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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魂霖儿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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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 第九&十一届魔王推理大赛第四回合答题贴(答题截止,答案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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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推见习探员

发表于 2015-2-9 10: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风吟竹语 于 2015-2-9 10:16 编辑


凶手
背后致命伤的凶手——卞阳
正面不明凶器的凶手——施诚
正面四刀的凶手——施宏
【第三把凶器】
施诚做精雕所用的刀,因为精雕要求雕工精细,所以只有这把刀满足刀锋要更锐利,刀口细且宽不及拇指
【分析】
         我们把所有人的证词整合了一下,制成下表,从上往下,从左往右,表明时间顺序。
0.PNG
       当我把关东岳去茅厕的时间用黄色标明出来时,凶案只能发生在这一时间点之后,由此,李嫣然、卞阳、施诚、栾望、施宏就成了嫌疑人。首先,我们需要排除栾望,因为他去茅厕时,施诚正在西偏厅呕吐,之后,两人同时回席。也就是说,栾望没有单独作案时间。
       接下来,施诚就成为了整个案件分析的关键人物。之前提到了第三把凶器是施诚精雕所用的刀,又因为雕刻作坊只有施诚有钥匙,施诚的钥匙从不离身,所以能用这种特殊凶器行凶的只有施诚。这也是这个凶器需要被取走的原因,因为它能直接指明凶手。
       如果施诚用这种特殊凶器行凶的话,那么施诚行凶的时间就在卞阳离开后,栾望来之前。这是他唯一有机会行凶的时间。
       此时,我们需要关注的是那四个胸前的相似刀伤,刀被留在了现场,最后那一刀覆盖了第三件凶器所造成的刀伤。这也就意味着正面四刀的刀伤是在施诚行凶之后留下的。然而,施诚之后去茅厕的只有栾望和施宏。之前我们排除了栾望的作案时间,由此,只有发现尸体的施宏能制造那正面四刀。行凶时间就在他公布发现尸体之前。
       最后,我们需要解决的是那背后的致命一刀。我们需要先解释为什么致命一刀不是在最后完成,而是之前完成。其一是确认了施诚作案的情况后不可能再有人来完成这最后一刀,其二是分析死者的死亡状况。如果最后一刀于最后完成,那么死者在之前是背对凶手,但是死者胸前还插着一把刀,这是不合理的。而且死者没有被翻动的痕迹,也就意味着,凶手在完成致命一击后还要将翻身成面朝上,这与事实矛盾。
       这样一来,在施诚去茅厕之前有机会作案的只有李嫣然和卞阳,结合致命伤的力道,和死者关东岳的死亡留言(一点一横),卞阳就一定是这致命一击的制造者。卞阳在李嫣然离开后,施诚到来前,通过爬厕所外墙,袭击了关东岳,在关东岳的背后给予了致命一击。关东岳面朝上倒下,看到了卞阳的脸,企图留下死亡留言。正常情况下,出恭时会把门锁上,而卞阳杀完人后,打开门锁离开现场,这也是之后发现尸体时门虚掩的原因。
【动机】
卞阳——死者关东岳任盐政司时,与卞公过从甚密,后来因为关大人将盐以更高的价格批给其他盐商,与卞公生嫌隙
施诚——很可能是广义堂的成员,也有可能为自己的嫂子抱不平
施宏——为了掩盖施诚的杀人痕迹
【关于厕纸的补充】
       文中一再强调厕纸,我就对此进行分析,根据上表,李嫣然去茅厕时开始没有厕纸,那么拿走厕纸的人就是卞阳。那卞阳为什么要拿走厕纸呢?我以拿走厕纸会对作案有利为前提进行分析。因为卞阳在关东岳去茅厕之后,卞阳紧接着就去了茅厕,很显然是为了向关东岳下杀手。如果卞阳取走厕纸也是关键,那就意味着卞阳与施诚很可能一同作案。
       也就是说,施诚去茅厕之后,与卞阳联手,施诚以送用完的厕纸为名,让关东岳打开茅厕的门,趁关东岳不备,下杀手,同时,卞阳通过爬茅厕的墙从背后袭击关东岳。这留下正面和背面的两处伤口。
       这或许就能解释,为什么关东岳背后中刀后,胸前还会被施诚所刺的原因,因为两起事件很可能不是先后发生,而是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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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推见习探员

发表于 2015-2-9 13:06:5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青黑大大 于 2015-2-9 20:29 编辑

