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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步六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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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7 21:41:48 | 显示全部楼层
1.凶手是施诺。
分析:自杀or他杀。虽然案发现场很像是自杀,但若是自杀,石桌上的血书就说不通,若要写遗书,桌上有纸笔,根本没有必要沾血写遗书。所以排除自杀。若是他杀,那么现场有动机的人有1.施诺。可能是出于嫉妒,或是为了保护许无艳。施诚与许无艳之间有些许爱情纠葛,且在上一个案件中两人互相袒护,施诺可能是知晓了这其中的内情,出于嫉妒而杀了施诚,另外施诚曾说第二天要去自首,独自承担罪名,但是衙门并不一定会放过第三个凶手,也就是许无艳。 施诺或许是想以施诚的自杀来了结上一个案件,让衙门不再追究。2. 李嫣然。因为在上一个案件中,若关东岳不死,李嫣然或者能成为他的小妾。那么假设李嫣然听到了施诚与苏无恙的对话,知晓了关东岳之死与他有关,那么不排除谋杀的可能。至于证词则可以编造。但是若是她杀的,那么遗书就说不通了,她没有必要也没有能力伪造遗书(字迹已经施诺确认)。所以排除。3.许无艳。因为即使施诚投案,许无艳也还是有被抓的可能。她想用施诚的死了结那件案子,躲过灾祸,这么说也是有可能。但是鉴于她对施诚的情感(从上个案子她拿走凶器,袒护施诚可知),作案的可能性其实很低。除以上三人外,府内的其他人没有明显的动机。若是府外的人,1.贸然进入府内,很可能被发现;2.有能力模仿字迹的可能性很低。综上,所有人中最有嫌疑的人就是施诺。府中只有他最熟悉施诚的字迹,模仿不是难事。那么若凶手真是他,他为什么要伪造血书呢?这里可以联系到施诚右手手指上的伤口。如果是在施诺下手的过程中不小心割伤了施诚的手指,那么为了掩盖他杀的可能,写好血书,让大家以为手指上的伤口是因为施诚要写血书而特意割伤的。另外一个好处是,让施诚担下上个案子的所有罪责,而保下许无艳。至于刻刀,他的书房与卧房与施诚的雕刻房都很近,拿到刻刀不是难事。再说他的不在场证明,虽然他说了与许无艳呆在卧房,但是不排除他借上厕所的借口而去到凉亭。
过程:戌时,管家关大门,回去路上被施诚叫住,拿来纸笔,此后,施诚一直呆在凉亭。而在此过程中,李嫣然一直在凉亭不远处。后来李嫣然离开后,施诺开始动手,他通过回廊从背后用刻刀割伤施诚的颈部,施诚在挣扎时划伤手指,后死亡。施诺发现他手指上的伤口,为了掩盖他杀,用自己的手指沾上血迹写了遗书。写完后,李嫣然恰好回来找手帕,施诺发现有人靠近,就吹灭了灯,防止自己被发现,之后迅速从凉亭走到西边的回廊,刚好避开了去关门的管家,在李嫣然走后再回到内堂自己的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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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推见习探员

发表于 2015-8-17 21:53:38 | 显示全部楼层
凶手应该是施冰书。如果施彬书自首,那为施彬书遮掩了罪证的许无艳也一定会受到牵连,所以施冰书为了保护许无艳,有杀害施彬书的动机,而且施冰书可能知道自己的弟弟施彬书有些喜欢许无艳。至于施冰书的不在场证明,可能是许无艳和施冰书的伪证。毕竟施彬书已经被杀了,为了一个死去的人失去自己的丈夫对许无艳来说是不值得的,而且施冰书也是为了许无艳,所以许无艳为施冰书作了伪证合情合理。    死者不是自杀。原因:死者既然要写血遗书,就没有必要让管家拿来笔墨纸砚,这点很奇怪。而且如果死者是先写血书然后自杀,死者应该是先划破自己右手指,然后写血书,最后用右手握着刻刀自杀。可是右手指既然破了,那握刀的时候,刀柄上应该会留下死者的血迹,但是刀柄上并没有任何血迹。如果血遗书真的为死者所写,那笔上应该也同样会留下死者的血迹,因为死者是右撇子。可是笔上也没有血迹,说明并不是死者所写。那应该就是凶手蘸着死者血写的了。    作案过程:施冰书偷听到了施彬书和苏无忌的对话,知道施彬书要自首,为了保全自己的青梅竹马的妻子,所以起了杀意。施冰书在施彬书向管家要来笔墨纸砚正准备写字的时候杀了他。