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届魔王推理大赛《目击证人》作答:
目击证人的由来:
疑点1、在案发现场并没有找到任何的目击证人,引用原文:是一幢偏离街道的豪华别墅,周围很少行人出没。暂时没有任何的证人证词,但是为何在全文出现以第一视角的目击证人?
疑点2、引用原文:这好像也是覃涟经常说的一句话,覃涟经常对我说的是:“你好,谢谢。”但是一旦他发起脾气来就是骂“去死吧”。为何死者经常对目击证人说出此类的话语,而且是反复,仿佛在教说话。
疑点3、为何存在不会被仔细检查,擦拭房间的凶手发现的目击证人?说明目击证人不容易被注意。
疑点4、房间的一角有钓具、鱼食,一只罩着布的鸟笼,一盏吊着的灯笼样式的灯,根据房间摆放的物品分析,整个房间可能存在着另一个活着的生物,罩着布的鸟笼,里面或许存在的鸟。从目击证人口供说道,我要喝水……我要说话……说明目击证人生活不能自理,再从我的视线看不了多远,也看不到广阔的地方。我深深的感到遗憾,我也不知道我的视力到底是多少,或许我天生如此。我在缝隙里看不到太远的情况,只能依稀听到什么。推测目击证人的视线被什么东西遮盖住。引用原文:我还得依靠他来养活我,即使我想挣脱牢笼,自由翱翔,那也只是一场梦而已。目击证人想要逃脱牢笼的束缚,想要他口中的飞翔。通过以上分析可知:所谓的目击证人,其实是覃涟养的一只会说话的鹦鹉。
根据文中所述,鹦鹉,也就是目击证人所说全部能引用为货真价实的证据,上帝视角全为事实。
案情分析:
1、引用原文:他现在主要是培养新人,然后从中获取好处,如果碰到不错的作品,还会不择手段的想把他人的作品占为己有,然后发表,由此保证“30年依旧畅销的推理作家”的称号。可见死者对这方面有极强的抄袭能力,可能坑害任何一个新人。
2.引用原文:看来主人很有品味,东西虽然不多,但是都是古董精品,财物没有丢失的现象,联系死者亲友,证实也没有贵重物品丢失,应该不是谋财害命。根据原文提示故排除谋财害命,为仇杀。
3.引用原文:可死者十几年前就离婚了,当时他生活就很不检点,尤其是成为知名作家之后,男女关系比较混乱,所以这方面可能会有情感纠葛。以推测出死者很好色,对女性作家情有独钟,所以猜测陈水连到达覃涟家属于羊入虎口,覃涟必定会对陈水连动手动脚。
4,引用原文:最近死者的仇人方面调查不出什么,只是听说最近有人求他帮忙,而且是跟写作,发表文章有关,覃涟一直致力于扶持新人写作,并且从中找出影子写手,帮自己写些东西,互赢互利。可以推测出最近死者已经找到一名影子写手,并正在帮忙写作。
5,“死者当时的位置是怎么样的?”“就是躺在那里啊。”“我是问死者的头是怎么样的?头向上还是向下?”“是仰着的,所以我一看就觉得他死了。”可以推出当时死者已经死亡,并且死者是仰着头死的这与案发现场发现的不同,猜测有人动了案发现场。引用原文:房门是开着的,我走得慌张也没敢触摸任何地方,所以我走的时候也没敢摸房门。为何到达先现场时,门是关着的,更加肯定有第四人来到过现场,引用原文:去和回来的路上都没有碰上什么人,王楠又经过长时间的思索,说:“死者的手垂在椅子上,键盘嘛……好像和一般的键盘没两样,并不脏啊。”门把手没有陈水连水连的指纹,但是房间也没有其他嫌疑人的指纹,但是为什么死者的指纹在门把手上没有,而且键盘上会出现血字,但是死者已经死亡,为何?猜测是有人故意栽赃嫁祸。
6,为何电脑上会遗留三人的文章?
第四人是为了让侦探更加注意DLZ这三个字母,让人一眼推测出是董凌志的名字首字母。
7,引用原文:四周寂静无声……在那个杀人凶手进来后,听到了“砰砰砰”几声,好像是重物砸击人体的声音。随后好像又进来两个人,发出了一些声响,但是没有“砰砰砰”的大声音出现,只是一些悉碎的声响……可是我记忆有限,记不得那么多。分析覃涟的家里一共前后来过四个人,是由第二个到覃涟家的人发出砰砰砰的声音,所以应该有四个人进来过。
8,引用原文:死亡时间是在昨晚10点-11点之间,死亡原因是头部多次受到击打造成脑颅出血,不过看起来击打的物体不是同一件,这需要回去解剖后才知道。死者其他地方暂时没有发现伤痕。”可推测出死者死因是头部撞击,在第二人来过后,没有激烈的撞击声,股推测是第二人为凶手。
9,排除聂幸能为凶手,死者死时聂幸能在聚会的地点离案发地有十公里,证人证实聂幸能昨晚没有离开超过20分钟,所以排除是凶手。
10,第二个到达现场的是谁?
