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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推正式探员

发表于 2016-8-16 14:19:48 | 显示全部楼层
解答:首先分析凶手是如何接触被害人的。警方在有了凶手的DNA和指纹之后,仍然没有能够找到凶手。是因为没有目击者,而且凶手与被害人可以说是没有联络。那么凶手是如何那么了解被害人家庭情况,又是怎么知道被害人家的附近没有摄像头?其实很简单,凶手是一名外卖员。当外卖员的一天要送很多外卖,自然接触的人很多。所以凶手才能找准他想要的目标下手,而且在送了很多次外卖之后,就很容易摸清想要下手的人的家庭情况。并且只要找好时机下手,没有人会怀疑到一个几乎没有交际的人。
首先分析一下这个案子的疑点:1.死者死的时候,上身穿着睡衣,下身却是穿着牛仔裤。如果说凶手是朋友什么的,在来之前会通知,所以不可能出现这种情况。死者是在换衣服换到一半的时候突然停下出去开门会是什么情况?外卖来了,对。但是,定外卖一般是回家之后才定的,换衣服也是回家后马上就换的。所以这样看外卖来得会不会太快了。这有可能和“我”遇到的情况一样,订单错了。其实,这可能是凶手的一个手法,凶手帮被害人定外卖。然后自己派送,这样可以更多的接触被害人,制造更多杀人的机会。而“我”当时就刚刚好被分配派送了那份错定的外卖。    2.凶手把现场的指纹还有痕迹全部清理掉了,而且这次没有强奸,这和以往的行为不同。那么清理现场的目的是什么,只有害怕暴露。   3.手机被拿走了,说明了被害人的手机里应该留着什么线索。
好吧,再明确一下,其实死者就是“我”当时送错餐的那个“王节”。虽然被害者的真是姓名并不是这个。但是,在网络上一般不会使用真实姓名,所以“王节”其实是网名。要证实身份的话,就是那个有着陌生人指纹的酒瓶,那个就是“我”当时送错外卖的时候留下了。而杀人的就是“我”当天委托帮忙送快递给“王节”的小立。小立在观察“王节”回家后,就自己帮“王节”,定了外卖,然后决定自己伪装送外卖的,把“王节”杀掉。却没想到接到外卖订单的居然是和小立负责同一个区域的“我”,而且我还委托小立帮送。这回就麻烦了,因为如果发现人死了,那么“我”就知道小立去送过外卖,而如果拒绝了帮“我”送的请求,“我”就会自己去送。那么作为推理小说家的“我”很可能也会怀疑小立。所以小立只好消除现场痕迹,并且要拿走手机,因为手机上没有订单记录,而外卖平台上却有发货通知,那么事情很可能会暴露。之后的好几个投诉电话,是小立故意这么做的。被投诉的原因只能是外卖送太慢或者根本没送到才会投诉。如果他按照正常的去送,那么按照常理,他会是当天就发现“王节”的人。那么他就会是第一嫌疑人,和之前的DNA一对比就会被发现。所以他只能故意不去送货,才能不发现尸体。他还是智商超高的人,所以实行这些犯罪是做得到的,而且他没有参加高考,却自己做高考题能上清华。他杀人很可能是为了报复社会。
至于“我”知道凶手和“透明强奸犯”是同一个人,是因为“我”最后查阅了我的订单后,发现了第一次订单用的号码和送错快递时的号码并不是同一个。送错快递那次的号码和“我”委托小立送货的那次一样。所以明白了凶手的手法。知道是同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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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推见习探员

发表于 2016-8-16 15: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天苑同辉 于 2016-8-16 15:47 编辑

1.“为什么认为这次的凶手和透明强奸犯是同一个人?
答:
我浑身一个激灵:死者住在哪?
离这不远,就住在南山公寓。
尽管南山公寓有上百个住户,我的心脏却开始在横膈膜与喉咙之间剧烈地弹跳:死者该不会是叫王节吧?
王洁?不是这个名字。好像是叫尹什么萧的。怎么了,莫非你认识她?
我颤抖着解锁了手机,翻出我的送餐记录,很快就找到了那条信息。
“我”是在翻找出一条送餐记录后才确认这次的凶手就是“透明强奸犯”的,而唯一可能与本案有关的记录便是那位举止怪异且与这次的死者同样住在南山公寓的“王节”的具体住址。从“我”的反应来看,那名所谓的“王节”的住址应该与死者的一模一样。