相关人员:许无艳  施诺  施诚  高成  何卿娘  李嫣然  春晓  施宏(管家)
栾望  卞阳  王为泮
许无艳是施诺小时候的玩伴,因在乐坊经常脸妆半面用以遮掩胎记,妙的是她遮掩胎记不仅盖妆其上,将原来胎记淡妆缀成蝴蝶,而且还在那没有胎记的半张脸上,在胎记的对称位置仿其胎记缀了相同的图案,反倒是成了仙子模样,不久后,或许是那许氏出身书香,本就贤良淑德,素慕易安,琴棋书画,文采斐然,又于乐坊中研习歌技,竟成了乐坊魁首,被称为半面妆。
这天正好是许无艳和施诺的婚礼。所以很多客人来参加婚礼,没想到发生了这样的案子。
死者:关东岳  53岁,江西知府。
尸体状态:春晓发现尸体,西边的偏厅正北是茅厕,就是知府遇刺的地方。而不巧的是,西北偏厅茅厕通往后院和正厅的回廊最近正在翻修,不便通行,所以只有东侧的回廊和中间的拱门联通后院与前院,而要去西北偏厅的茅厕只能通过西侧偏厅的回廊。“尸体是施府管家施宏如厕时发现的,发现时尸体仰卧,经仵作验尸,发现关东岳身重五刀,其中两处伤痕插有凶器,死者胸腹中了四刀,背心处中了一刀,插有凶器,刀身没入背心,力道极深,此处是致命伤,可以说是刀锋入背后,在很短的时间就没命了,即可以说是一击致命。而胸腹处的四刀伤痕较浅,力道不深,从刀口的深度和伤口与凶器的对比看,这四刀应该是一人所为,但最后一刀即插入凶器的一刀经仵作仔细勘验与前一刀重合,再进一步的勘察伤口,竟发现其覆盖的伤口却是另一件凶器所致,其刀锋要更锐利,刀口极细且宽不及拇指,极不易察觉,若不是两处重合的伤口略有偏差,刀伤较之胸腹其他伤口更深,加之仵作心细,着实难以分辨,饶是如此,从现场的胸前的出血量来看,这胸腹前的伤口都不足以令死者致死。那两把已经发现的凶器里,胸腹处的那把刀锋锐利,刀质上乘,而背心处的那把是市井随处可买的匕首,虽开了刃,不甚锋利,刀质一般,那仵作让衙役拔出凶器,那衙役单手去拔,一下竟未能拔出,又用双手使出蛮力,方将那柄利刃拔了出来,彼时刀尖仍在滴血。”而致命伤是匕首“茅厕门当时是虚掩的,死者衣衫凌乱,血水和粪汁混作一团,似乎还没出完恭”“ 死者头向茅厕内,脚向茅厕外,仰面倒地,双目闭合,似是昏迷,后经死者随从辨认,死者身上的一个玉佩不见了,其他随身的财物俱在,另外仵作随后勘验尸体时,并没有发现死者脑后受过重击或是有被麻醉的状况” 右侧身衣摆下的地方右手蘸着粪汁写了“一点一横”的“遗言”。三重谋杀分别是匕首,四刀和翻墙这三种。随身物品中玉佩不见了,也就是说三人之中有一人因财物欲杀死者。
死者虽然背心一刀力道极深,但其胸腹有四刀,伤痕据浅,若说根据背后的刀伤推断凶手可能是习武之人或者可以锁定是男性所为,那么根据其胸前的刀伤是否可以推断凶手是个女流之辈或者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
“戌时之前,婚礼已毕,新人已入洞房,而施府除了留下管家施宏和新娘贴身女仆春晓外,也给仆人们放了假,仆人们都出门去了,其他的人都在厅内饮酒。”也就是说凶手剩下的管家和春晓,还有这些贵客之中“。岳苏二人在凉亭乘凉之外,其他人都在正厅,席间大家还在施诚的建议下请李嫣然姑娘歌舞助兴,好不欢腾。经衙役调查,在死者去到厕所前后,除却随从们和侍女春晓之外,正厅的众人都曾去过西偏厅出恭。”一点一横,名字符合的有高成,卞阳,栾望,王为泮,施宏,许无艳,施诺,施诚那么这些人中,有三人是凶手,一点一横不能证明真凶是谁。
在西偏厅里发现了一些口吐的污秽物和尿迹。去的人中有呕吐的有憋尿很久的。
李嫣然动机:昨天才认识死者,不存在任何动机。
施诚动机:由于对雕刻的痴迷,于是看上了关东岳的宝玉,欲要夺回。
高成动机; 原是江西督道仓吏,因督道不力,赈荒不及,被知府大人贬为九江县令,这么看与死者可是有嫌隙的。
卞阳动机:再说关大人任盐政司时,与卞公过从甚密,后来因为关大人将盐以更高的价格批给其他盐商,与卞公生嫌隙。
施诺动机:时任督道仓吏的关大人以粮草备军为由,拒不开仓放粮,致使百姓流离失所,饿殍遍野,其实,明眼人都晓得关大人与上峰狼狈为奸早将府库内的粮草高价专卖异乡,库内早无粮草了。这样看来因为那场灾荒而痛失亲人的娘子,以及深爱娘子的施郎都有可能行凶。
栾望动机: 官府刚刚查获了一批栾公私运的绸缎,数目巨大,关大人亲自过问,将这批绸缎扣下,还罚了你三倍于此货的物款.(做过苦力,力气大)
春晓抄近路直接通过后院内的回廊经过凉亭直奔前厅,刚好看到岳夕楼和苏无恙在那里纳凉,没发现除了春晓和管家以外的仆人。同时排除许无艳,施诺和何卿娘的嫌疑。
据证词随从们倒没有离开或者出恭的,不过其余的人都曾离开过正厅,但都是去出恭。首先“茅厕是砖石结构,长六尺,宽四尺,高七尺,整体为封闭结构,只有一扇门,门内有锁,一旦锁上,外面的人无法打开,茅厕内中仅设一坑,男女混用,带有灯笼照明,而且死者倒于茅厕之后,茅厕内只有可供一人站立的空间。”也就是说当死者开门的时候凶手袭击了他。
而王为泮一直没有出现,排除嫌疑。
接下来就是证词了,大致出恭的过程是
栾望——栾望——卞阳——高成——卞阳——李嫣然——关东岳——卞阳——施诚——栾望——管家
发现尸体的为管家,而李嫣然与关东岳碰面,回去的时候与卞阳碰面,卞阳而后又与施诚碰面。
没有打斗的声音,由图可知,有翻墙的痕迹,而李嫣然没有杀人动机,高成没有作案时间,排除两人嫌疑。
在关东岳后,有三人去过厕所,分比尔卞阳,施诚,栾望。
而在关东岳没有去之前,都说有厕纸,也就是说是凶手用厕纸擦拭什么。
过了好一会儿,施诚才和栾望一起回来,虽然是三次谋杀,可并不排除只有两人合谋。
西偏厅的呕吐物为施诚所为,尿迹为剩下三人所为
回到现场,“背心处的那把是市井随处可买的匕首,虽开了刃,不甚锋利,刀质一般,那仵作让衙役拔出凶器,那衙役单手去拔,一下竟未能拔出,又用双手使出蛮力,方将那柄利刃拔了出来,彼时刀尖仍在滴血。”说明致命伤的凶手力气很大,而栾望做过苦力,力气大自然可以,且有杀人动机及时间。
凶手:栾望(致命伤),而之前还有一个凶手那便是,卞阳,施诚(四刀)。
第三件凶器:雕刻刀。
当关东岳打开们的时候,卞阳从墙上跳下来,击昏了刚出来的关东岳,然后刺入关东岳体内,而关东岳一直昏迷,栾望便以为他死了,出于报复决定再刺一刀,于是栾望用市场上的匕首杀了关东岳,而加之力气大,就深深的把关东岳杀死了,然后施诚看到了关东岳身上的宝玉,决定取下归自己所有,既然雕刻,自然需要雕刻刀,而雕刻刀一般都是又尖又利的,恰好现场有翻墙痕迹,如果施诚来到内室的雕刻作坊,拿雕刻刀,划了他四刀,拿走他的宝玉也不足为奇。然后,用剩余的厕纸将刀上的血迹擦拭干净。最后两人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就到正厅,最后管家发现尸体,一切回到了故事原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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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推A级探员

发表于 2015-2-9 13:09:59 | 显示全部楼层
1.找出凶手:致命伤是卞阳制造的,其他两种伤痕分别是施诚和栾望制造。
2.第三把凶器是什么:施诚的扁铲(或者其他雕刻用的工具吧,具体不太了解)
1、凶手范围的锁定
首先排除外人作案,因为外人是无法判断关东岳什么时候去厕所,而且这么复杂的院落外人可能也不太熟悉,所以外人作案可能性不大。只能是当时在大院中的人。
勘验后推断死者死亡时间应该是在当夜戌时,而在戌时之前,婚礼已毕,新人已入洞房,而施府除了留下管家施宏和新娘贴身女仆春晓外,也给仆人们放了假,仆人们都出门去了
除去仆人以及其他已经走了的客人外,在这个院中的只有12个人,岳夕楼、苏无恙、许无艳、施诺、施诚、高成、何卿娘、李嫣然、春晓、施宏、栾望、卞阳。
除了新郎新娘在内堂入了洞房歇息,何卿娘不胜酒力入了内堂歇息,岳苏二人在凉亭乘凉之外,其他人都在正厅
因为如果在内堂的话要想去现场的厕所只能两个途径,穿过正厅,或者向南绕一大圈过去,但其实无论哪种途径,都免不了要到西偏厅,从文中看那晚去厕所的人真是相当多,那么在内堂的人要想避人耳目是很困难的,况且也不知道关东岳会在什么时间去厕所,所以基本可以排除去了内堂的这些人的嫌疑,另外春晓虽然在正厅,但是从来没有离开过,所以也排除,这样只剩下在正厅的6个人,施诚、高成、李嫣然、施宏、栾望、卞阳。
根据众人的证词可以排出这6个人的出恭顺序为:栾望、卞阳、高成、卞阳、李嫣然、关东岳、卞阳、施诚、栾望、施宏。其中前面五个人都是前一个人回来后后一个人才去的,像高成这样只去过一次厕所,并且还是在关东岳前面去的而且高成回来后关东岳还没有去厕所,所以高成是没有作案的时间的,所以把高成也排除。这样嫌疑人只剩下5个人。
接下来再从第二个问题开始分析。第三把凶器是什么。
其刀锋要更锐利,刀口极细且宽不及拇指,极不易察觉,若不是两处重合的伤口略有偏差,刀伤较之胸腹其他伤口更深
通过凶器造成的伤口来看,特点就是凶器很薄,很窄,较长。那么联想一下这个院子里有特殊爱好的一个人,就不难推测,第三把凶器很可能就是施诚所拥有的,既然是精雕师,必然会有很多工具。查了一下,有一个工具就很具有这个特点,就是扁铲。
16-05-25-2400.jpg

