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 于 2015-1-31 19:54 编辑
作案手法分析 在月儿的证词中提到“对,演员怎么可以不先吃饱呢?所以我拿了两个,一个给我另一个给建伟”,说明月儿也吃了地瓜,同时根据月儿和建伟的证词“事实上我也有花生过敏症,只是比较轻微,所以知道这件事情的人并不多,而且我自己也很小心”和“她的确有(花生过敏症),...虽然她不至于吃到花生就会死,可是她只要闻到味道就会吐,所以我觉得她不会冒着自己没办法演出的风险去做这种事”,可以知道月儿也有花生过敏症,所以可以得到结论月儿吃地瓜的时候,地瓜还没有被下花生粉。 在小唯的证词中“大约是一点五十分,我看到冥王坐在那里,布偶装已经穿好了,但头套没有套上......咦?等等!他那个时候在吃地瓜!”可以知道冥王当时吃的的地瓜并没有被下花生粉。 监视器拍到的内容显示“画面四十一分出现小温将装有地瓜的加温箱放置舞台中央,四十五分出现穿著松鼠装但裸露头部的女演员拿走几个地瓜,四十七分出现穿著地瓜装但裸露头部的冥王拿走一个地瓜”,结合之的结论可以推断在1点47分之前地瓜还没被下花生粉,更进一步,直到地瓜人偶拿起地瓜时,地瓜都没有被下花生粉,因为监控中没有显示在冥王之后有人接近过地瓜。然后根据文中的描述,之后没有人接近过地瓜(默认下一幕戏无需使用地瓜,所以地瓜被撤下保存),所以下花生粉的人就是地瓜人偶。 对结论进一步分析,因为下花生粉的是地瓜人偶,所以推测人偶里的人就是凶手。更进一步,冥王就是在1点51至2点之间被凶手下花生粉过敏死然后取走头套的。小唯的证词中“真要说的话,大约在开场前几分钟我听到准备室有一些重重的声响”应该就是冥王过敏死亡导致的声音。 综合以上几点,凶手杀人的大致方法就是首先对冥王下花生粉使其能够在上场前按时死亡,然后自己穿成地瓜人偶的样子上场表演,接着在地瓜上下花生粉,最后假装花生粉过敏后逃到后场,将头套放到冥王尸体附近,因为文中没有给出头套的相关信息,这里采取了最为合理的处理方法。
凶手分析 1.关于团长 团长在案发时坐在观众席,观众席在监视摄像机的范围内,所以其说谎的风险很大也很不明智,故推测其当时确实在观众席,并且宏恩的证词“我的位置可以清楚看到佑芸正在第一排拿着海报跟小朋友解说,两点钟开始演出时我和她都没有离开过观众席”也说明团长并没有机会执行犯罪手法,故其不是凶手。 2.关于宏恩 宏恩在案发时也坐在观众席,而观众席在监视摄像机的范围内,所以其不应该会说谎,所以也无法执行犯罪手法,故推测不是凶手。 3.关于月儿和建伟 之前已经提过,月儿确实有花生粉过敏,所以不会是凶手。而根据月儿的证词“对(案发时我都待在舞台底下),我和建伟预估两点二十分等冥王从舞台下来后,就从舞台底下的机关直接升上,给观众一个惊喜”可以知道建伟也有不在场证明无法完成手法也可以排除。 4.关于小唯和伊恩 伊恩在证词中提到“大约一点二十我和小唯就已经到了化妆间做准备,在开始化妆前我去茶水间向小温要了两杯茶,之后就一直没有离开,画那种浓妆很花时间的”,并且小唯只离开了半分钟,所以小唯没有机会执行手法故排除。而伊恩因为和小唯在一起,分开期间脸上涂油泡沫所以也无法杀人故不是凶手。 5.凶手确认 剩下三人无法排除:罗立,小温,克拉拉。根据文中的信息,可以得到一下的结论,小温知道冥王花生过敏,但没法拿到马铃薯的戏服;克拉拉有马铃薯的戏服,可能不知道冥王花生过敏(文中没有提到),但是知道月儿过敏;罗立去找过克拉拉(但是偷戏服的概率不大,并且不知道剧本。