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推理要在食后 于 2016-8-16 19:56 编辑
【蓝色字为原文内容,红色字为重要推论。】
“凡有接触,必留痕迹。” ——罗卡交换定律
✲ 我们称男主角为“没意见” 注:原文笔误先写的是“侦探学院的龙傲天”,之后是“推理学院的龙傲天”。另外,存在“受害人”、“被害人”两种措辞。
1.“我”为什么认为这次的凶手和“透明强奸犯”是同一个人?
“我”颤抖着解锁了手机,翻出送餐记录,很快就找到了那条信息,发现这次的凶手就是“透明强奸犯”。文中提到的送餐记录主要是与“王节”相关的三次,而很快找到信息也说明是近期的记录,有很大可能和王节有关。 我们大胆推测可能“没意见”看到王节的地址就是南山公寓2316室,也就是此次案件中受害人的公寓,“王节”可能是个假名。“没意见”每天要去很多地址送外卖,记不住一个房号是很正常的。王节让“没意见”帮忙拿不冰的啤酒瓶让他印象非常深刻,如果王节确实是假名,她床头放着伊坂的小说,可能也是推理爱好者,她可能也在调查“透明强奸犯”系列案件,并怀疑到外卖员群体,用啤酒瓶获得不同外卖员的指纹,从中寻找和透明人相符的指纹。 这次凶手采用了和透明人以往完全不同的态度来犯案,没有留下DNA和指纹,极力撇清自己的关系,但非常谨慎不留破绽,应该是高智商的惯犯。有可能是无意中被王节用啤酒瓶的方法得到了指纹,突然意识到可能是受了设计,索回无果顿起杀机,因为不知道有没有别人知道王节的调查,留下可供辨识的指纹或DNA有很大的风险。 这次的凶手同样采用了掐死的手法,如果不是透明人,就很有可能是意图模仿透明人的手法,将嫌疑推给透明人。但在凶手用右手拿啤酒瓶击打受害人左额的情况下,说明凶手惯用右手,掐死受害人留下的脖子上的淤痕又显示惯用手为左手,和透明人正相反。如果凶手惯用左手,用右手击打可以模仿透明人,之后在更重要的掐痕上却换回左手,非常违背常理。所以是凶手本就惯用右手,早些击打时较为急迫用了右手,而后受害人已昏倒,凶手反应时间充裕,故意用左手在下掐死受害人。明明可以甩锅给透明人,却刻意呈现出凶手不是透明人的现场,说明这次的凶手就是“透明强奸犯”本人!
2.请解释本次案件(上周的案件)的凶手和全部的过程。
起初我之所以记住她,只是因为她的名字“王节”,我确信这不是我第一次给她送餐。“没意见”对名字有印象,却对面前的人陌生,因此面前的“王节”有可能是假名。两种可能:巧合而已,或者别有用心。根据全国公民身份信息系统显示,目前全国有402位名为“王节”的女性,并不算常见重名。但值得一提的是,“尹”、“萧”两字恰好分别含有“王”和“节”的相似笔画。接收快递和外卖,使用假名或昵称也是值得推崇的加强安全防范行为。 倘若别有用心,我们大胆猜测这个名字可能与前三个受害人事件有关。“没意见”和陆宜秋讨论案情时,从未提及过前三个受害人的名字,不得而知新闻报道和档案资料中是否揭露受害人的真名,因此“王节”有可能是其中一位受害人的名字。但这种可能性较为牵强,因为陆宜秋听到“没意见”说出这个名字时,他完全不知道具体是哪个“jié”字。更可能的推测是,“王节”是前三个受害人之一的人所居住或活动区域中某个经常点外卖的客户名字,凶手通过给真王节送餐的期间锁定了行凶目标。 尹什么萧之所以使用“王节”这个名字,可能她是前三个受害人之一的亲朋好友,也可能只是对“透明强奸犯”案件感兴趣的局外人。她已经推测出了凶手很可能是外卖员,并且已经调查出被利用的真王节,但给真王节送过餐的外卖员身份不确定,其中至少有凶手和“没意见”,这也就解释了为何“没意见”确信不是第一次给“王节”这个名字的人送餐。 尹什么萧决定自己找出凶手,于是开始订餐计划,“没意见”成为了第一个检验目标。很巧合的是,尹什么萧使用了与“没意见”出道小说《侦探学院的龙傲天》一样的收集指纹方法——递啤酒瓶。当然,外卖包装、找零的钱上也有外卖员的指纹, 但不便于采集,以及会有其他闲杂人等的指纹干扰。 