扁铲是薄口利刃,用于雕刻和刻直线、凿直墙的主要工具。且其宽度有很多种,有很宽的也有较窄的,这里用的应该就是较窄的那种。这样的话毫无疑问,能够拥有这个凶器的,就只有施诚了。所以,施诚是其中的一个凶手,但制造的是个非致命伤口。
制造致命伤的人。
胸腹部的刀伤也不致命,但有最后一处插有凶器的刀伤覆盖了那个特殊的伤口,也就表明,胸腹部的刀伤是为了掩盖这个特殊伤口而作的,也就是说,胸腹部的刀伤是在特殊伤口制造之后,也就是在施诚之后有人作的,从出恭顺序来看,在施诚之后的只有栾望和施宏。而施宏是在施诚回来之后去的,那么施诚是否有制造这种特殊的伤痕施宏是不知道的,而且这种伤痕很细微,不仔细观察是发现不了的,所以施宏是不太可能发现这样的伤痕从而想到去掩盖的,这样一来,能够做到的就只有栾望了。因为他是和施诚一起回来的,施诚是否有这样做过栾望是可以知道的。况且栾望作为绸缎商,身上带着柄精致的刀子倒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
再来看施诚制造这种特殊伤痕时关东岳是否已死,如果他没死的话施诚和栾望只制造这种死不了的伤痕是肯定不行的,关东岳怎么着也能挣扎着回来,所以只可能是施诚和栾望在制造伤痕时关东岳已死。这么一来,也就是说那个致命伤痕是在施诚之前制造的,那么凶手只可能是在施诚出恭之前,关东岳出恭之后不在正厅的人,也就是李嫣然和卞阳。
背心处中了一刀,插有凶器,刀身没入背心,力道极深,此处是致命伤,可以说是刀锋入背后,在很短的时间就没命了,即可以说是一击致命。
能够制造这样有力度的致命伤的也就只有卞阳一个人了。所以,制造致命伤的凶手是卞阳。
这样一来,三种不同的伤痕的制造人就都出来了,致命伤是卞阳弄的,特殊的伤痕是施诚弄的,胸腹部的刀伤是栾望弄的。接下来再分析一下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以及整个事情的经过。
首先解释几个疑点。
1)死者行过房事。
这婚宴一开就是一整天,关东岳怎么会有机会去行房事呢?而且还是刚刚的话也就是说是晚上的事情,参加着别人的婚宴,却还能行房事,那么这一定不是什么正常的房事。在此之前关东岳都在正厅,那么能够行房事的时间只可能是其出恭的那段时间。
我们来看关东岳出恭那段时间。
那个时候我在西偏厅碰到了李姑娘,嘿,李姑娘那时好像正在整理衣衫吧
请他们去到西偏厅茅厕靠近西边院墙下进行搜索,果然发现墙下的草地非常凌乱
通过这个不难想到,所谓的行房事很可能是关东岳酒后对李嫣然乱性。
2)关于玉佩。
关东岳身上丢了一块玉佩,而其他东西都没有丢,那么是谁因为什么目的拿走的玉佩呢?这里经过思考只想到了一种很怪异的可能性,就是玉佩是施诚拿的,而原因我想的很奇葩,就是因为施诚对于精雕到了成痴的地步,或许觉得这个玉佩雕刻的很好,于是偷偷拿走准备自己去刻一个。
3)关于厕纸。
厕纸最后没有了,而通过证词来看是在卞阳之后,李嫣然之前没有的,而这之间也没有人去过厕所,那么说明,这两个人中有一个在说谎。但也并不一定就是这两个人中的一个拿的。现场并没有说明发现大量用过的厕纸,说明这些厕纸可能被人拿走了,我唯一能够想到的厕纸拿走之后的使用方法就是包东西。而唯一需要包东西走的可能也就只有施诚了,因为他制造了伤口之后扁铲上必然有血,于是需要厕纸包住避免身上沾血,另外如果真是施诚拿走的玉佩,因为当时关东岳已死,玉佩上必然沾了血迹,需要厕纸擦拭包裹。也就是说可以认为是施诚拿走的厕纸。但为什么李嫣然要说谎,这里只能认为是她可能猜测到凶手是谁,为了保护而说谎,毕竟凶手杀了一个曾经玷污过她的人。
4)关于墙上的痕迹。
文中提到院墙上有攀爬的痕迹,但我觉得这很可能是故意制造的,因为前面也分析了凶手是院内的人,没必要攀爬院墙。
一直在旁的施诚说:“仆人们行凶的可能不大,不过关大人在江西地界主政多载,多行不义,民怨早已四起,更何况这穷山恶水之地多有刁民,难说不是外来之人乘乱行凶啊。”
从施诚说的这一点来看,施诚很想把凶手引导到外人身上,所以很可能这个痕迹也是他制造的。
整个过程如下:
首先关东岳看到李嫣然跳舞起了色心,于是在李嫣然去厕所时也跟着出去,并玷污了她。而至于卞阳,一个盐商身上带刀子的可能性不大,因此很可能本身早就预谋要杀关东岳,看到关东岳出去后也尾随着出去,遇到李嫣然知道了玷污一事,更加深了要杀掉关东岳的念头。彼时关东岳正在上厕所,应该会锁着门吧,卞阳或许会说自己内急厉害,要一起上厕所,于是关东岳打开门(看这个厕所的大小应该是可以站进去两个人的)。然后卞阳趁关不注意杀死他。
之后回去时碰到了施诚,告诉了他整个事情,施诚也觉得关东岳不爽,这时卞阳应该会和施诚商量之后一起做伪证的事情,于是在西偏厅制造尿迹来说明自己并没有去厕所。之后卞阳回去,栾望过来,也知道了这件事,和施诚一起去厕所又在尸体身上划了几刀,因为施诚没带凶器,就只能用随身带的扁铲划,栾望怕这个伤痕被查出,于是用自己的刀子覆盖了伤口。
至于呕吐物,应该没有故意制造的必要吧,估计可能是真的闻到味道或者看着尸体不舒服而引发的。
至于动机,感觉这三个人很可能都是那个广义堂的人,为的就是杀贪官,所以才会一定要每个人都制造一些伤痕。






这答案解释的自己都觉得太离谱了,感觉可能错的很离谱。因为有很多东西都没有解释,而且这种解释也和题目偏离略大。希望能看到很合理的解释吧,实在无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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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推正式探员

发表于 2015-2-9 13:12:17 | 显示全部楼层
1.找出凶手(答出致命刀伤的凶手即可给分)
     
