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魔王推理论坛-推理大赛|原创谜题|推理小说|侦探|推理|推理游戏|

楼主: 回忆
收起左侧

[提交] 第十三届魔王推理大赛第三回合答案提交贴

   关闭 [复制链接]

0

主题

14

帖子

3310

积分

魔推B级探员

发表于 2016-8-15 23:41:03 | 显示全部楼层
1.“我”为什么认为这次的凶手和“透明强奸犯”是同一个人?
答:“我”发现了凶手偷走手机的原因就是外卖记录,那么就说明凶手是一个送外卖者。在前几次案件中,凶手为什么能掌握死者那么多信息,因为他是出现在现场也不奇怪,而且可以多次出现,并且和死者没有交集的人:送外卖的快递员。“我”发现了那条送餐记录上的人正是那位“王节”,从而推断了凶手。
2.凶手是个思维缜密的男性(女性要取得精液相对困难),那么符合这个条件的只有小立了。他就是凶手。当日委托其送快递上门后,见到死者,死者发现了小立可能是前述案件凶手,小立反身将其击晕,后为了防止警察调查,故意以错手掐死死者,夺其手机处理外卖后清理所有痕迹离开。
3.小立送外卖本是偶然事件,所以这次杀人事件也是个突发事件,并未经过事先筹划。所以并未按照前述案件进行犯案,以免留下更多线索为警察所乘。“王节”二字增加笔画便可变为“尹萧”不知是否是巧合。“王节”的第一次外卖取到了指纹,第二次外卖并非其所叫,而是小立替其叫的,并未告知她,所以她并不知情。小立前几次犯案也是采用这种手段。一个女性穿着睡衣开门,说明这个来访者是十分熟悉的人,比如男友。既然如此,小立和“王节”原来很可能是男女朋友关系。“王节”取到指纹不一定是成心之举,但是小立可以借机偷走酒瓶作为凶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11

帖子

290

积分

魔推见习探员

发表于 2016-8-16 02: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个问题:“我”为什么认为这次的凶手和“透明强奸犯”是同一个人?
第二个问题:请解释本次案件(上周的案件)的凶手和全部的过程。
以上的两个问题我先不作答,不如,我们就先来找找凶手的线索和猜猜凶手是谁?
首先这里“作为一个立志要成为推理小说家的人,我却渐渐地没有办法在笔下“杀人”了。每当开始构思杀人手法,我就觉得万分恶心。我的内心不断地在追问,为什么要杀他,凭什么杀他。到最后,我觉得我在小说中“杀”的每一个人,都同在现实生活中杀了人是一样的,我将背负等同的罪业。”这里看出了文中的“我”已经厌倦了写小说,而他的小说也很出名,从他合租人里可以看出,而且他厌倦的不是自己写小说,而是他的手法只紧紧在于书中而不是在现实中。
然后“我”又从一个作者变成了一个外卖,干起外卖这行业的他不做作者的7年前,他认识了很多人的,也接触到了形形色色的人。而他却对他身边的人非常了解并且他很善于去搜集各种各样的情报尽管他没有警察给出的情报也能搜集,说明了他经常习惯性的对他身边的每个人的生活习惯、性格、人际关系都非常熟悉而且对于犯罪的情报更是一字不漏的收集。
在论坛上他有很多不同特点的朋友而这些特点的朋友则是包括侦探、神经病、学生等等这样就说明了很擅长交际。
然后很多时候“我”都有期待着能不能自己遇到一个杀人案件,这就说明了“我”很希望能有人知道“我”在这个案件中或者这个案件中有“我”的出现换句话说就是“我”有参与这个案件。再加上“我”在平时的送外卖过程中也想遇到自己曾经写作过的杀人案件,从这里我们可以发生“我”是一个表现欲很强的人。