由于陈水连找自己的男朋友去现场,根据心理分析排除陈水连再回到现场的可能性,王到覃涟家的时候死者已经死亡故排除,聂幸能那时候正在朋友聚会故排除,所以第二个到达的是董凌志,引用原文:董凌志看起来很帅气,我非常不情愿的看清楚了他的脸,这是侦探看到董凌志的第一反应。引用原文:一张秀气的脸,眼睛炯炯有神,有点削瘦,但不是熟悉的脸颊,也许再见到我还会记得他。这是目击证人看到第二人的反应,二人外貌具有很大相似点,故推测第二人是董凌志。
凶手锁定:
目击证人说有四人先后来到案发现场,而在第一个人走后,死者并未真死,第二个人来时听到剧烈撞击声,三、四皆是稀碎的声音。
1、陈水连为凶手排除,根据目击证人叙述被花瓶咋后还是活着,根据陈水连的口供,与目击证人口述一样,是否存在陈水连离开后再返回现场杀害死者?答案否定,如果再返回案发现场不存在陈水连再告诉男朋友去现场的事实经过,于是陈水连是凶手否定。
2、王为凶手排除,王是在11点以后出门来到覃涟的家中,根据文中阐述死亡时间为九点到11点,再加上路程时间,故排除王为凶手。
3、第二人是谁?在死者死亡时间九点到11点来到死者家里的只有2人,排除陈水连,那么就是真正的凶手也就是第二个来到覃涟家里的人,这人到底是谁呢?根据文章所介绍的人物来看,近期有求于不在于董凌志和聂幸能,那时候聂幸能正在和朋友聚会,所以排除聂幸能是第二人,所以董凌志才是真正杀害覃涟的凶手。
4、第四人是谁?由于第三人并没有把门关上,没有在键盘上看到血印,猜测是第四人用覃涟的手在键盘上写上的dlz也就是董凌志的缩写,再把覃涟扶到趴在书桌前,因为二人有仇,所以要栽赃给董凌志,把所有的指纹擦拭过后离开,由于聂幸能对计算机的操作高超,所以想到栽赃董凌志的最好办法就是在键盘上留下首字母。
综上疑点解答,进行案件还原。
案件还原:陈水连为了给自己征得这个机会,首先,给覃涟打电话说自己要去他那里听老师指导,熟不知覃涟是个老色鬼,多年靠着自己是30年畅销的推理作家名号,欺负新人,潜规则女性新人作家,当陈水连到达覃涟家后,覃涟先后对陈水连动手动脚,由于陈水连不是那种出卖自己身体的人,所以就对覃涟予以还击,拿起花瓶就朝覃涟的头砸去,之后想自己闯了大祸,于是就逃出了覃涟的家中,这时候被打的覃涟迷糊就给一直被自己压榨的董凌志打了电话,让董凌志去报警叫救护车,由于董凌志被对于覃涟的气愤和被他的经常欺负,所以二十分钟之后来到覃涟的家中,看到奄奄一息的覃涟,这时董凌志心中挤压的愤怒瞬间爆发,于是乎拿起覃涟的头撞向太师椅蹦蹦蹦三下,之后发现覃涟死了仰着头,这时候陈水连的男友来到了覃涟的房间,发现覃涟已经死亡,之后撕掉写有陈水连名字的纸条,又逃走了,这时候聂幸能来到覃涟的房间,看到已经死亡的覃涟,于是把覃涟的位置做了调整,把他的头俯在书桌上,并用覃涟的手指点了D L Z几个字母,之后也为了不被发现指纹,把所有的东西都擦拭了一遍,之后离开了覃涟的死亡现场。
案情线索指向:
1、董凌志的戒指
案发时董凌志是用手把覃涟的头向太师椅上撞,所以戒指上会沾有覃涟的血液。
猜测1、或许由于戒指上沾有血迹导致董凌志在心理上会承受对这个以爱为名义的物品的心理上的愧疚,自己不配戴这个戒指,所以摘掉没有戴。
猜测2、由于戒指上沾有血液,在检验血痕时,鲁米诺与血红素(hemoglobin,血红蛋白中负责运输氧的一种蛋白质)发生反应,显出蓝绿色的荧光。鲁米诺的灵敏度可以达到一百万分之一。真正检测的是血液中的铁。鲁米诺反应实际上分为两步:
1. 过氧化氢分解为氧气和水
2. 氧气和鲁米诺发生氧化还原反应 反应生成了激发态的化合物。由于激发态的化合物不稳定,在电子跃迁回基态的过程中,释放出了光子,其波长在蓝光的波长范围内。简单地讲,鲁米诺被氧化,并放出蓝光,所以摘掉戒指。
猜测3、可能正在用其他方法处理掉鲁米诺反应,方法之一可以用高温消除,要考虑到戒指的材质和锻造工艺,金属虽然导热 但一般消毒柜温度不会超过60°, 60°消毒2小时是杀不完的,一只周长6厘米左右的戒指,表面积80%沾有血迹,靠60°的消毒柜高温24小时也不可能完全杀死所有血红素,所以还在继续用高温手段进行处理。
在进行更进一步的采样分析,就可知道是覃涟的DNA无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