如果按照问题所问,我想回答的是:给予致命一刀的人就是翻墙的人。
但是如此回答唯恐太过于模糊,让我们分析下翻墙的人为何人。题目中写到: 请他们去到西偏厅茅厕靠近西边院墙下进行搜索,果然发现墙下的草地非常凌乱,墙面亦有攀爬过的痕迹。   我们可以从这里推测翻墙的人,最后是往屋子外逃离还是往屋子内逃离。西边的墙园就直接是屋子的外界。而如果想往屋子里面逃离的画应该是在西偏厅西北上角的墙体上进行翻墙。而且如果是屋子内部下来也应该是西北方向的墙角下有凌乱的痕迹,而不是西边。而题目中却是西边有凌乱西边有攀爬的痕迹。那么一来就明显的证明出:翻墙者是外面的人。
肯费如此手段进行谋杀的想必也是题目中提到的:广义堂。死者的那一点一横也正是广义堂的广字。
2.第三把凶器是什么
刻刀之类的。
3.分析整个案件
本题目的切入点应该可以从凶器进行。一共有三种凶器,已知的有:一般匕首、上乘刀。
题目中写到:其覆盖的伤口却是另一件凶器所致 就是说上乘刀当时所在的伤口其实是另一种刀具所为,那么一来当时上乘刀故意放在此伤口上的目的也很明确:为了掩饰。
掩饰的目的也很明确,就如同现在没有发现第三把凶器一样,因为一旦发现第三把凶器就能直接推出凶器的主人。由此可以看出,第三把凶器可以说是直接证明凶手身份,或者说是凶手一人独有的。为何我推测是第三把凶器是刻刀?
文章中由于仆人都出去,所以仆人的厕所都不可以用。而内室的厕所有太远了。所以只能去西偏厅厕所,那么一来就可以说肯定死者会经过厕所。文章中的翻墙者也刚刚好是翻越离厕所最近的墙。这一切的矛头不得不怀疑是施二少故意而为。因为题目中:  是夜,仆人们大半其实已经退去,我当天也是看着热闹,当下决定让施宏在婚礼后就给他们放假,大家都出去了,只有管家施宏和嫂子的贴身侍女春晓服侍大家左右。”一直在旁的施诚说   。当然如果硬要说翻墙者脑瓜机灵,知道了仆人放假的消息后,便知道比经过厕所所以.....。我也无话可说。
接着从厕纸上进行分析,这诡异的厕纸...一直让我百思不得其解。首先栾望、卞阳、高成、刚刚好成顺序的三人皆说有厕纸。由于高成只在死者去厕所之前去过一次,而且根据题目所示,他也没有其他的动机。他也没有必要说谎。而此三人当时的上厕所顺序都是相邻的。栾有纸,所以卞也必然有纸,接着就是没有必要说谎的高成他必然也是有纸。而之后的李嫣然却说没纸。
而高成和李嫣然两个人上厕所之间还有一个卞。
那么一来就有两种可能性:
1.卞拿纸做了什么事情。
2.卞都是小号,一般不用纸。李嫣然说谎,其实她不知道。
观察下案发现场,当时案发后也的的确确没有厕纸了。而现场也没有出现类似:擦过血的纸、血书、之类的东西。如果卞都只是上小号,不用纸那么那些纸用到哪里去了呢?题目中也写道死者并未完成出恭,而且李嫣然完全有资格说不知道。反正她都是用自带的纸。那么一来消失的纸巾去哪里了?而且题目中也并未其他关于纸巾的诡异说法。
那么一来基本上可以排除第二种情况。确定第一种情况:卞使用了厕纸。使用来干什么?有可能是用来谋杀死者的吗?首先这本身用来考虑谋杀就很无厘头...,而且题目中也没有提到相关利用厕纸进行谋杀的。而且卞本身也无法了解在他之后会有谁上厕所,就算他安置了手法也不一定是死者。所以回归朴实:卞上大号用来厕纸,且用完了。
那么一来其实就很简单:到李嫣然的时候厕纸就已经用完,如果死者上厕所的话就没有纸。那么他必然会向外呼救,而且一旦听到声响必然会呼救,且就算没听到也会呼救外人拿纸。而当时没有一个人听到他的呼救声,并且当时李嫣然和卞交谈的时候他也没有出声,所以可通过这里证明他在那个时候已经死了。
题目中也说及,本案的凶手至少三人,通过对伤口的认知和了解。一共有三种由不同凶器照成的伤口,那么至少可以肯定有三个人对死者进行了刺杀。上文中第三凶器的主人施二少想必在他动手的时候,死者肚子上已经有了三刀,所以他刮完自己那一刀之后,故意将别的刀放在自己刮的伤口上。而胸口的那三刀很浅不致命,死者最后死前只画了几笔可以揣测出当时他写字的时候绝不是中胸腹的浅三刀,而是背部的致命一击。不然他也许有力气写更多...
那么一来就能推测出当时施二少动手的时候,死者已经背部中刀,胸腹三刀。而背部的刀伤想必是翻墙者所照成的。而死者去厕所和施二少来厕所这中间一共有两个人:李嫣然和卞公。
那么一来基本上就可以确定出,当时腹部三刀的凶手是谁了。背部的致命一击很值得人注意,因为力道极深,如果是在双方对峙的时候我推测不一定会如此重的伤。而且死者的死状态:死者头向茅厕内,脚向茅厕外。  如果凶手开门进入那么进入眼帘的就是一个人蹲在那里或者坐在那里,就算是蹲着的,那么一来凶手一刀背部下去,死者也是头朝外直接倒下,而如果是坐着的,那么一来背部就无法露出,凶手应该就直接捅腹部过。
而题目中曾提及死者死前刚刚做过房事,而在之前上厕所的是刚刚好是:李嫣然,并且死者当时未当出恭完。那么一来就简单了。当时死者在厕所的门口等待李嫣然结束开门,在开门后就直接推门而入对李嫣然进行非礼(由于无法确定李嫣然之后就一定是死者上厕所,所以可能是事先勾搭好的或者就是刚刚好给她碰上,刚好借机解决。)。此时门必然是开着、并且当时必然是死者将李嫣然按在墙上。那么一来死者就是开着门,正对着门把背部暴露在外面。而这个时候翻墙者要吗已经在厕所附近躲好,要么已经在墙外看见。于是迅速到厕所前的位置直接对着死者的背部重重的给予一击。由于是背部所以血迹并未沾染到李嫣然。而这个时候死者倒下的位置刚刚好是头朝内,脚朝外。这个时候李嫣然只需要 将死者的身子扭一下便可,或者死者自己在回头看翻墙者的时候自己身体发生了扭转,从而仰面到底。
题目中也提及,腹部的伤口很浅。就如题目通过厕纸通过厕纸证明一样。当时死者已经死亡。而上乘的刀质上来看,应该是有备而来。加上浅伤口相对于卞,李嫣然的可能性更大。
之后李嫣然在胸腹割了三刀。之后卞过来上厕所,李嫣然说死者身体不适。接着施二少来了之后,便用刻刀在刮了一刀,接着将李嫣然的刀放在自己刮的伤口上。可能由于第一次看到这样的场面过于恶心,所以在西偏厅的时候呕吐了起来。而是因为浪费了这些时间所以:哦我走的时候他还没出恭完呢。然后过了好一会儿吧  才会出现题目中的好一会。
而题目中玉佩有两种推测:
1.玉佩第一个主人并非是死者所有,而是案件中某位人物或者人物的亲戚所有。
2.施二少是搞精雕的,可能感觉玉佩做的挺别致的于是拿了下来。
最后就是关于半面妆的看法,题目名叫半面妆。总不可能一点关系都没有...,半面妆不止标志化妆而且也能只带人物的多重身份,如同半面妆一样。题目中施诺、许无艳都可能是广义堂的重要成员,不过许无艳之前都住在福建可能性不大,施诺的可能性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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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9 16:36: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夜安 于 2015-2-9 18:06 编辑