然后从合租人 陆宜秋里得知上周发生了案件,在他们的讨论中,“我”不断地从中寻找一个个关键点,说出这个上周案件和之前的透明人案件不同,以及否认两者的相同之处。这里也能看出“我”一直在扮演着一个检验员就好像一个理科生在检验一道自己做过的证明题一样,仔细观察认真,每个细节都清晰条理,换句话说就是这些都是在检验自己的成果或者说是在述说着一个已经写好的剧本。
而被害者都是说的是近一年内在本市发生的三起命案,死者均为年轻独居女性,在自己家中被强奸后掐死而这样就表明了透明人凶手就是一个非常善于收集情报的人而且他很容易就拿到各种资料和见到当事人再加上有可能是经常地去到案发现场,否则不可能短时间就可以消除自己的痕迹和制定完美的计划,因为文中说到透明人是个很聪明的人而且很谨慎。
最后一点就是上周案子的死者的手机不见了,而文中最后也提到了“我”拿起了手机就知道这件案子都同一个人所为,为什么这样就知道了,除非这手机就是死者的,再加“我”就是那个透明人才有可能符合以上的观点。
“我”已经厌倦了小说中的杀人,因为这样满足不了“我”的杀人欲望再加上自己想体会一下现实中的杀人感觉和自己在小说中写的有什么不同,“我”不仅仅是站在了凶手的角度去杀人体验杀人的乐趣、感觉还站在自己作为一个侦探去尽量挖掘线索来证明凶手,而就是因为这样凶手就解决了很多自己的作案痕迹。而上面也提到过“我”是一个非常有表现欲的人,这样就能解释为什么凶手要留下线索来让警察去寻找但警察却找不到任何能证明凶手的有效证据。然而之前也说过凶手是一个对身边的人了解非常的人,所以“我”也是符合这个特点,而“我”肯定也了解合租人的各种情况,“我”选择和一个记者合租肯定是因为“我”想知道自己之前犯下的案子警察能够找到什么地方,为什么要这么做就是因为“我”是一个表现欲非常强的人。
以上可以总结说:“我”就是那个透明的强奸犯。
第一个问题,因为“我”就是那个犯人,而那个手机就是上周案件的被害人丢失的那台手机,估计里面可能出现了与我有关系的消息这样子就可能暴露“我”的身份,所以当时就拿走了,而“我”拿起来读取手机里面的消息才知道,这也就说明了我有时候是在站在凶手的角度去看问题而在与合租人讨论时我就站着侦探的角度去看,有可能表明凶手“我”有精神分裂症,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双重人格。
第二个问题,因为“我”用了自己在小说中的手法来体验现实中的杀人感觉。这位代号 “王节”的女性本名叫尹什么萧的,而“我”就是在第一次的时候让“我”自己摸了酒瓶而接下来就直接假装送错东西而进去杀人。自己就在现实生活中尽量的还原自己写的小说的情节和场景。这也就符合了凶手是一个已经厌倦小说的杀人感觉和极为表现遇到人了。“我”在上周案件中杀人手法和之前透明人强奸犯的案件有所不同是因为“我”已经厌倦了那种手法而“我”还在努力的创新杀人手法和有所需要地漏出来的纰漏让警察有迹可循,“我”不但推翻自己之前透明人强奸犯时所漏出来的行为习惯,杀人手法,而且也让自己的另一人格侦探角度的人格可以更加带入角色之中。
“我”就是这几起案件的凶手,也是一个极其具有表现欲和一个具有双重人格的神经病患者,也是一个利用送外卖人员和身边人来收集情报给自己去杀人体验感觉的杀人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41

