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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 第十二届魔王推理大赛第一回合答题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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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推见习探员

发表于 2015-8-4 14:32:03 | 显示全部楼层
Q1:目击证人就是罩布鸟笼中的那只鸟  (可能 我只说可能啊是只鹦鹉)
Q2:案件还原 当晚覃涟意图非礼陈水连未果被陈用瓶子击打中头部而倒在太师椅上,这时死者并未死亡,而陈慌忙中逃离现场,出去时门未关。陈离开后过了20分钟左右,死者挣扎着想起来,但就在此时,真正的凶手进入,而这个人,就是董凌志。动机可能是死者多次剽窃董的文章引发董的长久不满,凶手对死者又进行一连串砸击致死者真正死亡(注意此时死者是仰着的,而最后是伏在桌上,这说明死者最后被人移动过),董在行凶后逃离现场却没发现自己的戒指遗失了。随后王楠进入屋子却发现死者已经死亡,具体过程就是他说的那样。注意这时键盘上还没有血,因为还有一个人在王楠离开后也到了现场,而这个人只可能是聂幸能。他发现死者死亡,他调查了一番,发现了董遗失在现场的戒指,而死者又不戴戒指,他和董认识可能知道戒指是他的也可能不知道。所以他用死者的手在键盘上留下死亡讯息D L Z,可能并不是董凌志,而是灯笼罩,他应该把戒指藏在了灯笼罩里。至于他为什么这么做,应该是他对警察不爽,想考验警察。最后关门离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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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推见习探员

发表于 2015-8-4 14:35:35 | 显示全部楼层
1.目击证人是死者覃涟养的一只八哥。
理由:1.鸟有夜盲症,所以晚上看不清
           2.覃涟对他常常说“你好”之类的话语,证明是有能力模仿的鸟类
           3.他们没发现我的原因是笼子上盖了一张布
2.人物到场顺序
      1.陈水连,用花瓶敲击后逃跑
      2.董凌志,用拳头把已经毫无还手之力的谭涟打死
      3.王楠,发现谭涟死了以后匆忙逃跑,带走有字的一页纸
      4.聂幸能,11点过后出现,发现死者已经死掉了,于是用死者的手沾血在键盘上打出DLZ,嫁祸
理由如下:
     1.为什么是董凌志的凶手?
      (1)题目已知现场只有花瓶被动过,那么第二次的攻击武器一定是从外面带进来的。
      (2)董凌志没有戴戒指,我队推测是因为戒指的缝隙里沾染了血迹,难以在一个晚上清洗完毕,所以干脆不戴。
      (3)一直摸左手无名指的原因是拳击死者的时候,戒指力量反馈到手上,可能出现了一个暗伤,疼
      (4)董凌志和死者谭涟认识,原因是八哥听到了“去死吧,老鬼”。因为在证词中,只有董凌志明确说出自己与谭涟有过交往,老鬼这种词语应该不会是初次见面能用上的,当然,认识了的话也就会有动机了。
      (5)其他人有充分不在场证明。

      2.为什么聂幸能会出现并嫁祸?
      (1)了解一下死者谭涟更中意哪一个文章。
      (2)他和董凌志是对头,在有机会的时候完全可以嫁祸
      (3)对警方的态度,消极,暗示是DLZ

最后一句话的解释:可以尝试让八哥说话,在和其他人说话的声线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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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推见习探员

发表于 2015-8-4 14:37:1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轮回 于 2015-8-4 14:42 编辑

推理过程:
线索:
1.嫌疑人四人:陈,董,王,聂。
2.凶手之后又有两人进屋。
3.血溅到凶手身上了。
4.凶手来之前对谁求救过。
5.陈是第一个进入的。
6.陈,王承认自己去过。
7.董,聂不承认自己去过。
8.王去之前,键盘上是干净的。
9.董没带戒指。
10.11点前都有不在场证明。
11.聂是计算机爱好者。
12.键盘上有DLZ字样。
13.董和聂有矛盾。
14.死者死亡时间10-11点。
15.死者死前收到多次打击。
16.凶手跟死者是认识的。
(初步结论)结论一:
1.陈是第一个去,并且袭击了死者。
2.凶手去之后,又有两人进屋,并没有伤害死者。
即凶手是第二个进屋的。
3.共有四个人去过死者家。
4.聂不是凶手,并且是最后一个去的。
未知:
1.顺序:
陈王董聂
陈董王聂
2.凶手是:
王:
为女友报仇。王不认识死者,并且生性胆小。
王不认识凶手,与线索16冲突。(否)
董:与死者认识,并有争吵。(是)
3.键盘上的DLZ是谁打的:
1)凶手是董:
董:惹人怀疑,对自身不利。(否)
聂:(是)
①单纯嫁祸给董。
②自己能确定是董,给警察留下线索。
2)凶手是王:
董:为一个陌生人承担杀人罪。(否)
聂:嫁祸给董。(是)

结论二:
凶手是董。
字是聂打的。正符合了他爱好计算机的特征。
未知:
聂写的动机。
1.不知道凶手,单纯嫁祸。
2.知道凶手,提醒警察。
案件还原及答案:
情况:
死者:姓名覃涟,年龄53岁,身体良好,没有疾病,他是一名畅销书作家,现在还活跃在文坛,据说也经常帮助些年轻写手。他平时生活跟一般的退休老人无异,平时没事的时候到公园遛鸟,下棋,钓鱼,要么就是在家看书写东西。不过有人说他比较好色,但也是猜的。
嫌疑人:
陈水连、聂幸能、董凌志、王楠
现场:
1.门口没有被撬过的痕迹,玻璃窗有防护网,尸体被发现时门口紧锁,但是内部没有反锁,所以不是密室。书柜上的书没有凌乱的,书柜上少了一只瓶子,应该就是击打受害人额头的瓷器,如今已经散落一地,碎片上可能可以采集到相关的指纹。
2.房间灯开着,电脑也开着,电脑上还有3个人的文章,而电脑键盘上有血手印三个,分别写着‘D、L、Z’三个字母
   3.桌上白纸好像被撕掉了一页,但是好像下面有写过的痕迹。
   4.尸体俯趴在桌子上,血迹却有不少在太师椅上,死者的手指有血迹,估计是在键盘上按下3个键后就咽气了。周围除了碎裂瓷器碎片,并没有其他物体跌落地上。
   5.房间的一角有钓具、鱼食,一只罩着布的鸟笼,一盏吊着的灯笼样式的灯,看来主人很有品味,东西虽然不多,但是都是古董精品,财物没有丢失的现象,联系死者亲友,证实也没有贵重物品丢失