南山公寓是一栋高层住宅,死者租住的2316室是一间所谓的单身公寓,并没有客厅厨房之类,只是一间带浴室的大房间。
死者所住的公寓又是一间单身公寓,所以死者就是“王节”,不过这个名字只是订单用的假名罢了。


书桌旁边有一个小冰箱,冰箱里只有一些水果和几盒牛奶。
从冰箱内容物来看,死者死亡当天是选择订外卖


我盯着王节小姐的外卖单看了良久——“以前都是叫的单人披萨,这次居然订了多人份的一定有猫腻!”——然后我将这一单拜托给了哥德巴赫小哥。他的送餐范围与我最接近,帮我多送一单并不会给他带来很大的不便。
一周之后,被吐一脸的惨剧又重演了。
上周末发生的!他就说了六个字。
死者是24岁女性,外地人,独自租房居住,在一家广告公司任职。三天前,也就是713日被发现死在家中,是被掐死的,陆宜秋在一旁接着解说道,但并没有被强奸。
从时间节点来看,作者将死者的订单推给哥德巴赫小哥是在79


死亡时间初步判断在79日晚上到10日下午之间,因为发现得太迟,天气又太热(现场并没有开空调),腐败得比较严重,需要再做一些检查才能得出更精确的时间。
这一时间与推定的死者死亡时间相符。由于死者死亡当天是订的外卖,而之后“我”没有收到新的订单(照常理而言会将订单交给负责相应区域的外卖员),所以死者就是死在79日当天。另外,如果哥德巴赫小哥真的将外卖送到了,死者房间中不应该没有发现吃剩的外卖及包装,何况点的是多人份。由此可见,当天送餐一定发生了某些变故,本案的凶手就是哥德巴赫小哥




我拜托哥德巴赫小哥帮忙送餐那天,公司接到了好几个顾客的投诉电话,明明是一个人的责任我们全体都遭来老板的大骂,心里不爽于是辞职。
另外,同样是这一天,公司接到多位顾客投诉,由“一个人的责任”来看,应该都是针对哥德巴赫小哥的投诉,更证明哥德巴赫小哥当天出于某种原因,没能正常送餐


三起案件都没有目击者,案发的住宅楼都是老房子,没有监控设施,而街道上的监控录像也没有拍到任何可疑的人影,所以被你们媒体称为透明的强奸犯
如果凶手与被害人真的毫无交集,那么他是如何选定目标的呢?三个受害人都符合一定的外貌特征,可见他是有独特趣味的,并非随机犯案。三人都是独居的,这是巧合吗?那么凶手究竟是如何接触到这些女性,又该从何得知她们的生活起居呢?
反观透明强奸犯的案例,什么样的人,或者说何种职业的人能在不会惹人怀疑的情况下详细了解毫不相关的女性的起居,又能让其放心地为自己敞开大门呢?答案便是送外卖、快递类的人群。这一点死者应该已经想到。


既然警方有DNA和指纹却查不到凶手,看来凶手完全没有前科。我把显而易见的事实作为分析的开始,他知道被害人与他毫无交集,警方无从调查,所以才有恃无恐,根本不屑于清理现场的痕迹。他一定非常聪明,看似无心的举动,背后却深藏着事与无比的严密计算。
从这一点看,透明强奸犯既然没有前科,那么一定有相当高的智商才能做到这一切。


小立生得文质彬彬一表人才,让人绝对不会联想到县城里卖水果人家的小儿子。家里没让他读完高中实在是那一年全国所发生得最可惜的事之一,后来他私下里做了当年的高考卷,结果比清华分数线还高出一百分。虽然没能上清华,他还是利用卖水果的闲暇时间证明了哥德巴赫猜想,寄给了本市一所大学的教授。其实只证明了弱哥德巴赫猜想,但那位教授应该还得花一些时间才能看懂,他说,在那之前我先送送外卖,维持生计。
而哥德巴赫小哥——小立恰恰具有能远超清华分数线及证明哥德巴赫猜想的超高智商


另外还有很奇怪的一点,死者的手机不见了,但除此之外警方称没有任何物品遗失。
此外,如果是素不相识的凶手,根本无需取走被害人的手机,而如果犯人是送餐的小立便可以理解了,取走手机是为了不让警方看到订餐,为自己抹去嫌疑