帖子

1340

积分

魔推正式探员

发表于 2016-8-16 09: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bszymj 于 2016-8-16 11:23 编辑

开始答题,
首先是由原文推理得出的推论,原文不再复制。
1,老庞为了保护心爱的的姑娘受伤了,但是他还能继续上街飚摩托车,说明姑娘抛弃了他。所以他有动机,但通观全文他只是个酱油角色。。
2,小立我认为是凶手,可能精神分裂了,下面再详细叙述
3,叶姑娘也有是凶手的可能性,虽然她要连续弄到同一个人的精液以及制造强奸痕迹有难度。但是作为一个女人她被怀疑是强奸杀人犯的凶手的可能性最小,所以凶手才有恃无恐。当然但通观全文她也只是个酱油角色。。
4,透明的强奸犯案子街道上的监控录像没有拍摄到任何可疑的任意,不代表没有拍摄到任何不可疑的人影,外卖员一向公认为不可疑的人影。。当然这不绝对,住在本楼内的住户也有可能犯案。
5,透明的强奸犯案子的凶手有恃无恐,留下大量精液和指纹,也是外卖员(男)作案的线索支持(无交集,能知道死者生活起居)。当然这不绝对,也有女性犯案的可能,只是法医已经说明了《在自己家中被强奸后掐死》,我认为法医应该不至于分不清是真实的强奸还是伪装的强奸。所以还是让我愉快的排除这个可能吧。
6,《王节》小姐,这个名字实在是很不符合女性的称呼,就算是假名也不至于会用这么男性的名字,而且文中差不多说明了王节住的是单身公寓,所以王节不可能是她朋友的名字。综合考虑我认为这位小姐不叫王节,而主人公确信这不是第一次给王节送餐(是文中的第一次不是实际的第一次,但是真实其实就是实际的第一次),那么说明这份快餐主人公送错了人。
7,王节小姐的那瓶留下主人公指纹的啤酒瓶,我认为就是后文那个破碎的啤酒瓶。
8,主人公文中第二次给王节小姐送餐时,王节小姐说没订过外卖也能反映送错人这一点。由于主人公已经印象里认定了这个小姐就是王节,所以才会觉得反常。至于王节小姐有没有看外卖单,我认为是没看,因为自己订没订外卖自己最清楚,没必要看,而是直接反驳说外卖系统出了问题。所以这个小姐没有承认她就是王节。
9,主人公文中第三次接到王节小姐送餐订单(就是拜托歌德巴赫小哥那次),发生了悲剧,歌德巴赫小哥杀死了王节小姐。。
10,主人公收到的外卖APP推送通知“外卖小哥张帅帅正在为您取餐”,应该就是尹萧死亡案,凶手拿走手机的可能原因之一。
11,主人公被老板吼了一顿然后辞工《我拜托哥德巴赫小哥帮忙送餐那天,公司接到了好几个顾客的投诉电话,明明是一个人的责任我们全体都遭来老板的大骂,心里不爽于是辞职》,主人公被骂觉得委屈,而且说了是一个人的责任,证明不是主人公的责任。而假如是哥德巴赫小哥的责任的话,那么作为拜托哥德巴赫小哥帮忙送餐的主人公也实在是不大可能觉得心里委屈,而是应该觉得不好意思耽误哥德巴赫小哥的时间害哥德巴赫小哥出错被骂,所以不是哥德巴赫小哥的责任,那么就只剩下2个可能,1,其他外卖员的责任,2,文中未出现的其他人员的责任,譬如接线人员等,由于电话投诉以及上面已经分析的送错人可能,所以确实有可能是接线人员听错地址导致客户投诉。当然由于文中实在是没有提到过这些人,所以还是愉快的排除这个可能吧。。
12,尹萧(等于王节小姐)案,尹萧没有被强奸是因为凶手并不想强奸她,只是想杀了她而已。
13,尹萧(王节小姐)案,《死者左侧额头有被击打的伤痕》,我认为这是代表凶手是右利手。
14,尹萧(王节小姐)案,凶手用的啤酒瓶我认为就是上面王节的那个啤酒瓶。
15,主人公认识的王节小姐,就是尹萧,原因为主人公外卖送错了人,误把尹萧当成了王节。
16,尹萧(王节小姐)案,尹萧住的房间是2316,主人公假如不是眼神太差的话,那么就应该是门牌号相似,王节的门牌号应该为2310或2319或2216等等。我认为2310比较有可能,因为老房子比较老旧,房间号2316的6受到一点损伤变成2310是比较有可能的。
17,《桌面上一一排放着花瓶、护肤品、茶杯、排插和充电器、保健品和一包抽纸,》,桌面上有充电器,所以我认为案发时手机是放在桌子上的充电的。
18,《桌与床之间有两米左右的距离,此处地面散落着玻璃酒瓶的碎片,白色的标记显示死者就是倒在这里。》,死者倒在桌子附近,所以我认为瓶子就是放在桌子上的,凶手在桌子附近与死者起了争执,遂愤而杀人。至于争执原因,我认为是死者由于多次被外卖员骚扰(送错人)于是要打投诉电话,于是凶手哥德巴赫小哥暴起杀人。
19,《死者上身穿着吊带的性感睡衣——同枕头上的睡裤是一套的,下面穿的是一条牛仔短裤。》,这个吊带睡衣似乎是女性凶手犯案的线索,但是由于上文已经排除了女性凶手,所以我直接愉快的无视它。
20,复原的酒瓶上的指纹我认为是主人公的。
21,凶手清理现场以及使用不同以往的手法掐死死者,是因为这个是无预谋的杀人,凶手怕暴露自己。
22,《死者的手机不见了》,我认为是死者拨打的外卖公司的投诉电话,凶手怕自己被发现所以拿走手机。


事件概况:
尹萧门牌号为2316,但是6字的上面部分掉落,于是门牌号变成了2310。当日2310的王节定了多分快餐,主人公拜托哥德巴赫小哥去送,于是哥德巴赫小哥也看错了门牌号把王节的餐送给了尹萧小姐,然后大概由于是帮人送餐所以哥德巴赫小哥比较认真的和尹萧辩论,于是二人起了争执,于是尹萧由于多次受到外卖员骚扰所以威胁说要打电话投诉,并且真的去拿起电话打,于是哥德巴赫小哥跟到桌子前面,最后发现尹萧真的打电话投诉,由于被投诉很麻烦还会连累外卖员同伴,所以哥德巴赫小哥很愤怒,于是拿起桌子上的酒瓶,暴起杀人。然后哥德巴赫小哥迅速处理了现场,并且拿走了手机。继续去送餐。。

