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解释07年发生的案件。
暂时先从 2007年5月31日地下室 入手开始推理。从此处的 有人给过我我最想得到的东西了,如果你想要我帮忙的话,同等的价码。 伴随着用力咬牙声的是衣物掉落地上的闷响。
和下文中 别 就宇美你废话多,你以为做了那种事很自豪?还到处张扬就不怕暴露? 等线索中基本能推测在5.31那天下地下室中所提到的代价大概是指发生肉体关系。而根据题中最后的红光因为烟头被掐灭而消失…… 。 和下文中 504房的阳台上依旧站着有零星红光闪烁。 两者相互对应。至少从目前的线索可知白非抽烟,但是当时在地下室抽烟的人是否是白非还不得知,毕竟作者如果在这里下坑咱无话可说。
那就从时间之类的进行推论,2007年5月31当时进行的交易想必是为了剧中的一些重要角色,2007年6月4日想必角色已经落定,最重要的角色由芊橙主演。加上题中 “呦呦,英雄救美啊!大猩猩是你找来的吧。告诉你,别以为只有你给了好处。” 这句对白非的话中我们可以肯定的是白非的的确确和潘发生了关系。那么白非当时让老潘做什么呢?如果是为了让自己主演主角而牺牲自己,那么现在芊橙做了主角。白非为何不恨她反而还帮助她,接着由下文 白非将芊橙紧紧地抱住:“别想多了,既然老师选了你担任主角,那么你一定就是最适合的。” 可以判定出芊橙没有和老潘做过什么交易(并且由当时三姐妹对芊橙的怀疑态度也可以得知这点)。决定角色的几天前发生的关系,和最后角色的落定、白非的保护、红色的火星,这几点都证明了一个事实:白非和老潘发生关系,条件就是让白非做女主角。
接着回到07年发生的那个案件,当时整个屋子呈现密室状态。四名女生都死亡,而老潘昏迷。凶手的目的很明确就是陷害于老潘。
观察下当时四名女生的死亡状态: 萧雁、廖宇美、吉安娜以白非。死亡时间为1~2小时前,除白非外其他人的死因皆为身体受到致命伤,其中三人的身上都有四到五处甚至更多的伤口,而白非胸口中刀,刀还插在白非的胸口,死因为流血过多。 其他几人都死于致命伤,而且身上还有其他的伤口,而白非则死于流血过多而死。为何只有白非是流血过多而死?
与此同时再进当时的老潘进行推论,凶手会是老潘吗?太明显不是了,这种是百分百受人怀疑,而且那种几乎无法解释的。
为何白非是流血过多而死?题目中并没有提及其他四名女生有没有喝下含有安眠药的饮料。
当时就算如此,没有对白非给予致命一击也是相当可怕的。万一白非命硬醒过来,她一旦打开门,或者在她死前用手写下凶手的名字那么就将功亏一篑。整个房间由于贾三多一直在监控内,基本可以推断反锁大门的手段只有通过内部,而内部也没有出去的地方。那么一来显而易见的结果:凶手在杀害三名女性后,自杀。而这名还能自杀的女性就只剩下白非了。
事先匿名约出几人(对三位女学生可以用老潘的名义),并让她们别让别人看见。
之后或如老潘口中说的喝了饮料晕倒,或被迷倒,更或者关门杀人。一切动手结束后,并且将刀接触其他三位死者的手部,当然也可能是在搏杀的时候无意接触到的。最后白非将刀尖对准自己的胸口插了下去。
至于动机从题目中:“排练吗?”白非笑了笑。 “可是…可是雁子她一定会像往常一样,捣乱,设法使我在表演时出丑。” 从这段话中基本就能推断中平时的演练中雁子对白非百般调难,并且那句:“芊橙,你等着,你别想演出成功。” 也证明了这点,白非看出了言之的想法,并且也感觉到这场表演继续下去也许也只是一场闹剧而已。反而会让芊橙的前途遂于一旦。校方种种睁眼闭眼的行为也让白非感到了恶心。于是白非决定了行动。
1.解释14年发生的案件。
首先我们先推断14年发生的案件,分别为吊灯、老潘事件。这两次案件中的犯人都是同一个人吗?
吊灯案件分析:
老潘事件中老潘的死状: 脖颈手腕被割了好几道口子,都是明显的刀伤,同时在胸口有一处枪伤,整个浴室内还残留着硝烟味。浴室里并未发现任何刀具。 如果只是为了达到杀害的目的,一枪就足以。而接下来的明显刀痕,从实际的意义上是无意义的。但是 从浴缸内的水则都被鲜血染红,然后不断溢出流在地面上。和 潘庄仰躺在浴缸中 这些看似无用的行为却是犯人刻意而为。犯人是为了祭奠或者为了表达对某人的感情而故意而为。
血腥玛丽的另一半传说:玛丽为了让自己永葆青春,不惜用女仆的鲜血来沐浴。
犯人为了祭奠某人而故意而为。故意让老潘死在浴室之中,故意割开脖颈,让血流入浴缸之中,以祭奠已经去世的友人。
老潘案件中的犯人如此故意而为,想必不是一时心起(不然也不会带枪而来)。想必是多重考虑后决定的。那么一来吊灯事件相比而言实在在粗糙了,完全不能达到缅怀的意义。两个事件的目的和表达相互矛盾,所以可以确定这两个案件的犯人是不同的。
那么我再具体分析下两个案子看看,吊灯案件发生的时候,江澄澈、文奏、老人、坐在观众席上,而黄尤在舞台前指挥着,蔡更在舞台上表演、而菲拉在入口的位置、芊橙在舞台上、老潘位置不明。
首先观众席上的我们可以排除,舞台前的黄尤也可以进一步排除。接着舞台上的蔡更由于无法碰触到钢丝也可以排除、而菲拉她离开时并没有经过帷幕后面,而且回来的时候也没有接触。那么一来她也可以排除。那么一来就剩下芊橙、老潘两人,有没有可能是芊橙自己呢?首先当时吊灯就只摔落她的脚边,也就是说万一运气不好就会马上砸到她自己,这是何等的危险,而且当时她是站着表演的,手上无法握用夹断钢丝的器具,万一被发现了呢?