或者先杀了施彬书,然后在装作施彬书向管家要笔墨纸砚,因为刚才二少爷在凉亭和苏公子聊天,而且光线比较昏暗,所以以为是二少爷,这也是有可能的。施彬书死后,施冰书就开始用笔蘸着死者的血来写遗书,可能还没有来得急把遗书放在烛台下,就听到了管家的喊声,怕被人发现,所以把死者挪到了一个比较暗的在晚上尽量不会被人发现的地方,然后就向管家叫喊的地方走去。因为天色比较暗,两兄弟长相可能差不多,所以施冰书就冒充死者,然后把她引到石桌前,为了让她作证当时桌上没有血书,让她别说话是怕引来其他人。到了凉亭,因为天太黑,烛光比较暗,而且李嫣然的注意力都在施彬书(假冒)的身上,所以没有看见尸体。李嫣然走后,施冰书把血书放到了烛台下面,把尸体挪回原位,然后离开。遗书中“ 并不要再开罪于施家众人 ”这句话也应该是为了保全许无艳,如果皇上不再派人调查此事,那许无艳和施彬书一起行凶的事情就会被隐瞒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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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7 22:57:41 | 显示全部楼层
凶手就是死者自己
凶手就是死者自己从半面妆来看,江西知府遇刺的真相在施府只有苏无恙,死者和许无艳知道,所以血书是死者自己写的。既然有笔墨又为什么要写血书我不能肯定,我想是因为死者开始是打算用墨水写,送来墨水后又想了下,觉得不太妥,感觉没有认罪的决心,为了不牵连整个施府,所以就用了血书。
江西知府遇刺,彬书和许无艳是同伙,许无艳为了帮助彬书洗脱嫌疑,还在知府尸体上多划了几刀,拿走了彬书的凶器,把自己的凶器留下,都是为了洗脱彬书的嫌疑。许无艳杀死彬书可以排除。
冰书也不可能,和许无艳在一起,有不在场证明,而且他也没有动机。
管家和李嫣然在回廊上走过,李嫣折回凉亭的时候,看到烛火熄灭,听到东西掉落的声音,而且还听到了脚步声,会是谁的?这时候管家在内堂沿着回廊要去锁门,如果死者在这时候死的,那么李嫣然和管家都不可能是凶手,而且动机不明。
虽然何卿娘,春晓都没有不在场证明,但是也找不到他们作案的证据。
如果他杀,并没发现过多证据证明谁是凶手,所以自杀最为可能。
案件始末:
戌时,管家去锁前院大门,回来后,彬书叫他去拿笔墨纸,这一切都被李嫣然在水池边看到,管家回来送完笔墨纸又回去,听见水池那里有动静就喊了一下,李嫣然在这里丢失了手帕,彬书听见,就去看了一下究竟,原来是李嫣然,之后和李嫣然在凉亭,在20点15的时候李嫣然回去,回去在房间里歇息了一下,发现自己的手帕掉了,就去庭院找,这时候已经是亥时,快到庭院发现等熄灭了,有东西落地的声音,死者这时候已经写好了血书之后自杀,之后听到了管家拿着灯笼要去锁门,所以就回去了。管家从东边的门开始锁起,两次经过凉亭都没有发现死者,而管家卯时沿着西侧回廊发现了死者,是因为死者倒在桌子西边偏上的位置,在加上管家灯笼不能看得多真切,所以管家在晚上两次经过凉亭都没有发现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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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7 22:58: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熊出没 于 2015-8-17 23:0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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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8 00:22: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121 于 2015-8-18 12:02 编辑

凶手是施彬书
随后,大家一起查看了前院和后院间西边,中间和东边的门锁,以及前院大门的锁都完好无损且锁的很牢,也许是慑于后院凉亭尸体的惨状,也许是为了更好的保护现场,众人心照不宣地聚集到前院正厅,苏无恙似乎又想起了什么,望向施宏道:“施管家,这几扇门里,每扇门有几把钥匙?昨儿到现在可曾完好保存在你的手里?有没有被人取走...
“苏公子您这是何意?”施宏打断了苏无恙的话,“每扇门都只有一把钥匙,且都在我这里保管,我也可以保证没有任何人取走过钥匙...
