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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 第十二届魔王推理大赛第一回合答题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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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推见习探员

发表于 2015-8-4 19:35:08 | 显示全部楼层
1.可推断出目击证人即“我”是死者覃涟饲养在家中鸟笼里的鹦鹉,根据如下:
1覃涟叹了口气,说:“是啊,什么人都靠不住,还是你最好啊。” 我知道他是对我说话,可是我不想理他,我也不知道怎么回答,毕竟这些太深奥的文字我无法理解
2覃涟经常对我说的是:“你好,谢谢。”
“我在缝隙里看不到太远的情况” 可见“我透过鸟笼的缝隙目击了犯罪的全过程
2第一个进入覃涟家的人是事先与其在电话里约好的陈水连,她想询问覃老师对她作品的看法,但覃涟意图不轨将她逼至书柜,陈水连出于自卫顺手用书柜上的瓷瓶将覃涟击伤。陈水连以为杀人仓皇离开并回家告知男友
覃涟用电脑约董来谈判,因为他剽窃过董凌志的文章,董在当晚陈水连之后进入覃涟家,看见奄奄一息的覃涟便起了杀意,用钝器将其击杀后,却意外发现有血液溅到了他的戒指上,情急之中(怕有人来)就把戒指脱下,裹着鱼食喂给鹦鹉,将鸟笼盖上布,最后带走凶器离开现场
第三个进入现场的人是陈水连的男友王楠正如题目中他的供述撕了纸就离开了
聂幸能,他精通电脑,可以在覃涟打开电脑时监控所发生的,他知道老师生活不检点为了他的文章发表以此要挟覃涟。本来就与董有矛盾的他意识到这是最好的机会,但他的证据是不合法的。因为对警察不屑留下了线索就在他的聚会结束后最后进入现场,让尸体呈俯趴状在桌上并按下字母“DLZ”(因为王楠的证言说死者是仰躺着的),清理了自己的指纹,关上门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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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推B级探员

发表于 2015-8-4 19:35:3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落星 于 2015-8-4 19:36 编辑

1.目击证人是鹦鹉。
理由:(1)覃涟对“我”说:“什么人都靠不住,还是你最好啊。”说明“我”不是人。
(2)房间里有一只罩着布的鸟笼,对应“我”在缝隙里看不到太远的情况。
(3)覃涟经常对“我”说的是:“你好,谢谢。”是在训练鹦鹉说话。


2.推导案件过程。
        “我”目击到昨晚共有四个人进来,分别对应四个嫌疑人。
        瓷器上采集到陈水连的指纹,则首先是陈水连用瓷器砸伤了覃涟。覃涟的头部发现两种以上的物体造成的伤痕,说明陈水连没有砸死覃涟,真正的凶手另有其人。
        覃涟死亡时间是昨晚10点-11点间,但王楠出门是在11点之后,聂幸能在昨晚9点到11点都有不在场证明,所以凶手是董凌志。
        王楠目击到死者的头是向上的,键盘也不脏,说明在王楠之后有人来到现场,将覃涟的尸体弄成俯趴状,并留下“死亡讯息”——“D、L、Z”三个字母。所以这四个人按顺序分别是陈水连、董凌志、王楠、聂幸能。
        聂幸能进来时覃涟已死,他不知道董凌志就是凶手,留下“死亡讯息”是要嫁祸他的死对头董凌志。从他的文章看,他对死亡现场的证据有近乎偏执的态度,所以认为只要留下“D、L、Z”这样的信息,警察就一定会怀疑董凌志。
        董凌志平常戴戒指,但审问时戒指并没戴在手上,因为覃涟的血溅在了戒指上,为了不被警察发现就摘掉了。
        陈水连走的时候没有关门,王楠进来的时候门是开着的,所以董凌志没有拉过门把手,在陈水连之后拉过门把手的是聂幸能,重视现场证据的他醒悟后将门把手上的指纹擦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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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推正式探员

发表于 2015-8-4 19:35: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一十九墓 于 2015-8-4 19:41 编辑

