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魔王推理论坛-推理大赛|原创谜题|推理小说|侦探|推理|推理游戏|

楼主: 魂霖儿清明
收起左侧

[提交] 第九&十一届魔王推理大赛第四回合答题贴(答题截止,答案已公布)

   关闭 [复制链接]

0

主题

26

帖子

1250

积分

魔推正式探员

发表于 2015-2-6 20:56: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坏人出没 于 2015-2-9 19:54 编辑


凶手是施诚。第三把凶器是刻刀。

1、关留下的“一点一横”的信息,在大家看来似乎是姓名的开头,但是还可能是名字的开头,这儿的名字就不局限于人了,也可以是一个组织。“民间形成了一个叫‘广义堂’的组织”恰好,“广”字,开头两笔一点一横。所以,很可能关之所指是广义堂。

2、广义堂的特点是“专门刺杀贪官污吏,而且有意思的是,他们刺杀贪官时,并非只有一人参与,而是一小部分群体,参与的每个人都会对贪官进行刺杀,达到一种所谓‘民惩’的效果。”这里有两个信息需要注意:

第一个是,目标是贪官污吏。而关作为贪官被杀,大家几乎都有动机。

第二个是,方式是“民惩”。每个人都会进行刺杀,这联系到关案件上,会发现下手的不止一人。

所以,关的“一点一横”可能指的就是广义堂。

3、根据管家以及施诚自己所言,是施诚给仆人放的假。但是看春晓匆忙去照顾客人的情况,似乎这有些矛盾。所以,我们猜测施诚放仆人的假是为了减少一些干扰,避免作案时被不小心发现。

4、根据证词,李上厕所未回来关就去了,李出来时在整理衣衫,关刚行完房事。所以不难推测,关和李发生了关系。

5、上厕所的顺序是:栾公、栾公、卞公、高、卞、李、关、卞、施诚、栾、施宏。根据李的证词,没有看到厕纸,那么就说明厕纸是在卞公进厕所到她出厕所这段时间不见的。那么厕纸为何消失呢?注意到关死时的状态——血水和粪便混合,没出完恭。也就是说,关当时没拿到厕纸。那么可不可以这样推测,关向前来厕所的卞公借厕纸?倒推回去,卞公在李之前拿走了厕纸。为的就是让关开门——厕所的门是里面锁的。

6、关身上的伤口,应该是三人所为。而背心处的致命伤的致命凶器并没有留在现场,而是被另一把普通的刀代替。这说明有人故意为凶手遮掩。致命凶器的大小描写,很像是刻刀,而根据描述雕刻室只能施诚一人进出,所以凶手就是施诚了。但为其掩过之人的力气很大,而可以做到的人只有栾公和施宏。虽然两人都是五十多岁了,但是栾公曾做过苦力,臂力惊人,所以栾公的可能性更大些。而胸腹处的伤口,凶器为质量上乘的刀,说明此人财力不凡,但是力道不深,更似女子所为。而能做到的看似只有李了。但是考虑到广义堂的特点,故意不杀死人,仅仅让其疼痛过度昏迷,接着让其他人处刑。所以武行出身的卞公也是可能的,他可以掌握好力度。

7、纵观施府的构造,虽然有岳苏二人坐于凉亭,看似排除了内堂中人的嫌疑,但是如果细看,还是有可以突破的缝隙——春晓。春晓路过凉亭吸引二人的注意,这是内堂里的人可以趁机经过房屋后头潜入假山背后,进入回廊,再到厕所西侧躲起来。(当然也不排除有外来人即广义堂的人,借假山遮掩视线躲于厕所西侧。)而内堂二人无非就是无艳和何卿娘。

8、关所丢失的玉佩。对此,笔者有三个猜测,第一个是,不小心掉落。第二个是,与行凶者有某种意义,被拿走。第三个是,玉佩是玉所雕成,痴迷的雕刻师对于精心雕成的玉有特别的情感,对于雕技拙劣的玉有再造之意,故被施诚拿走。而这也可以成为证据。

9、厕所西侧的乱草很明显是有人在那儿徘徊动作。

10、大致经过应该是,卞公拿走厕纸,李上厕所与关发生关系,关向卞借厕纸,卞趁机伤其胸腹,从内锁门,借武行背景的实力翻墙而出,施诚翻墙入内,刺中关背心,出门,栾帮施掩饰,施宏发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14

帖子

350

积分

魔推见习探员

发表于 2015-2-6 21: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NightRaid 于 2015-2-9 19:56 编辑

凶手:李嫣然、何卿娘(致命刀伤的人是何卿娘

第三把凶器:发簪

案件分析:李嫣然、何卿娘都是最近新兴的一个组织广义堂成员。李嫣然在酒席上对关大人暗送秋波,然后以上厕所为由,示意关大人跟来。两人在西偏厅啪啪啪的时候,李嫣然用发簪刺杀关大人,随不致命,但足以让其失去行动能力。然后何卿娘从西边的围墙翻出,来到厕所的位置在翻进去。由于发簪很小,所以伤口不大,没有在西偏厅留下血迹。然后两人将受伤的关大人移动到茅厕。广义堂有个规矩,就是每个参与者都要刺贪官几刀。李嫣然虽然已经刺过了。但是为了隐藏发簪的伤口,又在关大人的胸前刺了四刀,并且最后一刀插在了发簪伤口的位置。然后李嫣然在外边把风,告诉来的人关大人还没上完。何卿娘则在茅厕内刺了最后一刀,也就是背心的那一刀致命伤。这里有个问题,作者用了一个很巧妙的方法隐瞒了何卿娘的性别,他的名字是何卿娘,但他并不是女性。这是作者在人设就下的一个圈套。所以,最后这一刀,何卿娘完全可以做到。本来我认为许无艳也是广义堂的组织成员之一,但是茅厕除了躺在地上的关大人外,只能站立一人,而其他来上茅厕的人并没有发现茅厕附近有人,所以许无艳可以排除嫌疑。

关于玉佩和厕纸:然后说一下厕纸和玉佩,李嫣然走后,何卿娘趁机也走了。时间差不多是在卞公最后一次上厕所走之后,只有施二少一个人在西偏厅的时候。施二少在西偏厅上完厕所出来,看到茅厕的门已经打开,然后发现了死在茅厕里的关大人。他本来是想赶紧告诉大家,但是他发现了关大人身上的一块精雕细琢的玉佩。文中也有说过,施二少对于雕刻非常痴迷,就没忍住将玉佩偷了。但是玉佩上全是污秽,施二少忍着恶心用厕纸将其擦干净后收入囊中,这才有了后来在西偏厅呕吐的事。可能是由于偷了玉佩的原因吧,施二少并不想当第一发现人,于是告诉后来的栾公关大人还在上厕所。这就是事件的全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5