院子四周无痕迹,而门锁又没有被破坏。若是谋杀,凶手不会是翻墙亦或是破坏锁进入,那么只可能是内部人员作案
只见施彬书仰面倒在凉亭内的石桌旁,脸上身上沾满血污,颈部一道深深的伤口,伤口极细,此刻,血迹已经干涸,显然死者已经咽气多时,死者的右侧身旁有一把布满血迹的刻刀,刀锋锐利,刀口极细,刻刀刀刃上满是血迹,而刀柄上却没有任何血迹,死者右手的食指也有一道伤疤,再看凉亭内的石桌上放着一个烛台,烛台上的残烛已熄,烛台下压着一封似是“遗书”的血书,旁边是规制齐整的笔墨,笔杆上并无血迹。
这里看,死者在有笔墨的情况下选择用血书留下遗言,这是其一。二是在刻刀没有发现任何血迹,若是在写完血书后自杀,刀柄上应该残留少许血迹,便是手上的血迹已经干了,但是自杀时也该有一些血留下。再说自杀的刻刀,虽锋利,却刀口极细,若是自杀,需不少力气和时间,所以虽然伤口细小,流血慢,应该可以在刀柄上留下痕迹。可以怀疑有人擦拭过或者死者是被谋杀。
众人皆知,施家兄弟都有晚饭后到后院凉亭赏月闲谈的习惯,只是自从“知府遇刺案”后,一向才情盎然的施冰书却似乎更愿意回到自己的卧房里休息,连自己的书房都很少去了,而施彬书则还是习惯在凉亭里坐上一坐。
施家兄弟皆聪慧过人。施冰书应该早已知晓事情真相,但是一边是挚爱的妻子,手足兄弟,一边是自己心中恪守的原则,他不知道如何取舍。所以他的心情应该是相当矛盾的,自然不会有心情再去和弟弟一起去亭子闲坐。
推测如下
苏无恙离开后,施二让管家拿来笔墨准备明日的自述书。听到管家的声响前去查看,发现李嫣然,让其离开。随后施诺到达凉亭时,发现施二已经自杀,但是没有留下遗书。那么情况对于施家,对于妻子还是存在威胁。便沾着血写下所谓的遗书,至于为什么不用笔写,应该是容易被人发现是仿造,而血字却不会。然后把写好的遗书放在烛台下,又拿施二自杀的刻刀划伤他的右手食指,可是因此在刀柄上留下了明显的指纹,于是又用帕子擦去痕迹。做好所有事情之后,万念俱灰,随即吹熄灯,将刻刀轻轻丢到施二右侧离开。
许无艳大概也知道,不然不会替丈夫说谎,但是施二对她一片痴心,她却无力回应。估计那个之后不久亡故的便是积郁成疾的许无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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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8 05:27: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bszymj 于 2015-8-18 05:30 编辑

凶手是许无艳,
动机是许无艳应为广义堂成员。广义堂背了上一案的黑锅受到打压,再加上当日苏督查叫了他儿子回去,于是许无艳怕自己暴露,同时为了尽快结案,利用爱情使死者写下认罪书,并且为了保险杀死了死者。
血书,可能是家畜的血,许无艳诱骗死者写下,由于天色黑暗,烛光暗淡,所以死者没有区分出黑色与红色的区别。
刻刀刀柄没有任何血迹这很不科学,假如死者自杀刀柄会留下血迹,
死者右手的食指也有一道伤疤,死者是右撇子,自杀时实在是难以割到右手。。
笔杆上并无血迹,这说明血书是死者自杀前写成
“是的,那时候我与夫君已经歇息了..”许无艳欠身哽咽道,她今天带着面纱。
上面那句话(面纱)实在是让人很难不想到换人诡计。。卯时5:00,一般人还在睡觉,而且突发事件她还记得带个面纱实在是嫌疑太大。。
他只是低声说了句‘别说话,随我来’,便引着我到了凉亭”
“到了凉亭,借着烛光他回头看了看我,有些诧异,然后便问我为何那么晚还没去歇息?”
上面的话实在是很难不让人想到死者在等人,而且基本上就是在等一个女人,再加上许无艳与死者的暧昧关系,于是我认为等的就是许无艳。
那李姑娘,可曾看见当时凉亭里是否已经有了血书?”