请回答:
1.“我”为什么认为这次的凶手和“透明强奸犯”是同一个人?
我颤抖着解锁了手机,翻出我的送餐记录,很快就找到了那条信息。 果真如此。这次的凶手和“透明强奸犯”真的是同一个人!
送餐记录最多就是时间,地址,电话号码,未有直接说明这次的凶手和“透明强奸犯”是同一个人的线索。
就在这时,我突然想到了什么。
我认为主人公可能想到的是死者左额头受伤,于是认为凶手是右利手,所以认为掐死死者的手印是凶手的伪装。所以凶手是右利手,又由于与透明强奸犯同样的不被监控发现的特性,所以认为是同一人犯案。
我认为主人公可能看的是地址,进而发现了地址上王节的地址是2310,所以认为可能号码错了,所以想起了当天叫哥德巴赫小哥代送餐,所以认为凶手是哥德巴赫小哥。

2.请解释本次案件(上周的案件)的凶手和全部的过程。
凶手哥德巴赫小哥,
事件概况:
尹萧门牌号为2316,但是6字的上面部分掉落,于是门牌号变成了2310。当日2310的王节定了多分快餐,主人公拜托哥德巴赫小哥去送,于是哥德巴赫小哥也看错了门牌号把王节的餐送给了尹萧小姐,然后大概由于是帮人送餐所以哥德巴赫小哥比较认真的和尹萧辩论,于是二人起了争执,于是尹萧由于多次受到外卖员骚扰所以威胁说要打电话投诉,并且真的去拿起电话打,于是哥德巴赫小哥跟到桌子前面,最后发现尹萧真的打电话投诉,由于被投诉很麻烦还会连累外卖员同伴,所以哥德巴赫小哥很愤怒,于是拿起桌子上的酒瓶,暴起杀人。然后哥德巴赫小哥迅速处理了现场,并且拿走了手机。继续去送餐。。


3.请根据文中给出的线索推测出更多的信息。
上面已经说了。

本题可根据提到的线索发散思维,答案合理即可,证据不做强求。


我再发散一下看看有没有别的可能答案。。。。
2,凶手有可能真的是女的也就是文中王节小姐。。。。
3,王节小姐有可能在主人公第二次送餐后就死了,第三次订单是哥德巴赫小哥所发起。。。
动机可能为由于小哥看过主人公的书于是制造了一大堆的事情,故意替有用啤酒洗头的尹萧下单,而且假如单分配到自己头上就不送直接自己买了。。然后故意制造了第二次第三次送餐。。可能小哥不停的下单,直到成功分配给主人公为之。。
目的是准备挑战下推理高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7

帖子

320

积分

魔推见习探员

发表于 2016-8-16 10:57:0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华发三千 于 2016-8-16 14:22 编辑

“我”为什么会认为这一次的凶手和透明强奸犯是同一个人: 首先,这一次的案件(上周的凶杀案)不管是在死者的身份,作案手法上都非常相似。一样是单身女性,一样是老房子,一样是掐死(掐死死者的左右手不一样这很容易,对于透明强奸犯这种高智商的人来说改变一下习惯还是挺简单的。)
   其次就是凶手拿走死者的手机:对于透明强奸犯这种人来说肯定不会做一些无用的举措,手机里面肯定有关于透明强奸犯的线索,比如交流的短信,又比如死者的外卖记录!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死者的房间非常的整齐,没有翻箱倒柜,不是劫财;拿走了手机,说明不是临时杀人。所以凶手要么和死者有仇,要么施暴! 综上所述凶手应该就是透明强奸犯!
   至于案件的发生:在7月9日晚,凶手来到死者家里,从死者仰面朝天倒下来看,死者开门,凶手现在门外,用啤酒瓶砸晕死者,再刻意改变习惯掐死死者,目的是不想让人知道是透明强奸犯杀的。
  能在城市里自由晃荡,随便进入别人的家的就是出租车司机(电视剧神探夏洛克有一集就是这样的。)当然还有外卖员,快递员。再联系到当天有接近死者的有立生(哥德巴赫小哥)。再想到当天有很多顾客投诉,而顾客投诉无外乎是外卖送迟了或没送到。“我”还说了句“明明是一个人错。”而当天的外卖员有立生,所以应该是立生去做了别的事情导致外卖没能及时送到。 而这件事情正是去杀了死者,立生就是凶手,就是透明强奸犯!
   事情的死因大概是立生没能高考,明明自己那么聪明!所以心生怨恨,〈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变态。〉所以立生变态了,凭借自己的聪明才智,立生屡屡作案成功,但是在第三起案件时却出事了。他被发现了,被死者发现了,但是死者却没有告发他,可能是威胁立生,也可能是喜欢立生,可能是喜欢上了立生,谁知道呢……这也导致了立生三个月没作案。 但是立生受不了了,所以他想杀了这个知道自己秘密的人。于是他先骗死者,利用啤酒瓶得到了“我”的指纹,然后在7月9日那天晚上杀了死者,没错,死者就是“王洁”,真名是那个尹什么箫。 拿走死者手机是因为里面有立生的信息,没施暴是因为凶手想嫁祸于“我”,还故意改变了手法,也清理了门把的指纹,因为门把的指纹肯定有立生的!
还有“我”看手机里面的外卖记录是因为“王洁”的地址正是死者的住址南山公寓231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2