帖子

5660

积分

魔推B级探员

发表于 2015-2-6 21:25: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unshine_z 于 2015-2-9 19:47 编辑

一,案件分析1,排除外人作案
1)关的财务没有损失只是少了玉佩。说明凶手不是劫财。目的在是杀人。
2)外人作案如何知晓在何处等关以及关何时出恭。只在西偏厅的茅厕墙附近发现有攀爬的痕迹。说明来人很清楚关在那里出现。外人弱没有内线通知很难如此精准的定时定位。
3)关的留言是一点一横,未写完全,说明关当时的生命所剩无几,不是凶手擦掉剩余的,凶手会擦掉全部痕迹。而这遗言与案发在场人员的姓氏笔画有关,说明是认识的人杀他。凶手要留言嫁祸,沾血写即可,何必沾着这粪汁,要留也该留个完全的。
4)凶手事先吹米灭灯火,藏在茅厕内等关进来,若是外人,他无法判断关何时去茅厕。若是在外面等关,关见到外人完全可以大声呼救。
5)关的伤口由三种凶器形成,若外人作案目的在杀人,一刀毙命即可。何必要用三个凶器来杀人。
因此,排除外人作案。

2,推测第三把凶器
1)第三把失踪的凶器,刀锋更锐利,极细,宽不过拇指,此伤比其他胸腹伤口更深但不致命。
2)女人用来做头饰的簪子确实很细,但扎在胸腹也无法造成比刀更深的伤口,且无刀锋,只能形成细长=圆形伤口。排除簪子。
3)用来雕刻的刻刀,因特殊用途,细长且刀锋锐利,宽度有不到1厘米的,不及大拇指的宽度。而,案发处有诚的雕刻作坊。
因此,推断第三把凶器是雕刻刀。

3,推断关东岳遇害时间
关在李去茅厕前一直在正厅还活着,最后施宏在茅厕发现关的尸体。
因此,关的死亡时间在李去茅厕后直到宏发现尸体期间。

4,三种凶器行凶顺序。
1)胸腹部两种伤口,已知是质量上乘的刀覆盖在细长刀的伤口之上,因此,质量上成的刀是在细长刀之后捅入。
2)背后伤口致命,而胸腹伤口浅不致命,关如果先中的是胸腹伤完全有力气呼救,最起码遗言可以写完全,凶手要擦遗言也会全部擦干净,不会留下那一点一横,关在写遗言时已经濒临死亡,所以只写了一点一横,而背后伤口可以造成关短时间内就死亡,相当于立刻毙命,所以关只能留下一点一横。
3)尸体未被翻动过,也就是说关从受伤到死亡都是在茅厕内。
因此,关先被寻常市井道具刺伤背部,留下遗言后立刻死亡,再被细长的嗯雕刻刀刺伤胸腹,最后被质量上乘的刀连刺四刀。





5, 三把凶器三个人凶手。
1)关要去茅厕,如果有人下药才造成,关必是急忙去茅厕方便,而尸检关在死前有过房事,且尸体被发现时,在茅厕,衣衫凌乱。最多在厕所行为完房事后才被杀。
2)有计划杀人,不会出现三种凶器,若是合谋,目的在杀人,何必捅了又捅,背后一刀已深达背心,已经死透了。而出现了三种伤口。
因此推断,造成三种伤口的是不同的三个人,没有事先商量。

6,临时起意杀人,三人无合谋
1)背部伤口使用的凶器在市井常见,而伤口也深达背心,需要用蛮力才能拔出,凶手志在杀死关。但来宾为何要带把寻常刀来杀人,而最近出现的“广义堂“刺贪案,一些参与要员被关抓了起来,背后下刀之人必是想用普通人刀具杀人在嫁祸广义堂下手,又或者嫁祸是外人下手的。带刀来吃喜宴找机会杀人。

因此,背后下刀的是有杀人意向,但无法预知关的行为动向,施家翻修也是无法预知的,所以是临时起意杀人。

2)雕刻刀是用来雕刻东西的不过是杀人的最佳选择凶器,凶手若计划杀人,必选择更加有效的凶器。而凶器也被带走。不想留下自己杀人的证据。雕刻刀只是此人随身携带物件。
因此,使用雕刻刀刺伤关的是临时起意杀人。
因此,用雕刻刀是临时起意杀人。
3)而上乘刀是在背后刀和雕刻刀刺入后才刺了关胸腹4刀,人已中刀,又刺4刀,推断是凶手泄愤。而上乘刀说明是凶手挑选后随身携带,有蓄意杀人的嫌疑,如果能表明自己身份的刀具,凶手不会留在现场。而上乘刀为何在雕刻刀的伤口上又补一刀,有掩饰使用雕刻刀的嫌疑。
所以推断是临时起意杀人。
4)关未被麻醉,脑后无伤,因此非有人蓄意杀他。

因此,使用市井刀和上乘刀以及雕刻刀的人是临时起意杀人。
三人若是合谋,上乘刀凶手没有必要掩盖雕刻刀伤痕。


7,三种伤口形成的原因
1)用市井刀的凶手已经给关造成致命伤害,而用雕刻刀和上乘刀的人因为看到关似乎没死,才又动手,有泄愤嫌疑。
2)用上乘刀的人如果不是为了掩饰雕刻刀的伤口,没有必要在雕刻刀伤口上有捅一刀覆盖之前伤口。
因此,用市井刀杀人的与用雕刻刀和上乘刀的并没有合谋,也不知后面二人所为,而用上乘刀的知道用雕刻刀的人,所以才替他掩饰。

8,凶手特征
1)能及时知道关的动向
2)就在案发现场。
3)与关有仇。
4)用市井刀的人臂力惊人,且刺入伤口精准刀背心处,了解人体构造,知晓如何杀人能一刀毙命。
5)使用雕刻刀的是随身携带。
6)使用上乘刀的家境富裕。