综合上述几点,送外卖的小立既是本案凶手,也是“透明强奸犯”,二者是同一人
至于证据方面,只要比对小立的指纹与先前透明强奸犯留下的大量指纹即可。


2.请解释本次案件(上周的案件)的凶手和全部的过程。
答:
关于本次案件的凶手是小立这一点在上文已有叙述,故不再赘述,重点关注案件经过


记得她开门取餐时手里拿着一瓶啤酒,找零钱时让我帮她拿一下。我当时正专心享受从开了空调的室内飘出的冷气,随手就把啤酒瓶接了过来,这时一阵强烈的违和感袭来——这瓶啤酒不是冰的。出于某个私密的理由,我看了一眼外卖单上的姓名:王节。我确信这不是我第一次给她送餐。
一回生,二回熟。没过几天,我又接到了给王小姐送餐的任务。这一次,她的举动才真正意义上有些反常。
你送错了吧?我根本没订外卖。她困惑地说。
可是,小姐你看,外卖单上写的就是你的名字和住址啊。
……那可能是你们系统出问题了。反正我没订外卖。要不你自己吃了吧。说着,她在我面前关上了门。
首先来看一下死者“王节”生前的“怪异”举动,正如作者所言,“王节”在首次见到“我”时之所以会骗“我”拿与盛夏以及开着空调的房间极为不符的常温啤酒,是为了获取“我”——一个外卖员的指纹,用途恐怕就是透明强奸犯留下的大量指纹进行对比。至于为何“王节”会怀疑透明强奸犯是送外卖的这一点在上文已有论述。而在第二次见到我时,由于已采取过“我”的指纹,故这次行动失去了意义,为了不引起怀疑,同时为了让这位多次为自己送餐的外卖员对自己产生抵触情绪,降低对方下次再次接下自己订单的几率,便谎称自己没有订外卖,将“我”拒之门外。


我盯着王节小姐的外卖单看了良久——“以前都是叫的单人披萨,这次居然订了多人份的一定有猫腻!”——然后我将这一单拜托给了哥德巴赫小哥。他的送餐范围与我最接近,帮我多送一单并不会给他带来很大的不便。
第三次接到“王节”的订单时,发现她为了增加换人送单的概率,更是将单人餐换成了多人餐(也可能是认定“透明强奸犯”只会对独自一人的女性下手,以此放松对方的警惕性)。而这一次,“我”将订单推给了小立。


我怎么敢呢……”我咕哝道,这报告上说,死者左侧额头有被击打的伤痕,是被人敲晕之后掐死的。
对,是用一个啤酒瓶敲的,现场有酒瓶的碎片。
恐怕在“王节”看到新的外卖员,准备故技重施,获取指纹时,被智商高超的小立发现了常温酒瓶的违和感,意识到对方想获取自己的指纹,做贼心虚之下,用手中的酒瓶敲晕死者并掐死了她。


没什么……那个啊……我来跟你讲讲尸体的情况吧。陆宜秋在裤子上抹了抹手。被发现的时候,死者是仰面倒在桌子和床尾之间的空地上,脚冲着门的方向。死者上身穿着吊带的性感睡衣——同枕头上的睡裤是一套的,下面穿的是一条牛仔短裤。死亡时间初步判断在79日晚上到10日下午之间,因为发现得太迟,天气又太热(现场并没有开空调),腐败得比较严重,需要再做一些检查才能得出更精确的时间。之前说过了,死者是被敲晕之后掐死的,死者身体上包括脖子上都没有留下任何可以提取DNA的嫌犯痕迹。酒瓶的碎片拼起来发现缺了一些,不过缺的都是很小的碎片,而且并不是在一处的,所以可能是沾在凶手身上被带走了。复原的啤酒瓶上除了死者自己的指纹以外还提取到了一组可疑的指纹,但此人并不在指纹库里。除此之外,现场再没有提取到任何凶手的痕迹,指纹、毛发、体液,一律没有。凶手很可能清理了现场,因为大门的门把被擦过了,一个指纹也没有。另外还有很奇怪的一点,死者的手机不见了,但除此之外警方称没有任何物品遗失。
回顾犯罪现场,敲碎的酒瓶无故缺少了一些小碎片,恐怕这些碎片上沾有的便是小立的指纹(捏握处),至于敲碎酒瓶以及只回收细小碎片便是为了扰乱警方视线不让其怀疑到酒瓶上曾经沾有凶手的指纹(小立并未想到酒瓶上还沾有“我”的指纹)。另外,现场的空调并没有开启,这一点与“我”头次送餐时不符,可能的原因有两个:一是死者自己关的,为了减少常温酒瓶的违和感让人以为自己纯粹是不能受寒的体质;二是凶手关的,同样是为了减少常温酒瓶(没有水渍)的违和感(以防死者没多久就被人发现),当然也是为了加速尸体腐烂(如果尸体一段时间后才被发现),不让警察得知精确的死亡时间。其中,后者概率更大。杀人灭口之后,凶手便拿走了死者的手机,销毁可能暴露自己身份的订单。