人物关系图:

人物关系图

人物关系图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msohtml1/01/clip_image002.jpg
问题:1.目击证人是怎么回事?(5分)
     2.推导案件发生的详细过程。(15分)

1.
目击证人是只鸟
我还得依靠他来养活我,即使我想挣脱牢笼,自由翱翔,那也只是一场梦而已。
他平时生活跟一般的退休老人无异,平时没事的时候到公园遛鸟,下棋,钓鱼,要么就是在家看书写东西。
房间的一角有钓具、鱼食,一只罩着布的鸟笼


小鸟说,一共来过四人,凶手走后又来过两人。由此看出陈水连是第一人,凶手是第二人,王楠是第三人,第四人就只能是有不在场证明的聂幸能而且有改动现场。
王楠到死者家已经是11点之后,死者死亡时间是10点~11点之间。凶手应该是在王楠之前将死者杀害,也就是说王楠看到的是第一现场。有以下几点可确认此推论:1.死者的死亡时间。2.小鸟说了,死者没死前连爬都爬不起来的,所以不可能到桌子旁留下死亡线索。
【关于电脑里的三篇文章,只需要验一下键盘上的指纹就知道是否有人动过,不过这么重要的东西,应该是被删除,后由聂幸能给弄出来,并实行嫁祸(或者是指认凶手)】

2.
详细过程:
进入顺序:陈,董,王,聂。
陈水连受非礼自卫用瓷器击打了一下死者的头部,死者倒在太师椅上,并未死亡。陈水连慌张之余不曾关门。
陈水连走后,董凌志便来到死者家中,见死者如此模样,有些惊讶,但更多的是兴奋。便拿起桌上的台灯用台灯低“砰砰砰”的击打死者的头,直到死者断气。由于事发突然,并没有任何准备,身上(戒指)有被溅到血液,凶器上的痕迹也不好处理,便将凶器(台灯)一并带走了。【补充说明:进门见死者如此模样,心生杀念,怎么也会回头把门关上,再杀人,走之前再处理一下现场,顺便把陈水连的指纹一并抹净,尽可能恢复成之前模样。】
回到家,将此事告知男友王楠,王楠想为女友出头,便去了死者家中,见死者毫无生气的仰面躺在太师椅上,以为女友欺骗了自己,顺手将写有女友名字的纸张带出。
聂幸能,第四个到达死者家里的人,看到死者的尸体,便想借机嫁祸除掉死对头。于是重新布置了一下案发现场,借死者之名留下死亡线索。(仅仅是聂幸能所看到的并不足以确定凶手,所以是阴差阳错的一次嫁祸)至于为什么把门关上,应该是为了避免布置的现场糟到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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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推见习探员

发表于 2015-8-4 14:4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博雅侦探学院 于 2015-8-4 15:20 编辑

红字为重点,蓝字为原文引用,绿字为案件还原
第十二届魔王推理大赛《目击证人》作答:
目击证人的由来:
疑点1、在案发现场并没有找到任何的目击证人,引用原文:是一幢偏离街道的豪华别墅,周围很少行人出没。暂时没有任何的证人证词,但是为何在全文出现以第一视角的目击证人?
疑点2、引用原文:这好像也是覃涟经常说的一句话,覃涟经常对我说的是:“你好,谢谢。”但是一旦他发起脾气来就是骂“去死吧”。为何死者经常对目击证人说出此类的话语,而且是反复,仿佛在教说话。
疑点3、为何存在不会被仔细检查,擦拭房间的凶手发现的目击证人?说明目击证人不容易被注意。
疑点4、房间的一角有钓具、鱼食,一只罩着布的鸟笼,一盏吊着的灯笼样式的灯,根据房间摆放的物品分析,整个房间可能存在着另一个活着的生物,罩着布的鸟笼,里面或许存在的鸟。从目击证人口供说道,我要喝水……我要说话……说明目击证人生活不能自理,再从我的视线看不了多远,也看不到广阔的地方。我深深的感到遗憾,我也不知道我的视力到底是多少,或许我天生如此。我在缝隙里看不到太远的情况,只能依稀听到什么。推测目击证人的视线被什么东西遮盖住。引用原文:我还得依靠他来养活我,即使我想挣脱牢笼,自由翱翔,那也只是一场梦而已。目击证人想要逃脱牢笼的束缚,想要他口中的飞翔。通过以上分析可知:所谓的目击证人,其实是覃涟养的一只会说话的鹦鹉。
根据文中所述,鹦鹉,也就是目击证人所说全部能引用为货真价实的证据,上帝视角全为事实。
案情分析:
1、引用原文:他现在主要是培养新人,然后从中获取好处,如果碰到不错的作品,还会不择手段的想把他人的作品占为己有,然后发表,由此保证“30年依旧畅销的推理作家”的称号。可见死者对这方面有极强的抄袭能力,可能坑害任何一个新人。