9,嫌疑人排除
1)岳夕楼和苏无恙
二人同进同出,无动机杀人,有春晓和宏作证。

2)在内堂的何卿酿,许无艳,施诺。
   要到西偏厅茅厕近路需要经过凉亭,而凉亭内有岳和苏,未走凉亭从厨房附近到西偏厅茅厕也必须经过正厅,这两处均无人看到此三人中任何一人。
为掩人耳目只能翻墙。
何卿娘
已经是五旬老妇,无力翻墙杀人,也是无法预知关的动向。
施诺
若要杀人也不会在自己喜宴上行凶,当时也已经喝醉无力翻墙杀人。无法预知关的动向。
许无艳
弱质女流,无法大力背部下刀。也拿不到诚作坊里的雕刻刀,唯一的作坊钥匙诚随身携带不离身。更无法及时知晓关的动向。
3)春晓
从内堂回来后,就一直在正厅未离开,无杀人时间。
4)施宏
尸体第一发现人,他是最后去茅厕之人,如何进入仅有一门的茅厕,在背后下刀,若是因为是施家主人所为,为了掩饰凶手,那关留下留下的一点一横也会指向施家,为何不一并擦除,如果是指向其他人,也是不必补刀掩盖。
5)高成
高去茅厕回来,关还在正厅活着好好的,关去茅厕直到尸体被发现,这期间高再没有离开过正厅,无杀人时间。
6)李嫣然
在去茅厕后关也随之去了茅厕,再之后是卞看到李,李回了正厅。李只有背后下刀的时间。或者,李看到凶手行凶,但李无法拿到雕刻刀,李不是雕刻刀凶手,李至少看到两个凶手后,做为第三个凶手再动手补刀,已经排除合谋杀人,李见到杀人又为何不呼救,因此,李不是三名凶手之一。
卞看到李时,李在整理衣裳,年轻女人在方便后必是整理好衣服再出厕所,而关在死亡前又曾行过房事,李又是乐坊女子,关临死前能隐秘接触到的女子就是李,因此,推断关看过李的舞蹈后起了色心随着李一起去茅厕,二人在西偏厅茅厕附近发生关系,而关丢失的玉佩不是被凶手拿走的而是关送给李了。


综上,排除岳夕楼,苏无恙,何卿娘,许无艳,施诺,春晓,施宏,高成,李嫣然的杀人嫌疑。

10,三个凶手
1)排除李杀人嫌疑,关的死亡时间在李从茅厕回到正厅到施宏发现尸体期间,在此期间去过厕所的只有卞阳,施诚和栾望。而关留下的一点一横,正是三人姓氏笔画的开头两笔。
2)案发时的三个人。
卞阳
1>茅厕提供厕纸,栾第二次去时厕纸也在,高去茅厕时,还有厕纸,李去时厕纸就没有了,在高之后,李之前去茅厕的是卞,厕纸是卞弄没的。
2>在李和关都未从茅厕回来时,卞又去了茅厕,这段时间就是在李和关发生关系的期间,推断卞看到这一情况,
3>卞有武行背景,知道如何一刀伤人性命。
4>因贩盐与关生了嫌隙。

施诚
1>在李回来后去了茅厕遇到卞。看到其在西偏厅出恭告之关在茅厕所未出来,之后卞离开,诚一人在西偏厅,即使来不及,也不可能当人面方便,好歹是个大户人家的少爷。
2>诚是精雕师,痴迷,定是随身携带雕刻刀,而施宅也只有你他会带这雕刻到刀。
栾望
1>因绸缎被关扣押有罚了三倍钱对关有怨恨。膂力惊人。
2>在卞回正厅,诚未回正厅时,在西偏厅遇到诚,二人竟然一起回到正厅,也就是说,栾当着诚的面方便?这不合常理。
3)疑点
1>三个人都在西偏厅方便,没有一个人去茅厕确认关的状态不合人情。按理三人必去过茅厕。
2>施宅明明有很多茅厕,即使实在无法坚持,也可以让宏打开仆人房去仆人用的茅厕方便,为何一定要在西偏厅大行不雅随地解手之事,又不是三岁孩子,三人均是有头有脸的人,传出有此行迹有损颜面。
因此推断,三人是必须在西偏厅留下自己方便的痕迹,已证明自己没有去过关所在茅厕。如果是蓄意杀人,这个不在场证明可并不高明,推断了是临时起意用此方法掩盖。
3>卞是独自先回来,诚与栾是一起回来。卞在李离开刀诚来西偏厅这段时间做过什么无人知道,而诚在西偏厅与栾,是一起行动的。
4>关如果先是胸腹中刀不是致命伤,完全可能爬出厕所或者有挣扎痕迹,而现场尸体没有 被翻动过,而第一刀是背后致命刀,关当时在方便,凶手若从门进入,关的伤口在前面才对,关胸腹确实有伤口,关最后尸体是仰躺在茅厕内,尸体也没被翻动过,那么背后下刀的如何从仰躺的人背后下刀,若当时关还活着趴在茅厕内,那凶手可以从背后下刀,但也必须翻动尸体,才能让关仰躺在茅厕内。
因此,杀关的一刀在背后。
5)茅厕内用灯笼可以照明,而关第一刀在背后,定是凶手从背后袭击关,一刀毙命,关在倒下后看清凶手模样,用右手沾粪汁留下一点一横。如果,厕所内有光,关在进入厕所时就该看到凶手,关进入厕所时厕所灯笼是熄灭的。



踪上推断,凶手是卞阳,施诚和栾望。而且施诚和栾望是损毁尸体。
其中卞阳是第一个用市井刀背后刺杀关,
施诚是第二用雕刻刀刺了关胸腹一刀.
栾望是第三个用上乘刀刺了关胸腹四刀,其中一刀覆盖了诚的那一刀。



二,案件还原
1,施诺与许无艳成婚邀请了各个官员和豪绅。高成,关东岳,卞阳,栾望。
2,卞阳对关有仇恨于是随身带着一把市井刀。
3,卞多次去茅厕,最后一次去茅厕时,看到李在整理衣服,知道关此时一人去茅厕,于是等李离开时,恰好关在边解裤边打开门进茅厕,卞心生杀意从背后狠狠下刀,关吃痛转过身发现了卞,之后仰面倒在茅厕内,茅厕门开着,留下凶器,卞很紧张,赶紧去西偏厅,因为自己在茅厕杀了关,为了证明自己没去过茅厕,于是急中生智在西偏厅方便了一下。
4,诚来刀西偏厅见到卞,卞解释自己实在忍不住在此方便了一下。关还在茅厕内。诚在卞离开后,去茅厕看关方便完没有,发现在关仰面倒在茅厕内,似乎昏迷了,诚因许的关系对关心生恨意用随身的雕刻刀刺了关胸腹一刀。
5,栾望恰好也来西偏厅茅厕发现诚的行凶,认为关该死,但致命伤不是诚造成的,不能让诚承担罪责,于是诚取下雕刻刀,栾为了掩饰诚的雕刻到了刀痕迹,才用随身带的上乘刀在雕刻刀伤口补了一刀,又连刺关胸腹三刀。关已死亡,因此出血量很少,留下凶器,为了嫁祸是外人所为才在茅厕附近墙上留下攀爬痕迹。因为关留下的一点一点横,未指明凶手,因此为擦痕迹,又或者当时没有看到。
6,诚因杀人紧张开始呕吐不止,栾和诚为了证明自己没有去关所在茅厕,学卞,故意在西偏厅方便留下尿迹。
7,栾与诚一起回到正厅。