首先罗立因为不知道剧本,所以不会知道地瓜人偶的舞步等,所以相对嫌疑较小。其次,小温,虽然知道冥王过敏,但是没有办法拿到戏服,并和罗立一样不知道剧本,所以嫌疑也小。最后就是克拉拉,克拉拉就在控制室,可以轻易取的戏服(因为马铃薯戏服就在控制室的储藏柜中),并知道演出内容,所以嫌疑较大。而要使用过敏杀人需要知道冥王过敏才行,所以克拉拉一定是通过了某种渠道推断出来了。因为小温被特地强调不能用花生粉,而克拉拉是采购人员(小温证词提到克拉拉买错口味,所以推断其为采购人员)理应会被小温通知,所以克拉拉也会知道冥王是花生过敏。故克拉拉就是凶手。
其它细节分析 1.关于地瓜布偶服装 文中提到了地瓜布偶和马铃薯布偶比较像,所以凶手有可能是提前穿了马铃薯布偶的衣服,然后在上台前夺走了地瓜头套上场。原文描述“只是马铃薯稍微黄了一点”,而当时场上的灯光是“鲜红色的灯光打下,同时布做的人造火缓缓上升,将舞台变为热烘烘的烤箱”,所以即使衣服是黄色的,在当时的环境下也是无法分辨的。这样凶手穿马铃薯服装带地瓜头套的手法可以实现。 2.关于克拉拉的右手 首先多人证实克拉拉的右手已经受伤,但是并没有说出受伤程度(虽然只说了当场送医,但是依然没有明确表达)。接着是鼠标。新鼠标是克拉拉要求的,因为原来的鼠标被点坏了,同时,操作鼠标开启音乐需要联系点击3次耗费力气,并且从文中的表述“听完我立刻将鼠标放回显示器右侧的鼠标垫上”可以知道克拉拉是用右手操作鼠标的。由此可以推断克拉拉的右手其实可以使用并不是像之前描述的“不能端咖啡”。 3.关于要离开的某人 在文中小温的证词“不过咖啡你可以喝两杯,这一盒是克拉拉买错口味的,也只有她会喝,还剩很多”说明克拉拉买错东西,而克拉拉的证词“事实上我也是个道具员,那些布偶的衣服曾经是我做的,直到我现在再也不能做,不过我还是有权力维护它们”说明克拉拉减小了工作量,这两点都和建伟证词中“那个人从那场意外后就怪怪的,明明工作量有减轻,却变得即使是帮剧团成员团购食物和衣物那种简单工作都会做错”相互对应。而证词中的那件事应该指“自从剧团风格改变之后,那些旧风格的道具几乎都被清空了”这件事。所以要离开的人就是克拉拉。 4.发光物体 发光的物体应该是指鼠标。因为如果凶手是克拉拉的话,按照文中描述虽然不用调整灯光,但依然需要控制音乐,所以需要使用无线控制的鼠标来完成播放音乐的动作。并且一般无线鼠标的距离5-6米没有压力,并且可以穿墙,而根据图中的位置分部控制室到舞台的距离可以控制在5米以内,所以可以使用无线鼠标在舞台上控制控制室电脑的音乐播放。并且文中说到“我立刻将鼠标放回显示器右侧的鼠标垫上”,一般有线鼠标不会拿起来把玩,而无线鼠标则习惯性的会拿起来摸一摸。 5.小唯听到重响 重响是由冥王带上头套后过敏倒地挣扎产生的。或许因为过敏导致窒息,从而无法呼喊只能抢地,从而产生类似跳舞产生的重响。 6.投放花生粉的时机 文中提到克拉拉到达的时间为1点25分,而罗立是1点30到达器材室的。所以克拉拉有5分钟的时间进入器材室在地瓜头套上投放花生粉,因为以前是道具员所以应该有钥匙。相关的证据就是,克拉拉提到了“比伊恩和小唯晚一点到”,确实伊恩和小唯是1点20到的,但是如果克拉拉没有去器材室而是直接去了控制室,她应该不会知道伊恩和小唯已经到了,故可以推测克拉拉是先去了控制室投放花生粉,然后才前往控制室的。 7.科学方法证明凶手身份的物证 理解了许久,感觉这里物证是指舞台上地瓜的唾液。因为凶手为了装的像是冥王吃了地瓜才过敏的,所以应该会在上台时在地瓜上咬一口,于是也就留下了唾液,而唾液中可以提取dna,可以用科学的方法证明凶手身份。另外,在地瓜上留下的牙齿印也可以作为指证凶手的证据,以及马铃薯衣服和地瓜头套内应该会沾有凶手的汗液毛发等,可以验证dna证明凶手身份。 8.其他一些说明 首先是花生粉的携带。因为粉末状,所以我会选择用纸巾包好,使用好后将纸巾丢进厕所冲走。然后是冥王的药。背包里的药应该也是被凶手取走的,虽然文中没有给出相关的时间线索,但是根据凶手(克拉拉)的证词,她是有时间和机会偷走药的。