“嫣然确定没有。”

李嫣然顿住哭泣,略一沉思道“大概三盏茶左右的时间吧。”
“哦,冰书兄节哀...”苏无恙边安慰着施冰书,边取回了“遗书”,细细看了看,施彬书在遗书上记载了关东岳官不为政,置黎民百姓困苦于不顾,在大灾之时将官粮转卖异乡,中饱私囊,使百姓饿殍遍野,怨声载道,并言明自己‘行刺’关东岳之时,他已遇刺身亡,他本想就此作罢,但想到知府在自己家里遇害,他便如之前设计好的手段又补了几刀,嫁祸给“广义堂”,这一切都是他一人所为,与旁人无关,而如今圣上彻查“广义堂”,一时间又是民怨四起,看到自己当时一念之为,造成今日的局面,自己很是内疚,但是因为自己的气节和门风,他不想受牢狱之灾,也不愿再连累无辜之人,决定写下自己的自白,以死赎罪和明志,希望上达天听,能平息这场风波,同时也希望圣上可以彻查关东岳的罪行,并不要再开罪于施家众人...这“遗书”上的桩桩件件,字字句句,犹如一把锋利的匕首刺痛了无恙的心。
上面的话,应该有2种可能,1种是死者死于戌时到亥时的45分钟之间。2换人诡计了,死者死于亥时之后到第二天卯时之前。
第一种时间太紧了,45分钟就算凶手立即到来,然后写文章,然后许无艳凶手杀死死者,然后离去。我觉得时间实在是比较赶,按照文中所诉,其实很有可能凶手许无艳没有那么准时赶到,而且写文章估计时间也给蛮久。另外我觉得假如凶手有意杀人肯定不会选择大家都能够自由出入的时间,那样比较容易被发现,其实也确实是被李发现了。
所以我选择第2种,许无艳在接近亥时时到来,此时许无艳房内的是丫鬟春晓,然后许无艳诱骗死者写下血书,然后杀死死者,然后等到第二日戌时,此时管家正在开门,春晓起床已经围上面纱,然后许无艳等待管家大叫,春晓故意落后众人,许无艳事先已经穿好了面纱,于是2人掉包换人(当然也有可能是许无艳直接冲回房内,春晓跑路,不过这样不大符合文中线索。)
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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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8 15:32: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断章取义 于 2015-8-18 19:45 编辑

凶手是许无艳
施诚身亡现场,右手手指有一道血痕,凶器刻刀的刀柄上并没有血迹,并且死者确定为右撇子。由此可以推断,必然是他杀。
并且根据施宏落锁时间,和李嫣然出现在凉亭的时间推断,李嫣然当时见到的施公子是死者,但是因为黑夜视线影响,死者很可能并未认出是李嫣然,而是以为另一人。两人相见却需要避开管家,说明死者等的人与他关系特殊,也就是嫂子许无艳。这也就能解释为何到了凉亭后,施诚发现来人是李嫣然时有点诧异。
血书虽然是施诚笔迹,但为何在让施宏送来纸墨笔砚后,选择了写成血书,这不合理,除非,这血书不是当时所写。并且,血书的笔迹判断是仅仅由施诺来判断,则施诺如果撒谎,血书就是假的。而除了死者,能够完整复述半面妆一案凶杀过程的,只有许无艳。当然,根据半面妆中岳夕楼的案情推理中,根据施诚在选用刻刀行凶时的动机,本是准备好了认罪陈词的。而这份认罪陈词很可能就是本案中的血书。
案发时间是在李嫣然离开凉亭又返回凉亭这段时间内,大约45min。
由此推断凶手是女子。她在李嫣然离开后来到凉亭杀害施诚,并留下他以前所写的认罪陈词。
本案中的女子有何卿娘、春晓、许无艳。何卿娘与春晓没有不在场证据,但是在上一案中并未涉案,不存在杀人动机。许无艳和丈夫在一起,有不在场证明,但双方或作证,存在作伪证的可能。施诺对于李嫣然遇见施诚时的对话反应激烈,存在一定疑问。则可推理为,死者约许无艳商讨认罪一事,许无艳害怕施诺发现死者因为爱慕自己才会有上一案的种种举动,于是杀了死者,留下血书。回屋后,依旧被施诺发现,施诺为了包庇妻子,做了假证。

本案之后亡故的人,应该是许无艳,她很久未出门,还有些憔悴。猜测他备受煎熬,身体不是很好。因为本案开头提及施诺写给岳夕楼的留言。暗喻再不相见,并且当问到他们去哪了,苏无恙的回答是他···他们。由此推断,许无艳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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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8 16: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ID尘埃 于 2015-8-18 16:15 编辑

红色推测,蓝色引文,绿色经过。
凶手是施诺。
只见施彬书仰面倒在凉亭内的石桌旁,脸上身上沾满血污,颈部一道深深的伤口,伤口极细,此刻,血迹已经干涸,显然死者已经咽气多时,死者的右侧身旁有一把布满血迹的刻刀,刀锋锐利,刀口极细,刻刀刀刃上满是血迹,而刀柄上却没有任何血迹,死者右手的食指也有一道伤口,再看凉亭内的石桌上放着一个烛台,烛台上的残烛已熄,烛台下压着一封似是“遗书”的血书,旁边是规制齐整的笔墨,笔杆上并无血迹。
从现场情况看,并没有激烈的打斗痕迹,且死者尸体只有脖子一道致命伤痕,从伤口看,符合刻刀造成伤害,所以凶器应该就是刻刀没错。
赫然发现了施家二少仰面倒在凉亭内,而远远看去他的头颈部底下,竟洇出一大滩血迹...