三,回答问题
1,凶手是三人,卞阳,施诚,栾望。其中,致命刀伤的凶手是卞阳。
2,第三把凶器是精细雕刻刀。

四,动机
1,卞阳对关东岳贩盐之事心生恨意。
2,栾望对关东岳扣绸缎又罚钱三倍不满。
3,施诚与许无艳年龄相仿都是用岁,与许有婚约可能是施诺,但在开头与许嬉戏,被许称为臭施的却是施诚。施诚为许无艳因关东岳而流离失所,沦落到刀乐坊心生恨意。

五,一些疑点
1,排除许无艳和李嫣然合作用市井刀给关致命伤,李跳舞是诚临时起意,如果李与许约好时间在茅厕处杀关,那许无法预知关何时出现,其他人员何时出现,有预谋的杀人必须有诚配合,若诚配合,在关被许和李杀害后又为何要用雕刻刀补刀。
2,厕纸,如果为了让关打开厕所门,才把厕纸拿走,那致命伤应该在胸腹。如果先在胸腹,那雕刻刀是第一刀,上乘刀为了掩盖雕刻刀才补刀,那背后刀又为何要换刀,又如何翻动尸体不被发现,因此,凶手是三个人。厕纸只是正常用完了。

六,证据
1,诚的雕刻刀比对伤口。
2,上乘刀的出处找到栾。
3,墙边攀爬的足迹比对。
4,卞杀人用力,身上必溅了血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13

帖子

330

积分

魔推见习探员

发表于 2015-2-6 21:4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队伍ID 于 2015-2-9 18:42 编辑

没错!我就是这么屌的想出了两种解答!(不过都很扯)解法一(常规解法)
先分析一些零碎线索
·关东岳出恭后,共四人出去过,按顺序是,李嫣然,卞阳,施诚,栾望,(加上施宏算五个)。
·‘李姑娘那时好像正在整理衣衫吧’‘但发现死者生前刚刚行过房事’可以推测死者死前不久,李嫣然可能和死者行过房。
·一点一横的遗言,结合半面妆的提示,很可能被改过
·消失的厕纸,是用来擦一些东西,比如,行房的痕迹,以及,死亡讯息
·施诚和栾望,是一起回来的,所以如果栾望是凶手,施诚就必须也是
·三重谋杀的顺序,首先可以确定第三把凶器在胸腹四刀之前。死者仰面而且没翻动过,所以致命伤不可能在最后(他会俯卧)。那么最有可能的顺序是,致命伤和第三把凶器几乎同时,之后四刀鞭尸(鞭尸是为了达到民惩效果)
·第三把凶器按照描述,加上被拔掉说明能提示主人身份,我想到两种,发簪一类(李嫣然),雕刻刀(施诚)
(ps 发簪的话文中没出现提示,不过是女人都会带;雕刻刀,多次暗示但是顺序不对)
·李嫣然是第一个给出‘关大人偶感不适’信息的人,必定参与凶杀
·卞阳,施诚都给了后一人此信,但是他们为什么乖乖的不去厕所查看催促而是在西偏厅出恭,而且施诚和栾望一起回来极有可能是因为施诚要监视栾望不让他去厕所,由此推断凶手是李嫣然,卞阳,施诚
·那么,第三把凶器就只能是发簪一类,或李嫣然拿了施诚的刀。且案件一定有预谋,没有人能预测出恭顺序。


整理以上推理:
李嫣然和死者行房,行房完毕用厕纸清理痕迹,死者出恭,此时卞阳翻墙持刀入厕,死者开门逃跑,李嫣然站在门口刺他一刀,同时卞阳在背后刺下致命一刀。死者倒下留下死亡讯息(可能是‘李’的一横一竖后被李嫣然擦掉一部分)。李嫣然返回。卞阳告诉施诚计划顺利。施诚鞭尸(过了好一会儿’说明时间充裕)。
唯一比较疑惑的一点是玉佩,我想可能是为了混淆,模拟外部作案,加大案件难度


解法二(逗比解法)
其实那些厕纸拉,死亡讯息啦,还有玉佩,爬墙什么的全都是障眼法!谁杀个人这么麻烦啊有木有!东方快车谋杀案看过不!?这伙人都串通好的,后面的证词也是串通好编的!上wc的顺序根本不对!(证据就是没人杀个人都这么麻烦)动机嘛文中都有了。先用施诚的雕刻刀刺一刀,再来俩人捅剩下五刀,完毕。啊哈哈哈哈哈哈就是这么简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15

帖子

1726

积分

魔推正式探员

发表于 2015-2-6 21:46: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没头脑和不高兴 于 2015-2-9 18:09 编辑
主凶(即插入致命的第三刀):栾望