2.引用原文:看来主人很有品味,东西虽然不多,但是都是古董精品,财物没有丢失的现象,联系死者亲友,证实也没有贵重物品丢失,应该不是谋财害命。根据原文提示故排除谋财害命,为仇杀。
3.引用原文:可死者十几年前就离婚了,当时他生活就很不检点,尤其是成为知名作家之后,男女关系比较混乱,所以这方面可能会有情感纠葛。以推测出死者很好色,对女性作家情有独钟,所以猜测陈水连到达覃涟家属于羊入虎口,覃涟必定会对陈水连动手动脚。
4,引用原文:最近死者的仇人方面调查不出什么,只是听说最近有人求他帮忙,而且是跟写作,发表文章有关,覃涟一直致力于扶持新人写作,并且从中找出影子写手,帮自己写些东西,互赢互利。可以推测出最近死者已经找到一名影子写手,并正在帮忙写作。
5,“死者当时的位置是怎么样的?”“就是躺在那里啊。”“我是问死者的头是怎么样的?头向上还是向下?”“是仰着的,所以我一看就觉得他死了。”可以推出当时死者已经死亡,并且死者是仰着头死的这与案发现场发现的不同,猜测有人动了案发现场。引用原文:房门是开着的,我走得慌张也没敢触摸任何地方,所以我走的时候也没敢摸房门。为何到达先现场时,门是关着的,更加肯定有第四人来到过现场,引用原文:去和回来的路上都没有碰上什么人,王楠又经过长时间的思索,说:“死者的手垂在椅子上,键盘嘛……好像和一般的键盘没两样,并不脏啊。”门把手没有陈水连水连的指纹,但是房间也没有其他嫌疑人的指纹,但是为什么死者的指纹在门把手上没有,而且键盘上会出现血字,但是死者已经死亡,为何?猜测是有人故意栽赃嫁祸。
6,为何电脑上会遗留三人的文章?
第四人是为了让侦探更加注意DLZ这三个字母,让人一眼推测出是董凌志的名字首字母。
7,引用原文:四周寂静无声……在那个杀人凶手进来后,听到了“砰砰砰”几声,好像是重物砸击人体的声音。随后好像又进来两个人,发出了一些声响,但是没有“砰砰砰”的大声音出现,只是一些悉碎的声响……可是我记忆有限,记不得那么多。分析覃涟的家里一共前后来过四个人,是由第二个到覃涟家的人发出砰砰砰的声音,所以应该有四个人进来过。
8,引用原文:死亡时间是在昨晚10点-11点之间,死亡原因是头部多次受到击打造成脑颅出血,不过看起来击打的物体不是同一件,这需要回去解剖后才知道。死者其他地方暂时没有发现伤痕。”可推测出死者死因是头部撞击,在第二人来过后,没有激烈的撞击声,股推测是第二人为凶手。
9,排除聂幸能为凶手,死者死时聂幸能在聚会的地点离案发地有十公里,证人证实聂幸能昨晚没有离开超过20分钟,所以排除是凶手。
10,第二个到达现场的是谁?
由于陈水连找自己的男朋友去现场,根据心理分析排除陈水连再回到现场的可能性,王到覃涟家的时候死者已经死亡故排除,聂幸能那时候正在朋友聚会故排除,所以第二个到达的是董凌志,引用原文:董凌志看起来很帅气,我非常不情愿的看清楚了他的脸,这是侦探看到董凌志的第一反应。引用原文:一张秀气的脸,眼睛炯炯有神,有点削瘦,但不是熟悉的脸颊,也许再见到我还会记得他。这是目击证人看到第二人的反应,二人外貌具有很大相似点,故推测第二人是董凌志。
凶手锁定:
目击证人说有四人先后来到案发现场,而在第一个人走后,死者并未真死,第二个人来时听到剧烈撞击声,三、四皆是稀碎的声音。
1、陈水连为凶手排除,根据目击证人叙述被花瓶咋后还是活着,根据陈水连的口供,与目击证人口述一样,是否存在陈水连离开后再返回现场杀害死者?答案否定,如果再返回案发现场不存在陈水连再告诉男朋友去现场的事实经过,于是陈水连是凶手否定。
2、王为凶手排除,王是在11点以后出门来到覃涟的家中,根据文中阐述死亡时间为九点到11点,再加上路程时间,故排除王为凶手。
3、第二人是谁?在死者死亡时间九点到11点来到死者家里的只有2人,排除陈水连,那么就是真正的凶手也就是第二个来到覃涟家里的人,这人到底是谁呢?根据文章所介绍的人物来看,近期有求于不在于董凌志和聂幸能,那时候聂幸能正在和朋友聚会,所以排除聂幸能是第二人,所以董凌志才是真正杀害覃涟的凶手。
4、第四人是谁?由于第三人并没有把门关上,没有在键盘上看到血印,猜测是第四人用覃涟的手在键盘上写上的dlz也就是董凌志的缩写,再把覃涟扶到趴在书桌前,因为二人有仇,所以要栽赃给董凌志,把所有的指纹擦拭过后离开,由于聂幸能对计算机的操作高超,所以想到栽赃董凌志的最好办法就是在键盘上留下首字母。
综上疑点解答,进行案件还原。
案件还原:陈水连为了给自己征得这个机会,首先,给覃涟打电话说自己要去他那里听老师指导,熟不知覃涟是个老色鬼,多年靠着自己是30年畅销的推理作家名号,欺负新人,潜规则女性新人作家,当陈水连到达覃涟家后,覃涟先后对陈水连动手动脚,由于陈水连不是那种出卖自己身体的人,所以就对覃涟予以还击,拿起花瓶就朝覃涟的头砸去,之后想自己闯了大祸,于是就逃出了覃涟的家中,这时候被打的覃涟迷糊就给一直被自己压榨的董凌志打了电话,让董凌志去报警叫救护车,由于董凌志被对于覃涟的气愤和被他的经常欺负,所以二十分钟之后来到覃涟的家中,看到奄奄一息的覃涟,这时董凌志心中挤压的愤怒瞬间爆发,于是乎拿起覃涟的头撞向太师椅蹦蹦蹦三下,之后发现覃涟死了仰着头,这时候陈水连的男友来到了覃涟的房间,发现覃涟已经死亡,之后撕掉写有陈水连名字的纸条,又逃走了,这时候聂幸能来到覃涟的房间,看到已经死亡的覃涟,于是把覃涟的位置做了调整,把他的头俯在书桌上,并用覃涟的手指点了D L Z几个字母,之后也为了不被发现指纹,把所有的东西都擦拭了一遍,之后离开了覃涟的死亡现场。
案情线索指向:
1、董凌志的戒指
  案发时董凌志是用手把覃涟的头向太师椅上撞,所以戒指上会沾有覃涟的血液。
猜测1、或许由于戒指上沾有血迹导致董凌志在心理上会承受对这个以爱为名义的物品的心理上的愧疚,自己不配戴这个戒指,所以摘掉没有戴。
猜测2、由于戒指上沾有血液,在检验血痕时,鲁米诺与血红素(hemoglobin,血红蛋白中负责运输氧的一种蛋白质)发生反应,显出蓝绿色的荧光。鲁米诺的灵敏度可以达到一百万分之一。真正检测的是血液中的铁。鲁米诺反应实际上分为两步:
1. 过氧化氢分解为氧气和水
2. 氧气和鲁米诺发生氧化还原反应 反应生成了激发态的化合物。由于激发态的化合物不稳定,在电子跃迁回基态的过程中,释放出了光子,其波长在蓝光的波长范围内。简单地讲,鲁米诺被氧化,并放出蓝光,所以摘掉戒指。
猜测3、可能正在用其他方法处理掉鲁米诺反应,方法之一可以用高温消除,要考虑到戒指的材质和锻造工艺,金属虽然导热 但一般消毒柜温度不会超过60° 60°消毒2小时是杀不完的一只6厘米左右的戒指,表面积80%沾有血迹60°的消毒柜高温24小时也不可能完全杀死所有血红素,所以还在继续用高温手段进行处理。
在进行更进一步的采样分析,就可知道是覃涟的DNA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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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推B级探员