红字为摘自原文部分
1、目击证人可以一直待在死者房间,并且即使有客人来也不用离开,说明这个目击证人并不是个普通人,或者说目击证人并不是人。我在缝隙里看不到太远的情况房间的一角有钓具、鱼食,一只罩着布的鸟笼,这两个部分描述的情景十分相似。我想挣脱牢笼,自由翱翔,这并不只是叙述者对自己的境况的比喻描述,也是真实的描述,因为叙述者正是被关在笼子里的鸟。
2、疑点:1、键盘上的死亡讯息,2、写有名字的纸,3、与现场情况多处不符的王楠的叙述,4、擦去指纹的人,5、董凌志的戒指。
第二个疑点,据王楠所说,纸上写有陈水连的名字,所以被他带走了。根据警方描述字迹十分端正不可能是受伤后所写,那么应该是陈水连在阅读文章时写下。
第三个疑点,王楠的口供中对现场的描述有多处与真实情况不符:王楠到现场时死者仰躺在椅子上,键盘上没有死亡讯息并且离开时房门也是关着的。如果王楠可信的话,那么就是在王楠离开之后,还有另一个人也进入了房间。同时第一个和第四个疑点也可以解开了,键盘上的讯息就是在王楠离开到死者房间的人留下的,董凌志不会留下讯息指认自己,陈水连也不太可能回到死者处,唯一有可能的就是聂幸能,发现死者后由于竞争关系伪造了死亡讯息嫁祸董凌志,并且抹除了指纹。
现在可以总结得出:在陈水连离开之后,凶手进入杀死了死者后离开,只好王楠进入,带走了写有陈水连的纸,最后是聂幸能进入现场伪造了现场嫁祸董凌志,抹除了所有指纹后关门离开。也就是说,凶手不是陈水连,王楠或聂幸能,那就只能是董凌志。董凌志将戒指取下,就是因为他在击杀死者时,血液溅到了他身上的某些部位,也包括他手指上的戒指,疑点五解开。

结论:陈水连进入死者房间,死者企图非礼陈水连但被用器物砸伤头部,此时死者并没有死亡;陈水连离开之后,董凌志进入发现受伤的死者并最终将其杀死;董凌志离开之后,王楠进入发现死者死亡,取走了误以为是用来指认陈水连是凶手的纸;最后聂幸能进入,伪造现场留下死亡讯息嫁祸董凌志,并把所有指纹抹除后关门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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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推正式探员

发表于 2015-8-4 19:37: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旭下游田 于 2015-8-4 19:48 编辑

目击证人应该是一只鸟,从文中最后一句话连一轩的自言自语可以看出,那应该是只会说话的鸟,应该是只鹦鹉。
   昨夜覃涟接到过一个电话,那个电话是那位幸能兄打的,他说自己等一下要过来,应该是有关于他的那篇文章的事情,覃涟挂掉了电话,就在那里想着今天早上预约的陈水连,做着他的美梦,陈水连来后事情就发生了,覃涟被陈水连拿瓷器击打头部,倒在了太师椅上,之后与他有着过往恩怨(很大一部分是因为陈水连小姐)的董凌志看到这一切后趁着雨夜,带着凶器来到了他家,悲剧就这样发生了,然后陈水连的男朋友也来到了现场目睹了这一切,逃离了现场,最后来到的就是那位幸能兄啦!他发现自己留下了指纹,用随身带着的抹布带着陈水连的一起擦掉了,而且他也为了自己的利益,挪动了死者的位置,伪装了假造的死亡遗言之后就关门走人。
    还有,董凌志喜欢陈水连,他应该也是因为自己那篇文章的事情来到这里的,然后目睹了陈水连被骚扰的这一切才起了杀心。
    董凌志是已婚之室,为了素不相识的陈水连,他都已经把婚离了,由此判断,他为陈水连杀人,也不算是意料之外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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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推见习探员