同党:李嫣然、施诚
第三把凶器:施诚的雕刻刀


案件分析:
一、嫌疑人范围:
    关东岳:此人胸前中了四刀,后背两刀,死在茅厕,死者没有自杀动机,从死亡的地点来看也不符合自杀的选择,同时死者没有办法在自己的后背插到,因此排除自杀。
    岳夕楼、苏无恙:两人在关东岳死前以经离开正厅在后院凉亭乘凉聊天,第一两人可相互为证没有离开,第二两人不在正厅无法得知谁去了厕所,无法准确把握关东岳进入厕所的时间过去杀他。而且丫鬟春晓、管家施宏分别进入后院时都看到两人在。因此两人嫌疑可以排除。
    施诺:根据苏无恙叙述施诺酒量的确并不很好(原文为:只是冰书他向来不胜酒力,恐怕今朝喜宴之后,怕是不能洞房了),况且当日是施诺成亲,酒不可能少喝,因此施诺当晚应该是醉了,没有犯案的能力。因此可以排除嫌疑。
    许无艳、何卿娘:两人不在正厅无法得知谁去了厕所,无法准确把握关东岳进入厕所的时间过去杀他。因此两人嫌疑可以排除。    高成、春晓、施宏:三人在关东岳还活着时就在正厅,虽然可以知道关东岳进入厕所的时间,但是三人在关东岳去厕所后并没有离开,因此没有作案时间。因此三人嫌疑可以排除。
    因此,嫌疑人是施诚、李嫣然、栾望、卞阳四人。
二、证词分析
    从众人证词来看,都能相互对应,因此在人员的出入顺序上没有问题。根据众人证词,整理情况如下:
事件(按发生顺序)
备注
栾望去厕所
栾望回席
春晓回来
李嫣然开始歌舞
栾望去厕所
有手纸
栾望回席
卞阳去厕所
有手纸
卞阳回席
高成去厕所
有手纸
高成回席
李嫣然结束歌舞
卞阳去厕所
卞阳回席
李嫣然去厕所
出来时碰到关东岳,西偏厅遇到卞阳并告诉他关东岳正在用厕所,没有手纸
关东岳去厕所
李嫣然尚未回席
卞阳去厕所
西偏厅碰到李嫣然在整理衣衫,李嫣然说碰到关东岳,且关东岳正在用厕所,于是卞阳在西偏厅出恭,他未听到奇怪的声音或打斗的声音
李嫣然回席
施诚去厕所
在西偏厅碰到卞阳
卞阳回席
此时施诚在西偏厅出恭
栾望去厕所
西偏厅碰到施诚,看见其在呕吐,栾望在西偏厅出恭
栾望、施诚一起回席
施宏去厕所
发现关东岳尸体
   
另外仵作随后勘验尸体时,并没有发现死者脑后受过重击或是有被麻醉的状况,但发现死者生前刚刚行过房事,

解1:死者生前刚刚行过房事,而此他在席上没有行房事的时间,因此他是在厕所和某个人发生了关系。

那个时候我在西偏厅碰到了李姑娘,嘿,李姑娘那时好像正在整理衣衫吧,她说关大人好像偶感不适,还没出来

解2:李嫣然碰到了关东岳,知道他在厕所,且李嫣然当时在西偏厅整理衣衫。

综上可得出结论:与关东岳行房事的人是李嫣然。
同时衙役经过勘察,茅厕是砖石结构,长六尺,宽四尺,高七尺,整体为封闭结构,只有一扇门,门内有锁,一旦锁上,外面的人无法打开,茅厕内中仅设一坑,男女混用

解3:
当时李嫣然去厕所随后关东岳也离席去了厕所,未等李嫣然回来再去,很有可能是嫣然跳完舞之后,勾引了关东岳,才导致了关东岳的跟随她的离席。
    厕所为男女混用厕所,封闭结构,一旦从里面锁上外面的人无法打开。结合李嫣然在西偏厅整理衣服和她告诉卞阳关东岳不舒服还在用厕所来看,如果她不是自愿,在她上厕所时关东岳无法打开厕所门,而她离开后虽然衣衫稍乱但是神态自然因此可以判断是她是自愿和关东岳发生关系的。
据施宏交代,茅厕门当时是虚掩的,死者衣衫凌乱,血水和粪汁混作一团,似乎还没出完恭,

解4:发现尸体时,厕所门没有关,死者还没有出完恭。

胸腹处的四刀伤痕较浅,力道不深,从刀口的深度和伤口与凶器的对比看,这四刀应该是一人所为

胸腹处的那把刀锋锐利,刀质上乘,

解5:胸腹处的四刀使用的是刀锋锐利的上乘好刀,但是造成的伤痕较浅,力道不深不至于致命。因此很可能是李嫣然造成的,嫌疑人中只有她是女子,因此使用上乘好刀仍然没有致命,造成的伤痕较浅。
由解3、4、5判断,李嫣然虽然自愿和关东岳发生关系但是她给了关东岳四刀,而考虑这四刀是正面刺入,除行房事时关东岳可能会松懈警惕让人正面刺入四刀外,基本没有其他的可能,因此判断,李嫣然是色诱关东岳,意图杀死他。
近年在江西境内,民间形成了一个叫‘广义堂’的组织,专门刺杀贪官污吏,而且有意思的是,他们刺杀贪官时,并非只有一人参与,而是一小部分群体,参与的每个人都会对贪官进行刺杀,达到一种所谓‘民惩’的效果。

发现关东岳身重五刀,其中两处伤痕插有凶器,死者胸腹中了四刀,背心处中了一刀,插有凶器,刀身没入背心,力道极深,此处是致命伤,可以说是刀锋入背后,在很短的时间就没命了,即可以说是一击致命。而胸腹处的四刀伤痕较浅,力道不深,从刀口的深度和伤口与凶器的对比看,这四刀应该是一人所为,但最后一刀即插入凶器的一刀经仵作仔细勘验与前一刀重合,再进一步的勘察伤口,竟发现其覆盖的伤口却是另一件凶器所致,其刀锋要更锐利,刀口极细且宽不及拇指,极不易察觉,若不是两处重合的伤口略有偏差,刀伤较之胸腹其他伤口更深,加之仵作心细,着实难以分辨,饶是如此,从现场的胸前的出血量来看,这胸腹前的伤口都不足以令死者致死。

解6:关东岳死状符合“广义堂”“民惩”情况。

最近江西发生的几起‘刺贪案’闹得满城风雨,已经震动龙庭,不过据说知府关东岳已经逮捕了一些‘广义堂’的要员,暂时也算是让他的乌纱帽稳了稳。

知府大人在江西官场浸淫三十二载,历任九江县令,知州,督道仓吏,盐政司等职务,九年前浔阳大荒,百姓流离失所,时任督道仓吏的关大人以粮草备军为由,拒不开仓放粮,致使百姓流离失所,饿殍遍野,其实,明眼人都晓得关大人与上峰狼狈为奸早将府库内的粮草高价专卖异乡,库内早无粮草了。


解7:关东岳逮捕了“广义堂”要员且他也是贪官是“广义堂”刺杀对象的范围内。
之后是李姑娘,然后关大人才去的,哦,李姑娘没有回来的时候关大人去的,然后我又去了茅厕,那个时候我在西偏厅碰到了李姑娘,嘿,李姑娘那时好像正在整理衣衫吧,她说关大人好像偶感不适,还没出来,然后她就回去了,但我着实内急,无奈之下便在西偏厅出恭了。