第一题  找出凶手
给出最后一刀致命伤的是施宏  其余二人为 施诚  许无艳
排除凶手:回到原文“嗯,你们离开后,随从们倒没有离开或者出恭的,不过其余的人都曾离开过正厅,但都是去出恭,容我想想,哦,你们离开后,栾公先去了西侧的茅厕,但是时间不长,后来春晓回来了,然后施二少就提议让李姑娘歌舞助兴,这期间栾公和卞公又先后各去了茅厕一次,但是没有照面,然后我去了茅厕,我回来之后,卞公又去如厕,然后卞公回来后,是李姑娘去如厕,之后是关大人,对了,那时候李姑娘并没有回来呢,后来,卞公去了茅厕,之后李姑娘回来,施二少也去了茅厕,然后卞公回来,栾公又去如厕,和施二少一起回来,最后是管家施宏又去了一趟,就发现了尸体。哦,那西偏厅的茅厕是单间,只能容纳一人如厕,而且厕内有灯笼照明,并不黑。”这个,我想想啊,哦,是这样,那些个随从应该都没有离开和出恭的,倒是其他人都有过出恭,嗯,栾公应该去了茅厕,然后就是春晓回来,施二少让李姑娘歌舞助兴,然后栾公又去了茅厕,他回来后,我去了一次,等我回来,高大人也去了,等他回来后,然后我又去了一趟,之后是李姑娘,然后关大人才去的,哦,李姑娘没有回来的时候关大人去的,然后我又去了茅厕,那个时候我在西偏厅碰到了李姑娘,嘿,李姑娘那时好像正在整理衣衫吧,她说关大人好像偶感不适,还没出来,然后她就回去了,但我着实内急,无奈之下便在西偏厅出恭了。恰好施二少也来出恭,我就跟他说李姑娘告诉我关大人偶感不适还未解完手,我实在内急,所以才在西偏厅里出恭,施二少倒也仁厚,还说无妨,然后他也在西偏厅出恭了一下,我就回去了,哦我走的时候他还没出恭完呢。然后过了好一会儿吧,栾公又去了茅厕,后来他和二少一起回来的。最后那个管家也去了茅厕。我毕竟年事已高,不比你们年轻人,所以贪杯之后难免出恭的次数比较多,请二位见谅。”哦,你们离开后啊,随从们我没注意,其他人倒都曾出过恭,嗯,是我先去了一趟茅厕,后来我回来后,就看见春晓回来了,然后施二少就让李姑娘歌舞助兴,之后我又去了一趟茅厕,我回来后,卞公又去了茅厕,然后他回来后高大人又去了茅厕,待高大人回来之后,卞公又去了一次茅厕,等他回来后,李姑娘又去了茅厕,再后来关大人也去了,但是李姑娘那时还没回来,然后卞公又去了茅厕,李姑娘回来,之后是施二少去茅厕,卞公回来,然后我又去了茅厕,在西偏厅看见施二少正在呕吐,我料他是喝多了,他说卞公刚才跟他说关大人偶感不适,还在茅厕里,他实在是忍不住了便在这里出恭,然后感到不舒服,就呕吐了起来,哎,我当时也只好在西偏厅出恭了,然后跟施二少一起回了正厅,最后,是那个管家去了茅厕。”这个嘛,我还真没怎么留心,哦,一开始是栾公先去了一趟茅厕,他回来后,春晓也回来了,之后施公子就让我歌舞助兴,中间的事我记不太清了,我就记得我刚跳完舞之后,卞公去了茅厕,他回来后我才去的,之后,我出来的时候碰到了关大人,他说他偶感不适,就进去上了茅厕,后来我在西偏厅碰到了卞公,也跟他说了关大人不适,然后我就回去了,后来,未待卞公回来,施公子也去出恭,之后卞公回来,栾公又去出恭,后来就看到他们两人一起回来了,最后就是管家施老去了茅厕,发现了尸首。至于其他人我真的没在意啊,二位公子我与关大人素未谋面,也无恩怨,这案子真的和我无关,请二位公子明察。”言罢,便哭了起来。哦,自你们离开,我倒没有留意随从们的动向,倒是其他人都曾出过恭,哦,先是栾公去了一趟茅厕,后来他回来后,春晓也回来了,我就让李姑娘歌舞助兴,之后栾公和卞公相继去了茅厕,但是卞公是在栾公回来后才去的,然后卞公回来后高大人又去了茅厕,待高大人回来之后,卞公又去了茅厕,等他回来后,李姑娘去了茅厕,再后来关大人也去了,哦,李姑娘那时还没回来,然后卞公又去了茅厕,李姑娘回来,之后我去茅厕,刚好看到卞公在西偏厅出恭,他跟我说关大人偶感不适,还要在茅厕里待会儿,他因为等不及所以才如此狼狈,我表示理解,但我也确实等不及,索性也在西偏厅出恭了,然后卞公就走了卞公回来,我出完恭刚好又感到恶心,便又呕吐起来,然后就碰到栾公,告诉他关大人偶感不适,还在茅厕里,然后栾公也只得在西偏厅出了恭,后来我们一起回了正厅,最后,管家施宏又去了茅厕,发现了尸首。””
   以上就是几个人关于案发前后的证词从这份证词里我们得到以下一个顺序表
   栾望(时间不长)→春晓回→栾望又一次→卞阳→高成→李嫣然→关东岳(李嫣然还未回)→卞阳,栾望→李嫣然回(遇到卞阳栾望)→施诚(遇到李嫣然)→卞阳→栾望(和施诚一起回)→管家施宏(发现尸体)(PS:由于美工差不会制作表格请包涵!)
    由于每个人都能相互证明,所以这份证词不存在撒谎的嫌疑!那么这里我们就可以排除掉栾望,卞阳,高成!剩下施宏,施诚,李嫣然,施诺,许无艳无法排除(后两位没证人!所以无法排除嫌疑)
继续回到原文“只是冰书他向来不胜酒力,恐怕今朝喜宴之后,怕是不能洞房了,哈哈。””“忽见从内堂赶来的徐娘子的贴身侍女许春晓往凉亭而来,春晓与他们打了招呼,问了安,二人问她施诺的状况,才晓得施诺已然醉的不省人事,
        根据以上就知道由于在谜题里侦探不能欺骗读者!所以施诺醉了应该是真的醉了,而后面春晓的证词也完美的证明了这一点。由于当时施诺已经醉的不醒人事,所以排除!
继续看原文“另外仵作随后勘验尸体时,并没有发现死者脑后受过重击或是有被麻醉的状况,但发现死者生前刚刚行过房事,”“然后我又去了茅厕,那个时候我在西偏厅碰到了李姑娘,嘿,李姑娘那时好像正在整理衣衫吧,她说关大人好像偶感不适,还没出来,然后她就回去了,”
        这题我们不难看出死者关大人死之前有过房事!而卞阳的证词里也说了李嫣然在整理衣服,所以关大人应该在死前发生房事的对象就是李嫣然,李嫣然说关大人偶感不是估计完全就是因为关大人可能在整理衣服,被看见不合适。而后面证词里的苦推测是因为失去了关大人这个靠山吧!所以李嫣然的嫌疑排除!至此,只剩下施诚,施宏,许无艳无法排除!而凶手有三人,所以就是他们三!
第二题:  第三把凶器是什么
答案是:雕刻刀
         回到原文“但最后一刀即插入凶器的一刀经仵作仔细勘验与前一刀重合,再进一步的勘察伤口,竟发现其覆盖的伤口却是另一件凶器所致,其刀锋要更锐利,刀口极细且宽不及拇指,极不易察觉,若不是两处重合的伤口略有偏差,刀伤较之胸腹其他伤口更深,加之仵作心细,着实难以分辨.”” 进一步的交流中,他们方知施诚是一位手艺精湛的精雕师,在内堂还有自己的作坊,平日里只有他自己可以出入作坊,常常把自己关在作坊里,一待就是几天,唯一的房门钥匙也是随身不离,简直就是对精雕到了‘成痴’的地步,岳、苏二人无不赞叹他对精雕的勤奋。年轻人风华相近,大家推杯换盏,好不开怀。”
       通过尸检对第三把刀伤的描述不难看出这把刀不仅小,且刀锋瑞丽,刀口极细宽也很窄!很明显,第三把凶器消失,就是因为这把刀能代表人的身份!而文章中,这种刀可能出现的地方就是对施诚的爱好的描述了,查询相关知识后,得知施诚雕刻用的雕刻刀符合以上所有的描述,加上施诚是凶手之一,这把刀会暴露他的身份,所以要带走。断定第三把凶器是雕刻刀!
第三题  分析整个案件
分析整个案件和手法
首先就是杀人动机:我们先回到原文“对了,据闻冰书的佳人许氏乃其青梅竹马,自幼两小无猜,双方本是世交,亦曾指腹为婚,女子自幼丧母,十二岁时适逢浔阳大荒,女子举家逃荒去了八闽,其父病逝,那稚女流落乐坊,听闻那女子右边脸颊的眼睑上有一小片天生的红色胎记,形似蝴蝶,在逃荒中也是受尽鄙夷,走走停停,食不果腹,竟饿晕在乐坊门前,乐坊主人念其孤怜,遂收为义女,留身乐坊。后来,那女子经常脸妆半面用以遮掩胎记,妙的是她遮掩胎记不仅盖妆其上,将原来胎记淡妆缀成蝴蝶,而且还在那没有胎记的半张脸上,在胎记的对称位置仿其胎记缀了相同的图案,反倒是成了仙子模样,不久后,或许是那许氏出身书香,本就贤良淑德,素慕易安,琴棋书画,文采斐然,又于乐坊中研习歌技,竟成了乐坊魁首…半年前女子回乡祭母,竟偶遇亦回乡省亲的冰书,继而去了施府,久别重逢,施家也曾在浔阳大荒时落魄,大荒后,施家靠着走茶经营,渐复家资,”“据高某所知,知府大人在江西官场浸淫三十二载,历任九江县令,知州,督道仓吏,盐政司等职务,九年前浔阳大荒,百姓流离失所,时任督道仓吏的关大人以粮草备军为由,拒不开仓放粮,致使百姓流离失所,饿殍遍野,其实,明眼人都晓得关大人与上峰狼狈为奸早将府库内的粮草高价专卖异乡,库内早无粮草了。这样看来因为那场灾荒而痛失亲人的徐娘子,以及深爱娘子的施郎都有可能行凶,”“黄昏,浔阳江畔,两个五六岁的娃子正在湖边黄白红相间的荼蘼花丛中嬉戏,稍年幼的女童右边脸颊的眼睑上有一小片醒目的红色胎记,如红色的荼蘼般令女童白皙的面容顿失花香,却难掩美人俏靥。稍年长的男童虽生得粉妆玉砌,然眉宇之间,英气飒爽,亦是一活泼顽童。