其实,有一个证据已经证明了凶手不是透明强奸犯。那就是死者脖子上的痕迹。我从照片中抽出致命伤的特写。你看,死者脖子上的瘀伤显示,凶手掐她时是左手在下、右手在上(左手掐痕完全接触脖子,右手一部分盖在左手上),而我记得透明强奸犯留下的伤痕都是右手在下、左手在上。掐死人时需要用很大的力气,所以凶手一定是下意识地用惯用手去掐,另一只手辅助。所以,尽管杀人手法与透明强奸犯雷同,这起案件不可能是透明强奸犯所为。
其实,在行凶时,小立始终尽量撇清与透明强奸犯的关系。第一,没有在敲晕死者后将其先奸后杀;第二,擦净了所有指纹、清理了一切痕迹;第三,掐死死者时故意没有使用惯用手。而这一切行为也是为了如果以后自己身边的同僚怀疑到当天为死者送餐的自己时,不会联想到透明强奸犯,也就不会把他的指纹与“透明强奸犯”留下的指纹作对比,这样也就没有了决定性的证据


我拜托哥德巴赫小哥帮忙送餐那天,公司接到了好几个顾客的投诉电话,明明是一个人的责任我们全体都遭来老板的大骂,心里不爽于是辞职。
接到投诉有两种可能原因:第一,在犯案之后,小立清理现场花费了不少时间,导致送餐严重晚点;第二,在作案时小立衣服上沾染了血迹,无法继续送餐,招致投诉。其中前者的概率更大些。


3.请根据文中给出的线索推测出更多的信息。
答:
叶姑娘是万绿丛中一点红。外卖员里女性非常少见,风吹日晒满城奔波是男人的工作。叶姑娘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叶姑娘之意在外卖员。她的男朋友是一名外卖员,当初便是叫外卖的时候认识的。彼时英俊的小伙一日三餐风雨无阻将爱的便当送到她的门前,只羡鸳鸯不羡仙。谁料狂风平地起,爱慕的人儿一夜间忽然音讯全无,第二天送餐上门的已是别人。面对恋人的不告而别,叶姑娘将眼泪藏在心底,加入了送外卖的队伍。她坚信着终有一天他们会在熙攘的街头重逢,再也没有人能将他们分开。


小立生得文质彬彬一表人才,让人绝对不会联想到县城里卖水果人家的小儿子。家里没让他读完高中实在是那一年全国所发生得最可惜的事之一,后来他私下里做了当年的高考卷,结果比清华分数线还高出一百分。虽然没能上清华,他还是利用卖水果的闲暇时间证明了哥德巴赫猜想,寄给了本市一所大学的教授。其实只证明了弱哥德巴赫猜想,但那位教授应该还得花一些时间才能看懂,他说,在那之前我先送送外卖,维持生计。
那位大学教授或许根本没把一个卖水果的寄来的东西当一回事,早就当废纸了,而聪明的小立想来早已认识到了这一点,才会做出那些报复社会般只顾满足自身需求,草菅人命,将警方玩弄于鼓掌之间的行为。或许这背后还有家庭暴力(可能主要来自母亲)等家庭因素的影响吧,才让一名天才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到这里,我必须解释一下前文所说的私密理由:在我的出道作品《推理学院的龙傲天》里,也出现了这样一个女孩。这样一个女孩自然不是指她也有这样一个令人印象深刻的姓名,而是说她用同样的方法骗取了外卖员的指纹——所以酒不是冰镇的,否则水汽附着后无法沾上指纹,又同样地谎称没有订外卖,后来她被发现死在家中,心口中刀一刀毙命,尸体旁边端正地立着那个沾有指纹的玻璃瓶。
房间里有一张床,床铺一丝不乱,枕头上叠放着丝绸的睡裤。左手的床头柜上有一盏床头灯和一本伊坂的《天才抢匪盗转地球》。
从“王节”的行为及爱好来看,她应该至少读过《推理学院的龙傲天》,甚至可能是“我”的粉丝之一,才会想在现实中用小说中的手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以前都是叫的单人披萨,这次居然订了多人份的一定有猫腻!
而第三次订单会订多人餐恐怕也是害怕自己重蹈小说中那名女孩第三次订餐死亡的情形而用来吓唬可能出现的凶手的吧,不想还是没能躲过一劫。