发表于 2015-8-4 15:01:20 | 显示全部楼层
1.目击证人就是老流氓家养的那只八哥~:loveliness:(满足老流氓教它说话和晚上不易被发现两个条件)
2.先是女孩用花瓶打晕了老流氓:dizzy:,她前脚刚走董凌志来找老流氓发现他倒在地上满头是血:lol,一看还没死,文章被死者剽窃过怀恨在心,:@:curse:一边打一边骂去死吧,走时抹去了门把手上和其他地方留下的指纹且没有关门:P!凶器我还不知道,血染在董的戒指上:Q,回家后把戒指清洗后收起来了。接着:$女孩男友来了,一看老流氓已经死了,:funk:以为是女友杀的,看见桌子上老流氓叫女孩来之前写下的王水连的名字,将它撕下带走。他来时房门已经是开的,除了撕纸并没有触摸任何地方,:)所以没有留下指纹。最后来的是聂幸能,他应该是戴着手套,看见老流氓死了:o,虽说不知道是谁杀的,但是因为写作竞争的关系,拿住死者的手在键盘上按下董凌志的名字缩写!以他的电脑功底在黑暗中用别人的手按指定键so easy:D!
3.:)让八哥喝点水,指认凶手:每个嫌疑人说“去死吧!”八哥对哪个反应最大就是了:'(,再去他家搜证据:戒指、手套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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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推见习探员

发表于 2015-8-4 15:0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孤寂 于 2015-8-4 19:50 编辑

第一题答案:
【】标注原文所给的推理依据。

0)大致结论:凶手是董凌志,而聂幸能伪造了死亡讯息
1)可以认为原文所给的目击者视角所给的事实为客观真实的。

2)关于目击者的身份
         这个必须从原文寻找相关语句来证实。
         【我还得依靠他来养活我,即使我想挣脱牢笼,自由翱翔
         【我也不知道怎么回答,毕竟这些太深奥的文字我无法理解
         【我在缝隙里看不到太远的情况
         【这好像也是覃涟经常说的一句话,覃涟经常对我说的是:“你好,谢谢。”但是一旦他发起脾气来就是骂“去死吧”
    房间的一角有钓具、鱼食,一只罩着布的鸟笼,一盏吊着的灯笼样式的灯
    【平时没事的时候到公园遛鸟,下棋,钓鱼
     这里的“我”从“挣脱牢笼”,“缝隙里”其实可以看出是被关在房间的某个地方的,这个想法也可以从案发后的“我”仍然留在案发现场可以看出。
     这里覃涟对“我”经常说的是“你好,谢谢”,实际上如果真的是人的话,对于一个熟悉的人是不会经常说“你好,谢谢”的,因此,这里的覃涟和“我”的谈话不应该视作和“我”的交流,而应该理解为教“我”说话(并不是绝对地,但是按这样子理解是最合理的)。
     如果这样考虑的话,排除“我”是人的可能性,那么这应该是叙述性诡计
         也就是说这里的“我”是被关在某个地方的,考虑到这里的“自由翱翔”,即使是按比喻的形式来看,也是能够活动的东西,最有可能是动物。
         而这里关于覃涟所饲养的动物,根据“鸟笼”“遛鸟””能够教说话“,这里的”我“应该是能够学会说人类语言的鸟类,最有可能就是 鹦鹉 或者 八哥
          也就是说,这里的”我“的描述,就是书房里面的某个鸟笼里面的鸟

3)关于现场的分析
          【覃涟就倒在了他最爱的太师椅上,头部留着很多红色的液体,应该是被称为“血”的东西,真是太恐怖了          【尸体俯趴在桌子上,血迹却有不少在太师椅上,死者的手指有血迹
          【而电脑键盘上有血手印三个,分别按着‘D、L、Z’三个字母
          这里的第一句来源于"我”的证词,根据1),这个可以作为真实事实来看。
          而第二句的死亡现象却和第一句的描述不同,所以只能得出结论,死者曾经移动过或者被移动过
          而这里的死亡讯息实际上值得上讨论。首先,根据电脑的摆设位置【(桌子上)上面摆放着一台电脑、一些书、白纸和笔】,这个可以和死者的最后的位置相吻合,也就是说,如果这个死亡讯息是死者留下的话,那么就可以认为是,死者从太师椅上爬起来,然后再移动到桌子上的电脑旁,伸出沾染上血迹的手,去按下了这三个键
          但是可以排除这种可能性,按照现场所显现的情况和一般的死者的做法,这样是不合理的。