那女童小心翼翼的摘了一朵黄色的荼蘼,正要把赏,熟料男童不知何时已悄然在侧,趁女童不备,抄走了她手中的鲜花,然后如风一般笑着跃入花丛,女孩回过神来,嘴唇一抿,眼眸里充满焦急,强忍一丝晶莹在眶中打转,却似下了决心一般,叫喊着:“臭施,把我的花给我…”追了过去,只见二人游戏花丛,追蝶逐莺,好不自在。突然间,只听“砰”的一声,还没等那个施姓男孩回神,刚才那眶中强忍打转的晶莹一如决堤般倾泻,紧接着就是女童响亮地哭喊,在前面的男童回转身来,跑到跌倒的女童身边,蹲下身子,边把手中的那朵黄色荼蘼递到女童的手里,边安慰女童:“无艳妹妹,不哭,都是臭施不好,我把花还你,摔疼了不,我背你回家…”说罢,不由女童分说,将女童背在了背上,边走边哄她:“无艳不怕,无艳最棒…”刚才还在啼哭不休的女童此时却也收敛了哭喊,乖乖地任由男童背到了背上,听了男童的话,看到手里黄色的荼蘼竟也破涕为笑。
夕阳下,二人相叠的身影映照在花丛间,一片祥和。”“,进一步的交流中,他们方知施诚是一位手艺精湛的精雕师,在内堂还有自己的作坊,平日里只有他自己可以出入作坊,常常把自己关在作坊里,一待就是几天,唯一的房门钥匙也是随身不离,简直就是对精雕到了‘成痴’的地步,”“民间形成了一个叫‘广义堂’的组织,专门刺杀贪官污吏,而且有意思的是,他们刺杀贪官时,并非只有一人参与,而是一小部分群体,参与的每个人都会对贪官进行刺杀,达到一种所谓‘民惩’的效果。最近江西发生的几起‘刺贪案’闹得满城风雨,已经震动龙庭,不过据说知府关东岳已经逮捕了一些‘广义堂’的要员,暂时也算是让他的乌纱帽稳了稳。”
  根据以上的信息我们可以推出以下几点
1:许无艳当年在浔阳大荒的时候流离失所一路受尽鄙视!父亲病故!
2:许无艳是半年前回乡祭母的时候,偶遇的冰书这才成亲,但是冰书父母婚前双亡!
3:当年浔阳大荒的时候,关东岳不肯开仓放粮,背地里偷偷的高价卖给了异乡!
4:施家也在浔阳大荒的时候落魄,后靠走茶才又发家!
5:第一段中的女子确定为许无艳,男子由于只有“臭施”称呼不好断定身份
6:施诚经常把自己关在一个作坊里进行精雕!
7:许无艳是被冰书带回家的,从小青梅竹马,且施诚和施诺是兄弟!
8:有个专门杀贪官污吏的组织“广义堂”
        根据以上推出的八点,我们不难推出许无艳的动机很明显,就是为父亲报仇同时也为自己这几年的惨痛经历报复!而施诚和施宏则是为了施家报仇。因为,关大人把粮食高价买个别人,而施家由此衰败!可以推出施家当年也是高价在关大人手里卖粮人之一!其次我们不难看出,第一段里的“臭施“其实不是施诺而是施诚!别忘了,浔阳大荒之后,施诚就经常把自己锁在房间里进行精雕!我想雕刻的应该就是他朝思暮想却又不得见的许无艳吧!这点检查他的雕刻坊就知道了!或许当年,她们俩可能私下里私定过终身!(毕竟指腹为婚这东西……..)只是没想到,命运弄人,浔阳大荒拆散了他们,几年后,许无艳回来后依然和小时候一样最后要嫁给他哥哥施诺!而施宏,作为施家的老管家,应该对这些也是知道的。所以当许无艳来找他们去向关大人复仇的时候,他们义无反顾的出手了!
动机简单整理:许无艳是为了报当年的浔阳大荒之仇,施诚,为了许无艳和施家这些年受的苦难报仇,施宏作为施家的老管家也是!同时他们也同为广义堂的堂员,这样是为了被抓的兄弟报仇!
          接着就是杀人手法:我们还是回到原文“ 不消一盏茶的时间,仵作和衙役便赶来了现场。尸体是施府管家施宏如厕时发现的,发现时尸体仰卧,经仵作验尸,发现关东岳身重五刀,其中两处伤痕插有凶器,死者胸腹中了四刀,背心处中了一刀,插有凶器,刀身没入背心,力道极深,此处是致命伤,可以说是刀锋入背后,在很短的时间就没命了,即可以说是一击致命。而胸腹处的四刀伤痕较浅,力道不深,从刀口的深度和伤口与凶器的对比看,这四刀应该是一人所为,但最后一刀即插入凶器的一刀经仵作仔细勘验与前一刀重合,再进一步的勘察伤口,竟发现其覆盖的伤口却是另一件凶器所致,其刀锋要更锐利,刀口极细且宽不及拇指,极不易察觉,若不是两处重合的伤口略有偏差,刀伤较之胸腹其他伤口更深,加之仵作心细,着实难以分辨,饶是如此,从现场的胸前的出血量来看,这胸腹前的伤口都不足以令死者致死。那两把已经发现的凶器里,胸腹处的那把刀锋锐利,刀质上乘,而背心处的那把是市井随处可买的匕首,虽开了刃,不甚锋利,刀质一般,那仵作让衙役拔出凶器,那衙役单手去拔,一下竟未能拔出,又用双手使出蛮力,方将那柄利刃拔了出来,彼时刀尖仍在滴血。     据施宏交代,茅厕门当时是虚掩的,死者衣衫凌乱,血水和粪汁混作一团,似乎还没出完恭,之后仵作也确认了这一点。另外,死者头向茅厕内,脚向茅厕外,仰面倒地,双目闭合,似是昏迷,后经死者随从辨认,死者身上的一个玉佩不见了,其他随身的财物俱在,另外仵作随后勘验尸体时,并没有发现死者脑后受过重击或是有被麻醉的状况,但发现死者生前刚刚行过房事,且在其右侧身衣摆下的地方右手蘸着粪汁写了“一点一横”的“遗言”,同时“衙役们在西偏厅里发现了一些口吐的污秽物和尿迹。同时衙役经过勘察,茅厕是砖石结构,长六尺,宽四尺,高七尺,整体为封闭结构,只有一扇门,门内有锁,一旦锁上,外面的人无法打开,茅厕内中仅设一坑,男女混用,带有灯笼照明,而且死者倒于茅厕之后,茅厕内只有可供一人站立的空间。经管家施宏介绍,施府茅厕一般提供厕纸,但发现尸体时,厕纸已经没有了。
   以上就是尸检和案发现场。我们可以总结出以下几点
1:尸体仰卧,证明是正面杀人,但是致命凶器在背后!
2:胸腹处的刀质量上乘,非寻常百姓家用的起。
3:背后致命凶器是市井常见的匕首,推测是平常百姓用的凶器!
4:致命伤处的凶器插入很深,需要用大力才能拔出!
5:死者随身玉佩不见了!尸体无翻动痕迹
6:死者衣衫凌乱,血水和粪汁混作一团,似乎还没出完恭。
7:厕所里的手纸不见了!
8:尸体无翻动现象,且生前行过房事。写有一点,一横的遗言.
9:厕所男女混用,门内一旦上锁外面无法打开!
10:只在西偏厅发现一些抠图的污秽物和尿迹。
以上一共十点,就是案发现场和尸检总结出来的!据此我们推断想象一下。根据前文,关大人和李嫣然发生完关系后,李为了不被大家怀疑只好边回边整理衣服。此时正好遇见卞阳…….同在此时,关大人房事后正在出恭,厕所门被敲响,凶手之一说要送手纸给关大人。开门,关大人遇刺。胸腹中了四刀暂时性丧失反抗能力!之后另一个凶手,听到声音过来,见到此景便用随身所带的雕刻刀在关大人背后又刺一刀导致关大人昏迷。然后另一个凶手。来到了西偏厅,由于第一次杀人必然会反感!所以呕吐了起来,这一幕恰好被栾望看见。之后二人回到了大厅,最后一个凶手发现施诚面色不对之后,去厕所查看。恰逢关大人醒来求救,于是便用随身匕首对着关大人刺下去!由于雕刻刀的痕迹比较特殊,容易被认出来,所以最后一个凶手刻意掩盖了一下这个痕迹!然后推倒关大人,形成仰卧的姿势,让大家以为他是正面遇刺才死的!然后装作刚发现死者呐喊!关于消失的玉佩,应该是施诚拿走的,以为当初他的父亲可能用这种传家宝(古代玉佩多为身份的象征,同时也常用作传家宝)和关大人换过粮食。而且三个凶器恰好对应了三个人的身份 即名贵的匕首是同为豪门的许无艳用的,雕刻刀是擅长精雕的施诚!市井常见的匕首是没什么钱的老管家施宏所用!手纸之所以不见了,也就是为了能以送手纸为借口让关大人开门!翻墙的痕迹是因为许无艳来回翻墙走形成的!但是同时“而略有些醉意的施诺则紧握无艳的手,两人均未多言。”这句就是在暗示我们,其实施诺是知道这个事件的甚至施诺可能就是这个广义堂的堂主,只不过当时自己大醉是在无法完成这个“民惩”。
手法简单整理
   许无艳趁厕所没人之时翻过墙,拿走了厕所里的手纸。然后可以躲在西偏厅和前院之间的拐角。之后李嫣然来上厕所,她由于有自己带手纸的习惯所以没事故,此时关大人出来了!这里发生了一点变故就是关大人和李嫣然在厕所发生了关系。事毕,李嫣然为了不被众人怀疑,匆忙离去。同时意外的阻挡了卞阳!(虽然素未谋面,但是婊子无情,戏子无义。歌妓古代也是会卖身的!)而关大人之后便出恭了(可能是关大人原本目的是为了和李嫣然发生关系,出恭是临时的)然后,许无艳登场可以捏着鼻子一类变换个声音,假装要给关大人送纸,关大人见此便提裤子开门了。(古代风俗习惯)许无艳用匕首刺下去!形成腹部的四道伤,关大人此时立刻丧失反抗能力可能昏迷,许无艳扶住关大人不让他倒下,然后进入厕所关门等施诚到来。施诚见卞阳去厕所,怕事有变故于是不等卞阳回来便去厕所!没想到,卞阳意外的被李嫣然阻止了!然后施诚送走卞阳紧急来到厕所,便用随身携带的雕刻刀,在关大人背后刺入。此时关大人昏迷为死!但是二人皆以为关大人死亡!拿走原文属于施家的玉佩。之后施诚回到西偏厅,由于杀人感到不适,于是呕吐起来!恰好遇见栾望,于是随带阻止了栾望,两人一起回去。管家施宏,见关大人如此之久未归,又看见从小看到大的施诚神色异样,便匆忙赶去厕所。恰逢关大人醒来,向其求救,施宏通过背后的雕刻刀知道是施诚所谓,于是一手扶着关大人另一手用随身市井买的匕首,沿着雕刻刀刺入,导致关大人死亡,之后拔出雕刻刀藏好。(下人一般劲力都很大!)然后把关大人摆成仰卧姿势为了让大家以为关大人是正面受袭!最后装作刚发现尸体,呼叫众人!
PS:;蓝色字体为引用原文
           红色字体为重点嫌疑人如何排除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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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推见习探员