O2O模式的送餐APP可能并不强制顾客注册账户,但无论如何都需要填写手机号码。流程通常是顾客提交订单后,系统会先让餐馆确认交易,再联络外卖员取餐。“没意见”第二次给尹什么萧送餐时,她声称自己并没有下单,除去系统故障,有二种可能性。一,的确是她订的,但她看到还是之前收集过指纹的外卖员,无需烦劳,便谎称未订外卖。此处有个合理的前提,外卖员确认接受送餐任务后,APP推送外卖员信息,此后交易无法取消。二,凶手帮她订的,那么凶手已经掌握了尹什么萧的假名、地址、电话,应该是已经在“没意见”第一次和第二次送餐期间送过餐。可能性二对于之后的案情疑点很难自圆其说,我们推测第二次订单其实就是尹什么萧订的。 哥德巴赫小哥的送餐范围与男主角最接近,曾也给真王节送过餐的外卖员可能就是这位小立。“没意见”曾对包括小立在内的同事提及过自己是推理小说家,小立有可能查到了《侦探学院的龙傲天》,并阅读过里面关于啤酒瓶收集指纹的方法。不过小立如此高智商,也很可能第一次接触啤酒瓶手法便洞悉背后的目的。 尹什么萧在第二次外卖中,谎称不是自己订的,并没有付钱,这笔钱应该是“没意见”自己垫了。当出现第三次下单时,以往的单人披萨变成了多人份。尹什么萧原本的构想是如果还是第二次的同一外卖员,他为了避免再次贴钱(而且是多倍)的情况,可能不会再自己来送单了,毕竟维持生计经不起折腾,所以会由新外卖员接单。倘若还是同一外卖员,大不了再来一次拒付,直到这个外卖员生畏。结果是“没意见”真的没有接单,虽然理由跟尹什么萧想的不一样。 小立接了尹什么萧的单,但“王节”的名字让他起了疑心。当尹什么萧打算故计重施收集小立的指纹时,小立其实早就看破对方的目的。没错,这位看似文质彬彬一表人才的小立正是衣冠禽兽“透明强奸犯”,此时此刻他可能怀疑尹什么萧是警方的人,来收集他的指纹进行比对。小立并没有去接啤酒瓶的下半部分,而是顺势握住瓶颈部分,朝着尹什么萧额头重重砸了下去,尹什么萧昏倒。事出紧急,小立是用惯用手右手正面砸向受害人,致左侧额头留下击打伤痕。原本啤酒瓶内是有酒的,否则在夏天递给陌生人一个不冰的空啤酒瓶实在莫名其妙。而这个啤酒瓶正是之前“没意见”握过的并留下了指纹。啤酒瓶在击打后破碎,酒水洒在了门廊、门把手,以及尹什么萧的上衣上。 小立恢复冷静,关上门,注意不留下毛发等,带上手套。他进屋查看了受害者起居,发现她独居,并不是警方的人,但可能发现了她研究案件的资料并带走。保险起见,小立先补刀,再清理现场。“透明强奸犯”决定这次隐藏身份,因为公司通过系统很容易查到他的送餐记录,这单本来就是“没意见”推给他的。他更改了掐人的惯用手,甚至放弃强奸,试图伪装成与“透明强奸犯”毫不相干。另外,他还要掩盖外卖员作案的可能性,清理掉陌生人在门口行凶的事实,而伪装成熟人进屋后犯案的假象。他脱掉受害人沾上啤酒沫的上衣,给她换上在枕头上的睡衣。将尸体拖到桌子和尾床的空地上,因此尸体是面朝上、腿向门。仔细拾起门廊附近的玻璃渣,擦掉瓶颈部分自己的指纹,将这些啤酒瓶碎片转移到死者附近,因为碎渣太细,难免无法全部转移,导致警方复原时发现有缺失一些很小的碎片。清理门廊的酒水残留物,所以大门的门把被擦过了,一个指纹也没有。最后,决定性证据的受害人的手机被拿走,里面有着受害人的订餐明细,并且可以伪装成熟人作案。 现场并没有开空调,可以加速尸体腐败,干扰警方尸检判定死亡时间,更加消除现场曾有啤酒酒水的气味。按照2016年日历推算,尸体是7月13日周三被发现,警方初步推测死亡时间为7月9日周六晚上到7月10日周日下午之间。根据“三天前”,得知“没意见”和陆宜秋讨论案情是在7月16日周六。根据“第二天中午”,得知陆宜秋拼酒套档案是在7月15日周五夜里。而把外卖单让小立去送的那一天的“一周之后”是陆宜秋第二次拼酒,这个“一周之后”是原文作者的概数叙述,因此那一天可能正是7月9日。 凶手小立清理现场,花了一定时间,因此耽误了原本接下来的送餐安排,引起顾客不满,这就解释了为何当日公司接到了好几个顾客的投诉电话。 题外:我们觉得有一处设定原文没有把握好,南山公寓是一栋高层住宅,死者租住的2316是一间所谓的单身公寓,从门牌号来看有理由相信这是23楼,如此高层一定是有电梯的,中国的居民楼电梯通常都是配有监控摄像头的,然而本案又是没有监控。