解8:根据卞阳供词,李嫣然色诱关东岳的事情才会败露,如果卞阳与其一伙,应该不会对官府说出李嫣然整理衣衫的事情,因此判断卞阳无行凶嫌疑。

死者胸腹中了四刀,背心处中了一刀,插有凶器,刀身没入背心,力道极深,此处是致命伤,可以说是刀锋入背后,在很短的时间就没命了,即可以说是一击致命。而胸腹处的四刀伤痕较浅,力道不深,从刀口的深度和伤口与凶器的对比看,这四刀应该是一人所为,但最后一刀即插入凶器的一刀经仵作仔细勘验与前一刀重合,再进一步的勘察伤口,竟发现其覆盖的伤口却是另一件凶器所致,其刀锋要更锐利,刀口极细且宽不及拇指,极不易察觉,若不是两处重合的伤口略有偏差,刀伤较之胸腹其他伤口更深,

解9:
死者所中三刀凶器不同、力道不同,可判断是三人所为。除卞阳、李嫣然外能够有机会刺杀死者的只能是施诚、栾望两人,因此两人都有参与此次谋杀。根据背后没留下凶器的刀伤判断,由于其刀锋锐利、刀口极细、宽不及拇指,很像雕刻所用刀具。而施诚是精雕师,对雕刻极为喜爱,如果是他,随身带着雕刻刀并不奇怪。分析至此,给死者致命一刀的只能是栾望。
然后我又去了茅厕,在西偏厅看见施二少正在呕吐,我料他是喝多了,

然后卞公就走了卞公回来,我出完恭刚好又感到恶心,便又呕吐起来,

解10:根据栾望、施诚证词,施诚突然呕吐,可猜测他是首次杀人,因此才会吓得呕吐,或者看到如此在厕所中混合着血与粪便的样子,让人感到不适。

背心处中了一刀,插有凶器,刀身没入背心,力道极深,此处是致命伤,可以说是刀锋入背后,在很短的时间就没命了,即可以说是一击致命。

在其右侧身衣摆下的地方右手蘸着粪汁写了“一点一横”的“遗言”,同时仵作证实死者没有被翻动的迹象。


解11:死者中最后刀后立即毙命,在中第三刀后没有时间留下死亡信息,因此是在施诚刺杀后去偏厅吐的时候,死者留下的死亡信息,想写“施诚”。


而背心处的那把是市井随处可买的匕首,虽开了刃,不甚锋利,刀质一般,那仵作让衙役拔出凶器,那衙役单手去拔,一下竟未能拔出,又用双手使出蛮力,方将那柄利刃拔了出来,彼时刀尖仍在滴血。

栾公年轻时做过苦力,想必也是膂力惊人吧。

解12:死者致命一刀是不甚锋利的匕首造成的极深的伤口,
栾望年轻时做过苦力臂力惊人,因此可能造成上述情况。

三、案件还原
    李嫣然色诱关东岳,让其跟着自己去了厕所并发生了关系。在两人发生关系时,李嫣然使用上乘好刀袭击刺杀了关东岳,造成其胸前四刀,关东岳中刀倒地,李嫣然离开,到西偏厅后发现衣衫还有凌乱,因此在这里整理衣衫,没想到卞阳也来上厕所,为了不让他过早的发现尸体,李嫣然告诉他关东岳不舒服还在使用厕所,使卞阳在西偏厅出恭。之后施诚看到李嫣然回来,知道其刺杀成功,为了达到民惩的效果,他去补刀,于是在西偏厅遇到卞阳。卞阳走后,他到厕所,此时关东岳稍微清醒,站了起来,看到这一情况,施诚拿出随身的雕刻刀以厕纸为借力,作为手柄,给了关东岳一刀,之后发现情急之下使用的是自己的雕刻刀,如果留下就会被发现是自己干的于是带走凶器雕刻刀,并以厕纸擦拭血迹。但是由于他自己杀人且平时很少会见这种血腥场面,加上喝了很多酒,所以忍不住去西偏厅呕吐。栾望见施诚久去不回,于是跟去看看情况,发现施诚在呕吐,再去厕所看到关东岳还活着,此时关东岳虽受重伤,但是还有意识,于是留下一点一横想写“施诚”,但没有写完栾望就来了,而看到关东岳还活着且知道施诚使用的是雕刻刀的栾望给了死者最后的致命一刀,为了不让雕刻刀的伤痕太过明显,被人认出,所以他这一刀刺在了雕刻刀的伤口上。之后他和施诚一起回到正厅。

四、其他补充
关于玉佩和翻墙痕迹:是为了伪装外人翻墙进来谋财害人以洗除众人嫌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12

帖子

790

积分

魔推正式探员

发表于 2015-2-6 22:57: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非礼勿视 于 2015-2-9 19:53 编辑

第四回合答案:
由题目可知,死者的遇害时间便在其去如厕到被发现尸体的那段时间里,这段时间中,去过厕所的人有:李嫣然、卞阳、施二少施诚、栾望、施宏。
其中卞阳在西偏厅出恭直到离开时,施二少的出现为其作不在场证明,排除卞阳。
栾公出恭时,施二少还在西偏厅,且和栾公一同离开,故也可排除栾公。


根据原文,我们得到的有关尸体部分的线索是:
1. 死者死前进行过房事;
2. 死者死时正在出恭;
3. 死者所在的厕所很窄,无法事先藏人而不被发现;
4. 死者仰躺死去,死后尸体没被翻动过;
5. 死者出恭前后,附近无任何打斗声或奇怪的声音;
6. 死者背部受到致命一刀,且刀没入背部,胸腹部受到不致命的多刀;
7. 胸腹部插着的刀跟前一刀伤口重合,而前一刀是另一把凶器所致;
8. 死者死前用排泄物留下了“一点一横”的死亡信息;
9. 死者双目闭合,似是昏迷。

根据上述,我们能得到的推论是:
1. 根据线索1和2,可得知死者出恭之前,曾与一名女子进行房事。
2. 根据线索5和6,可得知死者死前并无反抗,即对犯人毫无防备,由此也可推测出,死者最先收到的伤害,便是背部那致命的一刀(实施这一刀的人便是凶手),故而没有反抗前面的那几刀。
3. 根据线索2、3和9,可知凶手能正面走近正在出恭的死者,且死者毫无防备。
4. 根据线索4、5、6,可知死者中了背部一刀后,便仰躺在地,亦可推测胸腹部的刀伤,是死者死后再被弄伤的。
5. 根据线索7,可推测最后那把插着的刀,是为了掩饰前一把刀所留下的痕迹。
6. 根据线索4和6,可推测施加背部一刀的人要么是一名拥有足够气力的人,要么是将刀插进死者背部后,再让死者躺倒,往死者身上压,利用地板将到没入死者背部,即即使是女流之辈也能做到这次凶杀。
7. 根据线索8和9,凶手一击致命,且死者面色平静,故死者没有机会留下死亡信息,即死亡信息为他人所留。