发表于 2015-2-9 16:36:50 | 显示全部楼层
嫌疑人:
许无艳  20岁,乐坊歌妓,施诺的妻子,乃其青梅竹马,自幼两小无猜,双方本是世交,亦曾指腹为婚。何卿娘义女,李嫣然好友。
施诺    21岁,字冰书,退仕才子,施家长子,性格不羁,反感腐败吏治
施诚    20岁,字彬书,精雕师,施家次子,对精雕到了‘成痴’的地步
高成    27岁,九江县令,原是江西督道仓吏,因督道不力,赈荒不及,被知府大人贬为九江县令
何卿娘  52岁,乐坊坊主,许无艳义母
李嫣然  21岁,乐坊歌妓,许无艳好友
春晓    15岁,无艳侍女
施宏    50岁,施家管家,尸体发现者
栾望    52岁,绸缎商,九江豪绅,官府刚刚查获了一批栾私运的绸缎,数目巨大,关亲自过问,将这批绸缎扣下,还罚了三倍于此货的物款,年轻时做过苦力,想必也是膂力惊人
卞阳    53岁,盐商,九江豪绅,关大人任盐政司时,与卞公过从甚密,后来因为关大人将盐以更高的价格批给其他盐商,与卞生嫌隙,卞年轻时走南闯北,也有武行的背景...
死者:
关东岳  53岁,江西知府,九年前浔阳大荒,百姓流离失所,时任督道仓吏的关以粮草备军为由,拒不开仓放粮,致使百姓流离失所,饿殍遍野,其实,明眼人都晓得关与上峰狼狈为奸早将府库内的粮草高价专卖异乡
酱油:
王为泮  42岁,江西提点刑狱司长官(这货我怎么没见到)