拜托,警方是不可能把尸体的照片给一般民众的,就算再喝个十瓶也不会给。陆宜秋挖了挖鼻孔。
十瓶什么?
由这段对白,“我”的室友恐怕经常请警察喝酒来获得一些独家爆料吧。


复原的啤酒瓶上除了死者自己的指纹以外还提取到了一组可疑的指纹,但此人并不在指纹库里。
用啤酒瓶打人,通常都是握着比较细的瓶颈,用瓶底那端去打。而那几个指纹是发现在瓶身的部分,所以并不是凶手打人时留下的。
酒瓶瓶身上的这组指纹应该就是“我”当时留下的,恐怕“王节”是打算收集一定嫌疑人的指纹之后再交与警方进行比对。这一点只要与“我”的指纹进行比对便可得知。另外,如果这一点成立,那么明明应该去过“王节”家送外卖,却没有在啤酒瓶上留下指纹的小立也就更可疑了,这或许确实如作者所言,是凶手留下的纰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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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推见习探员

发表于 2016-8-16 15:43:4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一次案件和以往的3起案件一样,作案者使得现场简单明了,简洁利落,一样没有留下破绽,并且同样是没有人证,监控探头也没有找到可疑人员,作案的场所和对象都和以往一样。这是这次案件和以往是同一作案者的最大佐证。

      上周的案件中,被害人家中井井有条,且现场没有暴行的痕迹,说明凶手作案的时候速战速决,很利落。然而冰箱中没有啤酒,一个独居女性买一瓶啤酒的可能性也不大,所以凶器,即啤酒的来源应该是凶手自己携带而来的。所有被害女性都是年轻独居,而了解她们生活起居的人,必定是经常和她们有接触,同时作案后还可以保证与她们没有交集,这样的话,只能通过送外卖的方式与她们进行接触,所以所有案件(包括上周的案件)的凶手是一个送外卖的快递员。

      本文中的我,发现和王节送餐过程中发生的事情,和自己小说里的情节雷同,说明有人看了我写的小说,并且采用相同的手法进行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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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推见习探员

