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只如初见 于 2016-8-16 17:37 编辑
蓝色是原文,紫色是重要推论,括号是补充说明 凶手:小立(哥德巴赫小哥,透明强奸犯) 王节(杀人未遂)
动机:对社会不公正的待遇控诉,对生活欺压的激烈反抗,恃才傲物,却又明珠蒙尘,空乏有一身本事,却被家庭所累,社会所弃,所以人性扭曲,用杀人来排解压力,报复社会,挑战法律。
证据分析:
不同于一般的单店外送,我所在的公司是一家专门提供送餐服务的外卖平台。换句话说,我们不烹制任何食物,而只专注于将平台上的餐饮商户与订购外卖的用餐者联系起来,也就是所谓的O2O。 我扫了一眼外卖APP推送的通知:“外卖小哥张帅帅正在为您取餐……”并不是我认识的外卖员,我松了一口气。 声明外卖送餐机制,并非常规的所点菜品店员送餐,而是有中间的专门快递机构(就是我和老庞,小立等),在接受客人点单后,到客人所点单的餐厅领取外卖,然后送到客人手上,而“我”只是独立的为餐厅提供跑腿服务的个体。 而且送餐的人,APP会作出明确提示。
小立生得文质彬彬一表人才,让人绝对不会联想到县城里卖水果人家的小儿子。家里没让他读完高中实在是那一年全国所发生得最可惜的事之一,后来他私下里做了当年的高考卷,结果比清华分数线还高出一百分。虽然没能上清华,他还是利用卖水果的闲暇时间证明了哥德巴赫猜想,寄给了本市一所大学的教授。“其实只证明了弱哥德巴赫猜想,但那位教授应该还得花一些时间才能看懂,”他说,“在那之前我先送送外卖,维持生计。” 这段对小立的描述可以发现: 1.小立外貌极佳,这点很容易讨女孩子喜欢。 2.人生失意,受家庭影响,断送了其大好前途,难免产生怨恨。 3.智商极高,可与教授论长短。 而且结合叶姑娘的遭遇,不难发现,小立这类人很容易和订餐的套的近乎,同时也点明外卖员来无影去无踪的特性,他们常被人忽略,很容易无声无息消失在我们的生活中。 说的是近一年内在本市发生的三起命案,死者均为年轻独居女性,在自己家中被强奸后掐死(大众普遍认为是一边强奸一边掐的)。证据表明三起命案是同一人所为,但警方对嫌疑人的身份却是丝毫头绪也无。 首先,从时间上说,一年三起,表明作案间隔较长,凶手每次作案,需要充分的准备,包括了解被害人,接近被害人,了解周边环境等各方面。 其次,年轻独居女性是一类弱势群体,日常生活对自身的保护应该更为注意,却被人入室奸杀,表明作案人应该认识,至少是有能力进入其房间的。 最后,从死状上分析,对于奸杀,而且是连续作案的一类凶手,从心理学上讲是心里严重扭曲,变态。因为受到不公正的待遇强烈的愤慨,才会采用如此极端的作案手段。
三起案件都没有目击者,案发的住宅楼都是老房子,没有监控设施,而街道上的监控录像也没有拍到任何可疑的人影,所以被你们媒体称为‘透明的强奸犯’。 没有什么透明的人,而是人们因为被潜意识蒙蔽,凶手只是利用一个身份把自己伪装起来,所以人们在看到的时候就形同陌路,那就是外卖员。外卖员穿梭于楼盘之间,甚至登堂入室,一般人都不会觉得奇怪,而且和快递员一样,他们具有一种魔力,能够轻易的敲开你的房门。
“既然警方有DNA和指纹却查不到凶手,看来凶手完全没有前科。”我把显而易见的事实作为分析的开始,“他知道被害人与他毫无交集,警方无从调查,所以才有恃无恐,根本不屑于清理现场的痕迹。他一定非常聪明,看似无心的举动,背后却深藏着事无巨细的严密计算。” 第一条路似乎走到头,我又换了个思路:“如果凶手与被害人真的毫无交集,那么他是如何选定目标的呢?三个受害人都符合一定的外貌特征,可见他是有独特趣味的,并非随机犯案。三人都是独居的,这是巧合吗?那么凶手究竟是如何接触到这些女性,又该从何得知她们的生活起居呢? 凶手有能力涉及到死者的生活,又能不处于其朋友圈的交际范围,快递的身份就成了保护色,快递与人调侃几句很正常,而且日子久了,也算熟悉,但是外人看来只是行使送餐的工作内容,所以和死者很难扯上关系。而且送餐的时间久了足以了解被害人的情况,生活起居等。 对于被害人的选择,首先外貌很直观,挑选同种外貌特征,心理学上讲究仇恨转移,因怨念某一个人,而将其扩大到厌恶某一群具有相同特征的人,所以推证凶手曾因某件事情仇恨和这几个死者长相相似的人。
王节插曲:
起初我之所以记住她,只是因为她的名字。记得她开门取餐时手里拿着一瓶啤酒,找零钱时让我帮她拿一下。我当时正专心享受从开了空调的室内飘出的冷气,随手就把啤酒瓶接了过来,这时一阵强烈的违和感袭来——这瓶啤酒不是冰的。出于某个私密的理由,我看了一眼外卖单上的姓名:王节。我确信这不是我第一次给她送餐。 首先,这里王节获取了“我”的指纹,后面凶手行凶后留在酒瓶上的一组未知指纹应该就是“我”的。 其次,我不是第一次给他送餐,说明有人曾用这个账号订餐,说明和王节有关系的应该还有一个人,甚至之后第二次送餐搞错了,不仅仅是模仿我的小说而已。 我盯着王节小姐的外卖单看了良久——“以前都是叫的单人披萨,这次居然订了多人份的一定有猫腻!”——然后我将这一单拜托给了哥德巴赫小哥。他的送餐范围与我最接近,帮我多送一单并不会给他带来很大的不便。 定了双人份的披萨,说明有人要一起分享,而这两个人当然就是王节和死者。 送餐范围圈定了哥德巴赫小哥应该是熟悉这个周围,甚至熟悉这些顾客的。
话虽如此,导致我辞职不干的直接因素其实是莫名其妙的被老板吼了一顿。我拜托哥德巴赫小哥帮忙送餐那天,公司接到了好几个顾客的投诉电话,明明是一个人的责任我们全体都遭来老板的大骂,心里不爽于是辞职。 被投诉的应该是哥德巴赫小哥,毕竟当天帮我送了一餐,而且还要行凶,整理现场等,耽误时间在所难免,所以送餐晚了遭到投诉。 死者是24岁女性,外地人,独自租房居住,在一家广告公司任职。三天前,也就是7月13日被发现死在家中,是被掐死的,”陆宜秋在一旁接着解说道,“但并没有被强奸。” 死亡时间初步判断在7月9日晚上到10日下午之间,因为发现得太迟,天气又太热(现场并没有开空调),腐败得比较严重,需要再做一些检查才能得出更精确的时间。 通过这两个时间点推断,死者的死亡时间就是在我辞职,也就是委托哥德巴赫小哥帮我送餐的那一天。
“这报告上说,死者左侧额头有被击打的伤痕,是被人敲晕之后掐死的。” 从击打点来判断,死者是正面被击中,所以凶手是左撇子。
“离这不远,就住在南山公寓。” 尽管南山公寓有上百个住户,我的心脏却开始在横膈膜与喉咙之间剧烈地弹跳:“死者该不会是叫王节吧?” 从我的反应可以看出,死者和王节应该是住同一栋楼,所以说,应该也是哥德巴赫小哥负责的区域,很有可能和死者,王节都认识。 书桌旁边有一个小冰箱,冰箱里只有一些水果和几盒牛奶。右侧阳台上晒着一些衣物,窗前养着三盆小植物。 对于受害人房间的描述不难看出,死者生活健康规律,由此推断作为凶器的啤酒瓶定然是外来的,而并非出自此房间。 “拜托,警方是不可能把尸体的照片给一般民众的,就算再喝个十瓶也不会给。”陆宜秋挖了挖鼻孔。 这里是题外话了,消息的来源自然是陆宜秋请人吃饭,吐得那几回就是喝酒造成的,槽点。 被发现的时候,死者是仰面倒在桌子和床尾之间的空地上,脚冲着门的方向。死者上身穿着吊带的性感睡衣——同枕头上的睡裤是一套的,下面穿的是一条牛仔短裤。 由此可以推断死亡时间是晚上接近睡觉之前,从睡裤的摆放和死者整洁规律的习惯来看,应该是换衣服的时候被打断,有人来访,然而穿这么性感的睡衣只有两个原因,第一,来者是熟人,第二,来人是女的。如果是外人,或者男的,依照死者的个性一定不会这样穿着,一定会换回去更加保守。 除此之外,现场再没有提取到任何凶手的痕迹,指纹、毛发、体液,一律没有。凶手很可能清理了现场,因为大门的门把被擦过了,一个指纹也没有。另外还有很奇怪的一点,死者的手机不见了,但除此之外警方称没有任何物品遗失。” 凶手之所以做的一些动作,最主要的目的当然是防止自己的身份被暴露,这次拿走手机的原因就是手机上有销毁不了的证据,那就是外卖订单,之前的死者在凶手的要求下取消了订单,被强奸或主动发生关系后被杀害,而这次,凶手到场的时候却发现死者已经被打晕,而死者手机上锁,无法取消或完成订单,无奈之下只能拿走手机,并且清理了现场。
你看,死者脖子上的瘀伤显示,凶手掐她时是左手在下、右手在上(左手掐痕完全接触脖子,右手一部分盖在左手上),而我记得‘透明强奸犯’留下的伤痕都是右手在下、左手在上。掐死人时需要用很大的力气,所以凶手一定是下意识地用惯用手去掐,另一只手辅助。 关于凶手惯用手的问题困扰了我很久,后来想通了死者两次受创就迎刃而解了,死者被人敲昏的伤口明显证明,打昏她的人是左撇子,而之后掐死她的人明显也发现了这一点,聪明的他明显看穿了这个嫁祸的戏码,所以也伪装成左撇子掐死死者,并且清除一切自己来过的痕迹,将球又踢回去,所以说哥德巴赫小哥之前杀人是右撇子,而这一次是左撇子。
我颤抖着解锁了手机,翻出我的送餐记录,很快就找到了那条信息。 当时的送餐记录应该是王节那一笔出现了问题,应该是没有顾客反馈或是签收,成为了决定性的证据 --------------------------------------------华丽的分割线-------------------------------------------------
1.“我”为什么认为这次的凶手和“透明强奸犯”是同一个人?