如果说她这么做是为了让大家排除她是凶手那也太没必要了,万一被人发现就崩盘了。
基本上可以排除芊橙,那么一来就只剩下位置不明的老潘。老潘一直以为害她的人一直活着,而且在当年那群人之中。而当年那群人中现在混得最好,也没有因为当时的事情受牵连的也就只有芊橙一人。于是他便心生怀疑,开演前故意和芊橙交换顺序,由于剧本是一手编写的他很清楚出场的顺序一些基本位置,或者透过帷幕来观察身影之类的,一旦感觉正确就剪断钢丝。但是不幸没有成功,只差一点。
老潘案件分析:
老潘案件最关键的一点是:是谁按动了那个按钮?
来分析下,当时按钮响起时,一行人离开芊橙的房间。那么一来这一行人就没有机会接触到那个按钮。而当时不在众人视线中的人有:芊橙、老潘。
利用排除法进行推断:是否是老潘自己按动的按钮?
如果是老潘自己按动的按钮,那么目的何在呢? 题目中并没有相关的线索,且,就算老潘真的是为了某个目的,进行的装死,报警。那么他为什么会死呢?当时江澄澈听到老潘房间的那一刹那就立马跑了过去,如果有人在听到老潘声响后去杀害老潘明显是不可能的,光时间就不够。而且老潘的死亡状态、枪的硝烟味都是需要一定时间去处理和去除的(去硝烟味),从而可以明显的推断出老潘是事前就已经死亡。
如果硬要说当时浴室内有人故意开热水用蒸气模糊视野,从而进行手段,这是明显不符合逻辑的说法,题目中大家去找钥匙,当时如果有人直接撞门而入,或者打破窗户观察,那么岂不一切都功亏一篑?
再者如果说菲拉离开之后,进行一些猫腻,那么就更是离谱。首先按照上文中所说,一旦有人撞门而入或者打破玻璃,那么一切就完了。其次菲拉拿钥匙的突发事件,并非刻意形成。没人会料到江澄澈会说错话,接着醉倒而后拿药。大前提(江澄澈算说话)是不可控因素,那结论也会是偶尔形成,而拿枪作案这是明显的事先就已经安排好的,两者矛盾。结果显而易见:老潘之前就已经遇害。
当然还有一名从未出现的雁子男朋友,这荒诞的存在只能为无路可走者作为最后的替罪羊。
文章中并未有任何线索可以进行一点关于此人的推论,也并有任何关于此人的一些痕迹。
那么一来最后就只剩下:芊橙。
当时大家离开后,没有人知道她到底做了什么事情。而题目中也没有交代相关房间的地理位置安排,而题目中也未说明如:芊橙、老潘房间就上下楼的线索。所以可以排除这点。
题目中写到: 这是饭店的警报装置,每个房间都有按钮,这部仪器可以知道按钮被按下的房间。 那么一来首先可以确定的就是每个房间内有有按钮,其次整个饭店都能听到这个声响。正如上文所说题目中并未交待房间的相关地理位置,而根据题目所推测。当时芊橙没法在当时的情况下到达老潘的房间,当时她可以触碰自己房间的按钮,那么一来就有了两种推论:
1、当时芊橙按动自己房间的按钮,郭国撒谎说是老潘的房间。于是他们赶到的时候就看到了芊橙事先准备好的一幕。
2、由于房间的位置都是芊橙安排的,那么一来就可以进行调换房间的位置进行手法。将芊橙和老潘的房间在安排的时候就相互调换,于是当芊橙按动自己房间按钮的那时候,郭国显示的是老潘的房间。当时老潘居住的房间是另一间,于是大家潜意识的跑向那间房间。手法完成。
可以直接排除,芊橙在布置好的尸体的房间中和众人讨论,接着按下按钮离开,因为这样众人定会发现。由于题目中并未发现有关郭国和芊橙合谋的迹象。所以我推测是第二种手法。
正如开头所说,凶手故意布置浴缸中血水一片的场景就为了祭奠死去的某人,而此人就是白非。芊橙应该七年的调查或者偶尔的一次机会得知了自己当初为什么会被选为知更鸟,也知道了白非的牺牲。刚好有了这次机会于是起来杀意。她借用血腥玛丽的形式,祭奠死去的白非,愿她一直都保持着初心(差不多这个意思...不会表达..)
而当时找江澄澈这样的推理小说作者来写自传本身就略有蹊跷,写本自传不如直接找一些文笔好的作者过来。芊橙找我过来的主要目的就是让我作为侦探的角色进行推断,并且故意放出雁子男朋友这个线索,想让我最后推论出雁子男朋友是凶手,好让自己脱身,让其做替罪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