3.请根据文中给出的线索推测出更多的信息。
前三起案件: » 强奸和掐死都证明是他杀。前三起案件受害人被强奸后掐死,警方提取到凶手的精液(建议:更严谨的措辞应该用“精斑”),并且如果没有相当的体力差距,是不可能一对一地迅速掐死对方,应该是男子犯案。 » 凶手留下DNA和指纹却未被辨识,没有前科,和受害人也不认识,但三个受害人都符合一定的外貌特征,并非随机犯案,说明凶手有见到受害人的机会,并且有机会进入受害人的家中。 » 前三起案件的住宅楼都是老房子,没有监控设施,而街道上的监控录像也没有拍到任何可疑的人影,说明凶手以正当理由进入住宅区域,可以观察监控和安保情况,外卖员、快递员之类的就可以做到。 » 前三个受害者都是独居,假设她们都点过同个配送员负责的外卖,从她们点的外卖量就可以判断是否独居,送外卖的时候再观察一下进行确认。可是警方侧写师并没有发现三个受害者之间的共同点,即都点过外卖。因此,提出弱条件下的假设:受害人居住或活动区域有人(邻居或受害人)点过外卖。 » 接上述。倘若在送外卖时多次犯案,很容易被警方注意。每个外卖员有自己的送餐范围,可以在送外卖时进行观察、确定目标,之后再选时间谎称有其外卖诱使受害人开门进行行凶,因为受害人当时并未订外卖,也不会被警方怀疑。 » 最近的一起也是发生在三个月以前,因此“没意见”倘若跟案件相关人员有接触过,记忆也比较模糊了。
本次案件: » “透明强奸犯”之前的案件显示惯用手为右手,而这次的瘀伤显示惯用手为左手,和击打使用右手产生矛盾。可能是从死者身后掐死她,更可能故意隐藏惯用手,故意用左手掐死受害人,并且先敲晕之后减少了反抗。 » 受害人在大约案发的时候点了多人份的披萨,自己应该不能很快吃完,但被发现的时候公寓内并没有剩下的披萨,也增加了外卖员作案的嫌疑。 » 死者房间陈设极简,没有饮用水、电脑、垃圾桶,不像是日常居住的女生房间,可能是为了某种目的租住在这里。 » 死者上身穿着吊带的性感睡衣,下面穿的是一条牛仔短裤,感觉不像是会这样开门迎客的人。 » 床头柜上有一本伊坂的《天才抢匪盗转地球》,受害人有可能是推理爱好者。 » 如果死者在散落酒瓶碎片之处被敲晕,说明凶手进入了死者的房间,并且死者上身还穿着吊带性感睡衣,可能和凶手相熟。 » 酒瓶的碎片拼起来发现缺了一些,不过缺的都是很小的碎片,而且并不是在一处的,也可能是它们本来不在此处,是被移动过来的,微小的碎片难以收集因而漏掉了。 » 从凶手如此谨小慎微、不留破绽来看,应该不会在酒瓶上留下指纹而不自知。
还有:
» 典型的“透明强奸犯”犯案在此之前一年内在本市发生了三起,最近的一起也是三个月以前了,并不频繁,文中也未提到地点相近,在相近的地方多次犯案,会增加多次出入该区域的自身的嫌疑。凶手如果真的是利用送餐范围进行犯案,有可能每过几个月送餐区域会进行调整,或是他有机会去别的区域送餐。 » 凶手行凶的动机不是为了钱财或情感纠葛,也不一定是为了色,连环凶手有相当一部分是为了快感而作案,凶手大肆留下作案痕迹,充分表现出对自己的信心,以及对警方的藐视,不过同时他也没有因此丧失理智,可谓胆大心细,是非常难对付的罪犯。 » 前三起案件的受害人都具有一定的外貌特征,很可能凶手认识某个有这种外貌特征的女子,并对她有占有欲,可能有过好感却被无情拒绝。 » “没意见”的室友陆宜秋其实有可能也是推理群聊里的好友,或者与他们有联系。这次陆宜秋跟“没意见”一步步探讨案件,是想帮助他重新找回当初做推理小说家的梦想和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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