发表于 2016-8-16 15:53:27 | 显示全部楼层
  答案先放一放,我们先来分析
   我们先来说说这个凶手的身份,首先文章抛出了一个问题,凶手是如何选定了目标,又如何知道了她们的居住环境,在文中出现的正经职业只有两个,快递员和记者,男主是主角肯定不是凶手排除,陆宜秋是第二调查人肯定也不是凶手,所以剩下的只有其他的快递员,由于叶姑娘是女生,不可能强奸别人所以肯定排除,现在只剩下三个男性,我们再来看后文,根据后文中第四个受害者死在了南山公寓,而嫌疑人已经排除了男主,所以只剩下了小立,因为后文中提到了他的送餐范围和男主的范围最接近,所以,小立应该是凶手。
   第一题先不管,我们先来说第二题
   我们先来整理一下这起案件的暗示和前后联系,首先男主在送快递时莫名其妙的接过了王节手中的啤酒瓶,在与男主的第二次见面中又说自己并没有订过外卖,男主的第三次接收订单时发现由单人披萨转变为了多人份,接着在同一个公寓的第四名受害者就被在家中发现死亡,死亡处有许多的酒瓶碎片,酒瓶的碎片上还有一组奇怪的指纹,当天还接到了好几名顾客的投诉,订餐时碰到了一名不认识的快递员,被凶手拿走的手机,这些事情看似毫无联系,实际上是能够串联起来的
我们来逐条分析,凶手拿走了手机说明手机上有可以暴露他的身份的信息,这也进一步暗示了凶手的快递员身份,而在这附近区域送餐的,只有小立。
现在我们继续来说明第二题:“这个王节,和第四个受害者有着某些特定的关系,根据后文收到的投诉我们可以得知,再给王节送完外卖后小立就没有再给别人送外卖,而根据后文提示,男主的居住地距离南山公寓并不远,所以送餐员也应该是小立,可是却是一个男主不认识的快递员,说明小立在上周末送完餐之后就离开了,当然,大部分的可能性是逃跑
第二题遇到点小问题,我们还是先来看看第一题吧
作者是在发现凶手拿走了第四名受害者的手机后翻看了自己的手机上的消息记录,然后发现了透明人的真实身份,他究竟看了什么这得问手机,但是我们可以继续推理下去,他在看了送餐记录以后发现了透明人的身份,在文中提到的具体的送餐消息只有一条,那就是王节的送餐消息,他能看的绝对不是姓名,只可能是地址和购买的食品。
第一题又遇到困难了,但是第二题的答案大致出来了
在命案现场有一个小小的细节,如果是被人袭击周围的环境不可能这么整洁干净,所以很大的一个可能就是这里并不是第一命案现场,但是这里含有一个疑点就是如果她是在别处被杀,他不可能穿着吊带出门,但是根据我们以前的分析,凶手应该是小立,当时小立送的应该是王节的那一单,而且根据后文来看收到了别人的投诉,所以小立应该一直在王节家中停留了很久,这样就不太可能出现后来杀害第四受害人的事情,所以这个王节和后来被害的那个尹...萧,应该是同一个人。
现在我们来推理过程
这个王节是尹...萧的化名或者假名,她利用这个名字来收取自己的外卖,第一次拿着啤酒瓶是因为她看过男主的小说,并且也见过男主小说封面上的照片,所以一定也认出了送餐的男主,拿那个啤酒瓶只是想和男主开个玩笑并向他暗示自己曾看过他的小说,当然第二次也是故意的,第三次只是觉得开过了玩笑应该向男主介绍一下自己的真实身份,但是她没有想到男主害怕到达时会发现一具尸体,所以拜托小立来帮助他,这个第四受害人平时是一个放荡不羁不拘小节的人,所以就穿着睡衣开了门,并让他将外卖放到了桌子上,在第四受害人回头之后发现这并不是男主,并且看到了小立转身离开时的侧脸,由于看过男主的小说,所以必定会对推理有些兴趣,所以对以前的三起案件自然也会有些了解程度,根据前文中提到的她的性格特点,所以她肯定口无遮拦的喊了出来,这将小立的啤酒瓶拿起并且敲向了第四受害人,将第四受害人敲晕,在敲的过程中玻璃瓶碎掉了,一些小的碎片扎进了他的手中,这也就导致了小立后来的用手方向和之前不同。然后之后的消失很有可能是他去治伤了,至于啤酒瓶上的指纹,那是男主先前留下的
第一题继续一放,我们接着来说明第三题
第三题很简单很开放,所以我只说明一个,其实这个第四受害人,就是那个推理群中的D姐,原因很简单,都知道男主的小说并且看过,认识男主,并且毫不怀疑男主现在的职业,而且根据前后文的联系,年龄符合,24岁是一名在读女学生的正常年龄
第一题的答案,其实前文中都有所提到,现在我们只要将它汇总起来就好
首先我们开始分析过,前三起案件中只有送餐员这种职业可以观察到这些(由于本文中没有提到其他的职业,所以假设只有这一种职业),男主是一个推理小说家,所以肯定对此有所认识了,关键的点在于后面,男主发现死者的手机被拿走了,而想透明人这样的高智商罪犯肯定不缺钱,也不会干偷手机这种事儿,所以这可能是手机上有暴露他身份的东西,我们根据前文了解到,作者在送餐时有时是直接送到门口,也有时是打电话让订餐人来去取,所以当时被男主拜托送餐的小立给第四受害人打了电话,被要求上门送餐之后又来到了她家之后她家便成为了命案现场...,接着小立意识到了自己还在工作,现在时间已经耽误了很久,被人发现的可能性很大,所以没有打开手机删除通话记录而是直接删除,而后来男主翻看自己的手机所得到的线索就是第四受害人的地址,男主发现了那个所谓王节的地址和尹...萧的地址完全相同,所以就更加确信了是帮助送餐的小立杀害了她
这就是本次的答案了,不过估计...全都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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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推见习探员

发表于 2016-8-16 17:30: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男人の推理 于 2016-8-16 18:40 编辑