1.因为暴露身份的手机被拿走。 2.因为遭遇案件,没有报警。 3.因为给王节的订单没有完成。 4.因为左撇子是伪装的。 5.因为没有奸尸,不能留下痕迹。 6.因为小立没有也不想被卷入案件,防止指纹被检测。 更细致的答案在第二问里,没太明白这题具体要问什么点,就都写上了 2.请解释本次案件(上周的案件)的凶手和全部的过程。
小立(哥德巴赫小哥)是个智商极高的人,而且仪表堂堂,可谓才貌双全。但是家庭所致(可能是母亲影响所致),他并没有读完高中就进入社会(当中也可能隐藏着被女生抛弃),大好前程尽毁,导致其产生了不可磨灭的阴影,所以他仇视社会,也因为自恃智商卓绝,所以挑衅司法。他这种变态的心里,渴望被承认,所以他不断证明自己,从学术上,也从逃脱法律的罪责上。 在之前的一年中,他依赖着外卖员的身份进出各个公寓,也认识了很多业主,所以他开始物色下手的人物,他选择的都是长相相似曾经对自己伤害至深的人,前三个案子都是依赖长时间送餐和自己亲和的外貌,所以和被害人建立了一定信任,之后便找机会借送餐之际,让被害人取消或完成订单后,借机进入房间强奸,并杀害三个被害人。因为自己只是送外卖的,并不属于其朋友范围,而且对于旁人来说送外卖再正常不过了,所以小立巧妙的利用这个身份将自己隐藏在人群之中,现场残留的痕迹,对于没有前科的自己根本查询不到。 之后到上周的案子发生前,我曾经给王节送过餐,王节应该是读过我的书,所以利用其中的手法,套取了我的指纹在啤酒瓶上,但是当时被我意识到,并且发现有人与她通用账号或名义订餐,那个人应该就是死者,这也解释了后来第二次送餐的错误(或者这一段纯粹是模仿我的小说)。 案发当天,我意识到订餐当中的猫腻,所以将这一单让小立帮忙完成,但是APP最初是将这一单分配给我完成,并这样提示给了王节,所以王节拿着当初设计套取我指纹的啤酒瓶,杀害了死者(只是打晕了),这一单是双人份的原因就是为了让我送到死者那里,当我发现死者的时候,现场留有我指纹的酒瓶将成为决定性证据,让我百口莫辩。 然而,当天去送外卖的是小立,小立发现死者的时候以为是死者订的餐,如果正常人发现这种情况必然报警,不过小立却不能,因为如果报警,他牵连进案件当中必然调取指纹,到时候他透明强奸犯的身份必然曝光。 可能是发现死者外貌符合自己杀人的特征(也可能纯粹为了当时脱身,摆脱困境),所以他选择掐死了死者,小立很精明,因为注意到了伤口是左撇子造成的,所以在掐死死者的时候也伪装成左撇子,掐死的时候不小心带走了部分啤酒瓶碎片。抹去了现场全部指纹,呈现出死者被敲晕和掐死是同一人所为。因为要将事件推回给敲晕死者的人,所以现场不能留下自己的痕迹,当然就更不能强奸了,再说难道要奸尸不成。完成一切之后,小立想起自己是来送外卖的,他把死者当成订餐的了,需要抹掉送餐的记录(或是完成订单),无奈死者手机上锁打不开,只好选择拿走。 王节嫁祸我的计划,全因我找了小立帮忙而落空,相信这一单应该没有完成,所以最后我发现手机上送餐记录的异常,想通了一切,那天,小立因为中间的事情耽误所以外卖送晚了,才会招致那么多的投诉。 3.请根据文中给出的线索推测出更多的信息。
不知道你要推测什么,大部分都写在前面证据分析里了。 无非是一些人物性格,身世,关系,动机,前面都有细致写到。也不想再重复,评委看着也烦,要是不给分我也无话可说。 至此,答题完结,撒花,评分辛苦!!! |