总结 凶手:克拉拉 手法:首先克拉拉在1点25分左右到达剧院,然后进入器材室在地瓜头套内放上花生粉,尤其是鼻子部分,虽然会有部分掉落,但是还是会有粘到上面的,清理掉落的粉末,然后前往回到控制室。期间抽空偷偷拿走冥王背包里抗过敏的药,然后回到控制室等到1点50左右,换上马铃薯的衣服,将鼠标停留在播放按钮上,然后在冥王快上场前1min调整好灯光,取上鼠标下楼。在此之前几分钟冥王应该已经因为带上头套吸入花生粉而过敏死了,所以克拉拉快速取下冥王头套,自己带上,然后上台。这一切需要1min完成,包括下楼、取下头套、带上头套、上台(大约25s),虽然有压力,但是还是可以办到的。上台前三击鼠标,播放另一段音乐,同时自己上台跳舞,因为看过剧本所以知道要做什么。在吃地瓜的时候假装吃一口,然后悄悄将花生粉撒到地瓜上,因为监控在正上方,所以会被头套挡住,故可行。接着假装过敏快速跑到准备室,将头套脱下扔在冥王尸体旁,自己快速回到控制室,脱下马铃薯的衣服,放下鼠标,然后假装什么都不知道,回到准备室。最后,悄悄处理掉包装花生粉的纸巾,比如丢到厕所里。关于地点遮蔽性的话,冥王死的准备室在开演前不会有人进入,并且和舞台下方隔音较好,不会引来别人。关于凶手状态的话(这到底什么鬼),应该是其实双手都可以正常使用,所以完成这个计划确实可行。 疑点 1.小唯:「开场前几分钟我听到准备室有一些重重的声响......」 答:重响是由冥王准备上场前带上头套后吸入花生粉过敏倒地挣扎产生的。或许因为过敏导致窒息,从而无法呼喊只能抢地,从而产生类似跳舞产生的重响。 2.建伟:「几个月后某个人会离开......」 答:在文中小温的证词“不过咖啡你可以喝两杯,这一盒是克拉拉买错口味的,也只有她会喝,还剩很多”说明克拉拉买错东西,而克拉拉的证词“事实上我也是个道具员,那些布偶的衣服曾经是我做的,直到我现在再也不能做,不过我还是有权力维护它们”说明克拉拉减小了工作量,这两点都和建伟证词中“那个人从那场意外后就怪怪的,明明工作量有减轻,却变得即使是帮剧团成员团购食物和衣物那种简单工作都会做错”相互对应。而证词中的那件事应该指“自从剧团风格改变之后,那些旧风格的道具几乎都被清空了”这件事。所以要离开的人就是克拉拉。 3.宏恩:「冥王的手上有东西在发亮......」 答:发光的物体应该是指光电无线鼠标。因为如果凶手是克拉拉的话,按照文中描述虽然不用调整灯光,但依然需要控制音乐,所以需要使用无线控制的鼠标来完成播放音乐的动作。并且一般无线鼠标的距离5-6米没有压力,并且可以穿墙,而根据图中的位置分部控制室到舞台的距离可以控制在5米以内,所以可以使用无线鼠标在舞台上控制控制室电脑的音乐播放。并且文中说到“我立刻将鼠标放回显示器右侧的鼠标垫上”,一般有线鼠标不会拿起来把玩,而无线鼠标则习惯性的会拿起来摸一摸。 物证:舞台上地瓜的唾液及牙齿印,马铃薯衣服和地瓜头套上的汗液和毛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