发表于 2015-8-4 19:37:41 | 显示全部楼层
(修改答案)
目击证人——死者的鸟,应该是鹦鹉之类能学舌的。
从案件伊始说起,进来现场的有四个人,依次为陈,董,王,聂。陈在逼迫下用花瓶砸倒当事人,董进来后又用重物砸死当事人,再将重物丢掉或销毁,连所觉察的不对劲就是罩着布的鸟笼。王之后进来,他的证词是真的,死者的确仰着头,但是警察赶到现场时死者却是伏趴在桌子上,再从血迹分布不难推断,死者被人移动过位置,而键盘的DLZ也是伪造的,这个人是聂。
   从动机上分析,董的杀人动机有两个,一个是对死者窃取智力成果的积怨,另一个则是因为陈水莲,董对其动心,因此可能在陈的电话安了窃听器,当然,陈不得知。
事发当晚,董和聂都参加了聚会,当董得知陈要到被害人家里去时,他知道被害人必会非礼陈,便离开聚会。聚会地点离被害人家有20多分钟的车程,当董赶到时,被害人刚好恢复意识,董一时联想到陈的行为,既为了保护陈,又因为自己本身对被害人的怨恨,用备好准备保护陈的重物杀害被害人。当然,他删掉了自己的文章,之后便离开,这点从他没带戒指可以看出,因为左手无名指上戴的是婚戒,侧面反映出他出轨的念头。而聂的作为同样有两个动机,其一是给警方提供线索,因为他并不信任警方,但又想案子早点破解,于是,作为电脑高手的他恢复了文章(他也是从这点怀疑董是凶手,再回想到董曾离开聚会,由此确信),其二,不排除他对董的私人恩怨的影响,随后,他将死者移位,用死者手指沾血按下示意凶手的DLZ。

附注  将鸟笼的布掀开,让鸟得到充分照顾就能让“目击证人指证”。
                                                                                                                                                                                            ____幻轮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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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推见习探员

发表于 2015-8-4 19:37: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初O柒 于 2015-8-4 19:40 编辑

                解答
1.从无法自行喝水,无法指证来看,目击证人应该不是人类。根据覃涟经常对它说“你好,谢谢”之类的话,目击证人需要靠覃涟来养活,覃涟房间内摆放的鸟笼,以及他还有遛鸟的习惯可以推断出目击证人应该是鸟类,进一步说应该是鹦鹉。(“你好”和“谢谢”是为了让鹦鹉学舌说的话)
2.因为文章中没有明确交代可以推翻王楠证言和聂幸能不在场证明的依据等一些其他的事情,因此不能仅凭读者的一己之见就断定一些事情是假的。假设和推理应该进行在王楠证言是真的,聂幸能的不在场证明是真的,人物关系是真的的基础之上,因为我们读者无法证明他们是假的。
(1)来访顺序
        第二个来的是犯人,目击证人说来者是消瘦,眼睛炯炯有神所以王楠不可能是凶手,高度近视的人眼睛不会炯炯有神。文章明确表示长的帅气的只有董凌志。王楠到访时间是11点之后,聂幸能11之前都有不在场证明,死亡时间也不会出错,二人都不可能是凶手,所以这样看来凶手只可能是董凌志或者陈水连。但是目击证人又说犯人不是熟悉的脸颊,文中提到董凌志来找死者理论过很多次,并且文章也被剽窃过,所以肯定不是第一次来死者家里,目击证人也不可能不熟悉…如果按我的理解这几位男士都不可能是凶手啊。与男朋友碰面之后陈水连也不可能二次返回现场,所以我认为任何人作为凶手都有矛盾的地方。目击证人说过来的有四个人,忽略董做凶手的矛盾之处的话,他的嫌疑最大,到访的顺序可能时候第一种:陈,董,王楠,聂。第二种:陈,董,王楠,董。
第一种情况,聂如果是偶然到访,他在不知道谁杀害了死者的情况下不用刻意去陷害谁,电脑屏幕也早该进入屏保状态,聂自然不可能注意到太多,自己本身不是凶手的情况下也没有什么理由刻意破坏案发现场。而且文中也没明确表示聂一定到过案发现场。
第二种情况,董杀了人之后,王楠到访,最后董再次由于某种原因回到案发现场,所以感觉上也是来过四个人,应该准确的说来了四次人。因此我推断的到访顺序是陈水连,董凌志,王楠,董凌志。
(2)死亡讯息
    王楠作为第三个到访者来时键盘是干净的,所以信息是最后一个来者留下的,也就是说死亡讯息是董留下的。DLZ如果是董凌志留下的的话可能是因为他发现了电脑中的文章,在删除也可能被复原的情况下他选择把自己的名字留下来。因为在一般情况下,死者留下的死亡讯息都是让凶手不能察觉,一旦察觉明确的指向自己,就会立刻被清理掉,所以自然看到死亡讯息没被销毁就间接的说明了凶手不是董凌志。(而DLZ还有电话铃声助响器和智能电流报警系统的意思。不过这貌似没太大关系)但是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凶手是怎么在电脑可能屏保状态下发现文章的,可能董到访的本意就是电脑里的文章,来到覃涟家可能是来理论剽窃自己文章问题的,本想删除自己文章的他怕事发后文章被恢复后嫌疑会变更大,会更麻烦所以选择了留下DLZ
(3)凶器
    如果凶手不是事先准备好杀人的话,那凶器也不可能事先准备好,凶手应该是临时准备的凶器。很多硬币放在袜子里砸击凶手头部可以成为凶器事后只要去自动贩卖机之类的地方处理掉硬币就行了。或者凶器是来自覃涟的房间,但是作案之后被带走了,可能连一轩觉得房间不对劲就是什么东西被拿走了,能当做凶器的可能是烟灰缸但是身体良好证明不抽烟,也可能是笔筒等之类的东西因为没有对房间做详细的描述所以只能简单的猜测。
(4)案件全过程
    首先是陈水连的到访,在发现覃涟不怀好意的情况下用瓶子砸伤了覃涟,仓皇离开没有关门。20分钟左右之后凶手董凌志到来,本想找死者理论的他便决定借此机会杀死覃涟。杀了覃涟之后,因为开始进来时房门没关,再加上看到桌面上写的陈水连的字条后,略微察觉到陈水连可能来过,所以董保持好了陈离开的样子没有关门便离开去处理凶器了,准备嫁祸给陈水连。第三个人王楠为了理论而来死者家,如他所说的,看见覃可能死了很害怕,撕了陈水连的字条后便离开了没有碰门也没留下指纹。董在事发后意识到可能会留下指纹等一系列线索并且处理完凶器之后,重返了案发现场。擦掉了门上的指纹,发现陈水连被撕了以后意识到有人来过,不清楚是谁来过的情况下,他决定移动了尸体,让尸体趴在桌子上,并且在电脑上用死者的手沾着血液留下了DLZ上的血痕间接洗清自己。为了拖延尸体发现时间和防止再有人破坏他设计好的案发现场,所以第二次董选择关上了门。直到警方发现尸体。
     ps:其实就像我开始提到的,也是我对这道问题最大的疑问,确定不了凶手,每个人作为凶手都有矛盾的地方。最后选择嫌疑最大的董进行我的推理,其实推理有些地方也不能完全把我自己说服。期待看到答案,然后发现自己的不足。最后初柒谢谢评审耐心看完我的推理,辛苦了各位。【鞠躬】:loveli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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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推正式探员