          首先是目击者“我”的证词:【过了大概20分钟,覃涟想爬起来,却怎么也起不来
          在案发后的体力肯定是逐步递减的,而被击中后20分钟覃涟抱着求生的欲望都没有爬起来,后面怎么可能就突然有力气爬起来了。
          当然这一点是没有说服力的,但是,按照这里的死者的状况,以及死者的行动,死者其实根本不会爬到电脑前按下DLZ然后再死亡,因为他根本无法预测到自己能否在运动到电脑面前就死了。而这里还有更优的方法,死者只需要伸出手用自己的血在一个可以写字的地方写下凶手的名字就可以了。这个的难度和爬到电脑前然后还要去寻找DLZ键来说可是简单得多,可行性也更高,这更应该是一个死者应该会选择的留下死亡留言的方法。
          而且,死者的键盘除了DLZ键之外其他的键却没有或者很少的血迹,也就是说死者按下一个键之后得抬起他的手指然后再移动到下一个键,这里来想也是不合理的。
          而且,如果死者是在第二次被击中的当时留下的讯息,凶手自然会擦去或者用死者的血掩盖这样的死亡讯息,而如果死者是在杀人凶手离开之后留下的讯息,凶手竟然无法保证自己杀的人没有被杀死(这里和陈水连不矛盾,陈水连本来是不想杀人),这是不合理的。


          综上所述,这里的死亡讯息DLZ是伪造的
          而死亡讯息是伪造的,而与之相连的警察发现的现场的尸体却是辅助证明这个死亡讯息的,因此现场的尸体也在死后经过了移动的伪造

4)关于凶手的锁定。

          首先按照“我”的目击证词,在案发过程中总过出现过四个人。而原文并没有提到,这四个人是否出现了一个人反复进入现场的情况,所以也必须考虑这样一种情况,也就是可能有的人根本没有来过案发现场,而另外一些人则来过案发现场。
          首先,第一个人显然是陈水连,她用瓶子击打了死者之后离去,此时死者并没有死亡。
          接着,第二个人是杀人凶手,根据描述【原来房间里进来了另外一个人,露出狰狞的笑容,有些惊讶,又很兴奋】,这里的杀人凶手指定了是剩余的3个男性中的一个(王楠,董凌志,聂幸能)。其实也可以排除掉陈水连杀人,如果陈水连杀人的话,她是不会将碎瓷片留在现场的【在破碎的瓷器碎片上验到了陈水连的指纹】,而且就算留在现场,也会擦去其中的指纹,并且撕掉写着自己名字的纸条【我看到桌面上白纸有小连的名字,马上撕下来,赶紧跑了】。如果这些都没有还能够等在家里等待被传讯,真的是太不合理了。这样就排除了陈水连单独犯案。
          而且从这里其实也可以排除掉王楠和陈水连合谋杀人,因为他们如果想要合谋的话,他们所处的境地应该是这样的:

          1)他们不知道那一夜之外是否还有其他人来到这里。
          2)而瓷器上的指纹则可以直接指证陈水连可能杀人。
          首先他们就算合谋杀人,那么显然屋内的指纹也必须是他们擦的【但是房间也没有其他嫌疑人的指纹】,那么他们其实也可以将2)的依据给抹去,也就是说带走碎瓷片或者擦掉瓷片上的指纹。而由于1)的话,是不知道是否有其他人也会来到覃涟家,不知道和覃涟相关的人是否有不在场,而且现场还有一个可疑指证陈水连的物证却没有处理,而陈水连暴露之后还承认了王楠也去过。这样的证词在1)2)的情况下是不能对陈水连有所优势。如果那一夜最后警察没有查出其他人进出死者家,那么陈水连肯定是作为第一嫌疑人,并且还会牵出王楠,他们的证词自然是苍白无力的。这里的1)也许可以推翻,可以解释为他们看见了其他的人进入了死者的家,但是2)却是最关键的硬伤。          这样子就排除了王楠和陈水连合谋杀人


          接着考虑王楠单独杀人,这个可能性的排除在于以下几点:
          1)王楠事先不知道死者的状况【王楠与覃涟素无恩怨,二人没有什么来往,因为陈水连才产生了交集】,如死者家里是否有其他人,死者家里是否有监控(因为是别墅,可能有监控)【凶手出入只能从大门那里,而且屋里屋外都没有摄像头】(而其他人可能由于和覃涟有交集所以可能会知道这些点,所以才会大胆地处理犯案痕迹)这样子和事后有人处理杀人痕迹矛盾。
          2)王楠杀人的动机,按照原文的叙述,只有可能是为了自己的女友,可是最后的结局上,自己的女友有故意杀人的倾向却是肯定的,而自己却可能没有证据而脱罪。这里的动机是矛盾的。而且,因为自己的女友被人非礼就杀人,而且事后处理指纹等痕迹,且撕下了写有陈水连的纸条,却没有带走瓷器这样关键的证物,而他却是注意指纹的人【房门是开着的,我走得慌张也没敢触摸任何地方,所以我走的时候也没敢摸房门。】,这是不合理的,只能够用他没有嫌疑,在发现尸体后只想尽快离开,然后带着纸条离开来解释。
         因此可以排除王楠


          如果王楠和陈水连是无辜的话,那么根据尸体的死亡时间是10点~11点【唐丰双初步检验尸体后说:“死亡时间是在昨晚10点-11点之间】+【死者的死亡时间不可能出错,作为那么久的搭档,连一轩还是信任唐丰双的。】,再加上聂幸能的不在场证明【他在昨晚9点到11点是有不在场证明的,而且证明人还很多,不可能造假。】,就可以排除掉聂幸能。