关于厕纸疑点:
尸体被发现时,厕所已经没了厕纸。但卞阳第二次去厕所时,厕纸还在,接着便是李嫣然上厕所,然李嫣然并不用厕所里的厕纸,是故,厕纸的消失便是在卞阳出恭完,到李嫣然出恭的这段时间里。

综合上述推论,厕纸消失的理由只有一个,那便是跟杀人手法有关。
死者如果出恭时发现没有厕纸,便不能离开厕所,这时,凶手可以假装递送厕纸给死者,让死者开门放他进去,然后用刀朝着正在蹲着出恭的死者背部给予致命一击。
然,能赶在死者之前取走厕纸的人,可以是卞阳、李嫣然,也可以是后院的人翻墙过来,但无论是谁,万一刚取完厕纸便遇到死者,那么计划将会失败,是故在取厕纸时,需要有人阻止死者途中进厕所,而阻止死者进厕所的人,便是跟死者进行房事的女子,此女子为本案同谋。
在死者进厕所出恭后,还需要有人提醒大家死者正在厕所出恭,让大家不要进厕所。
作过提醒他人死者还在厕所的举动的人只有两位,那便是李嫣然跟施诚,而这两人之中只有李嫣然是女子,且卞阳的证词也提及李嫣然当时在西偏厅整理衣物,一般来说,女子在出恭后理应在厕所便整理好衣物,否则会有失大雅,是故不难推测,跟死者进行房事的正是李嫣然,她便是同谋或同谋之一。

杀人手法:
死者正要出恭时,作为同谋的李嫣然先去诱惑死者并与之进行房事,凶手趁机到厕所取走所有厕纸。待死者房事完毕,来到厕所出恭。
凶手这时来到厕所门前,询问死者是否需要厕纸,当死者打开门后,拿着厕纸假装要递给死者而走近他,然后趁机朝蹲着出恭的死者的背部自上以下的狠狠插上一刀,由于是自上以下很好发力,是故也容易插进死者背部。
当然,由于尸体是仰躺的,即使凶手不够力气,也可以用刀刺进背部后,再猛力往躺着的死者身上压下去,直到刀尖没入,然后离开厕所。
而李嫣然则在凶手行凶时,假装在西偏厅整理衣物,实际为负责把关,待有人来时便通知其死者还在厕所,并阻止他人通往厕所,由于来人知道有人在厕所后,也会呆在西偏厅等待死者出来,如果死者未出来,也会通知下一个来的人,所以便无须再守着西偏厅,期间凶手也早已凶杀完毕,即使有人走向厕所,也不会发现凶手。

根据死者在去如厕到被发现尸体的那段时间里,正厅里的人都无机会实施上述手法,是故凶手是后院里的人。
由于死者的死亡信息,排除何卿娘。
嫌疑人有施诺和许无艳。

第一种可能:
由于死者是一名男人,即使让女子递送厕纸,也不会轻易开门,即使开门,其时正在出恭的他也不应让女子接近他,是故杀害死者的凶手是一名男子。(注:死者不让女子递送厕纸虽然合理,但这种属于主观推断,不排除死者也会给女子开门递送厕纸的情况,是故下文关于凶手是谁有两种可能,但不影响除凶手之外的任何推理。)
如若再结合上述凶手是男子的结论以及死者的死亡信息,可推断,凶手正是施家大少施诺。
然,施诺要行凶,必须要来到后院回廊西侧,且要避开苏无恙和岳夕楼的视线,故需要一个人来引开苏、岳二人的视线,这个人便是春晓。
春晓途中看向客厅,应该是看到李嫣然给春晓指示,让春晓将苏、岳二人的目光吸引住,好让后方的施诺趁机绕到回廊西侧,同时也因有假山的遮挡,来到西侧回廊的施诺只需要躲在假山后即可。
如果是这种可能,那么,施诺是假装醉倒的,而且许无艳属于知情者。

第二种可能:
如果施诺真的醉倒了,那么凶手正是许无艳。
避开苏、岳二人视线的手法跟第一种一样,只需将施诺部分换成许无艳即可。

在此,我队将采用第二种可能,因为文中没有对施诺醉酒现象有异常描述,是故,施诺为真的醉倒不醒人事。即,本案的凶手是许无艳,同谋是李嫣然以及春晓。



关于胸腹部的刀伤与凶器:
根据刀伤,可知除了背部一刀外,死者还被两把刀伤过,其中一把插在死者身上,另一把不知所踪,我们可以推测不知所踪的凶器先刺伤死者,插在死者身上的那把才开始弄伤死者的。
综合上述推理,可以根据时间的先后顺序,将插在背部的刀命名为第一把凶器,将不知所踪的凶器按命名为第二把凶器,将在死者胸腹弄了四个伤口并插在死者身上的刀命名为第三把凶器。

由于第一把凶器已将死者杀害,凶手无须再留下第二把以及第三把,是故留下第二把以及第三把刀伤的另有其人。
再结合文中线索中的“死者头向茅厕内,脚向茅厕外,仰面倒地,双目闭合,似是昏迷”,不难推测,拥有第二把凶器的人,在看到死者躺在厕所时,由于看不到背部的刀,误以为死者只是喝醉了躺了下去,然后便用第二把凶器往死者身上刺了进去。
第二把凶器“其刀锋要更锐利,刀口极细且宽不及拇指”,不难推测这把凶器正是精雕家所用的雕刻刀,由于雕刻作坊只有施诚能进出,是故,用雕刻刀刺进死者身上的人,便是施诚。
施诚趁卞阳离开西偏厅后,栾望到来之前,先去厕所快速将雕刻刀刺进死者身上,然后马上回到西偏厅以呕吐来掩饰,假使不巧在他用雕刻刀刺进死者身上后来到西偏厅,他也可以马上出去并阻止他人进入西偏厅。

第三把凶器对死者造成的伤明显很浅,由此可推断第三把凶器的主人要么是施诺这个书生,要么是女流,且此人为了袒护施诚,用第三把凶器覆盖了第二把凶器的伤口。

能将第三把凶器插进死者身上的人,也只能是当时不在正厅的人,故第三把凶器的主人极有可能亦是许无艳。
由此可推测,许无艳在杀害死者后,本想再用第三把凶器再伤害死者,以造成“广义堂”杀人的假象,然那时施家二少施诚却要来厕所,许无艳慌忙离开厕所躲在一旁,待施诚离开后,许无艳再次来到厕所一看,发现死者胸腹部多了一个伤口,之后用第三把凶器弄伤死者后,再覆盖施诚造成的伤口。