帖子

200

积分

魔推见习探员

发表于 2016-8-16 11:34:17 | 显示全部楼层
透明的强奸犯之所以透明是因为犯案过程没有目击者,街道上的视频没有拍到可疑的人,而从死者方面分析,都为年轻单身独居女性。那么能随意出入各小区而不惹人怀疑的人就是上门服务人员,所以应该锁定送外卖的、收快递的、修家电的这类人群。透明的强奸犯具备很高的智商,所以可以在逐步缩小锁定人员的范围,锁定以上人群中智商高的男性人员。
现在看最后一个案件,从描述上看,死者24岁,年轻单身女性,广告公司任职,生活井井有条,喜欢看推理小说, 租的房子没有厨房,冰箱只有水果和牛奶说明妹子不爱做饭,经常叫外卖。死者住的是高层2316,应该是23层16号,虽然是高层但也没有监控,但是凶手应该不知道,以为电梯里有监控。从死者死亡现场看,穿睡衣说明来的人是亲近的朋友或者在门口待一下就走的人,例如送外卖的、收快递的。死者手机丢失,因为有个头戴式耳机,加上死者是在广告公司任职,应该家里还有个笔记本,所以笔记本可能也丢了。抽屉里的钱包还在说明凶手不是为了财物,拿走手机说明手机上有可能会暴露凶手身份的信息,例如短信(送外卖提示信息)、电话、照片、叫外卖记录等。凶手使用啤酒瓶作为武器,打晕死者然后在掐死死者,说明凶手应该是临时起意的,不是有预谋的。最后作者拿出手机,看到自己的送餐记录,发现死者是曾经送过外卖的王节,(估计很多年轻女性都不愿意采用真实姓名订餐)王-->尹,节-->萧。作者和哥德巴赫小哥都去给死者送国外买,而哥德巴赫小哥智商非常高,因此应该锁定哥德巴赫小哥为凶手。
王节喜欢推理小说,应该看过作者的《推理学院的龙傲天》,而作为广告公司人员,应该知道透明的强奸犯事件,因此怀疑外卖人员有可能是透明的强奸犯,所以采用啤酒瓶套指纹的方法收集外卖员的指纹。王节第一次见到作者,联想到书中套指纹的方法,于是在做着第二次送餐的时候,成功收集了作者的指纹,第三次发现又是作者送外卖,于是拒绝让作者以为这个人不好相处,下次就不愿意来送外卖,显然目的达到了。第四次哥德巴赫小哥来送外卖,同样采用啤酒瓶套指纹的方法,但是因为高智商并且与作者有交集,立刻明白了啤酒瓶套指纹的方法,于是顺手拿起第一个啤酒瓶敲晕死者,但是考虑到电梯可能有监控,手机有记录,不能以透明的强奸犯身份作案,于是换手掐死死者,擦掉所有指纹,拿走手机离开,伪装成单独的杀人案迷惑警察。因为当天作案,所以遭到投诉导致作者辞职,一周后的周六记者与作者讨论案情,说是上周末发生的杀人事件。文中说三天前7月13日,作者与记者讨论案情应该是7月16日,死者死亡时间是7月9日,正好一周,也就是作者辞职,小哥替作者送餐的时间,所有疑点都集中在小哥身上,小哥就是凶手,也符合透明的强奸犯的条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56

帖子

8370

积分

魔推B级探员

[限量]*猪年专属勋章

发表于 2016-8-16 13:24: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1.因为“我”从送餐记录上发现了自己拜托小立帮忙送餐的时间刚好就在死者的预估时间里。 2.虽然凶手与死者无交集,但凶手并非是无差别杀人。死者均是独居的年轻女性,她们有相似的外貌特征,且是被强奸掐死,所以凶手是特定对象杀人犯。 既然两者间无交集,而附近的监控录像又没录到有可疑人物 那凶手肯定是从事着能够大致了解死者生活起居的工作。而凶手犯案的地点都是在老房子,理由应该并非因为那里没有监控录像,而是只有老房子才能了解到对方的生活起居,综合起来这份工作最有可能就是外卖员了,因为那些公寓楼因为各种原因是无法送上门的。而当时小立就有派送外卖到案发地附近,所以他的凶手的可能性非常高。 前三起案子里,凶手都没有擦走指纹和清理现场的习惯,但在这起案子里却有意这么做,说明现场有第三者存在,而那个人亦是用玻璃瓶砸晕死者的人。 首先从冰箱的情况来看,砸晕死者的啤酒瓶并不属于她,因为一般人储存有啤酒就不会只有一瓶。而从盛夏空调没开、玻璃碎片不完整这两点来看,死者并非在命案现场被砸晕的。从死者身上穿着睡衣和牛仔短裤来看,死者是出门但不远,就是在公寓里窜门。死者被拖进去房间里,所以脚才会正对着门口。凶手刚好目击到了死者躺在地上,就把死者给掐死了,之所以换手用力很可能是右手受伤了。 3.清理现场是一般人犯案后的正常表现,但透明强奸犯却没有这么做。从犯罪心理学的角度来看,凶手并非是有自信警察不会找到自己,而是他没有意识到这是一种犯罪。在他看来,这是再平常不过的事。 从死者有相似的外貌特征来看,凶手应该是把死者特定成了某个对象,因为有性关系的存在,这个对象有可能是女朋友或妻子。 从最后一起案子,凶手并没有强奸死者,而是自己掐死来看,凶手属于故意杀害对方,而不是有性窒息的兴趣,也不是为了不让死者发出声音。 假定凶手是强奸后才掐死死者的,有什么理由会让他杀害自己的伴侣呢?这最大的可能就是发现伴侣对自己不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6