          这样子,剩下的只有一个人,凶手就是董凌志
          这里有一个辅助证据:
         【唐丰双给出报道说死者被击打时,因为有血溅射出来,说不定有血液留在了凶手什么部位,可以作为铁证让凶手无处可遁。
         【他一直习惯性的在摸他左手的无名指,那里有指环的痕迹,应该是长期戴戒指留下的痕迹          首先,从不科学的角度来讲,一个人聊天的时候始终摸着自己的戒指,也是为了转移自己的注意力缓解压力的表现,也就是说董凌志可能有心理压力。
          这里董凌志左手无名指有戒指的痕迹,按照一般情况,说明他应该是结了婚的。
          从他的戒指的习惯来看,他应该是戴了很久的戒指了,而一般的来说是不会脱下去结婚戒指的,而且戒指一般都是合乎手指的大小的,也不会突然地脱落手指或者说在有意识的时候被别人偷走,所以剩下的可能性中,最有可能的就是他自己主动脱下来的。联系到法医唐丰双的建议,可能是董凌志杀害死者的时候,手上的戒指沾染上了飞溅出来的血迹,而且可能是回到家的时候才发现的,那个时候血迹可能已经干了,所以可能一时处理不掉血迹,因此董凌志脱了下来,而第二天来到审讯室的时候因为这个习惯暴露了自己的戒指一事,因而慌张。
          这里也不是绝对的,但是符合答卷的推理结果。


5)关于现场的其他疑点:
          首先是关于董凌志杀害死者的凶器          由于原现场并没有发现其他的凶器的碎片或者痕迹【地板痕迹几乎检验不出任何有用的信息】+【周围除了碎裂瓷器碎片,并没有其他物体跌落地上】,再按照原文所叙述的,黄浩应该没有在现场发现其他的带血的凶器,因为凶手在案发后实际上是没有时间处理掉凶器的血迹然后再放回原处的。那么剩下的可能性只有可能是,1)凶手用现场的凶器杀了人之后带离现场。2)凶手使用自己带来的器具杀害。
    根据前面的亲属的检查,证实没有什么可疑的物品丢失【东西虽然不多,但是都是古董精品,财物没有丢失的现象,联系死者亲友,证实也没有贵重物品丢失,应该不是谋财害命。】所以排除掉可能性1),所以剩下的可能性只有可能是凶手使用自己带的东西杀害死者。结合当时的天气是雨季【雨夜凄凄,悲鸟孤鸣】+【即使撑伞过来的女孩也被雨打湿了一些衣服
    也就是说,董凌志可能带过来的大型器具应该只有伞,而伞的骨架可以用来做击打的凶器。
    这里虽然不是一定的,因为原文没有其他的提示,所以只能说出最合理的可能性。    还有的可能性比如,原来的瓷器并没有完全砸碎,然后董用什么包裹着剩下的瓷器继续砸死者,还比如原来套在左手无名指的是指环拳套,能够击打死者,等等。
    接着是关于伪造的死亡讯息
    由于死亡讯息是伪造的,所以必然存在一个伪造死亡讯息的人。
    伪造死亡讯息的人也只有可能在剩余的四个人中。首先可以排除董凌志本人,他不会留下死亡讯息陷害自己,另外,他知道之前有一个人可能是想杀害老师了,所以他也没有必要设计死亡讯息。
    接下来由于王楠是无辜的,可以认为他的关于键盘的证词是无辜的,因为无论他是不是凶手,他都没有必要在这里撒谎,因为他承认了自己来到现场的时候死者已经死亡了,这个时候,如果他是凶手而撒谎,那么承认键盘没有血迹反而是违和的,这样就不能说明,在自己之前有个杀人凶手已经杀害了死者了,如果他不是凶手的话,也不会在这个地方说谎。
    因此这里的血迹的确是王楠来之后才染上的,也就是说排除掉王楠是伪造死亡讯息的人。而他之前来的陈水连也可以排除嫌疑,因为如果她不是凶手的话,就不会来现场第二次并且还来伪造一个键盘死亡讯息陷害自己并不认识的人,更关键的是,她回到现场知道陷害别人的话,竟然不知道把自己的瓷器碎片收走。
    排除下来,最后的伪造死亡讯息的人只有可能是 聂幸能

    按照上面的推理,基本上能确定“我”的视角的四个人的顺序了。
    陈水林,董凌志(杀了人),王楠(目击到键盘没有血,死者已经死亡),聂幸能(伪造键盘死亡讯息)
    根据这个顺序的话,那么聂幸能应该是不会目击到董凌志杀人的瞬间的,因为中间隔了一个王楠,那么他为什么要伪造死亡讯息陷害给董凌志呢?他连董凌志在那段时间的不在场证明都不知道,如果董凌志的不在场是完全的,那么他进行这样的陷害就没有效果了。
    但是按照上面的推理,应该如此,除非凶手是董凌志的前提破坏。但是检查推理过程,应该是没有问题的,所以得从原文寻找聂幸能陷害的动机。

        聂幸能伪造死亡讯息的动机,其实也可以从他的对话中可以看出:
       【难道你们警察都不知道明察秋毫的?不会是什么证据都没有吧?
       【他在自己写的文章里也曾经披露过心境,明明那么明显的证据,警察都是视而不见的,可是侦探往往都能明察秋毫,洞悉一切。
       【他呀,认识。大学时候我们是死对头……其实是我们两个写东西都很厉害,在文学社里不自觉成了对立的,不过矛盾不大
        他对警察的作用是否定的,而且他也是写推理小说的,所以他会喜欢用推理小说的内容,比如死亡讯息。
        而考虑留下死亡讯息,这样就可以打乱警察的办案程序,而如果警察因为死亡讯息而纠结并且怀疑董凌志的话,这样一方面可以发泄大学里面和董凌志是死对头的不快,另一方面也可以证实自己的想法,也就是警察的无能。而对于他本人来说,一来他并没有杀人,二来他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有不在场证明,因此他本人无论警方怎么怀疑,都是不可能查出来他是凶手的结果的,所以他做这些事是没有风险的。
        这里虽然也是没有推理依据的结论,但是结合原文作者给出的这些信息,这个答案显然更符合作者提出来的信息。
        而显然,最后的指纹也应该是他擦的,他擦掉了尸体和门厅甚至包括门铃的指纹,一是为了隐藏自己来了案发现场的证据(毕竟破坏案发现场也是罪),二也是给这件案子增加了一层推理小说里面的情节,也就是增加难度。