现场中没有找到的凶器便是施城所用的雕刻刀,可搜查施城的身体或者雕刻作坊便可找到。

关于死亡信息“一点一横”:
在场的各嫌疑人当中,名字里有一点一横的分别有:许无艳(讠)、施氏三人、高城、栾望和卞阳。而且一点一横也可能是指广义堂的广字。之前推测死亡信息并非为死者所留,而是另有其人。广义堂刺杀贪官的特点是一众刺客进行刺杀,而并非一人。若此信息指的就是广义堂,那么留下该信息的人可能就是连砍四刀的第三把凶器的主人。目的便是袒护第二把凶器的主人的同时,将罪名嫁祸给“广义堂”。

关于春晓的推论:
春晓此言看似是为两位侦探与内堂的众人辩解脱嫌,实则是利用岳、苏二人证明许无艳的不在场。

动机:
关东岳正是害得许无艳流离失所的罪魁祸首。
同时,由于原文中,施诺是一名文质彬彬的书生,六岁便下笔成章,这跟孩童时期,跟许无艳一起嬉闹的那个童孩形象不同。
是故可以大胆推测,许无艳跟施诚才是题目开始时一起玩闹的两个小孩,故也有因关东岳的原因,致使这两个人不能在一起。
怀恨在心的许无艳便跟乐坊的人策划了这一起杀人计划。而施城之后补一刀的原因亦是如此。


案发流程:
这是一起谋杀,由许无艳、李嫣然以及春晓共同参与。
许无艳通过春晓转移苏、岳二人的视线后,来到西侧回廊近西侧厕所处待命。李嫣上厕所前,暗示关东岳待会跟上以诱惑关东岳,关东岳跟进去后,便与之进行房事,许无艳趁机将厕所的厕纸弄走,等待关东岳进厕所,李嫣然负责把关。
然后许无艳以递送厕纸为由,进入厕所杀害关东岳,在准备用另一把凶器刺伤死者以造成“广义堂”杀人的假象时,听到施诚正要打开西偏厅北侧门的脚步声,便马上离开厕所并躲在拐角处,待施诚离开后,许无艳再次回到厕所,在发现死者胸腹多了一处伤痕后,得知为施诚所为,便顺便用刀覆盖其伤口。
之后许无艳便爬墙离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7

帖子

550

积分

魔推正式探员

发表于 2015-2-6 22:58:3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坡的猫 于 2015-2-9 19:58 编辑

任何现象总能追溯到源头,而本案的突破口则是在厕所中不翼而飞的厕纸。

在此根据众人的证词,比对出入西偏厅及茅厕的顺序,我们可以得出的结论是:在高大人去厕所及之前的时间段,厕所内仍有厕纸,而李姑娘去厕所时,厕纸便不见了。根据这些供词,能得出的假设是:1、高大人说谎了,即他离开厕所时便拿走了厕纸;2、李姑娘说谎,即李姑娘自己拿走了厕纸;3、在高大人之后、李姑娘之间的时间段去厕所的卞公拿走了厕纸。如果想要证实以上假设,首先要明确的问题是,为什么要拿走厕纸?

可能的原因有两种:1、拿走厕纸以方便出恭;2、拿走厕纸,使得之后上厕所的人发现没有厕纸,不得不向外人求助。而真正拿走厕纸的人便可趁此进入厕所内,刺杀关大人。当然,以上两种原因皆有不足之处。出于第一种原因的人必定会料到自己之后需要上大号,而出于第二种原因的人,必须要在关大人如厕之后紧跟而入,并且还要保证关大人当晚会上大号。尽管出于题目指代不清的原因,两种推论都并不十分严密,但是相较于高大人说谎和李姑娘说谎这两种可能,卞大人拿走厕纸的可能性更高。因为1、卞大人当晚上厕所的次数最多,因此有厕纸的需求;2、卞公紧随关大人之后去出恭,在时间上有充足的机会。因此我们不妨在此得出结论,卞公拿走了厕纸。

那么第二个问题,卞公是否刺杀了关大人?我们不妨先假设,如果不是卞公杀的关大人,那么最可能是谁动的手。很显然,最有可能的是李姑娘。李姑娘衣衫不整,而关大人则刚行完房事,因此李姑娘是目前看来最后或者看到关大人的人。那么李姑娘有没有机会杀死关大人呢?答案是否定的。理由有二:1、关大人死的时候没有完全出完恭,而李姑娘走的时候也称关大人没有出恭。退一步讲,李姑娘没有必要等到关大人出恭的时候下手,也不可能在关大人出恭的时候下手。2、证人们都没有听到打斗声,而李姑娘不可能刺下致命一刀,因此,关大人的背上一刀是第一刀,而能符合这个条件的人力,李姑娘不会被考虑进去。

所以,我们得出了下一个结论,卞公刺杀了关大人。即背上的那深深的一刀。

最后,鉴于在死者身上发现了其他的凶器和伤口,在此做合理怀疑。尖细的那一道在连续的四刀之前,因此那个伤口才会被覆盖。能符合这样伤口的凶器只有施家二少的雕刻刀。而且考虑到时间前后,发现施家二少在西偏厅待的时间较长,因此施家二少刺了那一刀。这一刀虽然不致命,但考虑到之前提到的刺贪行动,很有可能是为了表态或者复仇。

而最后那四刀较浅,而且也不致命,合理怀疑是有人发现了施家二少刺杀的痕迹,或者施家二少不小心留下了凶器,有人为了帮助其摆脱嫌疑而进行掩盖。从作案时机上分析,栾公和管家皆有机会,但是从动机上分析,管家的可能性更高。

至于玉佩的去处,最大的可能是在和李姑娘行房事时,关大人将其送给了李姑娘用作报酬,或者李姑娘偷窃而去。

茅厕外的痕迹很有可能是伪造的,结合施家二少支开仆人,很有可能是其原本就计划在此刺杀关大人,然后假装是外人作案。却不想被卞公抢先一步,只能刺一刀以示表态。
QQ图片20150209195751.png
QQ图片20150209195801.pn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39

帖子

1440

积分

魔推正式探员


波克比 Lv:12
发表于 2015-2-6 23: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旧占楼测试尿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魔王推理

本版积分规则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4( 粤ICP备17127872号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