[限量]*十周年纪念勋章

发表于 2015-8-4 19:39:1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1.目击证人是死者饲养的鸟,案发时通过鸟笼上罩着布的缝隙看到案发经过;2.案发过程如下:陈水莲在发现死者对其图谋不轨之后用死者家的花瓶击打死者头部,没有导致死者死亡;董凌志在陈水莲走后来到死者家中,击打死者头部导致死者死亡,戒指可能意外掉落或粘到血;董凌志离开后,陈水莲的男朋友王楠来到死者家中,看到桌子上的本子上面有陈水莲的名字,于是把那一页撕掉;在王楠走后,董凌志又返回案发现场处理痕迹,擦掉现场指纹,并在电脑键盘上面打出自己名字的缩写,企图混淆视听,之后并没有找到自己的戒指或者无法清理血迹所以没有佩戴戒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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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推见习探员

发表于 2015-8-4 19:40:0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金井锁梧桐 于 2015-8-4 19:59 编辑

目击证人为蒙着布里的鸟笼里的据可知条件,董凌志先生经常带戒指,而在审问时时不时摸戒指,据前面所说有可能被害者被打死时血迸溅到凶手的某个地方,由此可以确定董凌志先生与此事有关系,而陈水连只是第一次砸了头部,聂幸能是电脑高材生,并且在聚会时有20分钟可以离开,根据陈水连男朋友简介,在11点后键盘并没有什么血迹等东西。据我所说,在陈水连砸过受害者头部并慌忙离开后,董凌志先生去找了受害者 ,结果发现受害者已经受伤,惊讶又惊喜,双方因为有过矛盾所以董凌志先生便杀害了受害者,但因为血迸溅到戒指上,不得不抛弃。    聂幸能是电脑高材生,虽说与董凌志只有小矛盾但也可能将杀人矛头指向他 。所以在离开20分钟的时间內敲打着DLZ三个字 。     进入受害者房间的人顺序分别为陈水连,董凌志,吴楠,聂幸能。杀人犯为董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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