       最后是关于为什么董凌志和聂幸能会在晚上来到案发现场以及董凌志的动机
        这里原文并没有提到详细的理由,因为按照覃涟原来的计划,应该是要和陈水连一起度过的,所以肯定不会和董凌志他们约好晚上见面,但是也有可能是董凌志和聂幸能他们主动前来询问稿件的事情,毕竟对方关系着自己的稿件的问题,而死者在陈水连离开后是没有活动能力接电话的,所以董凌志和聂幸能自然只能亲自深夜拜访询问一下。然后才发现了上面的事情。
       而董凌志杀人的动机,原文也给得比较清楚【而且听说他多次找死者理论,并且还有传言他的文章被死者剽窃过。
       由于是临时起的杀意,所以董凌志并不可能有不在场证明的准备。

6)案件还原
       覃涟在案发当晚叫来了向他投稿的三位作者中唯一一位女性陈水连,准备以让陈水连的稿件得奖的条件非礼她,陈水连慌忙之下用陈水连书柜的瓶子砸向了覃涟的脑袋,导致覃涟脑部出血,倒在太师椅上,之后陈水连离开。
       接着,三位投稿人中的一人,董凌志因为询问稿件问题来到案发现场,他可能发现了门没有关闭,而他由于之前就因为稿件问题和覃涟有所交流,清楚他家的构造以及没有摄像头的事实,因此就直接进入房子,发现了当时躺在太师椅上,仰着头想要挣扎着站起来的覃涟,由于以前被覃涟剽窃的事实,再加上观察现场,明白可能是有人先自己一步用瓷器击打了覃涟,董凌志在一瞬之间动了杀机,不去帮助覃涟叫救护车,反而用自己随身携带的雨伞柄(也有可能是其他东西,但是这个是原文提到过的而且最合理的)补刀,杀死了当时还在挣扎的覃涟。而此时覃涟的飞溅的血液滴在了雨伞上和董凌志的手上,也有可能溅在了董凌志的戒指上(和后面审讯的时候董凌志没有戴戒指相吻合),之后董凌志简单处理了下指纹,匆忙离开现场,可能没有注意到电脑里有他的文档,且认为既然有人在事先就有杀害覃涟的心情,所以也有侥幸心理。
       之后为了给女友陈水连讨公道,本来可能只是找上门吓唬吓唬的王楠,发现门没上锁,进去之后发现死者仰头死在太师椅上,而此时键盘上没有血,或者说没有特别明显的血印。王楠之后迅速离开了现场,中途撕下了写有女友名字的纸条(可以用手肘压着撕,没必要用手压着),注意没有留下指纹。
       之后同样的原因,聂幸能在11点后来到案发现场,发现了死去的死者,但是他并没有立即离去,他因为瞧不起警察办案能力的心理,让他决定伪造死亡讯息来误导警方,而这样的死亡讯息对于推理小说的侦探来说却可能是很容易发现是伪造的,这样正是他嘲笑警方的心理驱使。而且另一方面他发现了自己的大学死对头也在名单里面,这样子做也能够报死对头大学里和他的争执之怨。但是他没想到真的董凌志就是凶手。

         

一些杂的讨论
1)关于”我“是否有可能是其他的动物?
       这里的关于”我“是鸟类的讨论实际上并不严谨,只是通过原文所叙述的几个特征来判断出来。
      【(覃涟)快……打电话……报警……120……救命……
        覃涟在遭到陈水连的袭击之后,第一想法是想说出这句话,可是此时陈水连已经离开,按照陈水连的情况描述【现在他独居在这么一座豪宅里,妻子——或者说前妻早就离他而去,而儿女们好不容易熬到成年也弃他而去,他独自享受着孤独寂寞的日子。】,家里平时也不会有其他人,那么他所说的这番话按这个情况来考虑的话,却是没有意义的。当然有可能是他在遭受袭击之后对自己的心理暗示,也就是一种类似鼓励自己做某种事情的小鼓励,这种现象在一个人做事的时候也是常见的,但是也存在另外一种可能,那就是房间存在一种动物,训练成能够通过”打电话,报警,120“这样的指令来进行急救,而原文中的鸟却是被关在笼子里面的,所以排除,所以只有可能是另外一种动物。
         这种动物满足这些条件:
        1)人们可能会和它进行谈话交流。
        2)能够有足够的力量和能力能够拿到电话。
        这样的动物也是有可能的,那就是类人猿,或者猴子。
       但是这种推断比较不可能,首先如果真的有猴子在现场的话,事后警察检查现场肯定是会发现的(不可能就只有那三个人在检查现场吧...)
       而且如果猴子受到惊吓,按它的活动能力,应该是早就离开现场了,不会还呆在现场。而如果它是被限制自由关在某个地方的话,还是之前的矛盾,它早就会被警察发现了。可是原文并没有提到这一点,所以还是排除这个可能性。而将那句话视作心理暗示。