从这段话可以知道,尸体周围有大量血迹,所以凉亭应该就是第一现场,排除了移尸可能。
另外,死者是仰面倒在石桌旁,可是身上却沾满血污,说明死者脖子割破后至少有一段时间是保持上身直立的状态。
死者死前明明叫了笔墨,却没有用到,而是写了一封血书。
死者右手的食指有一道伤口,如果是死者为了写血书特意割破的,那么写完血书之后,死者的食指应该都涂上了血迹,可事实却是只有一道伤口,周围并没有血迹。说明这封血书并不是死者写的,也就是说,血书是凶手事先准备好留下的。
施冰书颤抖的接过“遗书”,细细看了许久,哭着说:“没错,正是二弟的笔迹啊...”言罢,又是一阵哭泣。
血书是凶手留下的,可是笔迹却是死者的笔迹,也就是说,凶手可以临摹死者的笔迹,那么凶手一定是死者亲近之人。关于这一点,还有另一个证据证明。那就是凶器,凶器是死者的刻刀,那么能够拿到这把刻刀的人除了死者自己就只有死者的哥哥和嫂子了。而且,凶手是一击得手,伤口还是脖颈位置,不可能靠死者这么近行凶死者都没有发现对方存在,也就是说死者知道对方来了,但依旧毫无设防,这也说明了凶手是死者亲近的人,最有可能就是死者亲哥哥,同时也是精通书法的文豪施诺。
那李嫣然却道:“我不是凶手,这...我到凉亭的时候,他还活着的,烛火也是亮的,.可是,可是等我回到房间发现手帕不见再折回去的时候,凉亭的烛火还亮着,眼看就要到凉亭了,烛火却忽然灭了,然后我就听见一声东西掉落的声音,再就听到脚步声,我刚想喊是谁,就听见内堂那边施宏挑着灯笼沿着回廊要去锁门,我怕太晚说不清楚,也很害怕,就没出声,悄悄地跑回房间去了......”
李嫣然听到的脚步声也说明死者并不是自杀,有人出现在现场并且吹灭了蜡烛。此外,凶手对死者家里极为熟悉,甚至算好了施宏出来关门的时间。
管家回来时,经过水池,我一不留神弄出了声响,我便更慌张的躲向一旁,估计手帕就是那时丢掉的,我本以为没有被发现,谁料,施公子突然出现在我面前...
这是李嫣然说的话,可以知道,在管家出声到施诚到李嫣然面前的间隔很短,那么施诚一定没有按着回廊走到管家那再转向小池,而是直接离开回廊走向小池,这个举措就显得特别奇怪了,可以推测,死者是知道有谁要来找他的,误把李嫣然当成自己要等的人,“到了凉亭,借着烛光他回头看了看我,有些诧异,然后便问我为何那么晚还没去歇息?”这句话也证明了这一点。
“他只是低声说了句‘别说话,随我来’,便引着我到了凉亭”
这句话说明施诺并不想声张让别人知道自己在等人,大概是对方要求的,相见的地点是在凉亭,也说明了对方是施诺的家里人。
施彬书在遗书上记载了关东岳官不为政,置黎民百姓困苦于不顾,在大灾之时将官粮转卖异乡,中饱私囊,使百姓饿殍遍野,怨声载道,并言明自己‘行刺’关东岳之时,他已遇刺身亡,他本想就此作罢,但想到知府在自己家里遇害,他便如之前设计好的手段又补了几刀,嫁祸给“广义堂”,这一切都是他一人所为,与旁人无关,而如今圣上彻查“广义堂”,一时间又是民怨四起,看到自己当时一念之为,造成今日的局面,自己很是内疚,但是因为自己的气节和门风,他不想受牢狱之灾,也不愿再连累无辜之人,决定写下自己的自白,以死赎罪和明志,希望上达天听,能平息这场风波,同时也希望圣上可以彻查关东岳的罪行,并不要再开罪于施家众人...