顺序:      栾去
            栾回
     春晓回 李舞 栾去
                 栾回(有纸)
            卞去
            卞回(有纸
            高去
            高回(有纸)     
            李去
                 关去
                      卞去(李在整理衣物)
            李回(无纸)
            施二去      
                      卞回
                      栾去
            施二回    栾回      
            管家去(发现尸体)

1.在正厅中有机会下手的人有 李 卞 栾 施二,而若非两人合作,栾第三次去时全程在施二的面前,所以他没有机会,排除栾
2.通过手纸看出在高之后,李之前有人进入过,而通过草地和翻墙的痕迹,表明是内院何,许,施大三人,施大因为醉酒,排除,何卿娘年纪较大,不适合翻墙,所以,必然是送施大洞房又折回的许。
3.死者生前刚刚行过房事,李姑娘那时好像正在整理衣衫,说明在李在西偏厅与死者发生过关系
4.通过施二要求李跳舞,可以看出两人关系匪浅
5.精雕师需要很大的臂力


案件经过,李去厕所回来遇到来如厕的死者,色诱死者或者被死者非礼后,死者走进厕所,李回去敲门诱骗死者开门,用施二的雕刀刺了死者,而早等在一旁的许进来,砍了死者四刀 ,原路离开。李后关门离开,遇到卞,告知不要打扰死者后离开,回去后施二来刺杀死者,遇到卞,在卞走后,进入厕所发现死者没有死透,用粪汁在地上写着什么于是一刀干掉死者,一点一横是想写“许”字,而死者的玉佩也是被施二拿走的,作为一个精雕师,他不忍心这么好的玉埋没了,而他也有信心让它改头换面,谁也认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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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推见习探员

发表于 2015-2-9 17:18: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凶手分别是江西提点刑狱司王为泮、施诚、新娘许无艳。致命刀伤的凶手是王为泮。
二、文中介绍施诚是精雕师,第三把凶器刀锋锐利,极细且宽不及拇指,所以这把凶器是施诚雕刻时用的刻刀。
三、(1)陈述我的推理:
          从苏无恙与岳夕楼的谈话中得知:“知府关东岳逮捕了‘广义堂’的要员,而且广义堂组织杀人并不是只有一人参与而是部分群体,每个人都要对贪官进行刺杀”在后来的凶案中死者为大贪官,可以猜测,杀害贪官的也不是一个人而是二个人以上。
          凶案发生后春晓的一句话“府内通往西偏厅茅厕的回廊有三条,一条是通过西偏厅与后院之间的回廊,一条是穿过前后院拱门处后的回廊,还有一条是西偏厅与茅厕相通的回廊。不巧的是前两条回廊这些天正在翻修,不便通行,只有经过偏厅方可进入西偏厅的茅厕,而正厅是必经之路”在这个时候围墙就在翻修,定不是巧合,而是有预谋,有组织的刺杀,所以排除临时起意。
          根据死者身上的刀伤“背部是致命伤”“胸腹之伤不致命”“除现场的两种凶器之外,还有一种凶器”判断凶手应该是三个人或者更多。第三种凶器这说明凶手故意隐藏了凶器,从而隐藏了身份。
          在现场,死者身边的“一点一横”“没有翻动的痕迹”说明在死者躺下之前便受到背部的致命伤,因为伤势重,只写了点、横便再没有力气写下去或者已经死亡,而凶手则是一个练过武功,力气十分大的人。
          另外“没有厕纸”“玉佩的失踪”“行过房事”“厕所门一旦关闭在外面是打不开”这些线索中我想纸除了能擦拭东西还能遮盖东西,这与现场的第三种凶器可以联系起来,凶手用纸掩藏凶器;玉佩在古代是代表身份和权力,而在这里,便可以和关东岳逮捕了要犯联系起来,玉佩可以假传命令从而救广义堂的人;行过房事就知道有女人去过厕所,便是李嫣然,厕所门的问题可以看出在李姑娘走不久凶杀便发生了,如果她知情,又为何与关东岳发生关系;如果她不知情,在有人冲进厕所时不叫喊,当时如果有人给她说不要讲话时间是否有些短暂,综合考虑,李姑娘跟关东岳发生关系是为了给刺杀关东岳的人留时间。
          根据证词,得出,关大人是在李姑娘出厕所后死的,而凶手就是在后来来的几个人当中,具有时间和凶器的就是施诚,他的刻刀小巧能放在衣服里面,他从卞公走后,一直到与栾公一起走回正厅的时间十分长,呕吐是看见了血腥的一幕并为同伙打掩护。
          墙边有脚印,草丛凌乱,是有人在那里爬过而且不止一个人,其中的一个人还翻墙出去,说明不是院内的人,而题目也给了一个看似不相干的人,所以我推测就是王为泮,他是广义堂的。“这样看来因为那场灾荒而痛失亲人的娘子”“胸腹前的几刀伤口较浅”所以推测许无艳也参加这次刺杀,苏无恙、岳夕楼在凉亭中看见春晓,实为许无艳打掩护,凶案发生后,春晓的一番话又为许无艳开脱。
(2)描述案件经过:
     王为泮先就蹲守在草丛中,等待关东岳的到来,而许无艳在此时也到那,直到关东岳碰见李姑娘时,王为泮、许无艳翻过厕墙来到回廊蹲守,李姑娘出来时并没有关门,于是王为泮冲进厕所将关东岳从背后刺死,一刀命中,关东岳侧身来看,王为泮说“我是广义堂的,为百姓和我兄弟报仇”关东岳便躺下了,背朝地,在身衣摆处写下一点一横后身亡,王为泮拿着玉佩,将关东岳眼眸闭上后,翻墙逃走。准备进厕所刺杀的许吴艳刚要动手时,卞公进来了,由于听到李姑娘的话,他在西偏厅就上厕所,许无艳也不敢动身,直到施诚进来卞公出去后,施诚先在已死的关东岳身上刺了一刀,因为有血,所以他拿起纸将刀包好,出了厕所,在西偏厅吐起来,许无艳跟着进了厕所,在关东岳身上连刺四刀,以示仇恨,最后一刀掩盖这施诚的那一刀,便翻墙出了厕所,躲在假山后,直到听见死人了趁着管家不注意,跑进卧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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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推见习探员

发表于 2015-2-9 17:28: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Jayce 于 2015-2-9 17:29 编辑

凶手有两个,四刀轻伤是李嫣然所为,重伤是施诚,施诚喜欢李嫣然,死者生前非礼李嫣然,众人证词不冲突所以是真的,他们有时间作案,一点一横若是暗示,卞阳栾望他们何不直接写阳望还免得遭人误会,若写施别人又不确定是诺还是冰书,所以死者写这个就是暗示诚。第三把凶器是厕纸。我2.9.下午16.点多才看题目一遍,具体不完善,步狐兄我对不起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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