帖子

200

积分

魔推见习探员

发表于 2016-8-16 13:28: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咸鱼疯了 于 2016-8-16 18:36 编辑

红字表示引用原文

一、分析透明杀人犯:
“透明的强奸犯”这个词我自然是听过的,说的是近一年内在本市发生的三起命案,死者均为年轻独居女性,在自己家中被强奸后掐死(大众普遍认为是一边强奸一边掐的)。证据表明三起命案是同一人所为,但警方对嫌疑人的身份却是丝毫头绪也无。
“实际上三起案件警方都提取到了凶手的精液和大量指纹——凶手似乎根本无意掩饰——而且侧写师也给他做了一大堆分析,毕竟他的犯案过程可是看点颇多。然而,尽管他们手握凶手的DNA、指纹和各种侧写,这个城市有几千万人口,上哪去找?
“既然警方有DNA和指纹却查不到凶手,看来凶手完全没有前科。他知道被害人与他毫无交集,警方无从调查,所以才有恃无恐,根本不屑于清理现场的痕迹。他一定非常聪明,看似无心的举动,背后却深藏着事无巨细的严密计算。”
可见:
a、文中在介绍透明杀人犯时,多次强调了敢随意的遗留下很多线索,因为他知道被害人与他毫无交集,警方无从调查,说明他是个高智商的罪犯;
b、一年内三起,间隔长手段利落,并且是xx时或结束时掐死,可见凶手以享受一种被别人爱慕信任后杀死对方,时间长是建立感情的时间。
c、这个毫无交集连续几起犯案,可见他的工作或习性使其可以随意处于游离状态,智商高长得帅嘴挺能说,容易得到女性的好感与信任。
二、分析南山公寓案:
1、“我确信这不是我第一次给她送餐。”
可见:我之前也有给他送过餐,而之前是没有反常的情况的,最近几次的反常是因为一些原因引起的。
3、“记得她开门取餐时手里拿着一瓶啤酒,找零钱时让我帮她拿一下。我当时正专心享受从开了空调的室内飘出的冷气,随手就把啤酒瓶接了过来,这时一阵强烈的违和感袭来——这瓶啤酒不是冰的。”
“一回生,二回熟。没过几天,我又接到了给王小姐送餐的任务。这一次,她的举动才真正意义上有些反常。你送错了吧?我根本没订外卖。她困惑地说。”
“我的出道作品《推理学院的龙傲天》里,也出现了这样一个女孩。“这样一个女孩”自然不是指她也有这样一个令人印象深刻的姓名,而是说她用同样的方法骗取了外卖员的指纹——所以酒不是冰镇的,否则水汽附着后无法沾上指纹,又同样地谎称没有订外卖,后来她被发现死在家中,心口中刀一刀毙命,尸体旁边端正地立着那个沾有指纹的玻璃瓶。”
“以前都是叫的单人披萨,这次居然订了多人份的一定有猫腻!”
可见:现实中遇到的场景和我出道小说的场景极其相似,在一个空调房里拿着不冰冻的啤酒来应门本身就是极其不合理的事情却发生了,明显不是巧合,应该是有目的性的;后面一次她却困惑的说不是自己订的餐,可能是她撒谎也可能是别人帮她订的餐,然而又一次与小说吻合,使得我感觉到强烈的惊恐,以致在最后一次外卖时,转托给哥德巴赫小哥去帮送外卖了。然而这个结果正是凶手预谋到的结果。
4、“我拜托哥德巴赫小哥帮忙送餐那天,公司接到了好几个顾客的投诉电话,明明是一个人的责任我们全体都遭来老板的大骂,心里不爽于是辞职。”
可见:哥德巴赫小哥那天拖延了很多顾客的送餐时间,以致投诉;说明那天他去做了别的事情,比较耗时的事情,以致时间延迟严重。
5、“被发现的时候,死者是仰面倒在桌子和床尾之间的空地上,脚冲着门的方向。死者上身穿着吊带的性感睡衣—同枕头上的睡裤是一套的,下面穿的是一条牛仔短裤。”
“死者左侧额头有被击打的伤痕,是被人敲晕之后掐死的。”
可见:死者穿这样去开门和被正面敲晕,可见凶手是死者很熟悉且没防备的情人关系,而且是一开门没多久就被凶手敲晕,从敲打得位置说明凶手是右手握瓶敲击,然而在掐死时却是左手下右手上(左撇子的习性),这个矛盾点可以分析出凶手在敲击时是瞬时的行为,用的是惯手,所以他其实是右撇子;而在掐人时,换了手,说明有故意隐藏伪造的意识,联想到透明杀人犯的掐人习惯是右手下左手上,反而与右撇子符合,说明了凶手这次的目的就是栽赃,所以一切的行为故意和之前的案子有差异!
6、“我突然想到了什么。一股静电从我的脊柱底部迅速爬升了上来,一直蔓延到发麻的头皮中。我颤抖着解锁了手机,翻出我的送餐记录,很快就找到了那条信息。”
可见:我想到了左右撇子的差异性,意识到了凶手的目的性杀人,联想到啤酒瓶的指纹与自己之前的经历很可疑!所以脊背发凉翻看信息,自然是看自己的送货信息,发现王节的地址就是南山公寓2316室,说明王节就是尹什么萧,也说明了啤酒瓶上的指纹是自己的!
7、“死者左侧额头有被击打的伤痕,这是被敲晕之后掐死的,死者身体上包括脖子上都没有留下任何可以提取DNA的嫌犯痕迹。酒瓶的碎片拼起来发现缺了一些,不过缺的都是很小的碎片,而且并不是在一处的,所以可能是沾在凶手身上被带走了。复原的啤酒瓶上除了死者自己的指纹以外还提取到了一组可疑的指纹,但此人并不在指纹库里。除此之外,现场再没有提取到任何凶手的痕迹,指纹、毛发、体液,一律没有。凶手很可能清理了现场,因为大门的门把被擦过了,一个指纹也没有。另外还有很奇怪的一点,死者的手机不见了,但除此之外警方称没有任何物品遗失。”
可见,