2)关于”我“为什么可以作为目击证人,在最后提供证据。
     这里应该不算做计分了,因为这里的可推理性不太高,而且还有可能会有一些小说式的比较巧合的作证方法。不过还是可以说一说这里面的一个矛盾。
     原文总共9幕,其中1,3,5,7幕则是”我“的视角的描述。
     但是这里有个疑点。
     在1,3幕,明显可以看出”我“是可以看到周围的景象的。
    【我的视线看不了多远,也看不到广阔的地方,我深深的感到遗憾,我也不知道我的视力到底是多少,或许我天生如此。
    【扭过头看到了覃涟正在打开桌面上的台灯
    【 原来房间里进来了另外一个人,他露出狰狞的笑容,有些惊讶,又很兴奋,我非常不情愿的看清楚了他的脸:一张秀气的脸,眼睛炯炯有神,有点削瘦,但不是熟悉的脸颊
     可是在5幕里面,对于剩下的几个人的描述,却一直是以”听“的角度来叙述的。
     【在那个杀人凶手进来后,听到了“砰砰砰”几声,好像是重物砸击人体的声音。
随后好像又进来两个人,发出了一些声响,但是没有“砰砰砰”的大声音出现,只是一些悉碎的声响……
     这里的“好像”一词,还有发出声响却是用不确定的想法来说的。可是如果能像之前看见的话,就没有必要用好像了。因为死者一直是坐在太师椅的。
     联系到案发现场的描述:
    【房间的一角有钓具、鱼食,一只罩着布的鸟笼,一盏吊着的灯笼样式的灯
     这里的鸟笼却罩着布的。百度了一下,鹦鹉的饲养似乎是不需要罩布的。
     所以可以这样认为,是凶手杀害死者之前,这里的鸟可能由于叫唤而吸引了凶手的注意,凶手因此给鸟笼罩了布为的是不影响自己接下来的处理。而凶手离开后,”我“看不见了其他事物,只能够依据听觉来判断。
     这里的想法并没有严谨地证明,只是一种猜测。而证明凶手的方法,则是利用”我“到各个嫌疑人那儿,如果哪个嫌疑人面前”我“说话了或者异常惊恐,那么凶手就有可能是他。因为对于杀人凶手后面来的人,”我“是看不见的,自然是不认识的。

3)关于连一轩的推理过程和答卷的推理过程。
      显然,连一轩是没有“我”的视角所提供的事实的,但是连一轩其实也可以推出最后的事实,那就是说其实存在另外一条路能够到达事实。答卷涉及到“我”的视角的依据实际上最主要是在于对 陈水连 的排除,但是实际上陈水连 的嫌疑也可以通过尸检的不同器件击打而死来判断出来【唐丰双回到队里检查过后可以确认死者头部遭受过几次击打,而且凶器并不一样】。


4)为什么聂幸能作为一个电脑高手,不删除自己文档的痕迹以摆脱嫌疑?
      因为他并没有杀人,所以他在场的时候,也没有必要删除自己的文档,而且如果在他没有杀人的情况警察还能怀疑到他,也可以作为他嘲笑警察无能的理由。另外删除文档留下的痕迹和使用的痕迹的确很难消除。

5) 关于另外一种可能。
      这里的推理中,王楠的推理实际上还存在一种可能,那就是可能是他杀害了死者,但是事后出于害怕而选择陷害自己的女友,而声称自己的无辜。但是这里实际上和他的行为相矛盾,比如他还带走了一张写有陈水连的字条,如果他还是想陷害女友的话是不会这样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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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推见习探员

发表于 2015-8-4 15:04:5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来答题了。首先第一个问题,目击证人是怎么回事。我觉得这里用了拟人,专业点可能叫叙述性诡计。本文中的目击证人可能不是人,而是一只鸟,具体什么鸟就我而言难以猜测。文中有多处提示,一‘我’想自由翱翔,二覃某说什么人都不可靠,说明不是人,三覃某有遛鸟的习惯,而他家有鸟笼,可以看出他家似乎无他活物,四文中说鸟笼被布遮住,而我既视野有限,又有从缝中往外看,五他要喝水吃饭,六它在笼子里且被遮住,所以都没注意,七覃某常对鸟说话。综上几点,可得,本文的证人应该就是鸟笼中那只鸟,智慧还不低,可能是鹦鹉八哥之类。不过有问题始终没懂,一鸟智力有那么高,还是只是提供视角,二一只鸟竟然没被人发现,有人进来不叫。       接下来是第二个问题的作答。在这里,我将目击证人的话即那只鸟当做正确来推理过程,首先我们可以知道有四人来过,但也可能有重复,人共三波。首先第一波是陈水连,与覃某发生争斗,打到了覃某的后脑勺,未致命。第二波,一个人,而且应该是凶手,他是谁呢,首先根据聂幸能的不在场证明排除,那么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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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推见习探员

发表于 2015-8-4 15: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1、目击证人为养在鸟笼里的鸟,估计为鹦鹉八哥一类。覃涟死后,没有人喂食。虽然这鸟目击到凶手,但毕竟只会学人类说话,无法自己组织语言述说,所以无法靠自己的意愿说出凶手是谁。但是在文章最后,连一轩要让它开口说话,则是可以通过教它说“凶手是XXX”,并谎称此为覃连死前所说而这只鸟无意间学会。以此来诈凶手承认罪行。

2、总共四个人进入房间。
首先,陈水连进入,覃涟意图不轨,则导致陈水连用书柜上的瓶子击打覃涟头部。覃涟重伤,陈水连慌忙离开,但是没有关门,并且门上留有指纹。
其次,董凌志进入,见覃涟重伤,想起从前被覃涟多次剽窃文章,打算趁机报仇,拿起桌上民国时期台灯多次击打覃涟头部,致覃涟死亡。然后意图抹杀自己到过现场的痕迹,将台灯拿走,改将房间大灯打开。(但由于董凌志常年佩戴的戒指沾到了死者的血,无法做到完全清理干净,于是在警察审问的时候,没戴戒指。)
接着,王楠在听完陈水连描述后,愤怒进入房间。见覃涟满脸是血,认为陈水连杀了覃涟,并慌张将桌上写有陈水连的纸拿走。
最后,聂幸能进入房间,通过地上瓶子的碎片、消失的台灯以及电脑中三篇文章,推断董凌志杀人。但因为此人认为警察多为昏庸无能之辈,破解不了案件,于是破坏案发现场,故意改变覃涟死亡的姿势,并且在键盘上留下血手指印,要给警察留下可逮捕董凌志的证据。但是出门时习惯性摸了门把手,于是将门把手上指纹擦去,并且关上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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