文中线索1
透明的强奸犯这个词我自然是听过的,说的是近一年内在本市发生的三起命案,死者均为年轻独居女性,在自己家中被强奸后掐死(大众普遍认为是一边强奸一边掐的)。证据表明三起命案是同一人所为,但警方对嫌疑人的身份却是丝毫头绪也无。
三起案件都没有目击者,案发的住宅楼都是老房子,没有监控设施,而街道上的监控录像也没有拍到任何可疑的人影,所以被你们媒体称为透明的强奸犯
小立生得文质彬彬一表人才,让人绝对不会联想到县城里卖水果人家的小儿子。家里没让他读完高中实在是那一年全国所发生得最可惜的事之一,后来他私下里做了当年的高考卷,结果比清华分数线还高出一百分。
结论1
能够知道死者的住处,生活习惯,是否独居等,又能躲开监控,且与死者没有明显社会关系可查的凶手外卖员这个职业非常符合。
小立智商非常高,但因为家庭原因没能读完高中,他愤世嫉俗,心理扭曲,通过杀人以及强奸来对社会进行报复。这个家庭原因有可能是其父亲离婚,找小三等,所以憎恨年轻女性,或者是憎恨高学历女性。
文中线索2
我当时正专心享受从开了空调的室内飘出的冷气,随手就把啤酒瓶接了过来,这时一阵强烈的违和感袭来——这瓶啤酒不是冰的。
你送错了吧?我根本没订外卖。她困惑地说。
可是,小姐你看,外卖单上写的就是你的名字和住址啊。
在我的出道作品《推理学院的龙傲天》里,也出现了这样一个女孩。这样一个女孩自然不是指她也有这样一个令人印象深刻的姓名,而是说她用同样的方法骗取了外卖员的指纹——所以酒不是冰镇的,否则水汽附着后无法沾上指纹,又同样地谎称没有订外卖,后来她被发现死在家中,心口中刀一刀毙命,尸体旁边端正地立着那个沾有指纹的玻璃瓶。
左手的床头柜上有一盏床头灯和一本伊坂的《天才抢匪盗转地球》。
他回到家的第三天晚上便拿着一本书来找我——《侦探学院的龙傲天》,我写的。
出于某个私密的理由,我看了一眼外卖单上的姓名:王节。我确信这不是我第一次给她送餐。
然后我将这一单拜托给了哥德巴赫小哥。他的送餐范围与我最接近,帮我多送一单并不会给他带来很大的不便。
死亡时间初步判断在79日晚上到10日下午之间。
结论2
文中来看,见见室友看过这本推理小说,说明小说还是有很多人看过的。而王节床头柜上放了一本烧脑小说,说明她也很可能看过这本书。王节明显在房间模仿见见推理小说中的情节,而后来她被杀死,所以这种模仿不是为了杀人,那么,就是因为崇拜或者爱慕。第三次点餐有不同的是,王节点了多人份,说明想在最后一刻与见见一起用餐。
从文中可以推测,尹萧死的那天就是第三次点餐这天。当天见见将外卖单委托给了小立,后面会说到王节跟尹萧是同一个人,所以小立具有重大嫌疑。
文中线索3
出于某个私密的理由,我看了一眼外卖单上的姓名:王节。我确信这不是我第一次给她送餐。
导致我辞职不干的直接因素其实是莫名其妙的被老板吼了一顿。我拜托哥德巴赫小哥帮忙送餐那天,公司接到了好几个顾客的投诉电话,明明是一个人的责任我们全体都遭来老板的大骂,心里不爽于是辞职。
南山公寓是一栋高层住宅,死者租住的2316室是一间所谓的单身公寓。
被发现的时候,死者是仰面倒在桌子和床尾之间的空地上,脚冲着门的方向。死者上身穿着吊带的性感睡衣——同枕头上的睡裤是一套的,下面穿的是一条牛仔短裤。
死者脖子上的瘀伤显示,凶手掐她时是左手在下、右手在上(左手掐痕完全接触脖子,右手一部分盖在左手上),而我记得透明强奸犯留下的伤痕都是右手在下、左手在上。
死者身体上包括脖子上都没有留下任何可以提取DNA的嫌犯痕迹。酒瓶的碎片拼起来发现缺了一些,不过缺的都是很小的碎片,而且并不是在一处的,所以可能是沾在凶手身上被带走了。复原的啤酒瓶上除了死者自己的指纹以外还提取到了一组可疑的指纹,但此人并不在指纹库里。除此之外,现场再没有提取到任何凶手的痕迹,指纹、毛发、体液,一律没有。凶手很可能清理了现场,因为大门的门把被擦过了,一个指纹也没有。另外还有很奇怪的一点,死者的手机不见了,但除此之外警方称没有任何物品遗失。
我颤抖着解锁了手机,翻出我的送餐记录,很快就找到了那条信息。
结论3
见见给王节送过餐,但和眼前的女性对不上号,说明现在的王节用的可能是假名。死的人叫尹萧,其实就是这个叫王节的人的真名。见见最后点送餐记录,发现王节的地址就是死者尹萧的地址,才把案件在脑中还原出来。
尹萧死时上身穿丝绸睡衣,下面是牛仔裤。一般来讲,女性不可能穿性感睡衣取外卖,所以睡衣是死后换上的。为什么要换睡衣?而原来换下的上衣不在了。这是因为凶手在杀人时,可能啤酒瓶碎裂时手被割破,死者衣服上沾染了凶手血迹,凶手就把死者上也不脱下来,顺便清理房间和死者身上留下的指纹等各种痕迹。
而凶手右手受伤,也可以解释为什么这一案中凶手是左手在下,右手在上。
拿走死者手机是为了防止警察看到死者点外卖的记录,从而查到自己。小立当天杀人,导致其它外卖晚点,所以遭到客户投诉。
案件还原:
尹萧是喜欢看推理类小说,又特别喜欢《推理学院的龙傲天》这部作品,这本小说的扉页有作者的照片。有一天在路上尹萧看到见见在卖外卖,很好奇,于是通过用假名(王节)点外卖的方式与见见接触,后来想到了模仿推理小说里面杀人情节的方式,或许是开玩笑,或许是崇拜见见。
于是第一次叫外卖后拿来啤酒瓶留指纹,第二次假装没点外卖,第三次点了多人份是准备请他一起用餐,畅叙旧情。
没想到见见把外卖单委托给了小立,小立送外卖去后,发现这是单身女性,且长得漂亮,于是起了色心,然后找理由进入尹萧房间放外卖,然后拿起啤酒瓶,砸晕尹萧,但啤酒瓶将右手割破了,血也溅到了尹萧上衣上面,于是只能用左手在下面,右手在上面的方式掐死尹萧。事后,将尹萧上衣扒下来,把手上血擦了,给她换上睡衣,把指纹等证据消灭掉,然后离开。这次不留下精液以及指纹等,是因为有人知道是他送的餐,如果查到送餐这一块,他就死定了。当天他作案导致其它外卖没有送到,所以引起其它顾客投诉。至于为什么把手机拿走,我认为是为了防止别人查到送餐记录,从而查到见见,再查到小立他自己。
    见见最后拿出手机查送餐记录,看到自己送的王节的几单地址就是死者尹萧的房号,所以想通了所有事情。
为什么认为这次的凶手和透明强奸犯是同一个人?
因为能够知道死者的住处,生活习惯,是否独居等,又能躲开监控,且与死者没有明显社会关系可查的凶手外卖员这个职业非常符合。而最后见见发现他委托送外卖的小立是杀人凶手。再通过作案手法、习惯等判定是同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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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推见习探员