a、凶手既然这次把现场处理的很干净,没有留下DNA,指纹,为何独独留下了作为凶器的玻璃瓶呢?如此矛盾的对比,那只能说明是他故意留下的,而且“恰好”上面有个指纹,说明了这个指纹一定不是凶手的,这是凶手故意让众人以为他留下了纰漏,那目的自然是留下指纹主人代罪羊;
b、拿走手机也是一样的,警方依然有办法去通讯部门调出通话记录及其他情况,那么但凡是记录上与死者联系过的人自然而然成为嫌疑人之一。这也说明了通话记录里肯定没有凶手的记录;不过不排除有凶手与死者的网络聊天记录证据与凶手代定那两单无记录证据。
c、文中对现场的描述并没有披萨,那个多人份的披萨!为什么呢?因为这个多人份的披萨的确不是死者点的,而是凶手点的,凶手知道她不需要披萨,所以没有送去,而是直接去杀了她;这里也就可以推断出之前的拒收快餐也是凶手点的。那么凶手只能是哥德巴赫小哥-小立了!
8、“我大抵也能猜出他是怎么知道的,虽然没有署真名,但扉页那未经PS的“作者风采”一定会出卖我。”
“我啊……”我嘿嘿一笑,“我是推理小说家。”
可见:小立很容易看到我的出道作品《推理学院的龙傲天》,来模仿我的手法杀人。
剧情重组:
小立知道我是推理小说家,并找到了我的出道作品后,他决定利用小说里的情节来让“我”进入他杀人的圈套,故意制造出一起栽赃案。
由于小立在死者家范围附近送外卖,也许是故意接近,通过网聊工具方式追求死者,之后以游戏为借口,让死者在点外卖时使用王节这个名字下单,并告诫死者这是两人之间的秘密,不能告诉其他人。
他先教唆死者那一天让“我”拿着常温的啤酒瓶获得我的指纹,而死者并不知道目的,只是以为是恶作剧或者情趣,并让他带走了啤酒(保存指纹);之后他再用外卖APP以死者的名义点外卖,所以死者看到“我”送的外卖是困惑的。
当第三次小立再次以死者的名义下单,并选择了多人份的,“我”的心理负担终于承受不了,于是拜托小立去帮我转送,也就达到了小立的目的,去杀了她并栽赃。
小立来到死者门前时并没有带披萨,因为他知道她不需要;死者正在换衣服准备出门(也许就是小立说约她出门),门外的小立的声音死者辨认出来了,所以便不顾自己的装扮前去开门,关门后,小立拿起啤酒随便聊两句就猛地敲击死者,待死者晕厥后小立便刻意的用和以往不同的掐人手法杀死了死者,关掉空调并擦掉了所有的痕迹,完美的伪装了假象。然而在服务器的订单里,那天去送披萨的应该是我,通讯录里也可能有我的记录,现场凶器之一又有我的指纹信息,我就这样被栽赃了。
三、分析 透明杀人犯 与 南山公寓案凶手 是 同一人。
通过上面分析结果先分析两起案件的手法:
透明杀人犯A 与 南山公寓案凶手B
共同点:
a、高智商,自恋并有外貌和口才。
b、对象为年轻单身女性。
c、先谈感情让对方降低防心后再进行杀害。
d、杀害手法都是掐死。
e、现场的房子没有监控。
f、 右撇子。
g、不贪财。
区别:
a、没强奸
b、打扫现场
c、拿走手机
d、掐死手法变化
可见:相同点主要是选择对象与环境、杀人方法喜好与性格偏好,而不同点反而都是行为上的变化,是可以刻意去改变的,所以可以确定他们是同一人,不同的地方都是有目的性的刻意栽赃!
四、分析小立画像
1、 小立生得文质彬彬一表人才,让人绝对不会联想到县城里卖水果人家的小儿子。”
可见:小立外貌很不错。
2、“他私下里做了当年的高考卷,结果比清华分数线还高出一百分”
可见:小立的智商很高。
3、“利用卖水果的闲暇时间证明了哥德巴赫猜想,寄给了本市一所大学的教授,其实只证明了弱哥德巴赫猜想,但那位教授应该还得花一些时间才能看懂”
可见:寄给教授说明小立不甘平凡,希望得到荣誉与关注;同时“哥德巴赫猜想”这个是很多数学牛人去研究但都没成功的难题,他非要的炫耀证明并炫耀这个难题,说明了他相当的自大与自满,爱卖弄并有强烈的自我崇拜,并以嘲笑与耍弄别人为乐趣。
4、“家里没让他读完高中”
可见:如此自大自恋的高智商人才,他却由于家庭原因没有得到发展是充满怨恨的,他需要一种高人一等优越感,以致出现了报复社会的情绪。
5、小立选择快递工作也符合随心所欲的游离作案状态,且对金钱无很大的欲望。
以上均符合透明杀人犯特质。
五、其他线索
其他线索分析: 1.“被发现的时候,死者是仰面倒在桌子和床尾之间的空地上,脚冲着门的方向。死者上身穿着吊带的性感睡衣—同枕头上的睡裤是一套的,下面穿的是一条牛仔短裤。”
可见:由死者上身衣服与下身不搭,说明这种要么准备出门,要么准备睡觉的时候,是不会点外卖来吃的,所以也证明了外卖不是她点的。
2.“近一年内在本市发生的三起命案,死者均为年轻独居女性”
“最近的一起也是发生在三个月以前了。”
可见:凶手都是先和被害者产生感情再杀害的,所以需要时间。并且因为长期相处,所以对死者居住的地形都很熟悉,因此才可以完美避开所有监控及街道的记录。
六、回答问题:
1、“我”为什么认为这次的凶手和“透明强奸犯”是同一个人?
答:请看第三部分的分析
2、请解释本次案件(上周的案件)的凶手和全部的过程。
答:请看第二部分的分析
3.请根据文中给出的线索推测出更多的信息。
答:请看所有文字分析,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5