从留下的血书内容看,凶手对当初的案件内情十分知情,一定是当初案件的参与者,而盐商已经被缉捕,不可能作案,排除了死者本身,就只有死者的哥哥和嫂子。然而血书内容明显是为了让死者顶罪来保全某些人,在上个案件中,许无艳为了使死者不为她顶罪甚至在尸体上多补了几刀,如今也并没有理由杀死死者顶自己罪。而且,让施诚顶罪的最大受益者应该是真凶盐商和被误当作凶手的广义堂组织,盐商被捕,那最需要施诚顶罪的就应该是广义堂。
至于施诺,从表面上看也的确没有理由这么做。但是有奇怪的现象1、说来也奇,这“广义堂”似听到风声一般,自遇刺案后,竟也销声匿迹。2、众人皆知,施家兄弟都有晚饭后到后院凉亭赏月闲谈的习惯,只是自从“知府遇刺案”后,一向才情盎然的施冰书却似乎更愿意回到自己的卧房里休息,连自己的书房都很少去了
刺案并没有广义堂参与,而事关朝廷命案,不会有人声张,广义堂是如何得到消息的,说明在案件中,就有广义堂的组织成员。案件的参与者大都是高官,不可能是广义堂的组织成员,盐商又被抓起来了,那么最有可能的人,就是施诺。而且施诺宁愿以弟弟顶罪保全广义堂,恐怕地位也不低。而且施诚在事后并没有表现出为自己弟弟和妻子脱罪开心,相反的郁郁寡欢,也可以证明这一点。
从刺案可以知道,施诚和许无艳之间有情感纠纷,而许无艳为施诚开脱的行为或许也让施诺知道了一些内情,所以许无艳和施诚不明不白的关系也可能是施诺杀害施诚的动机。
另外,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凶器的来源,从刺案中可以知道,施诚的刻刀后来被许无艳取走了,而那把刻刀应该被施诺拿走了,并且,成为了本次案件的凶器,营造施诚自杀的假象。
“那个时候,我们夫妻在房里都已经歇息了..”说话的是施冰书。
“是的,那时候我与夫君已经歇息了..”许无艳欠身哽咽道。
施诺和许无艳的不在场证明。从上面可以知道施诺是有预谋的,他约见了施诚,也准备好了血书和凶器,那么他也会为自己准备了不在场证明,看似夫妻二人相互证明,其实并不妥当,因为他们都不是清醒状态的,而是睡觉,只要施诺在晚饭后给许无艳下点迷药,然后和许无艳去休息,许无艳并不知情,自以为自己睡着了,其实自己是处于昏迷状态,连丈夫出门了都不知道。所以,这段证词并不能开脱施诺的嫌疑,也就是说施诺是有作案能力的。
综上所诉,杀害施诚的凶手就是施诺。
下面是整个事件的经过:
晚饭之后,施诺约施诚戌时在凉亭见面。戌时,管家去关前后院之间的门,回来后被施诚叫去拿笔墨。管家拿来离开时,李嫣然发出异响,管家没发现,倒是施诚以为是施诺来了,过去后发现不是,于是让李嫣然别声张,带到凉亭问清楚后让她早点回房歇息。之后施诺确定妻子已经昏睡了,来到凉亭和施诚见面,找机会从背后用刻刀杀死了施诚,放开使之仰倒在地上,再把他右手食指划开一个伤口,时间差不多到了施宏关门的时候了,担心被施宏发现烛光,于是把血书放在石桌上后就吹灭了蜡烛,把刻刀丢在尸体右侧就从西边回廊到内堂,也就在这时,李嫣然在凉亭附近中间回廊目击了这个过程,但并没有看到施诺。然后施诺再绕着房间从书房后回到自己房间,避免被人撞见。
至于此案后的另一个死者,恐怕就是知道了事实真相的许无艳自杀了吧。许无艳和诺诚之间相互倾慕,却造化弄人,嫁给了施诚的哥哥施诺,得知施诺杀死施诚的动机里有她的因素后,内疚自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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