发表于 2016-8-16 17:31:4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题挺有意思,感觉凶手就是那个送外卖的小哥,其他人也想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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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推见习探员

发表于 2016-8-16 17:40:29 | 显示全部楼层
凶手就是“我”
“我”有严重的精神分裂症状,死者就是我之前给送过外卖的王节,这是个假名。
王节之前模仿我的小时候情节是因为她看过我的小说,而且小说里面有我的照片,所以认出了我,她只是想跟我开个玩笑。

“我”其实就是透明强奸犯,但是之前每次作案都是以另一个人格支配的,所以我并没有发现。
当我最后一次给王节送饭时,王节却假装死掉,我在不知所措的时候另一个人格苏醒,便要上去强奸。谁知道王节没有死,看到我过来强奸吓了一跳。
另一人格的“我”只好用酒瓶砸晕了王节。这时候我恢复到正常人格了,发现自己不知道为什么手里拿着酒瓶,于是赶紧掐死王节,在伪装现场离开。
至于为什么用掐死,是因为在他的潜意识里有着同样的经历,只不过这次用错了手。
最后,为了掩盖自己的犯罪,自己的记忆也被潜意识修改了,误以为我当时没有去现场,而是让哥德巴赫小哥替自己去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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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推见习探员

发表于 2016-8-16 17: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凶手就是哥德巴赫小哥
死者就是王节,因为只有她有相同的地址。文中没提到过其他人。
其实“我”和王节是认识的,也就是在网上聊天的那几个人,王节就是九皇之气,她喜欢用男人的名字伪装自己,而且电脑在维修,现场没有电脑。
一开始王节看过我的小说想通过小说的情节整我,但是被我识破了,于是我们便想借此整一整其他人。我就选择了哥德巴赫小哥。
但我不知道的是哥德巴赫小哥竟然是透明强奸犯,他去了现场发现了恶作剧的王节躺在那里,便要实施强奸,谁知道王节没死,反抗中被小哥用酒瓶砸死。
为了确保她不会报警,小哥只好伪装成其他人犯案,将她掐死。挣扎中撕烂的衣服也被他带走,所以换上了不应该出现的睡衣,一个女人开门取外卖只是把睡裤换成条牛仔裤吗?
后来我发现了王节的死,也就确定了凶手是哥德巴赫小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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