟头应该是着火源,食用油显然也是被人有意放进来的,有助燃作用,但燃点通常在300摄氏度以上,不可能在邮筒内自燃。外面的火柴可能是用来点燃香烟的,而少量的烟灰不排除是点火的香烟留下的。寄到村里的报纸会被派送,而不是放在邮筒里,因而这里的报纸也是被故意放进邮筒的,和干草都是作为可燃物。 关于食用油的可燃性:燃烧的烟头表面温度超过400摄氏度,内部达到700-800摄氏度,看似可以点燃食用油,其实短时间内做不到。常温食用油接触明火是不会燃烧的,而是挥发后受热分解产生的可燃性蒸汽会燃烧。因此,要想让食用油着火,至少得让油加热到持续产生油蒸汽的状态,这种状态即使用灶台大火加热也要至少十分钟才能达到。基于作者知晓这些物理知识,那么第三次的纵火犯使用食用油这一点,可能因为是还未接受过相关教育的少年,例如然然、罗婷、齐。当然,这个年代的村庄常用的食用油也可能是猪油,动物油的燃点通常低于植物油的,可能更容易引起燃烧。 【就在之后第二天的傍晚,据然然和齐家妈妈还有齐说,傍晚的时候,他们在离邮筒七八米的地方遇到了,那时邮筒还好好的】,【齐站在旁边斜睨着天空,一副不耐烦却无法碍于老妈的压力无法走开的样子,听着她们说话,大约过了三五分钟的时间,她们忽然发现邮筒开始冒烟……又着火了……】,起火就发生在这短短三五分钟之间,他们三人离邮筒有七八米,可以彼此作证,从证词来看应该无人接近过邮筒,也就无法将烟头丢进去。结合现场的痕迹,有一种方法可以做到延迟三五分钟的起火时间,就是事先将准备好的报纸、干草、食用油放进邮筒后,点燃香烟,将过滤嘴的一半伸入放信口,点燃的一半留在外面,保持平衡放在邮筒的外壁上,由于邮筒外壁是有一定厚度的,香烟并不会很快掉下,随着香烟慢慢燃烧,烟灰落在邮筒外面,外侧的部分重量减少,当烧到快一半的时候,剩余的香烟就会掉入邮筒,点燃内容物并冒烟。香烟放着不动可以燃烧约10分钟,考虑到过滤嘴的重量,燃烧到失衡掉入邮筒所需时间就约为三五分钟。事发前齐和齐妈妈在一起,能够在他们三人遇见之前设置好这个手法的,就只有然然了。 当茶茶问到第三起起火事件的线索,然然顺嘴答出。如果食用油被点燃,报纸很可能迅速被烧成灰烬了,不一定还能辨认出是报纸,食用油燃烧后也不易鉴定;即便没有点燃,警方有可能都没有鉴定出现场的液体就是食用油,而不是煤油之类的,而且然然爸爸并不能把警方的搜查资料带回家,他的笔记也都非常简要,不一定包括了如此具体的资料。然然却顺嘴说出了如此详细的信息,应该是在小孩子茶茶面前放下了戒心,加之事情已过去多年,才把原本只有当事人才知道的真相不小心说漏嘴。然然和罗婷之间的笑眯眯互动说明罗婷对第三起事件很可能也知情,然然面对罗婷时就变身小绵羊,很可能会把这些事情都说给她听,说不定还是两个人一起策划的。
烧邮筒过程及动机: 这一天傍晚,然然将事先准备好的报纸、干草、食用油放进邮筒后,观察小路另一头,等待齐和齐妈妈或是其他的熟人出现,可能然然知道齐和齐妈妈会在这个时间附近经过,也可能只是碰巧。当然然看到齐和齐妈妈在路的另一头出现,她用火柴点燃香烟,将其过滤嘴的一半伸入放信口,点燃的一半留在外面,保持平衡放在邮筒的外壁上。然后若无其事地和他们在邮筒附近相遇聊天,并主动提起了小时候齐妈妈送她去医院的事情来拖时间,过了三五分钟香烟失衡掉入邮筒,燃烧起来。 然然再烧邮筒,想必是投桃报李,再为齐洗脱嫌疑。在第二起事件中,只有齐一个人的证词,一旦他被怀疑说谎,他就是最大的嫌疑人。齐很可能并不知道一个女生在第一次事件中使用的起火道具竟是烟头,或者也为了规避他因为抽烟有香烟的嫌疑,所以用的是火柴点火,在第二次事件中并没有使用与第一次事件相同的手段,可能会被认为是疑点。然然为了她喜欢的又对她如此义气的齐,有可能和罗婷共同策划了第三起起火事件,利用延迟起火时间的手法,为齐和然然都制造了不可能纵火的证明。然而世上没有完美的犯罪,“凡有接触,必留痕迹”,此后当他们又发现计划存在新的漏洞,就有了第四次、第五次,乃至更多的邮筒起火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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