帖子

220

积分

魔推见习探员

发表于 2016-8-16 14:11:1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1:此案凶手在作案时间选择上与透明人如出一辙,但在作案手法上却刻意与透明人不同,最后拿走手机,是为了不让人看到尹小姐手机上的外卖信息,暴露自己的身份,因此被我怀疑; 2:透明人立生(现场出现了疑似我拿过的酒瓶,只有立生曾与王节小姐有见面机会),是一个快递员(对于作案的独居女子的起居时间很了解,而且作为陌生人是为数不多可以让女子不加防备就开门的人),他知道作为同行的我侦探小说写手的身份,读过我的书,于是仿照书中情节让朋友王节演了一出巧合的大戏,使我细思恐极之下将送快递的任务推给了立生,当日他前往王节家中,得到那个我抓过的酒瓶,当夜以快递员身份来到叫外卖的尹小姐家中,用酒瓶砸晕尹并掐死了她,带走了她的手机; 3:(1),立生与尹小姐之间有着很深的羁绊,立生大概一直关注着尹,甚至可能是因为想要报仇而选择了当快递员;(2),立生对我很感兴趣,故意使我牵涉此案中,有可能是想栽赃于我,也有可能是想让我侦破他的局,类似于莫娘的人;(3),王节有可能已死于非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魔王推理

本版积分规则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4( 粤ICP备17127872号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